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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

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



2017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自2017年6月1日开始实施,新条例赋于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农药从生产、销售到使用全过程监管的职能,责任重大,这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准备的2017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快来看看吧。

  2017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一

   日前,省农委部署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宣传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强化市、县(区)农业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勇于担当《条例》赋予的辖区内农药管理职责,让农药生产、经营与使用者自觉遵守《条例》规定,让全社会支持、监督农业部门履职尽责做好农药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依法制药、依法售药、安全合理用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通知》提出了活动目的、活动时间、宣传内容、活动方式以及工作要求。

  活动目的

   宣传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强化市、县(区)农业部门属地管理责任,勇于担当《条例》赋予的辖区内农药管理职责,让农药生产、经营与使用者自觉遵守《条例》规定,让全社会支持、监督农业部门履职尽责做好农药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依法制药、依法售药、安全合理用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活动时间

  自2017年6月1日起,到6月30日截止。

  宣传内容

  (一)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提质增效和农药转型升级,宣传《条例》的重要性。

  (二)《条例》的主要内容。结合本地农药产业分布情况和当地农业概况,有针对性地解读农药经营许可要求。

  (三)《条例》新设制度及要求。围绕农药经营许可职能及要求加以宣传;加强农药使用指导,建立健全农药安全使用制度,将任务逐级细化,逐项抓好落实。

  活动方式

  各地应结合本地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多层级、多视角的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条例》现场宣传、座谈、咨询服务,印发《条例》宣传手册、挂图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新媒体,采取电视讲座、专家访谈、新闻报道、综述点评等方式,结合《条例》下乡、进村、入户等形式,宣传《条例》的重要内容与基本要求,做到逐项细化与逐条解读。为切实做好《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各地应广泛开展培训,让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等有关人员掌握《条例》的要求,使宣传活动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发动,统筹谋划。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地宣传月活动方案,尽快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新闻媒体沟通协调,创新方式,丰富内容,将宣传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取得预期成效。

  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地以设区市为单位,总结宣传月活动成效和经验,于2017年7月10日前报送省农药检定所。

  2017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二

  局直各单位,机关各科室,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戴南镇农村工作局农业科:

  为切实做好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现就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的宣传月活动制定计划如下:

  一、活动目的

  宣传新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让农药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条例》的规定,让人民群众支持、监督农业部门履职尽责做好农药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依法制药、依法售药、安全用药,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30日

  三、宣传形式

  (一)集中学习。各相关单位要把学习《条例》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任务,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认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条例》立法背景、意义和重大调整,准确理解《条例》的主要内容,切实做到精准理解。

  (二)专题培训。根据工作情况,局将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等方式,对全市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使用大户进行专题培训,增强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使用大户的依法生产、经营、使用的意识。

  (三)广泛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并在每个乡镇(街道)重要路口或路段悬挂标语横幅,出动宣传车、印发明白纸等方式进行宣传,送法进企进店,普及法律知识,让人民群众科学认识和看待农药,让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

  四、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执法大队要充分认识这次宣贯工作的重要性,带头学习、宣传、执行《条例》的各项规定,并精心组织,做到思想认识、组织协调、工作措施“三到位”,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突出重点。全局上下要将《条例》宣贯作为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普法的重点工作,将农药经营、使用者列为重点对象,以《条例》设立的主要制度和严格的法律责任为重点内容,把宣贯的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到门店、到基地、到农户,提高宣贯的针对性。

  (三)严格执法。各职能科室站要将普法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强化对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者的`检查,全系统上下要高度关注农药市场,及时排查、举报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四)及时反馈。各乡镇站要及时报送各类宣贯活动好的做法和经验,并于7月10日前将宣贯活动材料报送至执法大队。

  2017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总结三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贯彻落实《条例》,我厅定于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全省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宣传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重点内容和基本要求,让农业部门勇于担当,肩负起农药管理的责任,让农药生产、经营者自觉遵守《条例》的规定,让全社会支持农业部门履职尽责做好农药管理工作,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30日。

  三、活动内容

  (一)突出宣传重点。要以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以及农药监管、执法人员为重点宣传对象,以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条例》的主要内容、《条例》新设制度及要求和严格的法律责任为重点宣传内容,重点宣传《条例》在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体质增效和农药转型升级方面的重要性,重点解读《条例》在农药登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等方面的要求,重点梳理《条例》赋予农业部门在农药登记、生产、经营、使用方面的职能、制度和要求,压实责任,逐项抓好落实。

  (二)多形式开展宣传。要把《条例》的宣传作为农业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多种渠道,采用现场宣讲、座谈、咨询服务、制作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宣传挂图等形式,促进《条例》进机关、进厂家、进门店、进农村、进基地,让公众科学认识和看待农药,从业人员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农药。通过宣传,努力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同时,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条例》宣传工作。

  (三)分层分级开展培训。以懂法用法为目标,积极开展农药监督管理人员的学习培训;以知法守法为目标,积极开展农药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省、市(州)农业部门以农药管理、执法人员和农药生产者为主开展培训;县级农业部门以农药经营者和使用者为主开展培训。特别是要把省级农业部门负责生产许可审批、县(市)以上地方农业部门负责经营许可审批的规定和要求,逐项细化、逐条解读。通过培训,让一般同志理解《条例》、负责同志熟悉《条例》、具体工作人员精通《条例》。

  四、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宣传活动方案,认真策划,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有序推进宣传月活动的开展。

  (二)务求实效。要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发挥各方优势,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内容,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活动期间,各市(州)农业部门要做好信息宣传报送工作。在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市(州)农业部门要从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本地区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以书面形式(同时报送电子版)将活动总结于7月10日前报送我厅法规处、植物保护站和农药检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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