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站记账的半年工作总结
一、收奶站基本情况
全区奶牛存栏3356头,其中产奶牛2756头,主要分布在斑竹园镇、龙桥镇和新都镇,其销售方式主要是零售鲜奶和交到区内所设5个收奶站,再由收奶站集中销售到“菊乐”、“华西”“伊利”等厂家,奶站记账半年工作总结。
全区原有5家收奶站,奶站占地面积330平方米,共有收奶罐8个,送奶车5台,检测设备11个,工作人员20余人。其中斑竹园镇4家、新都镇1家。
由乳品企业投资建设的奶站有2个,无规模场自建奶站,养殖小区自建奶站1个,个体私营投资奶站2个。经过整治过后,目前新建生鲜乳收购奶站2个,规划生鲜乳日均收奶量20吨。其中,已核发生鲜乳收购许可证2个,依法取缔2个,合并1个。
二、奶站专项整治情况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一是成立新都区奶牛饲养和奶站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副区长曾新任组长,副组长由区政府办副主任余朝琼、区畜牧局局长王方兵担任,成员包括卫生局、药监局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区畜牧局副局长魏图根兼任办公室主任。二是加强对鲜牛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畜牧局局长王方兵任组长、副局长魏图根任副组长、奶管站、法规科、饲料站人员组成专项检查组,法规科科长陈建军兼任办公室主任,法规科牵头组织对奶牛规模养殖场(小区)、收奶站进行全覆盖检查。
1、加强了全区奶牛场管理,搞好源头控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加强了对标准化奶牛养殖小区(场)的监督管理,严禁使用和添加国家明令禁用药品和化学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建立健全了规模养殖场(小区)饲养档案、防疫和投入品(兽药、饲料)和动物疫病防疫、治疗等方面档案,有据可查和可追溯。
加大管理力度,成立奶牛饲养和奶站清理整顿领导小组,工作总结《奶站记账半年工作总结》。协同有关部门迅速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基层逐一检查、挨个摸底,对辖区内奶站进行普查,全面掌握本地区所有奶站的基本情况,包括:奶站数量、设立模式、经营规模等。要按全覆盖要求。
2、强化收奶站的监管,严把收奶关口。组成了由有关部门组成的“奶站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按照《新都区奶站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牛奶收奶站管理要求和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是迅速摸清了收奶站底数。联合检查组深入全区13个乡镇,到场、到站,逐一检查,基本摸清了全区收奶站的.设立模式、经营类型、日收奶量、挤奶方式和所有者等情况,登记造册。联合检查组严格检查,未发现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现象。同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加强生鲜奶质量检查,全面监控、不留死角,保证生鲜奶的质量。
二是实施驻站监督。在整治期间,乡镇畜牧兽医站向所有奶站派出了驻站监督员,对奶站生鲜奶收购进行全过程督查,严格做到“五查”:查奶牛健康状况,检查奶牛的免疫记录、饲料来源、兽药使用情况,确保奶牛健康状况良好;查牛奶质量状况,督促奶站加强常规检测;查器具环境消毒状况,指导和监督奶站落实卫生防疫消毒措施;查冷链设施运转状况,指导奶站加强设施设备维护,确保生鲜奶不变质;查销售运输状况,对销售运输过程进行监督,决不允许添加违禁物或有害物质的现象发生。加强对奶源和奶站的监督管理,健全生鲜牛奶挤奶和收购规章制度,严格挤奶操作规程,建立和完善牛奶挤奶、收购和销售记录,坚决打击掺杂制假行为。
三是对奶站逐一清理,进行了生鲜奶质量抽检。根据国家、省和市奶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和省市奶站清理整顿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真做好奶站专项整治行动第一阶段工作总结和第二阶段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们对全区的奶站进行了抽样检测。本次抽样检测重点为养殖小区建设、个体私营投资和其他类型的奶站,共抽样5个。
3、认真监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落实监管人员,对奶牛场(区)和收奶站的监管责任,在醒目地方挂上监管牌子和整治要求,监管人员驻养殖场(小区)、驻站24小时监管实施监管,并认真填写监管记录。凡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发生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4、依法加强饲料监管,确保投入品安全。加强对饲料生产企业和奶牛养殖场(区)自配料的检查监管,落实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安全监管制度,坚决杜绝在饲料中添加违禁药物和有害化学物质。积极推行《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生产技术规范》,规模养殖场和小区都建立了投入品和动物疫病治疗记录,严禁使用和添加国家明令禁用药品,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组织力量全面开展了奶牛饲料的拉网式检查,查清奶牛饲料原料来源和饲料配方情况,保证饲料产品质量安全。
5、加强督导检查,将整治措施落到实处。有由区质检、工商、畜牧、卫生、食品药品管理等部门组成的检查组。畜牧局倾注全局之力,组织技术力量,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加强对全区奶牛场、收奶站和散养奶牛户的指导,帮助奶农协调售奶,解决卖奶难问题。
三、对稳定奶业生产采取的措施
1、区领导对稳定奶业生产高度重视。发现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2、加强与当地乳品企业的紧急协调。乳品企业收奶现在针对的是收奶站,不直接收购散户的鲜奶,有的当地企业同意只要有质量保证协议的继续收购,没有协议的可在同意有关条款基础上签订协议后收购。
3、及时了解掌握我区养殖户的心态动向,帮助其协调售奶、养殖场地等事宜,正确引导和疏导,防止奶农情绪激烈出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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