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
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密切关注消费维权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下面是YJBYS小编为大家收集了关于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主要工作
(一)政府重视,全社会积极参与。
为了把今年“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纪念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抓出特色、抓出亮点,XX市工商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3·15”活动方案,并及时向自治区工商局、XX市政府相关领导进行了专题汇报,取得各级领导的支持。制定了《关于印发<2012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市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耀华任组长的“3·15”活动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亲自抓、主管局长具体抓、相关职能科室协作抓”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分局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活动的相关情况,并以政府名义转发“3·15”活动方案,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形成了工商牵头,质监、药监、公安、卫生、司法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组织体系,为全面按计划开展“3·15”系列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3月15日20时,在银川电视台首次播出XX市政府副市长杨有贤发表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电视讲话。
(二)多措并举,力推消费维权社会化。
一是举办“我们共同行动---3·15主题直播晚会”。联合XX市委宣传部、XX市广播电视台等九个部门于3月14日晚举办了第二届“我们共同行动 ---3.15主题直播晚会”,晚会贯穿着消费维权、食品安全、打击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等内容,XX市工商局权威发布了《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和《XX市消费者十大申诉热点》,4名接听晚会热线的工作人员现场耐心为消费者答疑解惑,受理投诉,展示了工商系统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新形象。据统计,晚会现场共接听消费者热线500余次,受理消费者申诉115件。XX市电视台公共频道、生活频道、宁夏信息港(网络)、宁夏新闻网、新浪微博、新闻综合频率、交通音乐频率等媒体进行全程同步直播,@银川政务微博、华兴时报、银川晚报、新消息报等媒体共同参与报道。
二是多部门共同参与,形成消费维权合力。为了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化水平,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XX市工商局除积极组织协调全面落实各项工作外,还邀请了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物价局、出入境检验局、烟草专卖局、盐业管理局、邮政管理局、团委、新闻媒体等19家相关维护消费者权益单位共同参与了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由于参加的部门多,涉及的范围广,彰显了全社会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责任,营造了全社会携起手来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惠及民生、促进和谐”而共同努力的和谐氛围。
三、以多样的形式为纪念活动注入了活力
XX市工商局和消费者协会紧紧围绕“消费与安全”年主题开展了“十个一活动”,即:编辑了一本3·15《消费维权》特刊、举办了一场诚信企业大联展活动、搭建了一个多层次立体宣传平台、举办了一场主题日纪念活动、开展了一次问卷调查、举办了一次假冒伪劣商品曝光活动、举行了一次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开展了一次预付费消费研讨活动、举办首届XX市消费品博览会、开展了“霸王条款”消费者评议活动。使整个活动鲜活而生动。
——编印一套消费教育引导丛书。今年“3·15”来临之际,XX市消费者协会结合消费维权工作实践,有针对性地编写了一期《“3·15特刊》5000 册和《银川3·15国民消费指导》20000册。紧扣党和国家的惠民方针和政策,涵盖了工作动态、申诉热点、消费调查、消费评论、法律法规知识释解、消费安全知识问答等内容,全面展示首府工商和协会消费维权的目标和消费安全导向。
——举办了一场诚信企业大联展活动。组织多家诚信企业在南门广场开展联展活动。宣传诚信企业和品牌产品,帮助消费者识假辨假,丰富消费者安全消费的知识。这次活动不但为消费者带来实实在在的指导和帮助,而且扩大了工商系统消费维权的社会影响力。活动当天,参观联展活动的约有5万人次,企业发放宣传资料 5万余份。
——依托新闻媒体,构建一个多层次宣传平台。从2月中旬起,市局通过媒体对3·15活动动态及消费维权等整体工作进行连续报道,并在宁夏日报、新消息报、法治新报、宁夏广播电视报、新华网、银川电视台、银川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分层次报道了XX市工商局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十大典型案例、十大消费申诉热点。3月15日,邀请区、市17家新闻媒体30余名记者对主会场启动仪式、宣传咨询、企业联展、假冒伪劣商品销毁现场、送法下乡等活动进行了专题采访报道,使记者零距离接触工商,宣传工商,扩大了宣传效果。据统计,3·15活动期间,共接待相关媒体记者210人次;全市工商系统共组织3·15宣传专版 36块,在各大媒体发表文章281篇,新华网及其它网络20篇,电视新闻报道64条,电视专题节目58期,广播专题节目41期。
——开展了一次公共服务行业满意度调查活动。按照自治区工商局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XX市工商局针对全市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了消费者满意度调查活动。活动采取随机选取调查对象的方式进行,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国家公务员、个体工商户、在校学生等不同领域的消费群体进行问卷调查,对调查表中所列的供水、供热、交通、通信、银行、保险、物业、景区等公共服务行业消费满意度进行综合评价。此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2000份,回收2000份,回收率 100%。
——举办一场“3·15”主题日纪念活动。3月15日上午,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费者协会、XX市工商局、XX市消费者协会,在南门广场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消费与安全”年主题纪念大会。自治区工商局、XX市政府等相关领导参加了纪念活动。大会由XX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马耀华主持,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王峰发表了讲话,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京公布了全区2011年度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十大维权典型案例”,党组成员、副局长兰德政公布了全区2011年度“十大消费申诉热点”,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店长张仕茂代表诚信食品经营企业做诚信经营承诺,与会领导向消费者代表赠送“消费与安全”消费指南手册。会议结束后,与会领导参加了“消费安全人人有责”万人签名活动,视察了XX市工商局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假冒伪劣商品识别及名优商品展示,并分组深入XX县局、XX县局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XX市工商局联合电视台、司法局、市律师协会抽调10名工商干部和10名维权律师组成大型咨询服务团队设立“工商卫士、维权律师315消费维权现场咨询服务点”,现场咨询、受理消费者申诉,2辆执法车4名执法干部随时待命处理现场投诉任务。活动中,共接待群众咨询近万人次,现场受理消费者申诉17件,散发宣传材料15000余份,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开展一次假冒伪劣商品曝光活动。活动当日,市局在南门广场主会场设置咨询台,联合兴庆一分局、兴庆二分局、金凤分局和西夏分局开展假冒伪劣商品曝光活动。展示的商品有食品、保健品、烟、白酒、干红葡萄酒、化妆品、日用品、家用小电器等8个种类21组样品,12名工商执法人员和厂家专业人员耐心细致地向消费者介绍真假商品的对比和区分方法,共接待近千名消费者咨询。
——开展一次假冒伪劣商品销毁活动。3月15日上午,XX市工商局在河东垃圾填埋厂举行了销毁假冒伪劣商品活动。此次销毁的假冒伪劣商品包括食品、农资、洗涤用品、建筑装饰材料、电子产品、出版物、文化用品等共计11个大类、33个品种、价值86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起到了有力震慑违法行为、打击不法分子、净化市场环境的作用。
——开展一次预付费消费研讨活动。全市各级消协讲解组织开展了预付式消费等研讨活动,推动了相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度的完善,规范行业经营行为,促进行业服务水平提高。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认真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按照分公司、漯河市保险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公司进行了周密的安排布署,紧紧围绕“保险、让生活更美好”的活动主题,以“简约、高效、专业、价值”为天安客服品牌,以客户反映、社会关注的问题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精心策划、周密部署。
(1)为了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努力营造公司放心、客户满意的消费环境,我中支从今年元月初就将20XX年“3.15”宣传活动安排纳入公司上半年工作重点之一,广泛宣传,为活动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和意识保障,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2)全面发动,认真做好“3.15”宣传月活动。按照分公司、市行业协会通知精神,我公司将整个宣传活动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动员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第二阶段各部门落实具体工作,倡导“优秀团队、优秀服务、优秀品质”的“三优”服务,设立总经理接待日以及宣传报导“3.15”期间的申诉受理。第三阶段做好宣传活动的总结工作。由于措施得力,安排详实,宣传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二、活动内容丰富多彩,特色活动异彩纷呈。
3.15活动期间开展“领导接待日”活动,由公司领导负责亲自接待客户以展示公司维护消费者权益的信心和决心。
三、深入开展“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严守时效、品质优先;关爱客户、贴心理赔;沟通便捷、彰显个性、专业服务”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制作统一宣传展板、海报,展示公司的'良好形象;
五、认真做好客户的投诉、受理、调处工作。3.15期间是消费者投诉较集中的时间,为认真做好消费者的投诉受理工作,我公司在3月15日和3月15日安排专人进行值班,随时接受客户的投诉、咨询,并做到快速反应,快速处理。
六、认真总结、完善服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在总、分公司以及行业协会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大力开展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密切关注消费维权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展消费维权服务领域,努力践行“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展示我公司“规范经营、提升服务”的信心和决心,努力促进我公司在维护客户权益保护工作方面再上新台阶。
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活动总结范文(三)
为积极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公众教育服务工作,营造和构建和谐的金融消费环境,工商银行南通分行在全行范围内开展了"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其活动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
我行结合人行和工总行要求及时制定并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和活动方案,明确指导思想,以"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
二、加强国家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全行员工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及时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知识通过金融服务园地转发全行。组织全行干部员工学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了解"新消法"首修背景、新亮点以及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学习《消费者金融知识宣教手册》(20**年版),掌握金融服务基本知识、投诉维权须知以及常见产品和服务风险及操作注意事项;学习《征信业管理条例》,掌握信用报告网上查询办法,提高员工依法查询、管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合规意识。
三、认真落实,积极开展"3.15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活动
(一)做好网点主阵地宣传。营业网点通过液晶电视播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题宣传教育视频,告知消费者,金融机构在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应履行的义务。电子屏滚动播放"畅通维权渠道,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权益保护 以人为本 优质服务 诚信文明 安全消费 和谐金融"等"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主题,并公布咨询投诉电话。如东支行营业部等网点设置"3.15"宣传专区,设立了"3.15"金融消费者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咨询台、在醒目位置公示投诉电话。宣教人员向客户发放宣传材料,向消费者普及"人民币反假"、"反洗钱"、"个人征信"等相关知识,强化消费者风险意识,引导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护权益,并广泛听取、收集客户意见建议。
(二)走出去集中宣传。一是宣传"新消法"知识。市分行营业部、机构业务部、个人金融业务部以及市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联合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普及活动。发放《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介绍资料60余份,介绍"新消法"赋予消费者的基本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3.15"活动日,一位老年客户向活动组反映市分行营业部一柜员拾金不昧,表示要送礼物或锦旗,活动组婉言谢绝,在市分行营业部宣讲员指导下在网点留言簿上留下了感谢信;个人金融业务部宣讲员指导客户现场使用"95588"咨询电话;机构业务部宣讲员认真解答了一位老年客户关于其他行业的投诉,并帮忙拨通了12315投诉热线,客户深表感谢。二是开展征信主题宣传活动。
3月10日,我行海安支行走进海安中大街社区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征信宣传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通过布放展牌、发放资料、现场讲解开展宣传,有奖问答、抽奖、文娱表演活跃现场气氛。县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当晚对活动进行了报道。港闸支行以"3.15"为契机,走进企业,将征信知识宣传手册、信贷产品手册发到企业负责人手上,详细讲解企业信用系统有关知识,要求企业珍惜信用信息,不能出现任何不良记录。开发区支行设立宣传台,向消费者宣传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等知识同时,还选择了与百姓生活相关度较高的业务种类,普及安全用卡、客户维权、防范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等金融安全知识,帮助社会民众增强辨假防骗能力,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开展现金业务权益保护宣传。通州支行各网点除在营业网点门口设置宣传台并摆放宣传资料,向客户讲解反假币和征信知识外,还组织员工到农村集贸市场、人口流动量多的场所发放宣传折页,宣传"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六项权利、讲解反假币的基础知识、识假的技能、残缺污损人民币的兑换办法、爱护人民币的意义等,并现场进行残损币及小面额钱币兑换,受到人们的普遍欢迎。
启东支行开展"3.15"现金业务权益保护集中宣传活动,为过往市民提供人民币反假、现金结算等方面业务知识咨询服务,受到广大市民欢迎和好评。如皋支行组织12名义务宣传员,走进共建单位-如皋市如城镇供电社区开展现金业务宣传。提高社区群众对我行金融服务的满意度。四是普及银行基础知识。人民路支行营业室举办了主题为"3.15保护消费者权益,从你我做起"的主题宣传活动。向客户讲解日常生活中如何正确使用一些银行产品,如何防范金融欺诈风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现场指导客户使用自助银行及网上银行。青年路支行南通节制闸、虹桥、任港路、行政中心四个网点,联合展开"3.15"宣传活动,重点向农民工客户宣传银行卡、转账汇款、自助机具、电子银行等方面的内容,宣传我行服务政策。
(三)与监管部门共同宣传。3月15日,如东支行营业部理财经理、支行市场营销人员、金库管理员等专业人员与如东县人民银行货币发行科及计划统计科两位专家共同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活动。对广大市民就人民币反假、个人征信、电子银行、小微企业等金融知识进行了资料的发放和普及,收到了收好的效果。
"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期间,南通分行115个网点开展网点宣传,开展大型户外集中宣传活动20余场,参与员工509人次,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征信管理条例》知识要点、信用报告网上查询指南、反假币等宣传折页7600余份、发送短信758条,受众对象3900余人。海安电视台"民生热线"栏目对我行海安支行征信主题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3.15"宣传活动让消费者了解了"新消法"赋予金融消费者的各种权利、金融机构应履行的责任;了解了自身信用报告的用途、知情权、异议申诉权;了解我行投诉受理渠道和处理流程,有效强化了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同时也提升了我行服务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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