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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在学习、工作或是生活中,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降低事故后果,往往需要预先编制好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1

  为防止因医院信息系统出现故障而影响全院正常医疗秩序,确保患者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治疗,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望各科室、各部门在应急情况下遵照执行。

  1、医院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报告程序

  当各工作站发现计算机访问数据库速度迟缓、不能进入相应程序、不能保存数据、不能访问网络、应用程序非连续性工作时,要立即向信息科报告。信息科工作人员对各工作站提出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做好记录,经核实后及时给各工作站反馈故障信息,同时召集有关人员及时进行讨论,如果故障原因明确,可以立刻恢复的,应尽快恢复工作;如故障原因不明、情况严重、不能在短期内排除的,应立即报告院领导,在网络不能运转的情况下由院领导协调全院各部门工作,以保障全院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转。

  2、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分级

  2.1根据故障发生的原因和性质不同分为三类:

  2.1.1一类故障:由于服务器不能正常工作、光纤损坏、主服务器数据丢失、备份硬盘损坏、服务器工作不稳定、局部网络不通、价表目录被人删除或修改、重点终端故障、规律性的整体、局部软件和硬件发生故障等造成的网络瘫痪。

  2.1.2二类故障:由于单一终端软、硬件故障,单一病人信息丢失、偶然性的数据处理错误、某些科室违反工作流程引起系统故障。

  2.1.3三类故障:由于各终端操作不熟练或使用不当造成的错误。

  2.2针对上述故障分类等级,处理原则如下:

  2.2.1一类故障——由信息科主任上报院领导,由医院组织协调恢复工作。

  2.2.2二类故障——由网络管理人员上报信息科主任,由信息科集中解决。

  2.2.3三类故障——由网络管理员单独解决,并详细登记维护情况。

  3、发生网络整体故障时的首要工作:

  3.1当信息科一旦确定为网络整体故障时,首先是立刻报告院领导,同时组织恢复工作,并充分考虑到特殊情况如节假日、病员流量大、人员外出及医院有重大活动等对故障恢复带来的时间影响。

  3.2当发现网络整体故障时,各部门根据故障恢复时间的程度将转入手工操作,具体时限明确如下:

  3.2.130分钟内不能恢复——门诊挂号、住院登记、药房等部门转入手工操作。

  3.2.26小时内不能恢复——各护士工作站、药房、120急救中心、手术室、医技检查转入手工操作(具体时间由信息科通知)。

  3.2.324小时以上不能恢复——全院各种业务转入手工操作。

  4、各部门的具体协调安排:

  4.1所有手工操作的统一启动时间须由信息科通知,相关部门严格按照通知时间协调各项工作,在未接到新的'指示前不准私自操作计算机。

  4.2门诊挂号工作协调:

  4.2.1门诊收费处由门诊部主任负责联系协调;

  4.2.2网络恢复后,操作员要及时将中断期间的患者信息输入到计算机;

  4.3门诊收费处(120收费处)工作协调:

  4.3.1由各收费部门主任负责总体联络协调,要与信息科保持联系,及时反馈沟通最新消息;

  4.3.2当网络系统运行中断超过30分钟时,要通知收款员转入手工收费程序;

  4.3.3门诊收款员要建立手工发票使用登记本,对发票使用情况做详细登记;

  4.3.4当系统恢复正常时,由收款员负责对网络运行稳定性进行监测,如不稳定,及时向信息科反馈情况。

  4.3.5在接到使用计算机的指令并重新启动运行后,收款员逐步转入到机器操作。

  4.4出院结算处的工作协调:

  4.4.1由财务科主任总体负责联络协调;

  4.4.2原则上不在住院处、记帐处进行费用补录,以防止出现帐目混乱;

  4.4.3当系统停止运行超过24小时,对普通出院患者,推迟出院结算时间。对急诊出院的患者应根据病历和临床护士工作站记录,进行手工核算,出具手写发票。

  4.4.4在网络停止运行期间,出院患者急需结算时,应由该科护士工作站追查是否还有正在进行的检查项目,并向出院结算处提供详细费用情况后,方可送交结算。

  4.5护士工作站的协调:

  4.5.1护士工作站由护理部共同协调;

  4.5.2网络故障期间临床科室应详细记录患者的所有费用执行情况;

  4.5.3科室详细填写每位患者的药品请领单(包括姓名、住院号、费别、药品名称及用量),一式两份,一份用于科室补录医嘱,另一份送药房作为领药凭证。

  4.5.4出院带药由主管医生负责掌握经费情况,如出现费用超支时原则上不予带药;

  4.5.5接到信息科通知恢复运行时间,按要求补录医嘱。

  4.6医技检查工作协调:

  4.6.1在网络停运期间应详细留取、整理检查申请单底联;

  4.6.2网络恢复后根据检查单底联登记,通过手工记价补录患者费用。(注意与临床科室联系沟通)

  4.6.3对即将出院或有出院倾向的患者,主治医师要在检查申请单上要注明,检查科室应及时通知科室或住院处沟通费用情况。

  4.7药房工作协调:

  4.7.1严格按照信息科通知的时间及要求进行操作;

  4.7.2网络故障时,根据临床科室提供的药品请领单发药;

  4.7.3网络恢复时对临床科补录的摆药医嘱进行发药并确认,同时与发药时药品请领单内容详细核对,如发现内容不符,须详细追查;

  4.7.4网络恢复后对出院带药处方及时进行确认;

  4.8各工作站接到重新运行通知时,需重新启动计算机,整体网络故障的工程恢复工作,由信息科严格按照服务器数据管理要求进行恢复工作。

  5、应急数据恢复工作规定:

  5.1当服务器确认出现故障时,由网络管理员按《数据备份恢复方案》进行系统恢复。

  5.2网络管理员由信息科主任指定专人负责恢复。当人员变动时应有交接手续。

  5.3当网络线路不通时,网络管理员应立即到场进行维护,当光纤损坏时应立即使用备用光纤进行恢复,交换机出现故障时,应使用备用交换机。

  5.4对每次的恢复细节应做好详细记录。

  5.5平时每月对全系统备份数据要进行模拟恢复一次,以检查数据的可用性。

  6、网络服务器故障应急处理规程:

  网络服务器故障是因硬件或软件原因致使医院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停止,一旦发生故障,按下列规程处理:

  6.1信息科应设24小时专人值班,监控网络运行。发现问题,在及时处理的同时迅速向科室领导汇报。故障排除后,应完成故障报告,在技术讨论会上汇报。

  6.2遇到较大故障,信息科工作人员应迅速集合,集体攻关。具体分为3个组做以下工作:

  6.2.1故障检修组:集中系统管理员继续分析故障、查找原因、修复系统。

  6.2.2技术联络组:迅速与软、硬件供应商取得联系,采取有效手段获得技术支持。

  6.2.3院内协调组:通知全院各科室故障情况,并到关键科室协助数据保存。

  6.3全院各系统使用科室制定相应的系统故障数据保护措施,并建立数据抢录小组,发现停机,应保存断点,保护原始数据,断点前后表单分开存放。

  6.4在停机期间,相关科室应组织数据抢录小组在岗待命,一旦系统恢复,当日应立即完成对重要数据的录入,第二天完成全部数据补录。

  6.5故障排除后,信息科工作技术组应按制定方案分片包干,协助重要科室进行数据补录工作。

  6.6故障排除后2天内,信息科应组织技术研讨会,分析故障原因,制定预防措施,完成故障排除报告院领导。

  医院信息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应对信息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预防和最大程度地降低信息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根据国家《信息安全事件分类分级指南》、《信息技术、安全技术、信息安全事件管理指南》、《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处理预案。

  第二条本处理预案所称的信息系统,由计算机设备、网络设施、计算机软件、社会保险数据等组成。

  第三条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分为网络攻击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内容安全事件、网络故障事件、软件系统故障事件、灾难性事情、其他事件等八类事件。

  (一)网络攻击事件:通过网络或其他技术手段,利用信息系统的配置缺陷、协议缺陷、程序缺陷或使用暴力攻击对信息系统实施攻击,并造成信息系统异常或对信息系统当前运行造成潜在危害的事件。

  (二)信息破坏事件:通过网络或其他技术手段,造成信息系统中的数据被篡改、假冒、泄漏等而导致的事件。

  (三)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利用信息网络发布、传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不良信息内容的事件。

  (四)网络故障事件:因电信、网络设备等原因造成大部分网络线路中断,用户无法登录信息系统的事件。

  (五)服务器故障事件:因系统服务器故障而导致的信息系统无法运行的事件。

  (六)软件故障事件:因系统软件或应用软件故障而导致的信息系统无法运行的事件。

  (七)灾害性事件:因不可抗力对信息系统造成物理破坏而导致的事件。

  (八)其他突发事件:不能归为以上七个基本分类,并可能造成信息系统异常或对信息系统当前运行造成潜在危害的事件。

  第四条按照造成信息系统的中断运行时间,将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级别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

  (一)一般(IV级):信息系统发生可能中断运行2小时以内的故障;

  (二)较大(III级):信息系统发生可能中断运行2小时以上、12小时以内的故障;

  (三)重大(II级):信息系统发生可能中断运行12小时以上、24小时以内的故障;

  (四)特别重大(I级):信息系统发生可能中断运行24小时以上的故障。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第五条预防和处理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小组”)负责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工作,决定信息系统应急处理工作的重大事项,组织实施、业务协调和发布信息系统应急指令,发布信息系统应急故障级别、决策处理方案。应急小组组长法人担任,成员为全体网络管理员。

  第三章预防与预警机制

  第七条应急小组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建立和完善预测预警机制。

  第八条预警信息分为外部预警信息和内部预警信息两类。外部预警信息指信息系统外突发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安全防范,或可能对信息系统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内部预警信息指信息系统网内的事故征兆或局部信息系统突发事故可能对其他或整个网络造成重大影响的事件警报。

  第九条应急小组要加强对信息系统的日常监测工作。监测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局域网通讯性能与流量;

  (二)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的操作记录、网络访问记录;

  (三)服务器性能、数据库性能、应用系统性能等运行状态,以及备份存贮系统状态等;

  (四)服务器操作系统、数据库安全审计记录、业务系统安全审计记录;

  (五)计算机漏洞公告、网络漏洞扫描报告;

  (六)病毒公告、防病毒系统报告;

  (七)其他可能影响信息系统的预警内容。

  第十条应急小组获得外部重大预警信息或通过监测获得内部预警信息后,应对预警信息加以分析,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对可能演变为严重事件的情况,部署相应的应对措施,通知相关部门做好预防和保障应急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报告组长。

  第四章应急响应程序

  第十一条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或人员发现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后,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应急小组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查找故障原因,在短时间内(一般要在半小时以内)依据故障情形和修复时间进行初步判别,确定故障分类级别,较大(III级)及其以上的突发事件应报告所领导。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突发事件严重程度,由组长决定并指定特定小组或人员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第十三条发生较大(III级)及其以上信息系统突发事件时,应急小组除向组长报告外,应立即通知全体员工。同时做好服务对象的解释和疏导工作,并尽可能通过电话、网络、短信等方式通知参保单位经办人员。

  第十四条根据不同的事件以及事件的级别,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应急处理。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调整故障级别。

  (一)网络攻击事件应急预案:

  1.当发现网络被非法入侵、网页内容被篡改,应用服务器的数据被非法拷贝、修改、删除,或有黑客正在进行攻击等现象时,使用者或管理者应断开网络,并立即报告应急小组。

  2.应急小组立即关闭相关服务器,封锁或删除被攻破的'登陆帐号,阻断可疑用户进入网络的通道,并及时清理系统、恢复数据和程序,尽快将系统和网络恢复正常。

  (二)信息破坏事件应急预案:

  1.当发现信息被篡改、假冒、泄漏等事件时,信息系统使用单位或个人应立即通知应急小组。

  2.如被篡改或被假冒的数据正在征缴或发放过程中,应急小组应立即通知代收代发机构中止征缴或发放工作。

  3.应急小组通过跟踪应用程序、查看数据库安全审计记录和业务系统安全审计记录查找信息被破坏的原因和相关责任人。

  4.应急小组提出修正错误方案和措施,通知各员工进行处理。

  (三)信息内容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1.当发现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时,系统使用人员立即断开网线,终止不良信息或网络病毒传播,并报告应急小组。

  2.应急小组根据情况通告局域网内所有计算机用户,隔离网络,指导各计算机操作人员进行杀毒处理、清除不良信息,直至网络处于安全状态。

  (四)网络故障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网络故障事件后,系统使用人员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

  2. 应急小组及时查清网络故障位置和原因,并予以解决。

  3.不能确定故障的解决时间或解决故障的期限并属较大(III级)及其以上的,应急小组应报告组长。

  (五)服务器故障应急预案:

  1.服务器故障后,应急小组确定故障设备及故障原因,并通知相关厂商。

  2.根据服务器修复和恢复系统所需时间,由组长决定是否启用备份设备。

  3.如启用备份设备,在服务器故障排除后,应急小组在确保不影响正常业务工作的前提下,利用网络空闲时期替换备用设备。如不启用备份设备,应急小组应积极配合相关厂商解决服务器故障事件。

  (六)软件故障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计算机软件系统故障后,系统使用人员应立即保存数据,停止该计算机的业务操作,并将情况报告应急小组,不得擅自进行处理。

  2.应急小组应立刻派出技术人员进行处理。

  3.应急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在保持原始数据安全的情况下,对计算机系统进行修复;修复系统成功后,利用备份数据恢复丢失的数据。

  (七)灾害性事件应急预案:

  1.一旦发生灾害性事件,应急小组每一位成员都应有责任在第一时间进入机房抢救服务器及存储设备。

  2.应急小组对服务器及存储设备的损坏程序进行评估。如服务器损坏或存储设备损坏无法使用,立即联系相关厂商,进入维保服务程序。

  3.根据服务器或存储设备修复和恢复系统所需时间,由组长决定是否启用备份设备。

  (八)其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小组立刻派出技术人员进入现场,制定相应措施,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处理,并按要求报告组长。

  第五章后期处置

  第十五条故障排除后,应急小组向各员工发出故障解除、系统恢复正常运行通知。

  第十六条系统恢复运行后,相关操作人员尽快通知参保单位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业务事项,并对故障发生前所进行过的业务操作进行检查,核对业务数据是否正确或有无丢失,不正确或有丢失的应马上更正或补录,确保数据的正确和完整。对在故障期间采用手工受理的事项,应及时在系统中补充完善。

  第十七条所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及有关技术专家组成事件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原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及应急处置能力、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全面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完善信息系统应急处理预案,整改信息系统存在的隐患。

  第十八条所领导对在信息系统应急事件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提出表彰奖励建议;对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依规提出处理意见建议,并追究其责任。

  第六章应急保障

  第十九条信息技术科应做好系统数据的备份工作,保证重要数据在受到破坏后可紧急恢复。预留一定数量的网络硬件设备和服务器,用于预防或应对信息系统突发事件。

  第二十条选择熟悉信息系统软硬件的专业公司作为信息系统应急处理的社会应急支援单位,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器以及存储设备要与专业厂商签定维保协议,明确备用设备的供应时间。

  第二十一条强化信息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信息安全防御意识。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全局范围内的信息网络安全教育,提高全局职工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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