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检查工作年终总结
篇一:市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检查工作年终总结
为保障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市2012年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卫法监[2012]29号)要求,**市卫生局卫生监督大队对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等单位设立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进行了监督检查。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设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的医疗机构4家、疾控机构1家,实验室总数为8个,完成备案登记8个实验室。本次检查共出动卫生执法监督员25人次、车辆5台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共5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5份。
二、监督检查的内容:
通过看现场、查资料,询问相关人员,重点检查了以下内容:一是各医疗机构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的组织管理、召开会议、人员培训、自查自纠情况;二是实验室生物安全备案情况、安全防护基本设施设备情况;三是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生物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生物安全操作规程、生物安全工作自查记录、实验室工作人员培训考核记录、实验室感染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记录、实验室档案等;四是样本采集、检测及废弃物的处置是否符合标准和要求。
三、检查情况:
通过本次检查,发现我市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总体情况较好,绝大部分被查单位均按《**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的要求,进一步强化了实验室生物安全意识,完善规范化管理,建立生物安全管理体系,编制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制定科学、严格的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安全保卫措施。大部分被检查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有关要求,编制本实验室标准操作规程和实验室紧急情况处理规程等。
四、存在问题:
所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个别存在以下问题:一是 实验室布局流程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明显,无单独的清洗消毒间。二是 实验室的门不能自动关闭,无洗眼装置等个人职业防护设施。三是 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如实验室感染应急预案、生物安全工作自查记录、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四是 实验室的废弃物处置欠规范。五是 部分实验室工作人员工作时个人防护措施不到位。针对此次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分别进行了现场指导,并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 在各实验室的新、改、扩、重建中,严格审查房屋布局、功能流程,不断达到布局合理,流程符合要求,设施设备满足需要的要求。
二是 继续开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未整改的单位,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山东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三是 积极组织实验室人员的`生物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
四是 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强化各单位生物安全意识,确保公众及实验室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篇二:微生物检验科工作职责
1. 开展病原微生物检验、病原学鉴定。负责传染病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的微生物和血清学、分子生物学检验。
2. 对饮食、服务行业、托幼机构、管制水、食品加工等从业人员进行健康项目检验。
3. 开展食品、生活饮用水、消杀用品、卫生用品、医疗用品、化妆品、日用品、涉水产品、保健用品及其他与人体健康有关的产品和生产、生活环境的卫生质量的微生物检验。
4. 负责传染病病原的日常监测。对食物中毒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样品进行病原微生物检验。
5. 对公共场所、托幼机构、医院、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样本进行微生物检测。
6. 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指令性检测任务。
7. 按规定安全收集、管理重要菌种和毒株。
8.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实验室网络和质量控制体系。
9. 开展检验新技术、新方法的试验研究,推广应用相关的新技术、新方法。
10. 为社会提供相关评价和技术服务。
11. 负责本专业技术的培训、认证。指导基层检验工作。
12. 指导下级加强实验室基础设施建设、质量控制、安全防护和管理。
13. 开展实验室质量控制,保证微生物检验工作的准确性,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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