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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工作年终总结

计生工作年终总结



计生工作年终总结

  计生工作年终总结的开展能真正实现计生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管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的计生工作年终总结,欢迎大家阅读。

  计生工作年终总结一

  我校现有教职工174人,女职工69人,其中已婚育龄妇女87人,未婚女职工9人。近两年,我校计划生育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省计划生育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国策”意识,把计划生育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踏实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现向各位领导总结汇报如下。

  一、重视和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党政一把手负总责

  我校高度重视计划生育工作,遵照总书记关于“各级党政一把手要负总责、亲自抓”,“任期内要逐年考核,离任时要做出交待,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的要求,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学校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岗位目标责任制,真正把计划生育工作落到了实处。一是提高认识,可持续发展战略中人口问题是关键,抓好对青少年的人口教育及女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职责。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实行例会学习制度。学校将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目标、要求、措施上墙,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状况和本校下一步需要解决的问题,统一思想认识,制定工作措施;三是抓好计划生育阵地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计划生育教育活动。我们按照上级要求,建立了计划生育工作办公室和人口学校。及时发放独生子女费,积极落实计生干部岗位津贴。利用人口学校,对女职工进行婚育培训,宣传国家计划生育工作政策,开展计划生育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寓教于乐。

  二、强化基础建设,实行严格管理

  计划生育工作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也是一个单位和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工作中,我们彻底摸清底数,严格分类管理,及时变更信息,坚持育龄妇女定期学习、检查制度,严把晚婚、一胎生育、独生子女费落实关,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管理。我们注意加强空挂户口、流动人口和移交人群等特殊人群管理,为每一个女职工建卡,97年以来,对每个新婚女职工建立了档案,内容包括双人身份证、结婚证、婴儿出生证、生育证等。对流动人口的管理也是如此,我们要求流动人口每季度透查一次,交透查证明,经常检查,严格管理。为他们严格办理流出、流入手续。

  近两年,我们为本单位女职工发委托书44份,发委托回执31份,与无业家属签订协议书9份,用避孕药具25人,节育措施落实52人。每半年组织女职工透查一次,经常随访女职工,了解情况;对空挂户口及下岗移交的育龄妇女,严格管理,要求他们每季度交一次透查证明,对迁出、迁入户口的,要求交落户证明,杜绝了口袋户口;严格结婚证明关,为不能实行节育措施的女职工准备了避孕药具,并免费发放。此外,我们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执法责任,学校每年与县教委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书》,增强了学校领导干部抓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感。

  我们还制定了《平阴县实验中学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规定》,实行计划生育证书制度,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实行优生、优育、晚育,学校原则上一学期办理一人生育证,如要怀孕,育龄夫妇必须向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写出申请,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向学校汇报后,根据年龄大小和工作需要,由学校作出决定,办理准孕证,没有生育证的视为计划外怀孕,采取措施做流产手术,终止妊娠。

  强化基础,严格管理。工作中我们彻底摸清底数,严格分类管理,及时变更信息,真正实现了计划生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加强对空挂户口、流动人口和下岗移交人员的管理,专门建档。

  为保证制度的贯彻落实,我们还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职工考核评估之中。另外,努力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投入,确保了计划生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坚持三为主的方针:宣传教育为主、避孕措施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把宣传教育放在计划生育工作的.首位,普及常识,提高全体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

  以上措施的实施,确保了我校计划生育工作任务目标的落实,我校计划生育率 、女职工初婚晚婚率、一孩晚育率、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合格率、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均达到100%。

  三、强化人口教育工作,让中学生从小树立国策意识

  我们充分利用《健康教育》、《生物》、《地理》等课程,加强学生的青春期生理卫生教育和计划生育知识教育,要求任课教师制定严格的教学计划,认真备好课,上好课,并把考试成绩计入学生档案。我们还一学期组织2-3次专题报告会,从人口与资源、人口与发展、人口与社会等多个方面对学生进行教育,从而使他们从小树立计划生育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意识和控制人口发展,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全社会的责任的观念。

  总之,我校计划生育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支持下,经过我们自身的艰苦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深知离上级的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自我加压,加大措施,认真履行职责,创造一流成绩,为实现我县提出的保持一等奖、实现四连冠的目标做出我们自己的贡献。

  计生工作年终总结二

  今年来,在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林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安排部署和林区计生局的亲自指导下,按照全区计划生育工作总体目标来认真开展工作,切实解决了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实际问题,保证了计划生育工作各项活动正常开展,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对本责任区内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基本情况:

  本辖区内共有常住人口162人,全年有常住流动人口7人,其中育龄妇女24人,主管对象24人,现已采取节育措施24人。常住流动人口验证率达100%,各类管理指标系数均达99%以上。

  二、从以人为本,真抓实干,具体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各项工作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不仅是“一票否决”的工作制度,更是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内容,我们始终把创建精神文明单位与计划生育工作结合起来开展各项活动,不仅使干警牢固树立“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新观念,在广大群众中已形成了新的婚育观念,大力倡导文明进步、普及计划生育、生殖健康、独生子女教育等科学文化知识;弘扬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营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因此,我们在今年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搞好宣传发动。利用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参与全区各相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如“重大疾病预防宣传日”和每年计生部门组织的宣传月活动。二是利用“五五”普法学习时机,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三是宣传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优生优教、生男生女顺其自然、社会性别平等、计划生育丈夫有责和独生子女教育;中老年期生殖健康等知识内容进行宣传,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四是按照林区党委、政府及计生局的统一安排,对本辖区的育龄妇女情况、流动人口管理情况、独生子女办证登记及建立各类档案、规范资料台账。五是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的女干警及育龄妇女在计生局指定的医院进行生殖健康体检;

  三、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单位流动人口管理,提高流动人口管理水平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

  一是认真落实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责任制,明确工作职责,与所属部门签订了《20xx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二是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持证验证登记造册管理,保证了流动人口持证率达100%;三是认真落实“独生子女保健费”、“计生专干津贴”足额发放制度,切实把党的计划生育政策落到实处,使独生子女家庭户得到实惠。

  四、领导重视,明确责任,与“评优表模”紧密联系

  一是院党组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来抓,落实各相关业务庭室的责任,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与法院各项工作业务工作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在评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活动中,坚持计划生育“一票否决”。二是层层签订人口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状,增强院属各部门人口与计划生育的责任意识。三是确立专门机构,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工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政治处,确定专人负责,使人口与计生工作做到主抓有责,问责有人。全面落实属地管理,及时上报人口计生信息,与百花坪居委会紧密联系。

  当然,我院在计生工作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进一步密切联系各相关部门,争取为建设和谐神农架营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计生工作年终总结三

  今年来,我区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省、市人口计生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逐步完善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指导思想,根据上级对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和部署,狠抓贯彻落实,全区人口计生工作继续保持着稳步有序的发展态势。现将我区20xx年度工作总结及20xx年度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20xx年度人口计生工作总结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政策外多孩率控制在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计划之内。20xx年度(按计生统计年20XX.10-20XX.09,下同),全区总人口为532455人,其中常口441096人,流口91359人);出生7639人(含流口,下同),政策符合率为97.65 %,政策外多孩率为0.13%。

  2.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水平。全区出生性别比为102.82。

  3.出生统计准确率:96.66%。

  4.按序时进度完成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工作。截止10月底,已参检并录入信息系统4786人,完成上级指导数(5774人)的82.89%,提前完成了上级下达的任务。

  5.落实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政策。20XX年,全区共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281人,金额257400元,兑现率100%。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计生责任制

  今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计生工作,多次召开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省市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计生工作面临的形势和存在困难问题。区领导多次到我局调研了解全区计生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计生奖扶、行政执法、社会抚养费征收、打击两非等重点工作召集有关部门和各街镇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综合治理难题。同时,区里还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工作定期汇报制度,区领导亲自主持计生工作汇报分析会,听取工作汇报,分析部署阶段工作。

  区计生领导小组组织督导组加大对各部门和十街镇履行人口计生工作职责情况的督查力度,同时依法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严格把好各种聘任、评先、选拔的计生审核关。20XX年度,全区共审核个人各类评先评优、选拔和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入职政审合计579人,否决3人;审查单位集体各类评先评优551家,否决1家。

  (三)开展新闻报道,做好国策的正面宣传工作

  我区以完善生育政策,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为重点,通过计生宣传栏、政务网、新闻媒体等阵地与上街宣传、入户随访、手机短信等方式,大力开展生育文明倡导和婚育新风宣传活动。确保干部、群众对计生政策及各类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5%和90%以上。全区全年在市级以上媒体发布新闻报道173篇,其中国家级媒体4篇,省级媒体110篇,市级媒体59篇。

  (四)落实好单独两孩政策

  生育政策调整后,为落实好单独两孩政策,我区不断加大现行生育政策的正面宣传力度,通过媒体报道、上街宣传、入户随访等途径,尽最大努力将单独两孩政策的有关知识、适用对象条件、申请办理的材料和程序等宣传普及到所有的单独家庭,确保政策得到落实。20XX年,共为1721对单独夫妇办理了再生育申请手续。

  (五)抓牢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20xx年度,全区流入91359人,新增98296人,注销101056人。流入出生1457人,其中政策外40人,政策符合率97.25%;流出出生50人,政策符合率100%。为做好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的区域协作,我区先后与108个兄弟县(市)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协作协议,其中省外76个,省内32个;流出人口协查率100%,流出人口反馈率100%。

  (六)努力攻坚综合治理难题

  1.打击“两非”工作。自去年10月以来,我区共查处“两非”案件11例,其中1例为重大案件。

  2.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截止目前,我区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17例(其中一例为分期缴纳),金额158.9577万元。

  (七)践行群众路线,促利益导向增量扩面

  关怀关爱计生困难群众。20XX年,开展幸福工程扶助了70户困难家庭,发放扶助金70万元;通过金秋助学扶助困难家庭学生24人,金额53000元。我局加大重大节假日对计生困难群众的关怀慰问,元旦春节慰问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及孤儿家庭共计509户,金额达26.2万元,其中慰问愿意接受关爱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293户,金额146500元;中秋及国庆节期间慰问计生困难群众和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共计469户,发放慰问金23.45万元;开展独生子女困难家庭慰问70户,金额7万元;各街镇、社区关怀慰问计生困难群众累计2131人,金额达84.2296万元。

  2.关爱特殊困难群众。20XX年,区人口计生领导小组出台实施了《关于开展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工作的意见》,标志着全区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工作正式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的轨道。鼓楼区将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金从往年的500元提高至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具体为非低保的特扶群众每人每月扶助1000元,属于低保的特扶群众每人每月扶助1300元。20XX年全年共扶助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合计504人,金额609.48万元,其中扶助第三代失独家庭49人,金额58.8万元。此外,开展独生子女家庭紧急救助活动,救助失独群众22人,发放救助金66000元;为14名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失独老人代缴了保险费用;为2名失独老人代缴不低于50%的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对年老的失独人员入住区老人公寓的一次性补助500-1000元。计生部门主动将失独人员名单等信息对接给各街镇民政办和社区居家养老站,由政府为60岁以上生活困难的失独人员提供居家养老服务。

  3.全面铺开城镇部分独生子女家庭奖励扶助工作。我局根据省市的部署和要求,扎实做好城镇独生子女家庭奖扶的人员培训、宣传、咨询、收件、审核、统计等工作。为使广大市民群众在短短的时间内了解本项民生政策,将奖扶工作落到实处,我局先后在海峡都市报发布新闻报道,在福建日报和福州日报刊登公告,同时督促各街镇、社区入户宣传,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本项利民政策普及到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对象。20XX年度,全区共有7407名群众因此受惠,发放奖励扶助金达891.36万元。

  (八)创新服务模式,率先试行网上便民办证

  为方便群众办证,我局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努力探索便民办证服务模式,积极研发“鼓楼区计划生育网上办证系统”。10月份,鼓楼区计划生育网上办证系统正式开通启用,率先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居民可通过网络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计生证件。使广大育龄群众办理计生证件需请假、托人代办或跑长途等麻烦,群众只需在联网的电脑上轻点鼠标键盘,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有关电子材料即可完成办证事宜,大大地解决了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二、20xx年工作思路

  (一)落实完善计生责任管理机制

  突出强化计划生育的组织领导工作。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不动摇。各级党委、政府把计划生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同部署、同推进,定期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了解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人口计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区计生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部门和十街镇履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督查和指导工作,协调推进层级间、部门间的合作交流,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门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2.稳步推进机构改革。着眼计生事业发展全局,以转变职能为核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做到“工作融合、人员融入、情感融洽”,扎实稳妥地推进机构改革。同时加强新老机构的过渡和衔接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标准不降,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地开展。进一步稳定工作队伍,不断加强人口计生干部队伍培训教育, 落实好人员待遇,健全考评和晋升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以优质服务和高效廉洁为特征,以育龄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素质高、业务强、干劲足的人口计生工作队伍。

  我们将根据省、市的要求和区委、区政府核定的“三定”方案,进一步梳理计划生育工作职责,整合、简化、规范计生业务办理流程,努力把计生系统建设成目标明确、职责分明、业务规范、服务高效的职能部门。

  (二)全力夯实基础工作

  扎实抓好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强计生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倡导生育文明及婚育新风尚;不断创新载体和内容,努力将计生政策法规、办事程序、避孕节育等知识普及到千家万户,确保育龄群众对计生知识的知晓率在90%以上;同时,进一步完善计生政策,明确奖惩措施,按照简单、易懂、管用的要求,把有关政策通俗化、生动化,反复宣传、滚动宣传、经常宣传正反两方面典型,形成规模效应、立体效应,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2.全面推行计划生育均等化服务,扎实做好国家验收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示范区创建活动,迎接国家验收。按照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同考核的要求,实现辖区内流动人口无论其性别、年龄、种族、居住地、职业、收入水平,都能与常住人口一样平等地获得计划生育服务,开展免费的查环查孕、四术、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妇科病普查、及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科普宣传教育和咨询服务;落实好流动人口各项奖励优待政策,积极开展困难帮扶等生育关怀行动,全面实现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入户随访和入户巡检等日常工作,实现人口流动信息动态监测,及时采集更新信息平台数据。开展部门信息交流互动,及时核查比对人口信息,适时更新系统数据,提高人口数据的及时性和可靠性。积极开展区域协作,做到流动人口重点对象协查率、信息接收及反馈率、反馈及时率均达100%。

  3.扎实开展利益导向工作。(1)促普惠政策向计生户倾斜。继续深入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做好计生利导政策与教育、卫生、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普惠性政策的衔接。(2)做好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尤其是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和城镇部分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扶助工作;(3)落实好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4)关爱健康,开展免费妇科病普查服务。(5)积极开展独生子女家庭应急救助、医疗救助和突发事故帮扶,对计生特殊困难家庭在经济、养老、医疗等方面提供帮扶救助。

  4.深化办证改革,全面优化便民服务。明年继续深入践行群众路线,以方便群众、服务人民和提高工作效能为目标,进一步依法精简计划生育办证程序及材料,健全完善计划生育网上办证系统功能,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网上办证便民服务,尽最大程度方便广大育龄群众办理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等计生证件,使居民办理计生证件办证免去请假、跑长途或托人代办等麻烦,只需在联网的电脑上轻点鼠标键盘,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信息并提交有关电子材料即可完成办证事宜。同时,继续推进阳光计生行动,依法规范做好计划生育政务、居务、办事事项等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坚持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继续做好12345网上便民诉求和阳光计生热线服务,妥善做好基层信访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管理,组织开展全区性的社会抚养费征管用和计生专项经费的检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三)着力解决综合治理难题

  1.协调推进部门信息交流合作。进一步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交流合作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卫计、公安、民政、教育及劳动保障等部门信息交流合作。20XX年,计生统计口径将改由男方户籍地管理为主,我区因区位的特殊性,新增管理对象将近15万人,相当于总人口增加了35%,这势必增加计划生育工作的难度,基层工作及人员配备等将面临巨大的挑战,可能出现管理不到位指标无法完成的问题。为此,必须着力解决因统计口径改变所带来的系列问题,尤其是卫计信息与公安户籍信息的共享交流,扎实做好人口信息的核查核对等工作,严防管理漏洞。

  2.强化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继续防范生育政策调整后可能出现的多生育风险,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尤其是多孩生育。切实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协调推动计生、卫生、公安、法院、工商、税务等部门依法履行计划生育职责,协调推进,合力完成工作任务。20XX年,要实现将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拒绝缴纳或无故延迟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违法生育当事人的信息依法纳入征信管理,增强违法生育人员诚信守法意识,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促进人口长期有序、均衡地发展。

  3.强化党员干部违法生育的查处力度。认真排查,将党员干部花名册与政策外人员名单比对,取证到位的按照高限作出征收决定,同时及时跟踪纪检监察部门,确保党纪政纪处分到位。

  4.强化打击“两非”工作。落实孕前、孕中及产后全过程跟踪服务,对一些孕情突然消失的情况,抓住线索,及时追查,从源头上预防“两非”行为的发生。加强与卫生、药监、公安、妇联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强化对辖区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力度,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对违法分子的强力威慑和高压态势。

  (四)创新培育典型,进一步提高计生服务效能

  继续探索计生服务管理新模式,将工作创新、典型培育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深入实施生育文明·幸福家庭促进计划,实施人口文化“精品工程”,继续抓好优生优育、早期教育、一居一品等宣传工作,提升群众对生育文化知识知晓率。推进诚信计生、阳光计生工作,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倡导育龄妇女实行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充分发挥各级计生协会的作用,推进基层计生群众自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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