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资料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范收集、整理工程技术资料的过程,强调过程控制,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程实施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项目部。
第三条编制依据
本制度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验与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编制,各单位在执行中,还应符合当地有关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实施过程中根据相关标准、规范的现行有效版本的具体内容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和项目部两级管理模式,逐级建立、健全、落实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职责
一、工程技术部:为工程技术资料的日常管理部门。
(一)工程技术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内容包括:对项目部资料管理的过程检查情况,抽查项目部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情况,并负责传达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提供最新信息。
(二)负责对各项目部竣工工程资料的档案管理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二、工程计划部:协助工程技术部对项目建设有关的商务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项目一(二)部:配合工程技术部对其下属项目部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监督、指导管理。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一、项目部应至少配备一名工程资料管理人员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
二、项目部应配备专用计算机对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收集管理。
三、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规定对工程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四、项目部应与建设单位明确对施工资料、工程档案、竣工图有关要求,明确总包与分包单位工程资料的编制责任。
五、分包单位应负责其承包范围内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工作,并对其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总包单位项目部负责审查、汇总并组织各单位对本工程竣工档案的移交工作。
六、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贯彻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范、规程、标准以及公司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二)负责确定本项目技术资料的总体要求,审批本项目资料编制规划,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本项目资料总体协调工作,督促各部门与分包单位,按规定收集、整理与移交本项目的工程资料。
(四)负责审核工程竣工工程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符合有关部门的存档要求,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资料移交手续。
(五)负责解决资料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七、技术员职责
(一)根据工程具体情况、质量目标、合同要求及施工方案等对资料员进行交底,解决资料中的技术问题。
(二)负责及时向资料员提供所负责工作的技术资料。
八、资料员职责
(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及企业颁布的.质量标准、规范和规程以及资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二)负责建立工程技术资料案卷,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工作。保证工程资料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和便于查找。
(三)保证资料的收集、整理、编目等工作随工程进度同步。
(四)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就技术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等要求进行指导。负责复核各部门及单位提交资料的份数、规格、形式及完整性和规范性。
(五)施工过程中,定期对分包单位资料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负责汇总各分包单位资料,并按规定归档。
(六)负责竣工资料和档案的整理、装订,对技术资料及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九、项目其他人员职责
(一)负责编制本岗位工程技术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准确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专业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
(二)负责及时将符合归档要求的资料提供给资料员。
第三章资料整理要求
第七条工程技术资料包括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经过程施工到最终工程质量评定及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的技术活动成果,主要有相关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工程资料是工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的必备条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维修、使用、改扩建的重要依据。
一、基建文件(A类文件):决策立项文件、建设用地文件、勘察设计文件、招投标与合同文件、开工文件、商务文件、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
二、监理资料(B类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延期审批表、费用索赔审批表、工程款支付证书、工作联系单、工程变更单等。
三、施工资料(C类文件):施工管理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测量记录、施工物资(设备)资料、施工记录、施工试验资料、质量验收资料等。
第八条资料盒
一、工程施工过程中,可采用便于重复利用的资料盒,盒封面与侧签粘贴注明盒号及资料名称。
二、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盒应采用标准档案盒。盒侧签及封面按规定填写完整、清晰(资料盒编号应连续)。
第九条资料封面
一、施工过程中,每册资料前应有表述本册基本内容的封面,封面用A4纸打印。
二、竣工档案封面按城建档案馆有关要求进行编制。
第十条资料目录
为了便于查找和管理,施工技术资料应建立目录。施工技术资料目录宜按卷内总目录、分目录(资料管理专项目录)分级编制。
工程资料是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项目竣工交付的必备条件,是反映结构工程质量的重要文件,也是对工程进行检查、管理、维修、使用的依据,为了加强施工资料的统一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真正做到规范化、标准化,确保工程档案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按照国家规范、标准和河北省有关规定、《河北省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DB13(J)35-20xx》,结合本行业特点、集团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以规范资料员工作及工程资料管理工作。
1.实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天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施工现场。
2.资料员管理制度
2.1 资料员必须持证上岗;
2.2资料员应对资料工作认真负责,有强烈的责任心,对我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积极整改,全力配合资料检查工作。集团每月月检、不定期巡检对各在施项目工程资料检查时,各工程资料员必须到场,每月月检集团部门都会提前通知各工程检查时间,资料员迟到半小时或未到场接受资料检查,第二天将资料报到集团相关部门备查,如同一工程同一资料员连续发生上述情况第二次进行警告,第三次进行经济处罚,罚款金额为xx元。
2.3 资料员采取优胜劣汰方法,技术质量部对天保集团在建工程资料员建立台账,每名资料员全年工作表现都会记录在册,对各方面表现较差资料员,集团有权禁止此人担任天保集团工程资料员。
3.工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
3.1 为了统一和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管理工作,实现施工单位工程资料的`标准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工程技术资料软件使用应选择工程所在省建筑资料管理规程软件,所做资料表格形式、报验方式、装订形式等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有关规定。
3.2 工程各参建单位填写、整理的工程资料应以审批文件、承包合同、设计文件等为依据。
3.3 资料表格为打印形式。纸质载体幅面为A4,用纸应韧力大,耐久性强。若手工书写必须用黑色或碳素墨水。
3.4 总承包单位负责汇总、整理各分承包单位编制的全部施工资料,分承包单位应各自负责分包工程施工资料的整理并移交总承包单位不少于三套。
3.5 应根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和地方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档案资料整理规范进行资料分类装订。
3.6 工程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及时收集、整理,保证资料的及时性。
3.7 为了便于各个管理环节衔接,也便于集团公司、上级各领导部门对资料检查和对资料员督导工作,施工现场应配备资料室、档案柜等办公设施,资料必须放置施工现场,认真做好资料收集、汇总、整理、整改、协调、归档工作,做好接受相关部门检查的准备,做到资料齐全完整。
3.8 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整理一套完整资料装订成册提交天保集团技术质量部。
3.9 省优质工程应留存影像资料,照片、影像应清晰,能体现工程施工位置、施工质量、工程特点。
4.工程技术资料质量要求
4.1做到每道工序报验前相关资料准备齐全,认真书写,字迹清楚,项目齐全、准确、真实,有关责任方应签字盖章,并应按立卷要求归类。禁止出现资料后补、弄虚作假、资料填写不真实与图纸设计不符等情况。
4.2 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方案审批制度和技术交底制度,单位工程及分部工程及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编制,公司总工审批;技术交底由项目技术员编制,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交底;方案一经审批后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私自更改,并交底到施工人员,严禁无方案、无交底施工,严禁代签代批方案。按规定应需监理单位审批的需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合格后遵照执行。施工方案必须工程开工前15日内上报审核、审批。
4.3 严格按设计要求使用材料,严格按见证取样制度取样送检,合格后方可用于施工生产,及时收集整理试验报告。
第一节、技术往来文件的管理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是指装饰工程准备阶段和工程实施工程中,建设单位(业主)、施工单位(承包商)、设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及人员针对某个特定工程的往来函件,包括各种指示、通知、报告、请示、申请、邀请等文件。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是施工管理和施工索赔的原始依据之一,由专人统一分类编号后保存,以便于今后核查。
1.技术往来文件的管理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种类很多,可按不同的分类方式设立管理系统。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分类及管理方法
分类管理方法
业主按日期保存来自业主的函件,以及致业主的函件副本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按日期保存来自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以及致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副本
设计单位按类保存,并按时间登记,作好分发记录
监理单位按时间保存监理单位和函件及致监理单位的函件,报告,请示,申请等副本
分包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供应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其他包括专家顾问、外来检查官员、参观人士、工地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的评论、观感、报道及其他资料,按时间顺序登记、排列
2.装饰工程公司在实施过程中应提交的书面通知和文件
一般技术往来文件的分类及管理方法
分类管理方法
业主按日期保存来自业主的函件,以及致业主的函件的副本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按日期保存来自装饰工种施工单位的函件以及致装饰工程施工单位的函件副本
设计单位按类保存,并按时间登记,作好分发记录
监理单位按时间保存监理单位和函件及致监理单位的函件、报告、请示、申请等的副本
分包商分类,按时间登记保存
供应商分类,按时间登记分类保存
职员关于职员任命及其他职员时间的函件,应分类保存,但应同时按时间、笔画或汉语拼音编制人员一览表
其他包括专家顾问、外来检查官、参观人士、工地服务机构、新闻媒体等的评论、观感、报导及其他资料,按时间顺序登记、排列
第二节、工地会议
一.认真参加业主及监理工程师组织和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及经常性工地会议。了解会议主要内容作好充分的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基本上是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第一次正式接触,要确定许多影响以后工作的制度和原则,并且是决定工程何时或能否开工的关键环节。因此,第一次工地会议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必须认真对待并作好会议记录。
(1).经常工地会议
1).经常工地会议的目的
a.讨论施工的问题;
b.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结果作出决定;
c.记录有关事宜。
经常工地会议是双方互相通知重要情况的场所,也是定期检查计划与实行计划情况偏差并着手纠正的良好机会,有助于避免误会和分歧。
2).会议主要内容
a.对上次会议记录的确认;
b.工程进展情况;
c.对下一个报告期的进度预测;
d.施工单位投入的人力情况;
e.技术事宜;
f.财务事宜;
g.与其他施工单位、配套工程的协调问题;
h.材料质量、供应及保管情况及施工现场的管理情况;
i.对施工单位的.通知和指令及对业主及监理单的请示和要求;
j.索赔。
3).会议记录
经常工地会议的记录是正式记录,其重性不仅在于指导和控制装饰工程施工的管理,而且在发生争议和索赔时会议记录往往是主要判断依据。因此会议记录必须由甲、乙双方都表示同意才有效。
会议记录必须忠于事实及公平,应准确记录在会议中发表的全部内容。
会议记录必须清楚列出:会议地点及时间、出席者姓名及他们所代表的单位、会议中发言者的姓名及所发表的内容、决议事项、行动由何人执行等内容。
经常工地会议通常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装饰工程施工单位负责记录、整理,并在整理好的正式经常工地会议文件上签署完毕,然后交予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签署认可,最后分发各有关单位存档。
当经常工地会议记录需进行修改,或出现某些争议时,应在下次工地会议上讨论与澄清并取得共识。若要对会议的某个事项做进一步的解释和说明时,应采取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
二.在日常施工生产中,如落实工作安排,督促施工生产,总结工作情况,帮助和教育后进,都需要通过会议的形式来解决。主要会议形式有:
1.各工种和班组的班前会
这一种制度性会议,在上班前15~30min,由工长主持,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应有选择地参加一些关键工种班组的班前会。一般要督促落实两个问题:
第一.总结前一天的工作。包括完成工作量、进度效率、施工质量、劳动安全、用料及文明施工;
第二.安排当天的工。将当天施工内容、部位、数量、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技术要点的重点、相关施工规范等注意事项落实到人。
2.月、旬、周生产状况总结会
主要是总结一段时间内,全工地范围在施工进度、安全、质量、文明、效率、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表扬先进,纠正错误行为。此类会议通常由项目副经理主持。
3.一般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分析会
4.优劣时间现场会
装饰工程施工工艺较为繁杂,当出现了先进施工工艺、优质产品、合理化建议时,应及时组织有关施工班组学习和推广。当发生典型的违章和冒险作业,以及野蛮施工时,无论是否已造成损失,均应及时纠正并召开现场会,对违章班组或个人进行批评处理。
5.劳动竞赛动员和评比会。
第三节、竣工资料
一.竣工资料的主要内容内容及要求
1.竣工工程项目一览表:包括竣工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层次、面积和附有设备、装置等。
2.图纸会审记录;
3.材料代用核定单;
4.施工组织方案及技术交底资料;
装饰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应内容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如有较大的施工措施和工艺变动,要编入交工验收资料。
技术交底包括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主要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合同要点交
底等。各项交底要有正式书面文字记录和双方签认手续。
5.材料、购配件、成品出厂证明和检验报告。
装饰材料、材料半成品、成品均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标明出厂日期。
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的抄件或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附抄件人签字和抄件(复印件)单位印章。
石材、瓷砖除要有出厂合格证外,还应附有现场检验报告。防火材料要有国家标准的合格证书和消防部门的使用许可证。
防火材料要有合格证或试验报告;水泥出厂要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焊接要有焊条合格证书;钢材出厂要有合格证及试验报告。
6.施工记录
贴墙纸(布)要有基层含水率记录;
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和处理记录。包括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和实施记录。
7.装饰施工试验报告
贴瓷砖的沙浆若在现场自行配制,应经过试贴确定配比。试验报告注明组成的材料配比,并说明试验结果,由业主签字确认。
8.预检记录
包括现场基准点、楼层基准线、预留孔洞和预埋件位置的检查记录。
9.隐检记录
泛指轻质隔断墙、吊顶等项目的隐检记录情况。
10.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
包括所有分项工程应有的质量评定表及分布工程汇总评定表。
11.交竣工验收书
装饰工程施工单位(承包方)、建设单位(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设计师)三方签认的竣工验收单,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核查,合格后签发核定书。
12.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应有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三方代表签认,经济洽商可由装饰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两方代表签认。
分包工程有关设计变更和洽商记录应通过装饰总承包单位办理;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按签证日期先后顺序编号,做到齐全、完整。
13.竣工图
凡原施工图无变更的,可在新的原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标志后作为竣工图;
无大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改绘,有重大变更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14.施工日记
15.其他(封面、总目录)
四.竣工资料归档
凡是移交的工程档案和技术资料,必须做到真实、完整、有代表性,能如实地反映工程和施工的情况。这些档案资料不得擅自修改,更不得伪造。同时,凡移交的档案资料,必须按照技术管理权限,经过技术负责人审查签认;对曾存在的问题,评语要确切,经过认真的复查,并作出处理结论。
1、由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a.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b.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c.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d.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e.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f.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9、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10、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a.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二.5和二.6办理。
b.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c.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11、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a.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b.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项目部文件资料(含甲方、监理及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
②合同文件,凡由项目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实施。
③设计院、甲方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项目经理审查上报甲方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⑤外购件发至工地由施工员签收,单据交由资料员复印两份,一份存档,一份工施工员保管,原件及时送回公司存档。从单位发过来设备由施工员签收,项目经理签字确认。一份返回公司一份施工员管,复印一份资料员存档。采购拉来的配件由施工员签收打单据一式三份,一份采购带回公司,一份施工员保管,另一份资料员存档。
1、 资料员岗位职责资料员要按工程施工资料,图纸归档的基本要求和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资料、图纸的收集,整理督促,归档工作。应及时采样记录,检查、填写、整理、不准搞后补,回忆性资料,保证工程资料的真实性。
2、 凡提供资料的部门及负责人,必须按施工工序及时向项目质检员或资料员提供工程上的一切资料,质检员及时按分工检查资料,收集整理证齐全后,移交项目资料员,并向项目总工汇报。
3、 对项目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等有关工程技术资料,以及项目内容形成的'会议纪要,生产计划等资料,各有关人员必须严格按照ISO9001要求,妥善保管,直至工程完工。
4、 施工人员因工作调离本项目,须将其签收的有关工程资料以书面形式移交接受人,并将移交清单交项目资料审核后,方可离开。
5、 所有资料提供者与接受者必须履行交接签字工作,并将收发文登记表装订成册妥善保管。若因交接不清发生资料遗失,由各相关负责人负责补齐资料并追究相关责任。
6、 各分包单位的资料一律按我项目的资料要求收集整理,由项目部资料员集中汇总。
1.0 目的
通过对所辖物业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规范管理,以便于相关部门查阅和使用,更好地为设备设施管理、维护服务。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物业集团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3.0 职责
3.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负责物业接管后所有工程合同、图纸、预结算书、设备技术资料等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编号、编目、归档。
3.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明确相关部门专人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汇总登记、保管及借阅,保证资料::的'完好、齐全,及时更新。
3.3 业务总部对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存档等管理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对各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进行存档备查。
3.4 全面质量管理办公室定期对资料的管理进行检查。
4.0 工作内容
4.1 资料接收
4.1.1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从开发商、分包方处等接收工程图纸、技术资料及其目录。
4.1.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收集、整理在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技术资料,建立相关《工程资料清单》。
4.1.3 物业接管验收资料、图纸及其目录的移交,须经接管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
4.1.4 设备设施须填写单机《设备卡》,汇总后建立《设备台帐》并报业务总部备案。
4.1.5 设备设施添置、更新及大修后,相关档案资料须及时更新,设备报废后相关资料要及时封存,并报业务总部备案。
4.2 审查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对所辖工程技术资料的份数、完整性认真审查,确认无误后整理、存档,将相关资料一份连同《工程资料清单》提交业务总部备存并做好交接手续。
4.3 借用
4.3.1 业务总部、各物业公司(管理处)相关部门将工程资料汇总归档后,建立《资料借用登记表》,由专人负责资料的借用及归还验收、登记。
4.3.2 本部门人员借用工程资料,须做好登记。非本部门人员借阅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并在::做好借用和归还登记。
4.3.3 外单位人员借用工程技术资料时,须提出申请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借阅,并做好借阅登记,限期归还。
4.4 保管
4.4.1 物业集团工程技术资料、图纸由各物业公司(管理处)、业务总部统一归档、存放、保管,确保资料完整齐全。
4.4.2 各物业公司(管理处)明确具体部门负责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
4.4.3 相关部门应确保场地、办公设施及人员的配备,做好防潮、防火、防虫等措施,保证资料的安全、完好。
5.0相关文件
无
6.0记录表格
6.1 《工程资料清单》(qr-4.2.3-04-01)
6.2 《资料借用登记表》(qr-4.2.3-04-02)
6.3 《设备台帐》(qr-6.3-01-01)
6.4 《设备卡》(qr-6.3-01-02)
为规范矿井建设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核查、管理等工作,必须做到与工程建设各阶段同步。
二、工程科为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牵头责任部门,负管理及建档责任,其它科室对业务范围内工程技术资料承担收集、整理、使用管理按期归档的责任,各科室应建立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责任制、责任到人。
三、工程技术资料应长期保存,管理要科学系统,能有效控制,确保各相关场所都能得到齐全有效地版本,防止作废的技术资料误用。
四、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所承建工程的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应实行总工程师责任制,建立健全技术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工程项目设专人负责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及时进行自检评级,工程施工单位发生变更时工程技术资料应随工程一并按规定进行交接,工程竣工时,工程技术资料应随工程一并移交建设单位。
五、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进行监理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并负责对施工企业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核查,评级和管理,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准确、规范地完善工程技术资料。在检查认证工程质量时,要首先核查工程技术资料。
六、工程技术资料的装订,编录成档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七、工程技术资料是工程建设过程和工程质量的真实记录和科学描述,不得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工程技术资料要严格执行签证制度,必须由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签章和签字,不得代签或打印。
八、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和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知识产权保护和保密规定。
九、作废的工程技术资料必须经建管处技术鉴定组鉴定,处总工程师审查,处长批准后,方可销毁。
十、设计、评估、勘探单位在前期准备调研阶段向建设单位索取技术资料应列出明细,建设单位应责成专人向其提供,所提供资料应由建设单位总工程师审批,除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有明确要求确需提供原件外,一般只提供复印件(抄件),并明确归还期限和责任人。由建设单位归档保存的孤本原件,借出人必须负责索回。
十一、工程前期准备文件编制完成后,编制单位应先向建设单位提供征求意见稿,建设单位应进行内部初审,明确设计意图,提出改进意见。对通过招标程序进行的设计文件,审查是否符合招标技术文件要求。编制单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报审稿,在规定时限内,向建设单位提供。
十二、报审稿按规定程序由建设单位(编制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审批机关报批。
十三、报批后的技术文件和依据批文编制的修订稿做为下一步设计和开工执行依据,由建设单位归档保存,征求意见稿和报审稿做为参考资料使用。
十四、施工图会审及使用管理执行施工图会审制度,并按规定归档。
十五、设计变更文件使用管理执行设计变更制度,并按规定归档,施工组织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审、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十六、招标技术文件的使用管理执行招投标管理规定,并按规定归档。
十七、工程定位及复测记录、工程施工测量记录、检查钻孔地质报告、地质预测和综合分析报告、井筒实测柱状图、主要巷道、胴室地质剖面图、各类交换图等按地质测量管理制度执行。
十八、设备、仪器的随机文件(生产许可证,质量证明书、煤安标志证书、防爆合格证、使用说明书、设备图册,检验试验报告等)在设备到货时,由设备管理部门会同档案部门资料管理员共同开箱查验,原件交档案部门管理员归档保存1份,重要设备、专用设备、进口设备备份(原件不够可复制)1份,使用单位原件不够时,应复制使用。随机文件不全或不符合招投标文件供货合同要求者原则上不予验收结算,进口设备应有中文说明书。
十九、施工规范、规程、国家及行业标准,由建管处统一购买,并登记造册,各使用部门向档案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后发放使用,下列情况下使用部门负责人必须收回并上交档案部门:
1、上级明令废止的标准、规程、规范。
2、使用者调离原工作岗位的`。
二十、各类技术图书和施工参考书,由建管处根据施工生产需要和各部门提供的计划统一购买,档案部门统一管理,各使用部门向档案部门办理借阅手续后,发放使用。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到期需办理续借手续,使用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必须交回,丢失、损毁者照价赔偿。在图书市场不能购买的绝版书籍丢失应按原价的2倍赔偿。
二十一、本处工作人员外出开会在、学习、调研获得的技术资料应及时向档案部门上交登记,归档资料应及时归档,非归档资料由本人所在部门管理使用。
二十二、建设(监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质量监督部门在建设过程中,针对工程建设发出的有关通知、文件、会议纪要及责任单位的整改措施、整改验收结果等,是技术资料的组成部门,应按规定整理、归档。
二十三、各类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合作或本单位自主进行的科学研究、新技术推广试验,科技成果鉴定所形成的技术文件资料,应归档保存,文件资料的管理使用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
二十四、电子版文件资料和声像、图片技术资料管理由档案部门制定管理细则并下发执行。
二十五、日常施工管理技术资料组卷及管理、评级工作执行《煤炭建设工程质量技术资料管理规定与评级办法》,建管处每月组织相关部门和监理单位进行一次检查、评级。评级分为符合、基本符合和不合格三级,符合率应达80%以上。发现不合格项应责令限期整改,并对责任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二十六、资料管理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技术资料情况,各类技术资料均应分类、分专业立卷,并建立接收和发放、借阅、回收登记台帐,编制检索目录,编号规则。接收和发放时,必须当面逐项清验,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二十七、技术资料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遵守建管处保密管理制度,未经主管领导批准,不准向外单位人员借用,或私自外流技术资料。
二十八、技术资料管理和使用人员应做好技术资料保存工作,注意防损和防盗,如有破损和变质的技术资料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发现有丢失现象,应立即上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建设档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管理部门
工程资料档案由技术质量部负责管理。各部门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资料要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经整理统一移交。
第三条归档范围:
(一)经营档案:由经营预算部按建设项目分单位工程立卷归档。
1、工程预算、重点工程合同预算;
2、询价、报价、投标、补充单价申请与批复,工程分析材料等;
3、工程的协议书、合同、合同附件,资格预审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谈判记录、协议、议定书
(二)工程技术档案:由工程技术部在工程竣工后,按建设项目分单项工程立卷归档。
1、施工依据性材料:
(1)开工报告、批准文件;
(2)协议书、合同书、施工执照。
2、施工指导性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
(2)施工技术措施、施工计划。
3、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洽商记录:建设、施工、设计单位三方会谈纪要、图纸会审纪要,修改设计通知单、技术核定单、工程变更洽商单;
(2)各种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出厂合格证书,以及开箱记录;
(3)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预检复核记录;
(4)各种管道的安装,试压、泄漏、探伤等记录;
(5)仪器、仪表、设备的安装、检验、调试记录,验收标准及操作规范等;
(6)施工日志:冬、雨季施工记录;
(7)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
(8)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对影响工程质量或使用的`遗留问题处理意见;
(9)施工总结、技术总结。
4、竣工文件材料:
(1)竣工测量、竣工图、工程预决算、工程经济技术分析;
(2)竣工工程一览表(竣工工程项目、单位工程名称、位置、结构型式、造价、工期、工效等);
(3)竣工验收证明书、报告及会议文件;
(4)工程质量评审材料。
5、优质工程必须具有检查评定材料、上级审批文件及检查评定结果。
(四)产品档案:由材料部、经营预算部,按产品型号立卷归档。
1、技术协议书、委托书以及有关的合同文件;
2、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产品加工、审核、质量检查、标准化审查、技术标准、验收等文件;
第四条归档要求
1、归档的资料档案,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内容进行归档。
2、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
3、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要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4、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
5、全部案卷组成后,要对案卷作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然后逐卷登记,填写案卷目
第五条本制度由技术质量部负责解释。
八、项目经理部劳动保障管理
项目劳动管理工作例会制度
一、本例会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为:项目经理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其它相关人员。
三、会议由公司项目经理主持。
四、会议内容:
1、审议各参建单位劳动力管理员提交的本月劳动管理、矛盾隐患排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2、总结、分析项目合同履约、结算支付、工资发放、员工变动、资料归档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3、讨论本月发生的变更、洽商、合同外增减量并进行及时确认;
4、核对工程款、劳务费支付情况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5、针对劳动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对纠纷、隐患制定化解方案;
6、落实上月例会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并制定下月的工作计划。
1目的
1.1为了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开发项目工程资料管理,完整、准确、系统地管理好工程资料档案,充分发挥工程资料档案在投资、开发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为公司提高工程管理和投资效益提供更好的服务。
1.2工程资料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前期、开工、施工、竣工及验收、备案全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在此过程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声像材料和其它载体。
2工程资料的归档范围
2.1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活动、记载工程建设主要过程和现状、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应收集齐全,整理立卷后归档。
2.2工程资料的具体归档范围应符合《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要求。
3工程文件材料的质量要求
3.1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不能代签或打印)。
3.2复印、打印文件材料及照片的字迹、线条和影像的清晰及牢固度应符合规定的质量要求。
3.3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的存放地,经办人并加盖原件存放单位的公章。
3.4工程资料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3.5工程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相符合。
4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检查:
工程部资料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不定期检查(每月必检一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质量验收和安全资料,及时检查资料是否按国家质量/安全验收规范、地方主管部门相关文件要求编制,与施工现场是否同步,原材料、试件等是否按规范留置、送检,发现有缺漏的,列出缺漏清单,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及时补齐。
必须检查的施工阶段:项目开工前;基础、主体等各分部工程验收前;竣工验收前二个月。
5工程资料的接收:
5.1递件单位提供给工程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来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接收,并应填写《工程资料接收记录》和《收文登记表》。
5.2工程部或其它部门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资料员,并应登记。
5.3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5.4对接收的工程资料应及时建立工程资料接收总登记台账和分类台账(簿式台帐和电子台帐)。
5.5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档案资料文件,资料室有权退回归档单位,归档单位应按资料室的有关要求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归档资料。
5.6凡因工程文件材料归档不完整,不符合有关归档规定者,不能进行工程决算、工程款支付,各项工程款的付款必须由资料室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5.7工程档案在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半月内由施工单位向建设方提交完整、准确、并经各参建方有关负责人签章的工程技术档案资料。
5.8施工方要按合同约定的份数移交工程竣工资料到公司资料室,在取得资料室资料员接收资料的确认签字后,才能与公司成本部、财务部进行结算工作。移交归档材料必须填好移交清单,一式两份,移交人和资料室接收人双方在移交清单上签字,各自保存一份,以备存查。
5.9凡归档的文件材料,如不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资料室有权不接收。
5.10凡不按归档范围、时间、要求归档的,资料室有权追查。
6工程资料的发放
6.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资料(工程技术文件、发文、图纸、资料)由部门资料员统一办理。
6.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资料由工程部(项目部)确定发放单位、部门及份数。
6.3工程部分发的图纸资料应编制《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分发的图纸资料至少预留一份,连同《图纸资料分发清单》原件存档。
6.4为避免工程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专人领取,并电话或书面通知部门资料员,剖门资料员填写《图纸资料发放领取登记表》。
7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管理规定
7.1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统一由部门资料员按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中所指定的部门及时分发并建立签收记录。
7.2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原件一律及时归档保存。
8工程资料的保管
8.1及时将收集的资料、图纸等,整理分类、编写目录,装订成册,在保管过程中,严格遵守档案接收、查阅、出借、归还的登记制度。
8.2归档的资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8.3资料按类别存放,在相应的档案盒上贴上标签。
8.4做好资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工作,档案柜必须加锁。
8.5保存的工程资料每半年清理核对一次,如有遗失、损毁,要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9声像资料管理办法
9.1工程施工声像资料主要是指施工过程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影片、光盘及磁性载体,以声像为主,辅以文字说明的历史记录。
9.2公司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的声像档案主要有:建设工程的照片档案、录像档案和相应的文字说明。
9.3照片档案要求
9.3.1技术要求
9.3.1.1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归档内容是指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从原貌、施工到竣工验收等一系列活动中,用照片、录像等形式现场采集的有保持价值的工程声像素材以及后期整理成果。
9.3.1.2录制、拍摄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与实际工程相符。
9.3.1.3应按照工程施工顺序进行拍摄,保持画面之间的有机联系。
工程项目如果为多个单位工程,各单位工程的名称必须标示清楚,各单位工程的内容应保持完整和连续。
工程照片必须是原版、原件,底片与正片相符,底片不得磨损、划伤、有污渍,胶卷、相纸应选择质地良好的产品。
(1)照片应当主题明确,画面清晰完整,色彩还原准确,无污染,被摄主体不能有明显失真变形现象。
(2)照片规格为6英寸光面彩色照片,无需过塑,同时附照片对应的元数据光盘和文字说明。照片文字说明包括拍摄照片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
(3)数码照片应当使用不低于800万像素的数码相机拍摄,图像格式为JPEG格式,不能进行压缩、修改、添加、合成、挖补等编辑处理(为提高画面质量、增强画面效果所做的技术后期处理除外)。手机拍摄、电脑合成的照片不能作为归档的照片。
文件资料的归档应做到分类保存、编目清晰、标识明确、装订整齐。资料的填写应做到字迹工整、签字齐全、规范,内容正确。
1、收发文件管理制度
1)对外发文应由部门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审批签发,做好收发文记录,接收人签字。
2)文件包括公司外发文件、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两部分。
3)外发文件的具体要求
公司外发文件在发放记录上注明原件存放处,办公司室统一标识发放文件编号。
4)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的具体要求
(1)公司内发或传阅文件在收发、传阅记录上签字,注明原件存放处。
(2)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公司的发文,由办公室统一接收,并及时上报公司经理,由公司经理签署意见。
(3)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及其他外部单位对项目部的发文,由项目部接收,由项目负责人签署意见,项目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上报公司。
(4)项目发放施工队的文件规定:
发放施工队的文件、通知(不含技术交底),均在项目备案,同时由发放责任人保存原件和发放记录。
2、竣工资料
1)项目经理部按竣工验收条件的'规定,认真整理工程竣工资料。
2)竣工资料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技术档案、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竣工图,规定的其它应交资料。
3)竣工资料的整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工程技术档案的整理应始于工程开工,终于工程竣工,真实记录施工全过程,可按形成规律收集,采用表格方式分类组卷。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的整理应按专业特点,根据工程的内在要求,进行分类组卷
(3)工程检验评定资料的整理应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顺序,进行分类组卷。
(4)竣工图的整理应区别情况按竣工验收的要求组卷。
4)交付竣工验收的施工项目必须有与竣工资料目录相符的分类组卷档案。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由分包人提供的竣工资料时,检查验证手续必须完备。
3、文件、资料保密规定
1)公司全体员工要树立爱护公司资料,保守公司秘密的观念。
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拷备或复印资料,转借他人使用酌情给予处罚。
3)归档的公司文件未经公司经理同意不得外借;
一、工程项目资料分类:
1、文字资料:
(1)工程项目合同;
(2)监理工程师大纲、规划、条例,监理月报,指令,通知,函件;
(3)承包商报告、函件;
(4)业主指令、通知;
(5)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
(6)会议纪要;
(7)工程质量事故核查处理报告;
(8)施工组织设计;
(9)施工进度计划;
(10)工程报表;
(11)经济签证;
(12)现场技术核定单;
(13)认质单;
(14)认价单;
(15)工程款支付申请单;
(16)工程竣工资料;
(17)工程检查验收资料;
(18)公司内部文件资料;
(19)各种电子文档
2、图片图象资料:工程项目照片、录音带、录像带;
3、电脑部份:现场项目管理资料;
二、工程项目资料的管理职责:
1、项目主管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的资料管理;
2、现场工程项目人员应及时做好现场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确保工程项目资料的'完整、正确和安全;
三、工程项目资料管理规定:
1、工程现场每周必须进行工程项目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2、现场档案资料管理员负责审查档案资料,整理齐全后保存;
3、借阅工程资料必须履行手续,不得遗失,更换;
4、工程项目资料必须建立资料台帐、资料目录。
四、工程项目文件资料的签收传递规定:
1、设立文件签收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送达时要求签收;
2、设立文件发文本,一切文件资料必须发送时要求接收人签收;
3、公司内部指令,通知、报告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4、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所有文件资料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均具实名;
5、所有对内对外文件资料必须按职责规定权限审查签发。
6、工程项目竣工移交后,现场的文件资料按公司规定和要求进行交接。
五、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表格:
管理通用表格附后,工程管理过程中必须采用相关表格。
一、对文件的管理
1、收到建设局等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文件后,工程部资料员做好《文件收文登记表》,如须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复印后及时发放并做好《文件发文记录》。
2、对发放到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通知等,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做好《文件发文登记》、《文件存档记录》。
3、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文件、报告等,做好《文件收文登记》,如要回复的',经办人应及时呈有关领导批阅处理回复。
4、所有文件,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
二、对施工图纸、设计变更通知的管理
1、设计院发放到本公司工程部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等要做好《图纸(设计变更)收文登记表》。
2、在收到设计院发放的图纸(设计变更)后,应及时把图纸(设计变更)及时放发到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并做好《图纸(设计变更)发文登记表》,但须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存档。
三、对合同等管理
1、对于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留在公司存档,工程部保存一份复印件并注明原件的去处。
2、如须借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质量报监登记书、安全监督登记书等原件,须经工程部经理同意方可外借。
四、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1、要求施工单位在每栋楼的基础、主体、竣工验收前把施工技术资料交工程部检查验收通过后方可提交县监督站申请验收。
2、对于图纸会审、开工令,基槽、主体、竣工验收的通知书、验收报告,质量保修书等需要我公司签字、盖章的,在领导签字、盖章后保留一份在工程部并进行归档。
3、在竣工验收后,督促施工单位提交两套竣工资料,一套交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套留本公司工程部存档。对于备案资料应及时办理,备案后把通过备案的《备案表》留一份工程部存档。
4、工程部定期(每月一次)对工程资料管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施工、监理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资料完整。
五、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资料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质量缺陷、问题、事故,要求施工单位提交《质量缺陷(问题、事故)处理方案》,处理方案经工程部经理同意后进行存档。
六、监理单位提交的工程技术资料按现行国家文档规范收集、整理、归档。
七、对于工程签证资料的管理
签证单主要按签证规程操作,但要求做好《签证单(签证申请表)收发登记表》及《签证单存档记录》。
八、对工程部工程日记的管理
工程部的每一位员工须把每天工地施工现场情况、遇到问题及解决方法记录到工程日记上,每月5日前把上月的施工日记交予资料员提交工程部经理审查并做好存档。
九、对书籍的管理
1、对本公司工程部所购买的书籍,资料员须编号并做好《书籍目录》。
2、所有的书籍,须经资料员同意后方可借出,并应填写《借阅登记》。借阅人须妥善保管所借书籍资料,如有遗失应原价赔偿。
十、根据实际情况,对上述工程技术资料由资料员统一进行计算机信息管理,以便查阅。
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材料报验时,一并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有效的检验报告;对于法规要求的见证取样送检或质监站监督送检的材料,施工单位必须及时报告监理或监督员见证送检,并在检测结果出来后3天内取得检测报告;否则,每少一项或数量不符,扣罚施工单位$1000元;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
二、施工单位必须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技术资料统一用表》及施工技术资料规范的要求,填写施工过程记录、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及分项分部质量验收记录,并做到内容真实、齐全及规范。如监理或甲方在检查中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填写、整理资料的,每项扣罚施工单位100元,并在当月的进度款中扣除。
三、对政府规定的须办理中间验收登记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完工后一个月内提交完整的'相关资料(含结算资料);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两个月内、专业分包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施工单位必须整理、提供完整的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含结算资料)。否则,每延期一天,扣罚施工单位$500元,此项扣罚将在施工单位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1.总则
1.1为确保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确保档案案卷合格率,使工程档案管理顺利达到《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2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指在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过程中形成的有归档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竣工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和其它载体的材料。
1.3基本建设工程档案资料是国家、企业的宝贵财富,是勘测、设计、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劳动结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各级人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是各自的义务和岗位职责,各级人员应对自己负责的项目所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认真做好立卷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
2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2.1档案资料管理
2.1.1工程档案资料工作是工程建设过程的一部分,应纳入建设全过程管理并与工程建设同步。行政部集中统一管理本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档案资料,对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接收和移交。
2.1.2工程建设中,各种技术资料交由行政部统一管理发放,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指定专人办进领用手续。
2.1.3设备到货后,由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开箱验收后,设备资料(归档的发给施工单位的)统交行政部统一管理,造册登记并建立收发明细帐。各单项工程总体验收由技术部对其各种技术文件和竣工资料进行查验,各项工程竣工决算的最后付款必须由技术部对竣工资料签收合格后支付。
2.1.4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由行政部门统一申请,经批准后按计划办理,或委托有关部门自行办理。凡购置技术资料、图书、标准的报销凭证,一律由档案室签收后方可办理报销手续。
2.2归档文件的质量规定
2.2.1凡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均应为正本(即必须有各方代表符合规定的亲笔签名,有单位盖章栏目的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归档,签字方不能用副本或复印件归档)。
2.2.2施工技术记录、工程签证单、试运记录、设计修改通知单(含工程联系单)等表格和数据均应用70g以上的白色书写材料书写并原件(如表式为复印件,数据虽用合格材料书写也不能作为原件;验收签证单中的各方人员必须签名齐全,不能以盖章或打印件代替签名)归档。
2.2.3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以保证字迹的耐久性。
2.2.4主送和抄送本单位的文件材料均应以红头文件(不能用复印件)归档。2.2.5书写规定
A)书写字迹工整,图样清晰。
B)书写墨水应为碳素墨水,严禁用圆珠笔或铅笔书写。
C)文件书写格式应用横行排列,文件段落,章节编排,按有关文件编写要求;汉字简化应符合国家颁发的有关规定。
3工程文件收发及管理规定
为加强工程文件收发管理,理顺传递关系,并按工程进度作好工程文件的'提供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3.1工程文件接收
3.1.1各单位提供给技术部的工程文件(工程技术文件、图纸资料)由行政部统一接收;上级党政主管机关所发的行政及党务方面的文件也由行政部统一接收。
3.1.2技术部其它部门或个人从外单位带回或通过其它途径收到的工程文件,一律交行政部。
3.1.3设备文件,技术部汇同有关部门对设备开箱验收后,及时将设备资料立卷归档;设备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归口发放给有关单位。
3.1.4技术部对接收的工程文件资料,必须进行数量和外观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寄发单位补发。
3.1.5登记完毕的工程文件,应及时予以处理,在保证归档份数后,应按技术部领导审定的工程文件及时分发给有关单位和部门。
3.1.6对接收的密级文件资料,要严格按保密规定妥善收存,并认真执行密级文件资料的借阅规定。
3.2工程文件资料发放
3.2.1分发外单位和部门的工程文件资料由行政部统一办理。
3.2.2呈送上级单位的工程文件由技术部领导确定发放单位和数量。
3.2.3为避免工程文件资料分发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错发现象,图纸、资料领取单位应指定领取人名单,并书面通知行政部;行政部按指定名单发放工程文件资料。4行政部门档案管理职责
参建单位(总承包、发包、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承办单位)应按各自的职责,将负责承建、承办的项目文件材料进行收集、积累、整理,按照归档要求移交建设单位。项目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对其总包项目的文件从形成到编制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并负责组织、协调分包单位的归档工作。按规定向建设单位提交全套完整、准确系统的符合档案规范标准的项目档案。
由建设单位分别向几个单位发包的,由各承包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其承包项目的全部文件。
设计单位:负责对形成的基础材料和项目设计等文件进行收集、积累、整理。
监理单位:负责对各参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的形成及竣工档案的编制进行监督与审核,特别是对竣工图完整、准确、系统进行监督和审查。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归档项目监理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检查项目文件的收集、积累和完整、准确、系统情况,并审核、签署。同时向建设单位提交有关专项报告。验证材料及其他监理文件。试运行单位:负责收集、积累、整理在生产技术准备和试运行中形成的文件。5施工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施工,安装全部技术记录(含隐蔽工程的各种资料)。负责提交分部试运记录及验收签证书。负责提交分部试运阶段的方案、措施。
负责提交全部机组建设期间的工程联系单及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调试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所承担的调试项目的调试方案、措施与调试报告等。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设备缺陷处理记录。负责提交调试过程中变更设计资料及调试工作总结。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设计单位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项目(工程)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文件。负责提交全部设计修改通知单。
负责按时提交全套完整的竣工图(一式八份)。并切实执行竣工图编制的有关规定。负责提交设计总结。
负责提交档案归档的目录清单(含电子版目录)质量监督部门(质量监督中心站与质量监督站)监理部门归档范围
负责提交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工程质量,工期、投资监理等方面的全部文件材料。监理各专业负责人对施工单位、调试单位、质量监督部门的归档案卷实施审查,对被监理单位归档文件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负责,并在案卷内备考表审核人栏签署。负责提交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等单位归档完整齐全的证明材料。对不符合归档要求档案的处理:
对各单位提供的不符合规定的案卷和案卷内的文件,行政部有权退回立卷归档单位,立卷归档单位应按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整改,直至提交符合规定要求的案卷及案卷文件材料。
本公司全部文书、技术档案及资料均可借阅、利用。本着既能保守档案机密,又能充分发挥档案凡因工作需要借阅者,须办理下列手续:
6档案、资料借阅制度
5.1借阅档案、资料一般只需由本人填写借阅登记即可(注明:用途、领用时间、归还时间)。归还时管理人员要对其检查之后方可归档。
5.2借阅档案、秘密技术档案和资料,须填写借阅单,经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即可。
5.3绝密文书、技术档案和资料一般不借出、不复制、不摄影,如确因工作需要,应在借阅单上注明范围、内容、用途,先经部门经理同意,主管副总批准、档案人员只能按其范围、要求、内容提供利用。
5.4外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者,凭单位介绍信,信上要注明查阅范围、内容、用途,属机密、绝密档案或资料,应主管副总同意,总经理批准方能借阅。
5.5借阅的档案材料要妥善保存,不得损坏、勾划、删改、加注、拆页等。借阅人必须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和泄密。未经同意,不得复印、抄录和转借,不能见档案内容公开出去。如遇丢失,要及时写出丢失报告,在没有做出处理前停止借阅。
5.6借阅时间在两周以内,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对特殊情况需较长时间利用的要经主管副总批准,但年末要将所借档案交到档案室进行清点、核对后重新借出。对长期借阅档案不归还,又不说明原因,不办理续借手续的,行政人员要通知借阅部门负责人负责催还,否则对其整个部门暂停借阅。并严格按经济责任制考核办法执行。
5.7凡借有档案、资料者,在工作调动、单位撤销、退职、退休、生病住院或借后暂不使用者,必须将档案或资料退回行政部,否则不能办理调离手续。同时行政部如因工作需要有权将档案、资料调回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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