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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篇1: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洛江,建设新兴工贸旅游生态城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基本情况

  我区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92名,目前在册48名,其中男性44名占91.7%,女性4名占8.3%;缓刑36名占75%,假释8名占16.7%,剥夺x权利3名占6.25%,暂予监外执行1名占2.1%。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今年来我区未出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我区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如8月18日,我区召开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会。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区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及司法所所长参加会议。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监管教育和帮扶工作。我区加大衔接管控体系建设,建立工作联系会和联络员制度,完善法院审前风险评估、解除矫正与落实安置帮教相衔接等工作机制,及时转发省市有关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工作规定,各乡镇(街道)矫正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配合、通力合作,积极开展对象监管教育帮扶工作,严格执行周报告、月汇报、每月一走访和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全区48名矫正对象均能认罪服法、服从监管,至今未出现脱管、漏管问题,未发现重新犯罪及其他严重违法行为,目前已顺利解除44名矫正对象并转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阶段。矫正对象在接受日常监管教育中,思想认识上均有崭新的变化,能自觉接受监管,主动参加矫正机构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如2016年“4·14”玉树地震时,河市镇矫正对象杨文实积极响应号召,参加河市镇组织的抗震救灾捐款捐物公益活动,自愿献爱心捐款1000元,热心于公益事业,以实际行动回报社会。

  (三)认真摸底调查、强化管理监控。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摸底的同时,指导各村对辖区内五类矫正对象进行深入细致地排查。与此同时,工作人员多次走访各村,及各相关部门,进行交流,听取意见,积极取得各乡镇(街道)、各单位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并在思想认识、人员配备、办公场所的'落实等方面形成共识,为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推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月28、29日和10月15日至20日,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两次联合对我区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排查,重点排查洛江区籍在沪在粤刑释解教人员及社区矫正人员的情况。

  (四)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置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对象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我区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四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置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置帮教小组与解矫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置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对象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卡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三是矫正帮教人员衔接同步。由乡镇(街道)综治办牵头,建立同一人矫正、同一人帮教的工作机制,实行社区矫正教育管理与安置帮教责任包办制度,降低帮扶成本,提高帮扶效果。四是管控教育与帮扶救济同步。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在管理方式方法上有相互借鉴之处,“管控、教育、帮扶、感化”是两者在管理上共通的四部曲,有效避免了重复劳动,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篇2:2016社区矫正个人工作总结

  2016年,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社会适应性帮扶,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机构队伍和保障能力建设,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法治**县作出积极贡献。

  一、继续抓好会议精神贯彻,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机制

  1.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具体贯彻落实计划,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深化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工作体制机制落到实处。紧紧依靠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通过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和联络员制度,协调解决重大疑难问题,推动各部门较好地履行职责。2016年,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牵头组织公、检、法司各部门就社区矫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为加强与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的沟通协调,制定相关工作规定,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实现制度全覆盖,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2016年4月份,县社矫办又重新将新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名单、社区矫正工作制度、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上墙。

  二、严格落实基本任务,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安全持续稳定

  1. 切实加强教育矫正。认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的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指导和规范教育矫正活动。重点抓好集中教育活动,制定集中教育计划,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加强社会适应性帮扶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协调解决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就学、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社会保险等问题,为社区服刑人员安心改造并融入社会创造条件。2016年5月份,县社矫办为全县近500名服刑人员统一印制了社区矫正教育笔记本,并发放到每个服刑人员手中。

  2.切实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监管制度和措施,重点抓好社区服刑人员外出管理、考核奖惩、收监执行等工作,维护社区矫正正常秩序,确保刑罚执行严肃性。2016年4月份,**县检察院成立了驻**县司法局社矫科社区矫正检察室,制定了相应检察制度及检察内容,并制作规范上墙。**县社区矫正检察室的成立不仅使我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法制化,也促使我县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工作更加重视,工作中自觉严守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截止目前全县在册人员数为508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465人,解除矫正963人,我县社区矫正科共计对16名不服从社区矫正管理的服刑人员给予了警告处分,收监执行3人次,2名严重违纪服刑人员给予了提请撤销缓刑处理的决定。在这几起案件的处置中,县检察院监所科全程跟踪参与了调查、审批、处置,给予了法律指导和合法程序支持。

  3.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撤销缓刑、撤销假释、收监案件一案一报制度,定期召开监管安全分析会,建立健全安全预警、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机制,提高社区矫正安全防范能力。

  三、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水平

  1、工作规范制度化,工作程序一体化。

  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制定了《**县社区矫正工作方案》、《奖惩办法》、《工作制度》、《实施细则》、《社区矫正执法文书使用规范》等一系列工作规范和制度。由县乡两级矫正小组成员、工作人员、协管员、帮教人参加审前调查会议,严把“入门关”,对社会劣迹明显,有社会危害的人员严格把关。先后对纳入社区服刑人员,在入矫前,逐一填写社会调查表、具保人、帮教人资格表、保证书、承诺书、调查笔录等相关法律文书,由县社区矫正科审调会议审查后,出具评估报告,送交委托法院或监狱。其次在接收、管理教育、违规处罚、迁居外出、解除矫正、档案管理等方面也逐一进行细化和统一。

  各司法所按照《实施办法》、《实施细则》要求规范执法程序、规范操作规程、规范执法行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2016年5月上旬,县社区矫正科和县检察院监所科联合对全县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对个别单位执法不严、工作不规范、工作不认真等问题进行了纠正,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重点检查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外出和居住地变更审批、考核奖惩、提请执行变更等执法环节,督促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防止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不规范问题。重点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中的脱管、漏管人员进行了疏理,并对造成脱管、漏管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整改。

  2、加强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加强管理系统应用、手机定位管理,对需要重点监管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行为、异常表现及时掌握、及时处理。方便了司法所的工作,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社会敏感时期,以群发短信的方式教育和提醒社区服刑人员,约束自身言行,加强社会改造,实现社区服刑人员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效能。

  3、加强业务培训。落实分级培训计划和任务,加强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法规政策、基础执法业务培训。

  2016年借村两委班子换届之机,选聘两委班子成员为社区矫正帮教责任人,协助司法所加强对本村矫正人员的管理,遂步形成司法局总牵头,司法所抓日常管理教育,派出所、村委协助执行的管理模式。

  为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协管员、帮教责任人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016年,我局先后分批次组织司法所长、助理员、协管员开展专业培训7次,参加市局组织的业务素质培训1次。重点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相关法律法规、社区矫正工作规程、执法业务等进行了培训学习。

  四、加强研究和宣传,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不断发展

  加强工作宣传,继续加强社区矫正信息报道工作,积极与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宣传效果,为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2016年3月15日,在县社矫办召开了由省检察院、市司法局、**县、**县、**区、**区司法局及**县部分司法所参加的社区矫正工作专题研讨会。5月27日,在**县检察院召开了由市检察院、市局、县局领导参加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专题座谈会。两次研讨会都对当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良好的合理化建议。7月份,在全县对扫黑除恶辑枪治爆专项治理活动中,**县社矫办认真贯彻落实,确实做好在重点人员的摸排工作,与安置办一起到全县的19个乡镇司法所进行了为期2周的检查,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内的所有刑事解教人员全部建档,并建立信息库,同时联合普法办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工作。县社矫办也对各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好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形成文字信息反馈到市局,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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