社区河长制工作总结
社区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下面是小编推荐给大家的社区河长制工作总结,希望能带给大家帮助。
“河长制”是对河湖管护体制机制的创新,从一些地方推行“河长制”的实践看,“河长制”对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护机制具有重要作用。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省一些地方针对河湖管理尤其是中小型河湖管理中存在的主体不清、责任不明,管理机构不健全以及多头管理、各自为政的问题,自发地开展建立“河长制”的探索。
由于这种探索是自发的,各地的具体做法各异,有的是水利部门牵头,以明确河湖管护主体,落实河湖的治理、保洁、清污、水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等责任及管护经费为主要内容(如我省沿江的一些市县);有的是环保部门牵头,以落实河湖水污染防治责任为主要内容(如合肥市),实践表明,这种自发的探索难以建立统一、规范、有效的河湖管护新体制机制。
20xx年,我厅在借鉴兄弟省推行“河长制”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水利部部署的河湖管护体制机制创新试点,选择芜湖县开展建立统一的的河长制试点工作。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试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该县的主要做法是:
一、调研借鉴,编制方案
为推进河湖管理工作,20xx年县政府组织水利、农委、环保和住建等部门负责同志,先后到浙江的长兴、桐庐和桐乡等地考察学习“河长制”经验做法。在学习借鉴的基础上,县政府在我厅的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组织编制了《芜湖县“河长制”试点方案》,保障了试点工作目标明确,责任清晰,步骤有序。
二、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20xx年县人大会议,把《以河长制为抓手,治理保护水生态工程》列为“一号议案”,重点督办。县委将其列入芜湖县“十大工程”之一,予以强力推进。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十大工程”政委和指挥长。河湖水生态治理保护工程由县政协主席担任组长,五位县级领导担任成员,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主要领导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把握契机,明确目标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全国河湖管护体制创新试点为契机,坚持顶层设计,推进“河长制”实施,切实落实河湖管护责任,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结合县情,明确推行河长制“两洁两改善”的工作目标:即,水岸整洁。水体岸线无坍塌,沿岸无垃圾;水面清洁。水体表面无杂草、无废弃漂浮物。水质明显改善。全县饮用水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以上,农业用水达到或优于Ⅴ类以上,县域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明显改善。全县水生态较好的水体得到切实保护,有污染的水体得到有效治理,河湖水生态明显改善,水环境持续向好。
四、部门联动,形成合力
该县在推进“河长制”过程中坚持部门联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大力实施水生态治理保护“五大工程”。一是工业污染防治工程。加大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可能对水环境造成污染的监管和整改力度,控制或减少污水排放。二是农业污染防治工程。制定并实施全县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鼓励集中收购、集中处理;严格实行畜禽养殖规划,完善乡镇村集体水面发包办法,控制水面过度养殖造成的富营养和水污染。三是清淤护岸活水工程。每年实施100条重点骨干渠道清淤整治保洁维护工程,提高水系通畅能力,改善农村水环境。每年实施20公里河道生物修复生态护坡等工程。落实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岸线登记、管理和养护工作。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确保城乡居民用水安全。四是农村清洁工程。以住建部门统筹指导,交通、水利、农委等多部门配合的集河道、公路、集乡镇、农村“四位一体”的长效保洁机制,水岸同治、一体运作,推进“户集、村收、乡镇运、市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置模式,解决农村河道水面、公路路面、集镇街区、农村废弃农药瓶、化肥袋、塑料膜的'环境污染问题。五是居民生活污染治理工程。对重点水体,制定保护和综合治理方案。结合美丽乡村、“三线三边”等活动,加强对集乡镇、城乡结合部、中心村等人口集聚区的环境管理,加快实施乡村改水、改厕、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等项目建设,扩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面和处理能力。
“五大工程”的责任分别由县环保局、农委、水利局、城市管理局、规划建设委等单位牵头承担。
五、健全组织,落实保障
健全组织。按照“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原则,健全“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实行由县级领导担任河长,乡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河长,县直部门参与的联动机制,确保“河长制”落到实处。青弋江、水阳江河流河段及其支流,归口沿途各乡镇政府属地管辖。创建“1+5+5+5”的工作推进机制:即以建立“河长制”为总抓手,5位县级领导各联系1个乡镇,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水利、农业、环保、住建等5个工作推进组织。从水利局、环保局、农委、市容局各抽调一名专职人员集中办公,专门负责“三水”共治日常工作。
加大投入。20xx年计划安排和争取国家、省水生态环境治理项目资金补助1.65亿元。以青弋江干流治理芜湖县河段工程为平台,专项贷款10亿元,用于青弋江滨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拆迁工作已经启动。县水利建设基金适当倾斜,切块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水生态环境治理等项目的奖励和补助。从3000万元农田水利专项资金中,划出30%用于水生态治理保护奖补。各地还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并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严格考核。县领导组采取工作调度、通报、督查、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一系列制度办法。一旬一调度,一月一汇报,一季一检查,一年一考核。
截止目前,芜湖县专项活动共发动干部群众3000余人次,出动保洁船600余艘次,出动车辆450余辆次,清理河道、沟浜200余条,规范河长制公示牌24块,河岸绿化养护3.5万平方,限养水面养殖4650亩,禁养水面1100余亩,取缔无证渔网160条。,基本形成了河湖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落实的体制机制,初步实现了“两洁两改善”的治理、管护目标。
下一步,我厅将对芜湖县等地好的经验与做法进行梳理总结,自下而上逐步加以复制推广,使“河长制”由盆景变为靓丽的风景。
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今年11月,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要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强调以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为突破口,把治水与治山、治林、治田、治湖有机结合起来,“四水”协同、“江湖”联动,筑牢“一湖三山四水”生态屏障。这为在全省范围全面推行河长制提供了战略指引和良好氛围。
一、实施湘江保护,为推行河长制积累经验
为加快解决湘江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突出问题,省委、省政府将湘江保护作为“一号重点工程”,成立了由时任省长杜家毫为主任的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强力推进湘江保护与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为全省推行“河长制”积累了经验。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一部法”统领。2013年4月1日正式实施《湖南省湘江保护条例》,这是我国第一部江河流域保护的综合性地方法规,明确湘江保护遵循“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公众参与、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机制,实现“保证水量、优化水质、改善生态、畅通航道”的总目标。《条例》的实施,强化了推行河长制的法制保障。
2、“一盘棋”推进。按照“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思路,分别明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近期,主要是“抓源头、畅河道、建制度”;中期,主要是“强治理、重监管、调结构”;远期,主要是“优化、巩固、提高”。同时,省委、省政府将流域各市湘江保护工作纳入了对市州党委政府的绩效考核内容,从严进行考核。这些都为我省明确河长制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提供了操作性很强的工作蓝本,确保了河长制绩效考核的有机融合。
3、“一江水”同治。省直26个部门、湘江沿线8个城市协调联动,紧密配合,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截污与治污并举、机制建设与体制创新并进,同治“一江水”。区域、部门的紧密配合,为落实河长制“坚持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管理机制提供了范本,全社会支持推行河长制的氛围已经初步形成。
二、加强政策研究,为推行河长制做好准备
立足湖南省情水情特别是河湖管理现状,注重从管理体制机制层面入手,研究部署河长制实施工作。
1、充分调研。从2015年以来,省政府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多次赴较早实施“河长制”的兄弟省份考察调研,学习借鉴成功经验,组织开展多次省内河湖管理调研,为实施河长制提供基础支撑。
2、制定方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后,我省迅速响应,起草了《湖南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湖南省实施“河长制”行动方案(2017~2020年)》等相关方案,拟于近期出台。
3、全面准备。省委、省政府决定将湘江保护实施以来取得的经验、凝聚的力量向“一湖四水”拓展,全面运用到推行河长制工作中来。总结河湖创新试点县工作经验,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强化工作措施,为推行河长制提供保障
我省将严格按照中央要求,把推行河长制作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举措抓紧抓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责任落实,推动河长制全面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1、尽快出台方案。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要求,尽快出台方案,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联合发文实施。同时,召开全省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实施工作。
2、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增强工作合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整合各涉水部门执法力量,提高河湖保护执法的威慑力;建立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工作与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挂钩。
3、夯实河湖管理基础。以推行河长制为契机,做好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确权,制定河道岸线利用等相关规划,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建立河长制管理长效机制。
我们将认真学习领会中央文件和本次会议精神,以更硬举措、更严管理、更实作风推进河长制,实现“河长治”,为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坚强保障。
江西召开省级总河长第一次会议,研究制定河长制相关制度及工作规则,推进20xx年工作。省委书记强卫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长鹿心社参会并讲话。会议听取了全省实施河长制近期工作情况汇报,审议了《20xx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和 5个河长制省级相关制度。省河长办主任、省水利厅厅长罗小云作了工作汇报和起草说明。
强卫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来认识和加强河湖保护,扎扎实实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具体工作方法为“六治”:
——河长主治。各级河长要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找准河湖治理切入点和发力点,把工作抓实抓细抓深,强化日常督导,做到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得严。
——源头重治。坚持以源头治理为核心,坚决摒弃“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坚决淘汰高能耗重污染产能,同时,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系统共治。坚持“治污水、护好水,保水质、降水耗,控源头、管全程”的系统思维,统筹河湖水量管理、水质保护、水生态修复,健全监测监督体系,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工程整治。推进五河防洪治理、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及鄱阳湖综合治理、水源工程和引调提水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生态工程建设,切实保障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
——依法严治。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建立健全河湖管理、水功能区管理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边界区域水环境执法合作,强化水行政监督执法。
——群防群治。推进村规民约、治水共约等制度建设,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激发公众参与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构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全社会参与的治水模式。
鹿心社强调,要切实抓好市县河长制试点,科学选定试点范围,因地制宜推进试点,及时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健全河湖管理体系。要着力抓好河湖污染治理,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治理和系统治理,切实改善不达标河湖的水生态环境。要深入开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设置入河入湖排污口、渔业资源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提高河湖保护管理水平。要加强河长制平台建设,健全河湖水质水量水环境监测网络平台,完善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建立水生态污染综合执法平台,切实增强综合治水能力。要健全考核督办机制,严格目标考核和督查督办,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河湖保护管理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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