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员考勤的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人员考勤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1.1本公司实行人机联动,二级管理,门卫监督的考勤办法。设有行政部一级考勤员(兼),部门(车间)考勤员(兼),考勤监督门卫和电脑考勤系统。
1.2行政部一级考勤员负责公司全体员工的日常考勤检查、请假、休(调)假登记、月终考勤核对和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的汇总编制。
1.3部门、车间考勤员负责本单位日常考勤登记,请假、休假报批和考勤表报送。
1.4各考勤员须如实记录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协助领导做好本单位纪律管理。
1.5值勤门卫负责对员工出入刷卡进行监督,并对当班人员外出进行登记。
2、工作时间
2.1部门工作时间。
2.1.1部门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12:00-13:30为午餐、休息时间。
2.1.2部门员工指总经办、总工办、行政部(不含保安和食堂员工)、财务部、制造部、物流部、工程部、质监部和中心化验室等单位工作人员。
2.2生产单位工作时间。
2.2.1生产单位正常工作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12:00-12:30为午餐时间。
2.2.2生产单位员工指制造部属下的一、二、三、四车间、仓库;工程部属下的空调、制水、锅炉等单位的工作人员。
2.3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不在工作时间范围内。
2.4各部门、生产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所属员工在工作时间外上班,视为加班。
3、刷卡管理
3.1公司全体员工上、下班时须由本人新自在电脑考勤系统刷卡,不得由他人代为刷卡。
3.2正常刷卡时间为:上午7:30-8:00,下午17:30-18:00。
3.3在正常刷卡时间内刷卡,属准时上、下班;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或不刷卡者,按迟到、早退、旷工或缺勤论处,特殊情况按下列各款办理:
3.3.1值班、加班人员按其当日上、下班刷卡记录,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记录其工作时间(按小时四舍五入计,下同)。
3.3.2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上、下班时间的员工,可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其工作时间由本单位考勤员确认并录入考勤表。
3.3.3调休或请假的员工在正常刷卡时间外刷卡的,其请假(或调休)单应有确切记载,否则按迟到或早退计勤。
3.3.4当班员工外出办事时不必刷卡,但须在门卫处办理出入登记手续。外出办事至下班时间不能回公司刷卡,应于次日报告本单位领导,由本单位考勤员出具核实证明交行政办备案
4、考勤表管理
4.1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天上、下班时对本单位员工的出勤、告假、加班等情况予以考查,并如实记录考勤表。
4.2各部门、车间的考勤员应于每月五日前将本单位上月的考勤表(应附上当日员工请假、调休或出差单)报送行政部,由行政部劳资员(兼)汇总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后报送给财务部。
5、相关规定
5.1行政部总考勤员在编制公司员工月度考勤报表时,以电脑考勤系统的记录为准。各部门、车间报送的考勤表与电脑考勤系统记录有出入,报送人(考勤员)应作出合理解释,否则不予认可。
5.2凡不到岗上班亦未按“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工论处。
5.3凡上、下班迟到、早退5-30分钟者,每次罚款5元;月累计四次以上者,扣罚岗位工资。迟到、早退30分钟至90分钟者按缺勤计,迟到、早退9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论处。
5.4凡工作时窜岗、溜岗、睡岗者,每次罚款50元。
5.5凡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给予停工一个月处理,取消年度奖金。
5.6凡当年迟到、早退累计6次以上者;窜岗、溜岗、睡岗累计达3次者;上班时干私活、办私事达2次以上且经教育不改正者,不得参加年度先进员工评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良好或优秀。
6、附则
本管理制度各款规定与其它smp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
一、为使公司正常运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所有员工要执行公司规定的上下班考勤纪录制度,员工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迟到或早退超过半小时无合理解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者,本人写明原因,经领导签署意见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查。
四、加班
1、确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后超时工作2小时以上的,视为加班半天(中午超时工作的不视为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的,按实际工作天数计加班天数。加班人员需填写加班审批表,报领导批准后,送考勤管理人员处备查。
2、加班可以补假。不能用补假抵销病假、事假和旷工,因公差占用休息时间的不安排补休。不提出补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给予发加班误餐费,标准暂定为35元/人/天。
五、请假
1、员工不能正常出勤时,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提前填写请假条,请假条需清晰填写请假事由、时间,经领导批准后,报考勤管理人员备查。确因实际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电话向领导请假,再行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2、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事假累计超过20天或旷工累计超过5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20次的,年终考核不能定为优秀。
3、全年旷工累计超过10天或迟到、早退累计超过51次的,年终考核为不称职。
4、旷工或者假期满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天的,参照有关规定予以辞退。
5、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一年中病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其超过的时间岗位津贴按60%发给;一个月,事假累计超过7天不足10天的,当月岗位津贴按50%发给,超过10天或旷工超过2天的,当月岗位津贴停发。
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1.总则
1.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事部负责,各部的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事部备案。
1.3各部、处(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2.考勤员职责
2.1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2.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2.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2.4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报告;
3.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 事假:×
病假:○ 旷工:◎
婚假:+ 丧假:±
产假、探亲假:□
工伤假、夜班、计划生育假、看病、倒休:△。
4.各部门应在28日前将当月考勤汇总报财务部门核算工资奖金,季初5日前将该季度考勤汇总报公司人事部。
5.事假
5.1员工遇事须于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该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报、电话、书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5.2一般员工请假4日内,由其直接主管审批,5日以上由部门主管审批,一般主管请假,由部门主管或总经理审批;部门主管请假,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事假期间不发工资。
5.3员工每季度累计事假不足4日者照发工资,同时带薪事假日数可累计使用,但不得提前或跨年度使用。带薪事假的日数假定:2月底前到公司工作者为11日,3月至5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8日;6月至9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5日;9月至11月底到公司工作者为2日;12月到公司工作者不享受带薪事假,全年事假日数不足应享受带薪事假日数者,不足的日数按加班处理。
6.病假
6.1因病或因公受伤,凭合同医院病休证明,准病假。非合同医院的'病休证明经主管领导批准,也可给予病假。
6.2年累计病假超过半年,其工龄满9年的员工按75%计发工资;工龄满4年(合4年)的员工按70%计发工资;工龄不满4年的员工按65%计发工资。
6.3到医院看病,给假半日,记“看病”考勤,不影响工资,超过半日记事假考勤。
7.工伤
7.1因公负伤、因工致残,持医院诊断证明并经人事部确认,可按工伤假记考勤,工伤假期间工资照发。7.2因公负伤的职员,伤愈复发,经鉴定后,以工伤处理。
8.婚假
员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日。男女双方都到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者增加另婚假6日;因对方在外地工作而需到外地结婚的酌情增加路程假。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9.丧假
员工配偶、子女、父母或养父母死亡,给丧假4日;祖父、外祖父、祖母、外祖母、公婆、岳父母死亡,给丧假3日;如在外地酌情计路程假,假期工资照发。
10.产假、计划生育假
10.1产假一般为57日,5个月内的早产产假为30日,双胞胎产假为70日,产假应产前产后连续计算,假期工资照发。
10.2符合晚育年龄(女24周岁)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为70日。女员工生育无人照顾者,经女方单位出具证明,可酌情给男方15日以内的假期,按计划生育假记录考勤。
10.3女员工计划外生育,其休息时间以事假论处。
10.4各种节育、绝育手术按医务部门的休假证明准假。
10.5配偶在本地工作,行绝育手术后需护理,可持绝育手术证明享受3日的计划生育假。
10.6员工如果1年内做两次人工流产,其中一次按事假记。
11.探亲假
11.1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如下:
11.1.1工作期满1年的正式员工,如果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其父母或配偶团聚且同父母或配偶异地分居者,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2员工丧偶已满1年且未重新结婚者,如有未成年(18周岁以下)的子女寄养在外省市,也可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11.1.3自幼由养父、养母或抚养人抚养长大,现仍与其保持经济关系的员工,经养父母、抚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开具证明,可享受探亲假待遇;
11.1.4领取结婚证书的员工,可在当年再享受最后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1.5已婚职员父母均在外地居住者,每3年可享受一次探亲待遇。
11.2具有以下情况的员工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
11.2.1各种学校毕业生,在试用期间不享受探亲待遇。试用期满,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2员工在培训期内不享受探亲待遇,培训期满后,方可享受探亲待遇。
11.2.3丧偶、离婚的职工,当年不能享受每年一次探亲假的待遇。
11.2.4家居远郊区县,已按规定给予了交通补助费的员工,不再享受探亲待遇。
11.2.5员工与其父或母任何一方可利用公休日团聚连续满1个月,未婚员工当年与父母团聚连续满20日者,不享受探亲待遇。
11.3员工探亲假期
11.3.1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1个月。
11.3.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日。
11.3.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者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日。起始时间是结婚第二年;
11.3.4探亲假期是员工与亲人团聚的实际时间,员工探亲时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路程假。探亲假期包括公休日,但不包括法定节日。
11.3.5探亲假期内工资照发。
11.3.6探亲假原则一次性使用。如有特殊情况,员工经批准也可分两次使用探亲假,但只给一次路程假,报销一次往返路费。
11.4探亲假管理
11.4.1员工探亲,须事前填写探亲申请表,经部门领导批准并报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凭人事部批准的探亲申请予以报销往返路费;
11.4.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的情况,有计划地安排员工探亲,员工本人应服从组织的安排。
12.加班倒休
12.1充分利用正常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确因工作需要而加班加点应经公司领导批准。
12.2主管人员平时加班3小时以上按实际加班时间存休,不足3小时的加班加点,不累计加班存休。
12.3员工平时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给予同等时间存休,确实不能倒休时按本人日平均工资的150%计发加班工资。
12.4公司员工在法定节日加班(元旦、五一、十一、春节)按本人日工资的200%计发加班工资。
12.5员工有特殊事务,可存休或倒休。但存休不能跨年度使用,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存休的记录管理。
13.旷工
13.1凡下列情况均以旷工论处:
13.1.1采取不正当手段,涂改、骗取、伪造休假证明;
13.1.2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即不到岗;
13.1.3不服从工作调动,经教育仍不到岗;
13.1.4打架斗殴、违纪致伤造成无法上岗;
13.1.5其他违规违纪行为造成缺勤。
13.2旷工扣发相应工资。
14.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15.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考勤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有效提升员工的敬业精神,并使员工的工资核算做到有法可依,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冷链物流项目所有员工。
3、工作时间:
⑴夏至: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冬至: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⑵每个月4天带薪休班,各部门根据工作情况合理安排人员休班,并填报休班申请表,部门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全勤奖励:因工作或岗位原因放弃个人休班而工作的,1个工作日奖励40元,2个工作日奖励100元,三个工作日奖励150元。
4、考勤制度:
⑴公司实行每日签到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
⑵签到次数:员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签字(共计每日2次)。
⑶签到时间:签到时间为上班到岗时间和下班离岗时间;
⑷因公外出未签到:因公外出未能签到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由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外出前将登记表递交到综合管理部;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因忘记签到者,应填写《未签到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证明其出勤情况,并审批,最后交由综合管理部。
上述情况考勤由各部门负责人协助综合管理部进行管理。
5、请假制度
⑴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请假申请单》。
⑵员工休假必须提前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8:00前通过电话向部门经理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⑶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
注:如因主管/经理外出,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审批签字,可在得到主管本人电话许可后,交由综合管理部代为处理,事后补齐书面审批签字。
(5)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3日内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综合管理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6、休假制度
⑴假期种类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产假等。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再送总经理审批;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
⑵请事假、病假、事假、婚假、丧假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提前申请的,可以在休班发生的当天以口头(或电话)形式向上级请假,上班后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交综合管理部备案。
⑶病假
◎病假在三个工作日以内的,需开病假证明;
◎三个工作日以上的,应有医院的病历复印件,住院须有《住院通知单》和病历复印件,并将此证明附在请假单后;
◎请长假员工不能从事原工作者,公司将根据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病假前2日为带薪假期,超2日以上病假按事假处理,一天病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⑷事假
◎1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1个工作日以上,3个工作日以内的事假,部门经理同意后由主管副总审批;3个工作日以上的事假由部门经理、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审批后的请假申请交综合管理部备案(此条同样适用于婚假、产假、丧假的审批)。
◎若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须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否则公司
将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事假为无薪假期,一天事假按1个工作日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连续事假超过15个工作日,公司可以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⑸婚假
◎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领取结婚证的员工(不含试用期员工及劳务工)可享受3天婚假,在岗两年以上的职工婚假增加到10个工作日。
◎婚假需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出具结婚证,按请假审批权限,逐级上报,最后报综合管理部备案,并一次性连续休完;
◎婚假只能在结婚日后3个月内休完,试用期及到岗1年以内的员工不享受婚假。
◎公司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养父母、岳父母)死亡,可申请3个工作日丧假。家住市外或是省外适当给予路途时间。
⑹年假
◎员工自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之日起,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每年享受3个工作日带薪假;满三年的(含第三年),每年可以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假。
◎休假前必须安排好个人工作,以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前提。
◎员工带薪年假须在次年内休完,不得累计,且两年年假不能连休,年假和其他带薪假也不能连休。
◎员工所休事假、病假,自动冲抵年假。事、病假冲抵年假不作扣款处理,冲抵完后,再按所请事、病假天数扣款。
◎员工休事、病假累计超过10个工作日,当年不享受年假;当年已享受年假的,应将已享受部分从第二年的年假中扣除。
⑺产假:
◎凡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合同的已婚女员工可享受,其余按病假处理。◎女员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其中包括产前休假15天;妊娠不满
12周(含)流产的产假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内的流产的
产假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
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产假90天。
◎男员工凭医院证明可在配偶生产时享有连续2天陪产假。
◎产假期间发放基本工资;产前检查、哺乳假期间工资全额发放。
◎产假、陪产假均须将休假起止日期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⑻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及国家和当地政府规定的其他公众假期,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休假,期间为带薪假日。
7、迟到、旷工管理制度
⑴在规定上班时间之后一小时之内到岗为迟到;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小于30分钟做警告处理;迟到或早退超过30分钟小于60分钟的扣款10元。
⑵未完成请假手续或休假期满未续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对责任人予以旷工处理。
⑶旷工0.5工作日扣除当日工资;旷工1个工作日扣除2倍当日工资。⑷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扣发15天工资或是根据情况强制辞退。
⑸未签到且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则视为未正常出勤,每次按实到时间以迟到、早退、旷工计算。
8、其他
各级主管对所属员工的考勤,应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若有不照规定或其他隐瞒事项,一经查明,应连带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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