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默会及养成的分析论文
在社会发展和人的实践过程中,“一切有德之事均由履行某种责任而出,一切无德之事皆因忽视责任而致”。人的社会化过程就是不断确立和履行责任的过程,社会责任在某种程度上是维系着人类生存与发展的精神血脉。社会责任感通常指具有独立人格的主体,对其分内应做的事、应尽的义务所持的关切态度和心理倾向,是社会和他人的客观要求在个人身上引起的主观认识和内心体验。这种认识和体验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得来,包括对社会责任的认知、情感、意志,及社会责任行为。社会责任感的培育是大学生成才的前提条件,也是当今高校道德教育的首要环节。长期以来,对我国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在手段上往往依赖“说教式”的灌输,以单向信息传达为主,缺乏有效互动,忽视学生对社会责任的体验和感悟;内容上侧重于社会责任的规范、导向作用,忽视其塑造、激发作用,结果导致部分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淡漠。默会认识论则主张通过环境影响与实践感悟来提高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方式、手段不为受教育者所明显感知,学生成为“教育主体”,在体验中感悟,在感悟中升华,内化为思想,外化为行动,使其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责任公民”。
一、社会责任感的默会维度
人类的知识大体上可分为两种,即逻辑思辨性的言传知识和直觉经验性的默会知识。默会知识很难用语言传递和文字传递,其实质是一种个性化的直觉和感悟能力。默会的过程也是心智养成的过程,是个体积极主动地发挥其会意与感知能力的过程。同样,社会责任感是主体基于责任认知和责任判断,与其生存环境相互作用而形成的一种动态心理平衡,是基于实践基础的默会整合。某种程度上,社会责任感是关于责任的默会知识,体现着个体独特的人格品质、心理倾向及认知特征。
社会责任感体现为一种人格品质。精神分析学认为,社会责任感属于超我的人格品质。超我遵循着理想原则,是理想化的自我,是一种经后天教化而成的文化心理机制。超我一方面通过道德典范来确定责任使命和标准,另一方面通过良心来惩罚违背社会责任的行为,使人产生道德焦虑和内疚感。社会责任作为一种人格标识,首先是一种“我性”的洞明。被说成是“没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实际是对其人格的否定,即认为其丧失了做人的资格。其次,任何人对社会责任的感悟与体验,都可以视为是一种对“我性”的约束与限制,而这是一种以社会或他人利益存在为前提的自我克制,即社会责任实际表现为一种对“他胜”的趋势,其本质是外在权威的个体内化。当人们说起“这人有社会责任感”,这是对其具有的一种非自利的行为取向的肯定,即克制自身、压制本我而满足他人或社会之正当利益。这时,个体“为自己立法”,将责任嵌入内心深处,使之成为一种道德教条,构成人的修为、修持。因此,社会责任感作为超我的一种形式或功能,是个人素养、修为的外露,以此维持自我之人格。这种超我又同时作为人的一个内在文化裁判和道德法官,通过压抑或批判人逃避自身责任的本能冲动,以此引发出人的内疚情感,从而实现人的道德自律与道德超越。
社会责任感属于个体的心理倾向。当社会责任内化为人的体验与感悟后,就会以一种信仰形态或思维形态扎根于人的内心深处,成为一种默会的“应然”心理倾向。“扶老携幼”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而对老人摔倒,人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应该扶”的责任判断。然而,在掺杂可能被讹诈的顾虑后,就进入选择“扶,还是不扶”的责任认知阶段“扶不扶”是认识所关注的,是集中意识;对“扶不扶”的可能结果、传闻、经验等是认识所依赖的,是辅助意识。在人的每个现实的觉察认知里“集中意识”与“辅助意识”两种觉察因素都不可避免地同时存在着。默会认识是身心相融的过程,主体将经验、传闻、结果等迹象和环节以辅助意识方式整合进集中意识,在二者间形成由此及彼的转带关系,最终达成对于认识对象的关注与把握。“扶不扶”,表面看是社会责任问题,但实质是多种社会问题长期积累的结果。在整个社会都充斥着“老人摔倒讹诈”的传闻时“扶不扶”这种内心犹豫的“实然”状态,出于趋利避害本性的一种正常选择,未必就等于无责任感的表现。可见,社会风气相当程度上影响着个体的辅助意识,进而影响着人们对社会责任问题进行判断和推理。社会风气统摄着公众的精神自觉与价值追求,调控着个体对责任问题的心理倾向和行为特征。随着认知经验的积累与道德风尚的重构,最终体现为个体对社会责任的担当意识或意志的发展与变化。 社会责任感表现为个体的认知特征。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和形成具有个体性和经验性。波兰尼认为,一般情况下我们不把自己的身体视为认知对象,但在把握、评判外部世界或对象过程中,我们不仅要筛选、提取来自对象的信息,还要立足我们生理、心理的诸项机能,并结合作为储存在无意识中的各种以往的知识、经验和见解。同样,具体的生活经验对社会责任感的影响是至关重要的,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和确立通常在具体情境中发生,主体对责任的判断能力与标准也总是离不开自身特定的生活阅历,带有个体生活与性格烙印。责任判断不仅仅是推理和评价的结果,它还将判断主体纳入所判断的内容中,以直觉的方式判断事物对自身所发生的关系和作用。责任判断这一特点呼应了默会认识中“人的身体在位”的特点,表现为责任感形成过程中的情境性与经验性。波兰尼将辅助意识形容为“内化”或“寓居”。人的本质在于心灵,心灵又寓居于身体之中,身体在体悟、判断责任时发生着工具性条件反射。与认识外部世界的批判和甄别不同,我们对自身的辅助意识通常带有依赖性,至少是非批判性的。因此,对社会责任拥有辅助意识就意味着将社会责任感寓居于身体之中,达到对责任认知与责任意志的内化。因此,社会责任感必须始终依赖于默会知识的存在,寓居在独特个体经验性的基础上,本质上是“一个默会的认识过程”。
二、默会维度下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养成教育
社会责任感作为责任的默会知识,是一种内在的、相对稳定的身心组织要素。用灌输的方法将人们认同的社会责任感简单地移植给学生个体,很难使其内化为比较稳定的个性特征和心理倾向。外部影响通过内在因素起作用是大学生道德品德建构过程的重要特点。同样,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培养也要遵循辅助意识与集中意识良性互动的规律。在注重现实与当下体验的时代,高校更应关注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默会性,积极倡导“尊重介入”,守护好青年学生头顶上的道德星空。大德无形,大化无痕,大学生社会责任感的养成教育,应该寓“教”于“化”,通过朋辈群体的互动,民主管理的践行,校园文化的熏陶,社会实践的砥砺,激发其角色承担与自我实现的默会能力。
朋辈交流。在学生进入高校的那一刻,首先而对的就是融入朋辈群体,并在这种群体生活中实现各种社会需要的问题。在朋辈交流过程中,因年龄层次、心理特征、知识结构与兴趣爱好的相似,学生更能产生责任情感的共鸣,及责任认知上的一致。任何一个群体的紧密关系,都反映了其在社会责任感上的趋同这一更深层次的状况。加强对朋辈群体之间交往的引导,应该重点关注学长的典型示范和同辈群体的意见领袖的观点。可以让高年级学生骨干担任低年级学生的副班主任,也可以组织学长或刚毕业的校友座谈学习和生活的感悟等,以增强学生对于社会责任感的辅助意识。同时,引导意见领袖成为优秀示范生,以发挥他们对其他青年学生的影响力,带动班级成员社会责任感的形成。此外,要经常组织大学生针对社会热点问题进行交流,鼓励大家敞开心扉、畅所欲言,毫无保留地彼此交换意见和看法,甚至可以大胆质疑、激烈争论,在思想碰撞中解惑去疑,坚定信念。朋辈交流常常以集体参与为特点,以小组或结队的方式进行,能很好地培养大学生的团队合作精神,增进其集体责任感。
民主管理。大学生参与学校民主决策与民主管理,主要是在涉及切身利益和自身事务等问题上,有意见表达和参与决策的渠道,并可以各种身份介入高校相关的管理实践。学生都有着渴望成才,渴望得到锻炼的心理需求,而民主管理可以赋予每一位学生以平等治校权,也使每一位学生承担起学校发展的责任。陶行知认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仟感,必须让学生有自由解决的问题机会。“自己能够想法解决一个问题,就长进了一层判断的经验;问题解决得越多,则经验越丰富。”就社会责任感的提升而言,参与校务、教务管理和学生自治过程将发生着默会性影响,在完成学业走向社会后,他们虽然没有当年学生自治自律的场景意识,但是依然保持着对社会及他人不可言述的责任辅助意识。事实证明,当规章制度是由学生共同讨论制定出来的时候,学生更倾向于遵守和维护规章制度,也有利于学生能够自主地生成规章,对自己的行为进行有效自律。因此,只有让学生参与校务、教务从决策、执行、咨询到反馈全过程的管理,才能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更有利于大学生责任意识的养成。
环境熏陶。校园环境对社会责任的表达和传播具有情景关联性,与社会责任感的默会感知高度契合。对于大学生来说,校园是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浓郁的人文氛围、执著的求索精神和典雅的生活环境是责任感知的重要途径,也对自律行为养成具有重要的作用。营造一个优关、文化氛围浓郁的教育环境,使社会责任感在默会中不断地共享、传播与提升,进而内化为学生的人格追求和行为取向,是现代高校不可或缺的教育环节。一是要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使责任意识成为大学生日常学习、生活的基本意识和规范。二是鼓励学生从自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建设文明、整洁、优雅的绿色校园,让他们感悟到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各种责任关系,树立和谐意识与生态保护理念。三是充分发挥校园媒体,尤其是新媒体的覆盖而和影响力,宣传身边先进人物和感人事迹,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四是通过各种社团及其组织的各种活动,使学生树立正确的角色意识和使命意识,懂得只有担当责任才能实现自身价值。学生因校园物质存在而沉浸于特定精神的滋养,从校园时间的延续中参会历史的传承与积淀。校园环境所涵养的文化氛围和价值理念以默会知识的形式,通过时间、实践与经验的积累,不断增强学生对学校对社会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社会实践。责任感不仅是主观范畴,更是实践范畴,社会实践是培养大学生良好社会责任感的熔炉。青年学子承担社会责任的落脚点就是能够学以致用,而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是大学生承担责任、奉献社会的主要途径,因为在社会实践中更容易理解自身行为的性质及其后果,也更容易获得关于社会责任感的亲身体验和感受。在一些西方发达国家,政府会出台政策,鼓励青年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关国《全国与社区服务法案》鼓励和促进青年学生自愿进入社会义工服务行业,政府对于志愿服务满1400小时的青年义工,每年奖励4725关元的奖学金。我国一些高校正在借鉴和学习这些做法,引导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获得履行社会责任的亲身体验。一是利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解决社会问题,实现学生个体发展和满足社会需要的双赢。如清华大学化工系学生捍卫PX“低毒”描述,积极承担科普责任,受到社会各界关注。二是组织社会调查。鼓励学生深入不同层而、不同类型的人群进行交流调研,感受他人酸甜苦辣,激发爱心、同情心和责任心,给予他人关怀与快乐,提升大学生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对社会的适应能力,使其逐渐养成社会责任意识。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在公益服务中能加深对社会责任的感知,促进大学生由他律向自律转化,是社会责任感自我养成的有效途径。通过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社区志愿服务等活动,使大学生体悟到社会生活人人相依的真谛,完成对人对事负责到底的“默会认识过程”,以此锻造勇于担当的品格并促进自身发展。
社会责任认知的默会维度,强调通过生活交往过程来促进认知结构的发展,其实质在于把社会责任意识从单向灌输教育理论的过程转变为学生默会养成的实践过程,把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变成个体自身生活实践的组成部分。由此,必须对学生已有的价值观和知识背景予以理解。同时,应该引导大学生从现实汲取理想,把理想化为责任,追求和谐社会的理想人生,使完善人格的巨大力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过程中精彩呈现,并在一种推己及人的高尚行为中显示其经久性的穿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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