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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

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



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

  公积金是我们一都留意的问题,以下是应届毕业生网小编整理提供的关于公积金的相关问题,快来阅读看看吧。

  公积金贷款政策收紧

  从6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将进行微调。5月24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的通知》。据悉,公积金提取政策将适当收紧,适当下调还款能力系统,适当限制贷款对象和贷款次数。那么此次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出于什么目的?对今后楼市发展又有什么影响呢?

  出台新政目的在于什么?

  缓解资金压力 优先首次置业人群

  此次公积金新政提出三点:

  1适当收紧提取范围,《通知》明确,所有涉及住房消费类提取,提取范围只限职工本人及配偶。2适当下调还款能力系数,此次下发的《通知》中,将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能力系数由目前的0.4下调为0.3。3适当限制贷款对象和贷款次数,《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只限购(建)自住住房的职工本人及配偶;符合二次以上(含)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减半审批发放。此次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调整的主要原因,业内人士认为,是因为随着市区楼市成交迎来一波波热潮,特别是今年的“金三银四”月市区成交量持续扩大,导致公积金贷款申请量过大、供不应求,不得不进行调整。

  那么此新政又是出于什么考虑呢?某楼盘销售总监表示:“从该政策条例可以看出,该政策的基调很明显,就是收紧公积金贷款的出口,原因就是公积金贷款太抢手了,而目前公积金余额又较为紧张。”他认为,新政出台目的有三,第一,规范使用管理;第二,严控贷款风险;第三,优先支持首次置业购房人群。从另一个角度可见,此政策更加支持刚性需求的初次置业买家,同时抑制了部分投资型买家,从而更好的调控楼市。

  是否会影响购房者心理?

  刚需购房者无影响 改善型或观望

  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此次公积金政策的即将实施是否会影响他们的买房积极性呢?一对准备买婚房的小夫妻告诉记者:“房子是肯定要买的,我俩都是首次买房且目前工作单位都有缴存公积金的福利,这政策实施其实对我们没什么影响,就希望这次的政策实施能够让我们的贷款审批快点,要等上几个月时间实在是太长啦!”中信泰富嘉境的王经理表示,对于有购房需求的客户来说,公积金政策收紧并不会动摇他们的买房意向,符合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基本都会选择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者会充分利用自身福利,此政策对于刚需购房者来说只会更增强他们的买房信心。

  对于改善型和投资型购房者来说此次政策实施后可能会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公积金政策是符合二次以上(含)贷款条件的,贷款额度全额审批发放,而新政后则要对这类人群的贷款额度减半审批发放。“这一条其实对于改善型客户的心理还是有一定影响的,公积金额度减半就意味着还款成本提高,使用商业贷款的部分每月就要缴纳更多的钱,这时候购房者就要考虑买房成本问题,但是对于楼市整体成交而言,并不会有太大影响,毕竟这是阶段性政策,如果公积金资金紧张得到缓解可能还是会恢复原有政策。”中信泰富嘉境王经理说道。

  对楼市影响几何?

  新政不会改变整体楼市大局

  新政即将出台后对楼市影响几何呢?某楼盘销售总监告诉记者:“毕竟新政策还没有出台,就算出台后市场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反应期,公积金政策并不会直接刺激楼市成交情况,具体影响还要看楼市后期发展。”中信泰富嘉境王经理表示,此次新政属于局部微调,被限制的人群毕竟是少数,且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人群比例本身就不高,故限制二次贷款额度是合理的,目前市公积金中心资金确实不足,先满足首次置业是大前提。所以对于楼市而言应该不会产生大的波澜,楼市整体大局不会改变。

  如何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

  昨天我们分享了如何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就有人在后台留言问小编,如果是二手房的话,怎么办呢?

  那今天我们就来分享一下,如何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小伙伴们,快快分享给有需要的小伙伴吧~记得收藏起来哟,免得用的时候找不到~

  另外,关于个人缴纳公积金的问题,也可以留言咨询哟~

  贷款条件购买存量房(二手房)贷款

  申请条件1、借款人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满180天,并自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起向前推算,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2、本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存量房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一年以内。

  3、借款人无正在偿还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及配偶信用良好,正在偿还的住房贷款不超过2笔(含)。

  4、具有购买存量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房屋所有权已过户到购房人名下,能够办理抵押。

  5、借款人、抵押人必须满18周岁。

  6、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借款人所在单位连续欠缴住房公积金超过65天(含65天)的不予贷款。

  设定依据《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大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贷款额度管理中心根据以下要求对借款人可贷款额度进行计算,并取最低值为借款人总贷款额度:

  最高贷款额度规定

  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5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金州新区、保税区、旅顺口区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3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58万元;普湾新区、长兴岛经济开发区、花园口经济区、普兰店市、瓦房店市、庄河市、长海县单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8万元,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为47万元。

  个人及家庭最高可贷款额度规定

  ①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再次申请单人贷款时,额度不超过个人及家庭最高额度与个人及家庭已贷额度(包括已审批额和在外地公积金中心办理的公积金贷款,下同)的差额;再次申请夫妻双人贷款时,额度不超过家庭最高贷款最高额度与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再次申请父(母)子双人贷款时,贷款额度不超过双人最高贷款额度与父(母)子双人已贷额度的`差额和父(母)子两个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合计与父(母)子两个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

  ②夫妻一方已以本人名义办理贷款,不影响另一方以本人名义申请贷款,但另一方的贷款额度不超过个人及家庭最高额度与个人及家庭已贷额度的差额;另一方申请父(母)子双人贷款的,执行上款规定。

  ③原为夫妻关系的借款人在偿还贷款期间离婚,做借款人变更的,贷款归属人应与房屋归属人保持一致,该笔贷款全额计入贷款归属人已贷额度,该笔贷款额的50%计入另一方的已贷额度。

  首付比例规定

  ① 首套房规定: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40%,但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含)以下且房龄在5年(含)以内的,自筹资金比例可降至30%。

  ② 二套房规定:自筹资金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60%。

  按公式计算

  ①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基数×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月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12×贷款期限

  ②子女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购房申请贷款且不影响子女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退休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期限

  ③军(警)官作为辅助借款人参与贷款的:贷款额度=军(警)官月工资×还贷能力系数×12×贷款期限

  ④借款人的贷款额度不能超过其贷款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双人贷款的,为不超过双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加总后的15倍)。

  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含贷款申请日前12个月内的补缴金额。职工因工作调转按月汇缴的公积金以补缴方式缴存的,计入公积金缴存余额。

  子女以自己名义为已退休父母购房申请贷款且不占用子女贷款额度的,贷款额度不受子女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倍数限制。

  贷款期限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30年,且贷款期限加主借款人年龄不得超过规定年龄(男职工为65周岁,女职工为60周岁),存量房房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4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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