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培养方案
教师的培训是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和基础教育的要求,对新教师、骨干教师的后续提高培训,其培训总目标是按照教师专业化成长的规律,瞄准反思型、内省型、专家型教师为目标,建立一支师德过硬、专业优良、有研究潜质、教学个性突出、实践能力强,教学科研成果显著的骨干教师队伍。以此为基点,开发研训一体校本为主的培训新模式,整合培训资源,形成理论专家和教学实践者紧密结合的培训合力,解决实际问题,满足教师个性化发展的需要,使培训真正为教师服务,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服务。
一、指导思想、目的
指导思想:以教师事业成功和发展为本。
目的:建设一支高素养,现代化,适应学校办学特色,满足学校可持续发展需要的新教师队伍,以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二、实施计划纲要
(一)青年教师培养对象为新上岗教师。
(二)对新教师培养按类别,定目标,分阶段进行。
培养类别指三个方面:
1、常规教学工作培训。
2、班主任工作培训。
3、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教学科研基础理论和实践培训。
培养阶段及其目标
1、常规教学工作培训,建立“一对一”帮带关系。
2、班主任工作培训,建立“班主任结对”制度,全程参与学生管理。所有新任教师,任班主任者,接受被指定的有经验的班主任的帮带指导。
3、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教育科研基础理论和实践培训。
由学校教导处创建各种有利学习培训的条件和机会,营造学习和发展的宽松环境,组织相关的学习培训活动,推动和促进青年教师加强业务素养,专业水平,现代教育理论和技术的学习与提高,结合教学过程,进行教改教研探索与实践。 具体阶段和目标如下:
第一步,入门阶段。(1)学上课,新教师要适应学科教学各项工作,掌握学校工作的一般规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谦虚谨慎,勤奋努力,初步掌握教学常规和教学基本功,熟悉教学大纲和教材:懂得课堂设计;能够调控课堂。(2)学习班主任的教育及管理工作。(3)能初步应用教育技术服务教学。
第二步,(1)会上课。要对照落实教学大纲的各项要求,严格按教学规律办事,突出学科教学特点,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完善教学方法,养成良好的教学习惯,掌握教学基本功。(2)可接任班主任工作。(3)在教学过程中,能应用现代教育技术及理论服务和指导教学。
第三步,(1)上好课。要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在大纲的指导下创造性的开展教学工作,在吸收他人经验的基础上补步形成自己的教学风格,研究课堂教学最优化,争创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全部达到合格。(2)胜任任何一个年级班主任工作。(3)熟练使用现代教育技术,能进行教改教研实践。
(三)培养工作实施措施
1、组建“一对一结对子”的帮带关系,落实教学工作培训。
在学科教学中,由教导处指定一个同年级同科的老教师为指导教师,与一个新任教师结成“一对一”的师徒帮带关系。特殊情况下指定同科跨年级老教师为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要有多年教学经历,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责任感强。
(2)指导教师要指导青年教师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理解熟悉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教材、进行教法的具体指导,全程指导常规教学的各个环节,包括:
a、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总结的书写;
b、备课及教案书写;
c、作业批阅及学生学习评价;
d、课堂教学过程的指导(说课、跟踪听课、评课);
e、习题选编及命题制卷;
f、了解学情及教学辅导等。
具体要求:
1、新教师的教案,指导教师要审阅签署意见签字后,新教师才能上课。
2、新教师每周听课至少两节;老教师每周听新教师课至少一节,每周了解新教师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一次。
3、教导处每月查看新教师教案一次,了解新教师作业批改情况一次,检查新、老教师听课本一次。对新教师实行推门听课制度。
(3)指导教师需按结对活动的相关规定听足课时,并作出相应的.指导工作。新教师也需按结对活动的相关规定听足课时,作好听课笔记,并在课后与指导教师讨论交流。
2、加强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及教育科研基础理论培训。
(1)坚持以校本培训为主,组织相关专项活动,新任教师必须参加。
(2)创造机会组织青年教师外出学习。
(3)提倡继续教育,倡导一专多能。
(4)组织符合校内实际的教学科研实践,指导撰写论文,经验总结,个案研究等,教研处等部门积极向上推举参加评优活动,使青年教师有成功和发展的机会。
3、 综合考核评估工作。
(1)开展教育教学论坛活动,促进青年教师把教育实践中的心得、体会、论文等进行交流、探讨,给他们以学习、交流、展示自己才华的机会。
(2)定期召开座谈会。
a.学生座谈会,听取他们对任课教师的意见,并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任课教师; b.召开新教师座谈会,听取有关学习、工作、生活方面意见,总结交流教学实践中的得失、体会、业绩; c指导教师、行政领导研讨会。就新教师培养工作专题进行意见交流,总结成绩,得失,完善培养举措。
(3)建立新教师培养的“专项教学档案”,专项教学档案包括:
a.指导教师的听课笔记、评课纪录、班务工作笔记及评价结论等;
b.研讨课、考核课的评课结论;
c.各项检查考核评估结论及其记载纪录;
d.青年教师本人的总结;
f.学生调查结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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