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
家庭医生不是私人医生,是对服务对象实行全面的、连续的、有效的、及时的和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和照顾的新型医生。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容,希望对你有有帮助。
2013年,昆明市就开始着手组织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目前,在城市以社区全科医生团队为主,在农村则以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为主。到2016年底,昆明城市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户数达到305573户,签约率达25.98%;乡村医生签约586017户,签约率63.41%。
日前,云南省政府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17年,云南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参保人员可自愿在所在地区医保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择家庭医生团队,选择个性化健康服务。
怎么服务?团队按年收取服务费
据了解,自2013年昆明市就已经开始着手组织开展全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制定、印发了《昆明市开展城市社区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并启动了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又推出了《2014年昆明市开展城市社区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科医生团队建设与管理,全面启动社区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个性化健康服务。其中,个性化健康管理服务主要针对签约服务对象多样化的健康状况和医疗服务需求,特别是根据居家养老、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医疗服务需求,综合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医疗保障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实际供给能力、居民个人支付能力等因素,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家庭护理、中医药 “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
家庭医生团队为签约服务对象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个人分担。签约服务费按照每人每年不低于36元标准给予补助,原则上医保基金承担12元,由医保基金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承担12元,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个人承担12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由医保个人账户支出。
在保障措施方面,要求构建顺畅的双向转诊通道。通过组建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医疗专家进社区、医师多点执业等方式,鼓励城市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相对稳定的双向转诊合作关系。每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与所二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每所二级以上医院应与5所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所以上三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确保区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和上级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选择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各类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由低级别医院转诊到高级别医院的,执行起付标准补差;由高级别医院转诊到低级别医院的,可不再支付起付线标准;对不按照转诊规定自行转院的患者,在原基础上适当降低其医保待遇;调整家庭病床政策,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适合在家里进行检查、治疗和护理的患者,经签约医生评估后建立家庭病床,家庭病床费用按照调整后的医保政策执行。
怎么签约?居民可自愿选择
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方式是,辖区居民自愿参与,与家庭医生团队建立契约式服务关系。每个居民或家庭只能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每个家庭医生团队根据自身的服务能力,签约合适数量的居民。签约周期原则上不少于1年,期满后居民与签约医生在双方自足的基础上可选择续约或终止契约关系。
家庭医生团队转变服务模式,开展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辖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地理位置,与1-3所二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每所二级以上医院应与5所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2所以上三级医院签订双向转诊协议; 确保区域内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都和上级医疗机构签订双向转诊协议。二级以上医院应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通道。家庭医生要根据患者病情,及时作出是否转诊的判断,对需转诊的,必须立即采取转诊措施,通过绿色通道优先预约上级医院专家门诊及大型仪器设备检查等。上级医院要逐年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约转诊号源和床位,对转诊患者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简化转诊患者入院手续。
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需要长期服药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一次性开具治疗性药物不超过2个月的药量。
截至目前,昆明市共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443家,其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22家、站321家,乡镇卫生院98家,村卫生室1290个。目前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主要以城市社区全科医生团队和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为主,截止到2016年12月全科医生团队签约户数达到305573户,签约率达25.98%;乡村医生签约586017户,签约率63.41%。
怎么覆盖? 2020年力争签约服务所有人群
2016年,我省已在昆明、玉溪、曲靖、普洱、红河、大理等州市公立医院全面开展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其他州、市选择有条件的县、市、区积极开展试点;并与分级诊疗、医养结合试点相衔接,重点在签约服务内容、价格、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结核病等慢性的传染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逐步形成家庭医生与重点人群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在此基础上,今年,全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目前,云南省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 (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实施方案提出,将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 (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官渡区六甲街道家庭医生上门提供服务
2016年11月,官渡区六甲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启动了“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只要辖区居民签订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即可享受健康管理、上门访视、家庭康复指导等“保姆式”服务。曾经流行于发达国家的家庭医生医疗服务模式,目前正逐步走进寻常百姓家。
据悉,该中心由全科医生、护士组成家庭医生工作团队,与辖区内的社区居民签约,为辖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引导居民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促进分级诊疗、有序就医格局的形成。如签约病患需要转上级医疗机构,家庭医生将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办理转诊手续。
杨女士是第一位签约家庭医生的居民。她告诉记者,自己患糖尿病十多年,为此经常跑医院开药,还得一次次向医生说明自己的病情和用药记录。签约家庭医生后,社区卫生中心医生经常到家里来帮她测血糖、量血压,到医院开药也方便了不少。
六甲街道社区卫生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家庭医生开启个性化私人诊疗时代,以家庭医生签约为契机,中心、社区站点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都会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健康服务,做好辖区内群众的“健康守门人”。
据了解,自2013年开始,官渡区就开展了家庭签约服务工作,签约服务的内容主要是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目前全区签约的人数已经超过了2万余人,下一步将逐步实现家庭医生普通人群签约率达15%,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30%的目标。
西山区扫个二维码就能签约
“以前化验单上的数字看不懂,现在家庭医生解释得清清楚楚。”“以前忙起来就错过娃娃打疫苗的时间,现在家庭医生会及时提醒。”2016年6月,记者从西山区卫计局获悉,在“十三五”“健康西山”建设中,西山区在全省率先推行“4+x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作为首个试点项目,前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支家庭医生团队已与500余户辖区居民签约,让居民足不出户可享专业医师的健康咨询、预防接种提醒等健康服务。
记者注意到,每位医生桌前名牌都印着个人二维码,中心走廊也贴着6组家庭医生的信息。中心主任陈婕说,居民可以扫医生的二维码,注册好真实信息,便可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
前几天,李艳娇做了几项孕期常规检查,拿到化验单后感觉很迷茫,不知道数值有什么意义,索性她将化验单拍照发给家庭医生,最终得到了专业解答。
“以前小病小伤就上网问‘度娘’,再去药店买药。”家住润城的丁丽说,半个月前她与妇幼保健医师朱霞签约,现在有什么健康问题都问家庭医生,比如这段时间手足口病高发,作为一个两岁娃娃的妈妈,丁丽想了解专业预防知识,咨询后很快得到答复。丁丽还发现,家庭医生还能提醒娃娃打预防针的时间。
在全省率先推行“4+x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让不少前卫社区居民叫好。西山区卫计局负责人介绍,国家提出到2020年,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全覆盖。“十三五”期间,西山区委、区政府着力打造“健康西山”,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运用“互联网+健康西山”平台,推行“4+x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并于今年5月在前卫片区先行试点,目前,6支家庭医生团队已与500余户辖区居民签约开展服务。
延伸阅读
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
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功能,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也是新形势下更好维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在基层开展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工作,采取多种形式推进签约服务,取得了积极进展,积累了实践经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要求,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围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促进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和全科医生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不断完善签约服务内涵,突出中西医结合,增强群众主动签约的意愿;建立健全签约服务的内在激励与外部支撑机制,调动家庭医生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鼓励引导二级以上医院和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参与,提高签约服务水平和覆盖面,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为群众提供综合、连续、协同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主要目标。2016年,在200个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其他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开展试点。重点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优先覆盖老年人、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人群,以及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性疾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
二、明确签约服务主体
(三)明确家庭医生为签约服务第一责任人。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签订协议为其提供服务场所和辅助性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含个体诊所)提供签约服务,并享受同样的收付费政策。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四)实行团队签约服务。签约服务原则上应当采取团队服务形式。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有条件的地区可吸收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家庭医生负责团队成员的任务分配和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明确家庭医生团队的工作任务、工作流程、制度规范及成员职责分工,并定期开展绩效考核。其他专科医师和卫生技术人员要与家庭医生团队紧密配合。
(五)签订服务协议。根据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合理划分签约服务责任区域,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建立有序竞争机制。
(六)鼓励组合式签约。加强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可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在组合之外就诊应当通过家庭医生转诊。研究探索流动人口签约服务模式,促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均等化。
三、优化签约服务内涵
(七)明确签约服务内容。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各地应当根据服务能力和需求,设定包含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在内的基础性签约服务内容,向所有签约居民提供。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现阶段要首先从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入手,确定服务内容,并逐步拓展服务范围。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方面的重要作用,满足居民多元化健康需求。各地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要结合实际,协商确定家庭医生团队服务的项目、内涵、流程、规范、标准。
(八)增强签约服务吸引力。各地要采取多种措施,在就医、转诊、用药、医保等方面对签约居民实行差异化政策,引导居民有效利用签约服务。家庭医生团队要主动完善服务模式,可按照协议为签约居民提供全程服务、上门服务、错时服务、预约服务等多种形式的服务。通过给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医院专家号、预约挂号、预留床位等方式,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二级以上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对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对于签约的慢性病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对于下转病人,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按规定开具处方。要充分发挥医保支付的引导作用,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采取对符合规定的转诊住院患者连续计算起付线等措施,引导居民到基层就诊。
四、健全签约服务收付费机制
(九)合理确定签约服务费。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具体标准和分担比例由各地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价格等部门根据签约服务内容、签约居民结构以及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按规定实施救助。签约服务中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费用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列支。
(十)发挥家庭医生控费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将签约居民的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对经基层向医院转诊的患者,由基层或家庭医生团队支付一定的转诊费用。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疗联合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发挥家庭医生在医保付费控制中的作用,合理引导双向转诊,发挥守门人作用。
(十一)规范其他诊疗服务收费。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提供非约定的医疗卫生服务或向非签约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按规定收取费用。
五、建立签约服务激励机制
(十二)完善家庭医生收入分配机制。综合考虑社会公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签约服务在内的绩效考核情况、事业发展等因素,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合理提高收入水平,增强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承担签约服务等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奖励基金。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有条件的地方可对通过相应评价考核的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予以资金支持引导。
(十三)完善综合激励政策。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推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将优秀人员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增强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加快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提升签约服务水平。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岗计划。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94号),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扩大职称晋升空间,重点向签约服务考核优秀的人员倾斜。将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对成绩突出的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表扬,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拓展国内外培训渠道,建立健全二级以上医院医生定期到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与家庭医生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进修制度。加强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成员的继续医学教育,提高签约服务质量。
六、加强签约服务绩效考核
(十四)建立定期考核机制。各地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等部门要健全签约服务管理规范。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鼓励家庭医生代表、签约居民代表以及社会代表参与。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十五)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以签约居民为主体的反馈评价体系,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反馈评价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作为家庭医生团队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和居民选择家庭医生团队的重要参考。综合考虑家庭医生工作强度、服务质量等,合理控制家庭医生团队的签约服务人数。
七、强化签约服务技术支撑
(十六)加强技术支持。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等,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必需设施设备配备,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家庭医生配备统一的着装、出诊装备、交通工具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对家庭医生团队提供必需的业务和技术支持。
(十七)发挥信息化支撑作用。构建完善的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通过远程医疗、即时通讯等方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家庭医生的技术交流。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交流平台,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
八、组织实施
(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出台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具体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等改革工作的衔接,形成叠加效应和改革合力。
(十九)强化分工协作。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合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发展改革(价格)部门要积极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所需的设施设备配备,做好签约服务价格的相关工作。财政部门要统筹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补偿资金,并建立与签约服务数量和质量相挂钩的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要建立健全有利于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人事政策。卫生计生、中医药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职能,统一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加强对签约服务行为的监管。
(二十)加强督导评估。国务院医改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督导评估,探索开展第三方评估。各地要建立定期调研督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相关监测、评估、培训等工作。
(二十一)做好舆论宣传。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政策与内容,重点突出签约服务便民、惠民、利民的特点。大力宣传家庭医生先进典型,增强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重、信任、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良好氛围。
发展现状
家庭医生国内 我国的家庭医生队伍发展缓慢,主要在上海等经济发达城市,出现了家庭医生队伍,主要的服务对象是中高收入家庭。发展缓慢的原因有四个方面:第一是周边的社区建立医疗服务中心。第二是国家医疗保险患者及社会医疗保险的患者不能享受在家里治疗的报销政策。第三是如果病人过多,没有过多的医生参与进来,不能使家庭医生的队伍壮大起来。第四是医院没有在家庭医生这方面过多的宣传,许多人对此还不了解。
国外 家庭医生制度在国外已经发展的很成熟。如(持有医疗保险的一部分)美国人看病先找自己的家庭医生。如果需要,由家庭医生安排病人住院或联系专科医生继续为病人服务。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负责经过家庭医生同意的继续治疗费用。医生、保险公司、医院之间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互相制约。(另一种医疗保险不需要家庭医生的同意也可以看专科,但保险费用要高一些。)在中国,不论自费公费,病人看病任意选专科,选医生。病人很盲目,医生也希望有更多的挂号收入。
在加拿大,由于医学专家的缺乏,许多人把医疗和保健方面的工作都交付给家庭医生进行处理,这在许多情况下都超出了家庭医生的能力所及。调查研究发现,许多医学生都希望把他们的学制改为三年,以使得他们能够掌握一些额外的知识,诸如产科、麻醉、急诊、老年病、临终关怀以及普通外科等方面的技能。但是遗憾的是,能够接受这方面教育的人数不到25%。
加拿大的教育部门已经意识到增加接受三年制教育的医学生的重要性,有关部门已经修订了教学计划,以保证接受三年制教育的医学生能够掌握一些医疗保健方面的高级技能。医学院校也已经提供不同的医疗保健技能方面的培训科目。我们强烈建议政府和医学院校能够认识到支持这些培训工作的重要性,我们希望医学生能够把他们掌握的这些高级技术应用到他们的工作实践当中去,也希望这些高级的医疗保健技术能够为提高社区医疗技术水平、保证从事社区医疗保健事业的不断发展、为患者提供更为广泛、更为周到的医疗保健服务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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