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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湖区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罗湖区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罗湖区水土保持工作总结

  20xx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水务局的正确指导下,我局以全面贯彻省、市有关水土保持工作方针为重点,紧紧围绕我区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扎实开展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管理,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现将20xx年水土保持工作总结如下:

  一、水土流失状况

  20xx年1月至11月底,经水土流失监测、统计和分析,罗湖区20xx年水土流失总面积为0.8204km2。辖区陆域总面积为78.75km2,经计算,20xx年罗湖区水土流失面积占陆域面积的比例为1.04%。比2016年增加60.86%,水土流失面积增加原因:一是开发建设项目增多;二是部分项目加大开发建设力度,如深圳市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工程(备注:省里批复的水保方案),水土流失面积高达0.35km2。

  二、加强监督管理

  (一)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与验收方面

  罗湖区20xx年审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9个、报告书6个,水土流失防治责任面积0.1平方公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总投资1354.24万元;完成水土保持设施专项验收4个。

  (二)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方面

  今年以来,罗湖区不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加强水土流失监测,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监管,监督和指导各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水土流失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常态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结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检查,对全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测监管。20xx年,罗湖区共出动监督检查702人次,检查生产建设项目76宗,通过现场协调、约谈参建单位责任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行政处罚、反复督查等方式督促各项目建设方落实水土保持措施。

  二是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通过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专业机构对全区生产建设项目实施水土流失监测、辅助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整改,提高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意识。

  三是开展汛期水土保持执法行动。开展汛期水土保持执法行动。年初,我局制定了《20xx年罗湖区生产建设项目汛前水土保持检查工作方案》,明确水土保持专项行动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职责分工,并作为汛期开展水务行政执法的工作重点,对全区76家生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水土流失问题和隐患进行排查,严厉打击水土流失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重点监管项目监督监测。罗湖区20xx年将深圳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工程、笋岗—清水河片区2015年交通市政工程(广清路、环仓路)、罗湖区莲塘街道康馨养老院等项目列为水土保持重点监管对象,进行跟踪监测,及时跟踪整治落实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推进水土流失隐患整治工作。

  五是加大水土保持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大重点项目督查及执法检查力度,对未落实水土保持设施、未编报水保方案擅自动土、水土保持设施未验收擅自投产使用及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严厉打击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全年对水土保持违法案件依法进行执法检查,立案处罚8宗,处罚金额104.88万元。特别是,在对东部过境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工地的重点区域执法检查中,依法、精准、及时,用法律手段查处一宗特大堆放渣土违法行为案件,该案件为罗湖区环境(水政)大队建队以来的3个第一:第一宗查处堆土违法行为案件、第一宗水事违法行为处罚金额最高案件达81.88万元、第一宗在水源保护区内查处的`水事违法案件。

  三、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

  为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护意识,极力做好水土保持措施,营造水土保持工作氛围,我局积极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活动。一是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向生产建设单位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宣传材料300余份。二是针对全区在建工地,召开了20xx年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会议,邀请市级专家专题授课,进一步提高生产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水土保持安全意识,并督促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三是开展“爱在童行,户外课堂”水土保持宣传活动。组织辖区内居民,到市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参观学习,普及水土保持知识,增强居民水土保持意识,调动群众参与城市水土保持建设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可以更好地参与到水土保持行动中去。四是于今年12月下旬,召开以“落实建设单位主体责任”为主题的《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宣贯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与大型生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

  四、工作思路

  (一)继续常态化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对全区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动态跟踪监测监管。

  (二)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的监管力度,进行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多途径督促生产建设项目做好水土流失防治工作。

  (三)加大生产建设项目督查及执法检查力度,对水土保持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四)大力开展新修订的《深圳市水土保持条例》宣传活动,根据《深圳市水务局关于深入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水土保持条例>宣贯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有效增强全社会的水土保持意识,促进我区水土保持工作更上新台阶。

  (五)汛前召开水土保持工作会议,对在建生产建设项目进行水土保持培训,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防护意识。

  深圳市罗湖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20xx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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