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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档案管理攻略

大学毕业生档案管理攻略



2017年大学毕业生档案管理攻略

  毕业季将至,关于你们的档案信息你们都处理好了吗?下面是应届毕业生小编为大家搜集整理出来的有关于2017年大学毕业生档案管理攻略,欢迎阅读!

  (一)毕业生档案管理攻略

  A.已就业的学生档案处理方法

  一、户口和档案一并托管

  1、应届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2、持用人单位已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中心加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接受专用章。如签订的是国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省市单位的,用人单位须出具不接受户口、人事档案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3、然后将盖章后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给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毕业生凭《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领取《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

  5、毕业时,持《报到证》、《学生集体常住人口登记表》或《户口迁移证》的原件、照片、毕业 证、学位 证、身份证的复印件,送到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门、领取人才市场户口材料接受凭证。

  二、单一托管人事档案的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人才市场,并由人才市场在就业协议书“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2、应届毕业生再持《就业协议书》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3、最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人事档案转交人才市场托管。 择业期内可申请学校代管

  B.未就业的学生档案处理方法

  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等相关机构了解到,国家对于毕业未就业的大学生的档案,一般采取三种方法:

  一、把档案转至生源地,由所在地级市的人事局接收。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准备在生源地范围内就业的毕业生和暂时不想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在生源地就业后办理手续简单方便。

  ★缺点:两年内如离开生源地就业,需重新办理改派手续。

  二、把档案留在学校。

  2002年国家下发文件,允许毕业时尚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户口、档案留校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籍和档案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申请档案留校超过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学校将其档案和户口迁回生源地,学校不再为其发放就业报到证。

  ★适合对象:适合有就业愿望但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学校诚信度较高,代为保管户口关系和档案不收取额外费用。

  ★缺点:毕业生档案留校只是延长了择业期,与学校没有人事隶属关系,涉及人事关系的证明都不能出具。

  三、把档案转至就业代理或人才交流中心。

  ★适合对象:比较适合创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

  ★优点:易于毕业生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缺点:由于毕业生与指导中心交流相对少,容易造成信息不畅。

  (二)学生档案内容

  学生毕业离校前,档案内容除了原有高中部分档案外还必须包括:

  1、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此表必须由学生本人填写,字迹要清楚,用蓝黑墨水钢笔或碳素墨水笔填写各项内容;“毕业生鉴定”是毕业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综合素质的评价,请辅导员认真填写,报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加盖公章。

  2、学士学位审批表。学生修完规定学分,经校学位评审委员会批准,获得专业学士学位。

  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通知书》。除升本、升研、出国深造的毕业生外,其他毕业生《就业通知书》一律归入本人档案,作为身份变化的依据。

  4、学生卡片。由校学籍管理部门审核批准的本科或专科学籍证明。

  5、成绩单。由教务部门核准的学生在校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处公章。

  6、组织关系。正式党员的入党申请书、党校学员材料、积极分子材料等归入档案;预备党员的党组织关系材料单独封存,单独转寄,待转正后归入档案统一管理。团员关系须将入团申请表归入档案。

  7、奖励材料。在校期间获得各种竞赛奖励、奖学金、助学金等材料。

  8、处分材料。在校期间因违纪行为而受到的处分。

  (三)学生档案管理

  1、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其档案由新生录取部门直接移交至辅导员;个别地区有新生自带档案入校情况,新生直接将档案交给辅导员,期间不允许学生本人接触到档案的内容,封口必须完整无损。

  2、大学期间,在校学生档案由辅导员直接管理,并负责将大学期间的各种奖惩材料收集整理,归入档案。校内学籍变动时,学生档案直接在辅导员之间进行转交。

  3、学生毕业离校,毕业生档案由辅导员负责按学生档案内容的.要求进行组档,检查完整无误后统一移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毕业生就业去向以机要方式转出,或者根据毕业生申请实施档案代管。原则上,毕业生档案不得交由本人自带,绝不允许毕业生个人长期保存档案。

  4、中途转学、退学等学籍变动的学生档案,由辅导员转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进行备案,再以机要形式转出。退学的学生档案直接转至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

  5、学生因升学、公务员考录等需提前调阅档案的,学生可持调档函通知辅导员进行调阅。如档案需要提前转出调阅,需由辅导员将学生档案转交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后,以机要方式转出。辅导员不得直接将学生档案交给学生个人寄发或携带。大学毕业时的档案材料可由辅导员重新建档,形成原始档案的补充档案。毕业离校时,补充档案由辅导员移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以机要方式转至录取学校或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再与原始档案合并存档。

  6、毕业生离校前已签约就业的,辅导员统一移交档案,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按期转至用人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为保证转寄按时到达,毕业生本人要负责填写档案转寄的地址和接收单位,辅导员和就业部门负责核查。

  7、毕业生离校前未签约就业的,即可自愿申请档案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也可向学校就业部门申请档案留校代管。学校档案代管时限最多2年,期满以机要方式转回生源地档案主管部门。

  8、学生档案是学生成长轨迹的真实记载,其管理和转接是非常严肃的事情。档案外转必须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登记备案,规范密封,并以机要方式转出,其它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处置。

  9、毕业生暂留学校档案,在离校后2年内,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档案调档和状态查询业务。如遇不确定因素出现档案丢失,经核实可予以补办,补办内容仅限大学期间档案。

  10、未尽事宜由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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