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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同志们:
我是**乡司法所所长,下面,就我就**司法所的工作向各位领导作述职报告,我所三年来的工作在昭阳区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以崭新的工作姿态、饱满的热情,积极主动、尽职尽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做到了观念上有新转变,思想上有新飞跃,思路上有新调整,工作上有新突破,圆满完成了区局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各
项任务,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各位领导评议:
一、规范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整体形象
我所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司法培训和学习,结合岗位大练兵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活动以及法律服务整顿活动,通过学习、整顿,我所工作人员政治坚定,业务娴熟。在提升工作能力的同时,我们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工作程序,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司法所的法律地位。在平时的工作中,我们还通过各种方式,以公开接受举报的方式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在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二、规范履行职能,主动开展各项工作
(一)积极参与中心工作,全面履行司法职能。
三年多来,我们立足于全乡经济、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的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法制教育、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严打”整治专项斗争等活动,有效地保障了**的平安。三年以来,我所按照乡党委、政府的安排,积极参与了群众性上访事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积极参加乡政府工作组处理两起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并圆满完成了交办的任务。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加强依法治理力度。
1、以普法学习培训为核心,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大力实施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利用乡政府周一集中学习的机会,进行法制学习,此项法制学习已形成了制度.并在学习中讲授了相关法制知识,受到了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好评.
2、认真抓好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充实完善工作。我乡13所中小学都聘请了法律顾问,走向了依法治校的道路,加强了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三年来,我乡司法所、派出所、综治办有关人员到各中学、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39次,尤其是每年七月份在**中心中学举行了大型的法制报告会,会上邀请了相关同志进行了法制讲授,起到了良好的效果。从而提高了同学们的法律意识。
3、坚持依法治理。在普法的基础上,各村、各单位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和依法治理章程,依法治村、依法治校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我乡积极开展“民主法制示范村”评选活动,与各单位签定了民主法制建设责任状,有力地促进了“平安村**”建设和依法治乡各项规范的落实。
(三)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规范运作调解程序。
1、切实加强调委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了乡调委会,成员由土管、林业、农业、教育、公安、计生、民政等部门组成,并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规范了民间纠纷受理、调处等程序,促进了依法调处工作的开展,提高了司法所的法律地位。对我乡的12个村委会的调解委员会进行了充实调整,将调委会工作列入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的等级考核之中,实行奖优罚劣等措施。乡调委会在完善学习、例会等制度的基础上,与综治办一起将每月定期学习,主要是学习法律知识,汇总当月各调委会工作情况、布置下月调解工作。我所每月及时、准确地向司法局上报各类信息动态,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上级的要求,我乡每年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工作,着力化解各类矛盾。平时工作中,我们坚持把信访苗头的排摸解决与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抓好不安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一是定期排查不安定因素。每月1日的'调委会主任例会上集中排查上报不安定因素,包括各类纠纷和易激化、易引起群体性事件的事件苗头。在平时的重大会议和节假日期间,我们还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专门落实责任人,妥善处理,防止事态扩大。三年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 73 件。二是努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各调委会认真开展纠纷调解工作,牢固树立到访无小事的观念,调处好每一件纠纷,对调解成功的,做好回访工作;对调解不成的,耐心平息事态,告知双方依法办事,基本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没有因调处不当引发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上访、所达成的调解协议件件得到落实,无违法调解及协议被法院撤销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帮教组织建设,开展帮教安置工作。
完善帮教网络,建立帮教责任制,签订帮教责任状,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积极帮教,妥善安置,控制重新犯罪。一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档案和登记制度,做到回归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实行每年一次的考察制度,对刑释解教人员中有重新犯罪倾向的情况做到心中有数,并积极做好疏导和帮教工作;三是制订帮教措施,落实帮教责任人;四是根据其本身特长,协调各方关系,帮助解决其实际生活问题。截止目前,全乡三年来刑释人员25人,帮教率更是达到了100%,重新犯罪率控制在0以内。
(五)指导法律服务工作,严格监督检查制度。指导和规范我乡法律服务工作。
结合区局的要求,我所开展了法律服务教育整顿活动,提高了
法律服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做到了统一收案,统一收费,规范了办案程序。三年来法律服务所共调解疑难案件34起,代理民事经济纠纷11件,非诉代理4件,办理见证和协办公证3件,法律援助10件,接受法律咨询28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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