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公积金买房提取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接下来小编整理了杭州公积金买房提取办理指南的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条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材料
一、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①商品房买卖合同(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
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购买二手房(存量房)的:
①房屋转让合同(杭州市范围内购房的可免纸质合同)。
②契税完税凭证(杭州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提供买卖双方身份证号可免纸质完税凭证)。
3、购买公有住房的:
①公有住房出售协议。
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4、回迁(扩面)住房的:
①回迁(扩面)协议。
②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三、2018年6月29日后,在异地(杭州地区以外)购房的,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缴存地购房的提供购房地公积金缴存凭证;对于铁路职工,在华东三省一市(即浙江省、江苏省、安徽省、上海市)铁路沿线所属地(市)以外或非铁路沿线所属地(市)购房的,但属户籍地购房的,提供职工购房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一般应由职工本人办理,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按以下要求分别提供身份证明资料:
1、委托缴存单位代理人办理的,单位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
2、委托配偶、父母、子女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有效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同一住址的户口簿、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其他人办理的,代理人应当同时出具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可用复印件代替)、委托提取公证书原件。
五、职工本人提取金额不足实际购房支出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时除提供上述二、三、四项材料外,还需提供与职工本人的有效关系证明(同上)。
六、本人银行卡或提供本人银行卡号。
办理流程
网上提取
1、网上支取范围
(1)个人无房(租房)提取。
(2)非本市户籍人员离职支取。
(3)离退休提取。
(4)购房提取。
2、操作解读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须先注册,如是老用户直接登录即可。
现场提取
职工填写《杭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证明材料至中心柜面办理→中心柜面审核通过办结。
支付宝提取
从2018年3月26日起,浙江省直公积金缴存职工可在支付宝上办理无房提取、离退休提取、本市本人购房提取(注:仅适用于2017年11月1日后杭州市主城区、萧山、余杭、大江东产业聚集区、富阳的房管局正式网签能联网核查信息的客户)等业务。
办理时限与额度
一、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二、提取额度:
1、截止签订购房合同当月后满一年的账户余额;本人账户余额超过实际购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申请办理住房补贴提取业务的,参照执行,提取额度与住房公积金合并计算。工龄未满20年的,在提取一次性住房补贴时,单位应按借款协议书核定提取金额。
3、职工本人账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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