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 > 工作计划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精选6篇)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精选6篇)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精选6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1

  1、范围

  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同时也适用于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工单位和人员。

  2、职责

  2.1临时用电审批程序

  1)在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生产必须时,应在安环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2)在申请临时用电前,由生产部专门人员对其作业环境现场检查后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3)生产部对用电单位的作业条件进行确认,采取的有效控制措施,准确填到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

  4)临时用电作业期间,用电单位和生产部安排专人现场监护。

  2.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管理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生产部存档,第二联交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

  2)临时用电结束后,安环部及时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登记到临时用电作业台帐。

  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不得涂改、不得代签,要妥善保管。

  2.3临时用电必须严格确定用电时限,超过时限要重新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延期手续,同时办理涉及的'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手续。

  2.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作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电工操作证方可施工。严禁擅自接用电源,对擅自接用的按严重违章和窃电处理。电气故障应由电工排除。

  2.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按供电电压等级正确选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必须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要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架空时,不能采用裸线,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横穿道路时要有可靠的保护措施,严禁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临时用电线路。

  3)采用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必须设有“走向标志”及安全标志。电缆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机械伤害的地段应采取保护套管、盖板等措施。

  4)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配电箱要有编号和防雨措施,配电盘箱门必须能牢靠关闭。

  5)行灯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

  6)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2.6电工工段送电前要对临时用电线路、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

  2.7临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临时用电的规定,不得变更临时用电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公司有权予以停止供电,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2.8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2

  1、目的

  为加强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公司范围内临时用电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基建工地及其他需在供电部门正式运行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

  4、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要求

  4.1作业执行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4.2作业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停止送电,施工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3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司电网。

  4.4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

  4.5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

  (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架上。

  (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路面时应加设防护套。

  (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固关闭。

  (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4.6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

  4.7供电单位应进行每天至少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和隐患记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

  4.8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

  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5.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清楚的标明申请作业单位、工程名称、施工单位、施工地点、用电设备及功率、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临时用电人、电工证号、临时用电时间、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5.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1)外来施工需临时用电时,应向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人负责填写安全措施并得到临时用电负责人签字、报经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确认,电力设施主管部门负责批准签发。

  (2)公司其他部门进行临时用电时,用电单位负责人到公司电力设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电力设施主管部门到安监部领取《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作业执行人负责填写安全措施,作业现场负责人对措施进行确认签字后,由临时用电单位审核签字,电力设施主管部门负责签发。

  5.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留存

  (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安监部保管,办理临时用电申请时到安监部领取。

  (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送安监部备案;一份送电力设施主管部门留存,一份交作业现场执行人。临时用电作业完成后,作业现场执行人将作业证交到安监部存档,存档期限为1年。

  6、相关记录

  6.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3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用电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制订本办法。

  2、名词解释

  2.1作业方:指实施具体作业操作的公司基层班组或施工承包商。

  2.2临时用电作业:指生产中施工、检修等过程中临时性使用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的作业;6kv及以上的高电压临时用电,不适用本规定。

  3、临时用电作业危害识别

  3.1临时用电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制定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方案中进行临时用电作业危害因素识别、风险评价,制定风险控制措施和应急预案,明确工作任务及作业要求。

  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

  3.3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一起上报。

  4临时用电作业办理程序

  4.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前一天制定出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经作业部门安全员审核合格后,部门负责人审批。

  4.2负责审批人员,应对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5临时用电作业方案

  5.1.1临时用电作业由作业方提出申请,并编制《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按程序报送;

  5.1.2《临时用电作业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作业内容:用途;电源进线、变电所或配电室、配电装置、用电设备位置及线路走向;用电负荷计算说明;临时用电负荷所在变压器的编号及容量。

  (2)技术措施;

  (3)风险识别和应急措施;

  (4)现场安全环保措施。

  6、临时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和要求

  6.1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作业,必须由相应资质专业人员进行。

  6.2临时用电电缆必须绝缘良好无损,保持绝缘强度,在施工场所穿越车辆、行人通行处,应采取保护措施。架空临时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

  6.3严禁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接入电网;动力和照明线路宜分路设置。

  6.4对于临时用电线路,使用中应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用完后应立即拆除。

  6.5临时用电线路在电源侧及操作的地方应装置开关、插销及熔断器,这些装置装在户外,应有防雨箱子保护。

  6.6若遇台风、暴雨等特殊情况,应视具体情况可暂切断临时电源,待风雨过后,应对线路仔细检查一遍,确认无问题后,方向恢复送电。

  6.7临时用电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中性线。

  6.8临时用电线路安全技术应符合jgj46《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

  6.9室外的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及开关、插座应有防水措施。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6.10移动工具、手持工具等用电设备应有各自的电源开关。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开关直接控制二台或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6.1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需要作保护接地,且接地电阻要符合相关规定,在电源进线处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6.12临时照明用行灯电源应采用安全电压供电,且灯泡外部有金属保护网。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在特别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在易燃易爆场所施工,行灯必须为防爆型。

  6.13在易燃、易爆生产作业场所应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开关、配电箱和电气设备,临时用电的停送电操作,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在非防爆区域内进行。

  6.14临时用电设备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应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

  (2)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

  (3)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4)临时电源暂停使用时,应在接入处断开电源;

  (5)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时,应先断开电源;

  (6)配电箱内外应保持整洁、干燥。

  6.15对夜间有车辆通行的施工场所,必须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其电源应设在施工现场电源总开关的前侧。

  6.16临时用电单位不得变更用电地点和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生此类现象,供电单位有权停止供电。

  6.17结束临时用电

  (1)临时用电结束后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由其进行电量核查;

  (2)临时用电设备拆除后应恢复电力设施原状。

  7、临时用电作业人员职责

  7.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7.2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内容,临时用电环境,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

  7.3对《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后,方可进行临时用电作业。

  7.4对违反本办法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

  7.5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作业无法进行等情况时,应暂停作业。

  8、临时用电作业负责人职责

  临时用电作业负责人由作业方现场作业指挥人担任,其安全责任如下:

  8.1作业负责人是临时用电作业的直接组织者,对安全作业负直接领导责任;

  8.2认真督促监护人和作业人员等履行安全责任,检查作业前安全措施,确认落实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8.3临时用电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对所有参与临时用电作业的人员进行临时用电作业方案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提示;

  8.4作业过程中,对现场作业人员的三违行为,有批评、制止或处罚权,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或接到作业监护人异常报告时,有权停止作业;

  8.5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应负责恢复。

  9、临时用电作业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由作业方派出作业现场监护人。作业监护人的安全责任如下:

  9.1服从作业负责人的领导,有责任守护作业人员安全;

  9.2必须全面了解作业内容,临时用电环境,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9.3作业监护人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9.4作业前,必须对照《临时用电作业方案》逐项检查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确认落实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9.5坚守岗位,发现不能保证作业安全时,有权提出暂不作业;

  9.6作业结束后,作业监护人要进行恢复核实。

  10、临时用电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

  由作业部门派出作业监督人,作业监督的安全责任如下:

  10.1必须全面了解临时用电作业过程及用电环境,对作业安全负直接监督责任;

  10.2熟悉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能够及时发现突发风险,具有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10.3临时用电作业前,必须对照《临时用电作业方案》逐项检查安全保证措施和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确认符合后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签字并在作业过程中保管《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10.4坚守岗位,监督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的作业,发现有违反《临时用电作业方案》既定程序的行为,有权暂停作业;

  10.5遇作业负责人、作业监护人、作业人严重违章,作业管理无法保证安全等情况,作业监督人有权停止作业、收回《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并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

  10.6作业结束后,作业监督要进行最终复核。

  11、附则

  11.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安全保卫部、作业部门、作业方各一份。

  11.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应存档保存一年以上。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4

  1、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供用电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工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未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洛阳华美电力有限公司宜阳光伏项目部相关管理制度。

  3、术语定义及缩写语

  3.1低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lkv及以下的电压。

  3.2高压:

  交流额定电压在lkv以上的电压。

  3.3接地:

  设备的一部分为形成导电通路与大地的连接。

  3.4工作接地:

  为了电路或设备达到运行要求的接地,如变压器低压中性点和发电机中性点的`接地。

  3.5重复接地:

  设备接地线上一处或多处通过接地装置与大地再次连接的接地。

  3.6接地线:

  连接设备金属结构和接地体的金属导体(包括连接螺栓、卡、扣等)。

  4、职责

  4.1各施工单位对本单位安全供用电管理负责。

  4.2监理对各单位安全用电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5、管理内容和方法

  5.1所有供用电系统都必须满足电力施工规范及安全用电管理的要求,布局有规范、完善的图纸,现场所有供电点应进行统一命名、编号,并在有变更时及时的标注或更新图纸。

  5.2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用电源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3工程施工用电设计、变更、实施前,必须履行:施工申报、监理审核、业主批准程序;新投入供用电设施使用前,施工部门须提供检验报告,由监理及相关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备用发电机组的启用、较大负荷的增设应及时报告监理,必须经监理审核同意,且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5.4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供用电管理制度,对现场及营地所有的供用电操作都必须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须经过岗位技能培训并持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上岗。

  5.5现场配电设备必须按规范设置,变压器安装的位置,必须设置安全遮拦,并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等警示、警告牌和标有设备参数、编号的标示牌;裸露的带电导体在有些作业可能触及时,必须设置安全遮拦或明显的警示标志。

  5.6所有配电线路必须按规范要求敷设,架空、电缆敷设均应考虑环境安全和合理、美观,施工规划要有前瞻性,相对长久布局,安全可靠、整齐划一,杜绝随意而定,严禁私拉乱接,对导线不准使用挂钩线、破股线、地爬线和绝缘不合格导线。

  5.7低压配电屏的负荷开关必须安装容量匹配的保险丝,且保护罩和防雨设施完好,严禁用铜、铝、铁丝代替保险丝;施工现场临时线路的配电设施必须按户外防雨配置,采用带漏电保护的开关控制用电设备或插座,一个负荷开关不允许控制多个移动用电设备,用电设备和配电装置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且接地(或零)电阻小于10欧姆。

  5.8各施工单位必须定期对本单位负责的电气设备和保护装置进行检查、试验和检修,消除设备隐患,预防电气设备事故,确保供电可靠性;对须进行防雷接地的设备设施其接地电阻要小于4欧姆,每年雷雨季前进行效验。

  5.9在检修作业中不准带电移动电气设备和修理电气设备;不准用同一开关控制两台及以上用电设备;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定期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分闸断电,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5.10在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

  1、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m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特别潮湿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金属容器或钢筋网内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11潜水泵安全使用管理要求:

  5.11.1凡是有人作业的水域,原则上要求使用离心泵。

  5.11.2潜水泵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目观检测,严禁绝缘损坏的潜水泵(包括电源线)投入使用。

  5.11.3潜水泵投入使用时,进入相关水域必须穿绝缘雨靴。

  5.11.4潜水泵投入使用时,严禁人员在相关水域徒手或使用不绝缘的工具作业。

  5.11.5潜水泵运行时,严禁进行搬运潜水泵工作。

  5.11.6发现潜水泵运行异常时,必须先停电,后检查、处理。

  5.12电焊机安全使用要求:

  5.12.1电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必须穿戴好绝缘鞋、电焊手套,使用防护面罩。

  5.12.2电焊机二次线禁止裸露。

  5.12.3禁止雨天未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室外作业。

  6、检查与考核

  6.1本制度执行情况由湖南中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宜阳县赵堡镇20mwp分布式光伏项目监理部负责检查。

  6.2检查发现不符合的按《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与奖励细则》、《合同文件》、《综合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5

  1、术语和定义

  临时用电:是指生产、检修施工等需要临时接引、装设的临时用电统称临时用电。

  2、安全职责

  2.1用电管理部门:对临时用电单位和电气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对临时用电的形式、部位进行确认,掌握本单位临时用电状况,检查用电情况,对临时用电管理负责。

  2.2安环质监部: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

  2.3生产车间:临时用电过程中要检查现场环境安全,出现异常情况,立场停止作业,确保生产正常。

  2.4电仪工段:组织对临时用电接引点的安全情况进行风险评价,制定“临时用电票”的削减风险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按使用时间送、停电。用电结束后负责组织用电设施的拆除和检查。

  2.5用电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资格认证,没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的电工严禁从事电气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听从所在车间指挥并接受所在单位安全、电气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3、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3.1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绝缘良好并满足负荷要求的橡胶软导线,主干动力电缆可采用铠装电缆。

  3.2电缆(线)过路必须加套管保护,空中架线高度应满足要求。

  3.3电气施工机具应集中存放,电源开关设箱上锁,零散用电电源设铁合开关,电缆接头应做好防水、防短路、防触电措施,不准用一个开关同时启动两台及以上电气设备。

  3.4用电设备及其金属外壳安全电压除外的接地线和接零线必须分接,严禁接地和接零共用一根导线。

  3.5配电箱、开关及电焊机等电气设备的15米距离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有害物品。

  3.6临时用电设备的自动开关和熔丝(片)应根据设备和线路确定,不得随意加大或缩小,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丝。

  3.7在装置区、罐区或其它爆炸危险场所临时用电作业,应使用与场所相适应的防爆型电气设备(导线),达不到此要求的应限制其使用。

  3.8爆炸危险场所内临时用电线路经过高温、振动、腐蚀、积水、易机械损伤等部位,不准有接头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3.9爆炸危险场所内的防爆接线箱、接线盒、插座的封闭、胶圈必须完好,接引导线必须压紧封严,达到电气防爆要求。

  3.10手持用电动工具和潜水泵、振捣器等水下潮湿环境作业工具,作业前应由电工对其绝缘进行测试,带电零件与壳体之间,基本绝缘不得小于2mω,加强绝缘不得小于7mω,达不到要求不准使用。

  3.11使用潜水泵时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电机及接头绝缘良好,安全可靠,潜水泵引出电缆到开关之间不得有接头,并设置专用提泵拉绳(不得用铁丝)。

  3.12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满足如下安全要求:

  设备外观完好,标牌清晰,各种保护罩(板)齐全。

  一般场所,为保证安全使用,应选用ⅱ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装设漏电保护器或安全隔离变压器等。否则,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工具或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ⅰ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管道内,应使用ⅲ类工具。如果使用ⅱ类工具必须装设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电器。

  ⅲ类工具的安全隔离变压器,ⅱ类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及ⅱ、ⅲ类工具的控制箱和电源联结器等必须放在容器外或作业点处,同时应有人监护。

  3.13生产检修等临时性用电的行灯其电压不得超过36伏,在潮湿地点、坑、井、沟或金属容器内部作业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伏,行灯必须带有金属保护罩。

  3.14停产大检修、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等大规模用电,应根据作业区域分散用电负荷,用电设备分组集中,做好防雨、防触电措施。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以保护。

  3.15临时用电设备检修应先切断其电源,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告牌。

  3.16临时用电的电源不得直接从接引点的电气柜上接引,电仪部门为车间(使用单位)提供的电源必须设置保护开关,车间(使用单位)临时用电设施必须加装保护。

  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的办理和使用要求

  4.1用电单位应首先向电仪工段负责人提出临时用电的申请。

  4.2电仪工段负责人接到临时用电申请后,应指派接线电工到作业现场,接线电工根据临时用电接引地点、接引方式及周围情况,对临时用电作业进行风险评价,提出风险削减措施,落实安全措施,确定电源接引点,并逐项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上的相关内容,不得空缺。填写完后,交电仪工段负责人审批。

  4.3电仪工段负责人对相关安全措施逐项进行确认后,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签发完毕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才正式生效,接线人员方可送电。

  4.4作业完毕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电仪工段人员停止送电,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4.5《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留存,第二联

  4.6《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一个作业周期。

  4.7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由电仪工段负责人注销。

  4.8《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一年。

  4.9、相关记录

  《动火安全作业证》

  《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

  《高处作业安全作业证》

  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制度 6

  1、施工单位必须聘用合格的持证电工上岗,临时用电须办理临时用电申请,遵守临时用电的操作规程,漏电开关,导线等应按申报负荷选用,严禁乱拉、乱接及超负荷使用。

  2、施工用水须办理临时用水申请,供水点处须做好防漏处理,施工中应注意现场地面不能有积水。

  3、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动火作业人员须持合格焊工证并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做到动火前八不,动火中四要,动火后一清,以及在动火部位配备足够灭火器材,设专人监护,做好周围设施的围蔽保护工作。

  4、八不: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不动火;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动火;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凡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内,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动火;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不动火;未配备有相应的灭火器材不动火。

  5、四要: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才能离开现场。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