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与法治同行征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跟征文打过交道吧,借助征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征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青春与法治同行征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俗话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法律,一个多么严肃的名字,一个多么神圣的名字。有些人总认为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我们的一句话、一举手、一投足,还有我们每做的一件小事,都与法律息息相关。
法律是神圣而不可触犯的,无论你是小学生还是成年人,以及国家领导人等,各个阶段的人群,都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有些未成年人会认为,我们只要不杀人、不放火就不会受到法律的约束,如果这样想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是多么的无知啊!虽然你是未成年人,但同样要遵守法律,虽然目前还无法让你接受法律的严惩,但这些违法的事迹写在你的档案里,影响的将会是你的一生。轻视法律是没有好果子吃的,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的社会准则,要知道在法律的面前,人人平等。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就是一个受法律约束的民族,自秦始皇统一中华以来,自中华民族进入千年的封建社会以来,一直到现在,法律依然存在。“车同轨,字同文。”这就是秦始皇定下的法规,同时各个朝代还有着自己独特的王法,以及现在的《宪法》、《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近百种法律,想要逃脱这些法律的约束,可以说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有这么一句法律格言:“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的见的方式加以实现。”讲的就是如何实现正义,实现法律的重要性。
当今的法律在人们的意识中已经渐渐淡化了,甚至有人认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不是已经过时了?是不是就可以取消法律的了?大家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没有规定约束的地方,将会是一个多么混乱的地方,一个没有法律约束的国家,将会是怎样的一个国家。如今的社会上杀人、放火、抢劫、盗窃的案件比比皆是,这些犯罪嫌疑人都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在“10.5”湄公河惨案中,如果不是各国的法律的约束以及各国警方的完美配合,就不可能将首犯——糯康抓获以及判以死刑,就不能还我们的遇难同胞一个清白,糯康依然会我行我素,继续制造惨案。如果没有法律的约束,这样的人就会更多,到那时,我们的中华民族将会是一个十分混乱的民族。
我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我们应当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当别人侵犯我们的权力时,请拿起法律的武器,要记住“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任何人都逃不过法律的约束。
法律约束着我们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一生一世,法律将会伴随着我们的一生,我们时时刻刻都要遵守着法律法规,时时刻刻都要与法同行,让我们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一起踏上守法的道路,做一个合格的守法公民,让我们的“礼仪之邦”永存!
一提到法律,很多同学就会想到那些由国家政法部门颁发的法律条例,以为那都是大人的事,法律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法律就在我们身边。
暑假里我通过收看了《法眼》“成长之惑”系列专题片,那些真实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活生生的案例,让我深深感受到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作为小学生,从小就要做一个守法、遵法的的小公民。
互联网发展到今天,我国未成年网民就有1650万,目前这个数据还在不断的增加。而这些未成年人中的百分之十四点八,他们不仅爱上网,而且着迷上瘾,难以自拔,并引发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有的甚至从痴迷网络最终走上犯罪道路。少年犯小陵就是一个鲜活的例子。小学毕业后在同学的引导下,小陵渐渐迷上了上网玩游戏,开学后刚上初中一年级就经常逃学、旷课,与同学结伴去网吧。由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拖欠网吧的上网费太多,网吧老板不同意他继续玩,小陵就象生了病,萎靡不振。为了能继续上网,小陵和自己的上网同伴决定去抢点钱来。他们在一个台球室抢劫一名学生的钱没有成功后,便将他的自行车抢走,并假意带这名学生到一个公园去玩,想再次抢劫其身上的钱,被公园的保安发现,扭送至派出所。小陵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投入未成年犯管教所服刑改造。你看,这就是一个不知法最终自食其果的法盲,真是可悲啊!三国诸葛亮曾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话讲的是做人的道理,只要是“恶”,即使是小恶也不做;只要是善,即使是小善也要做。违法往往从违规开始,古人的遗训不无道理!
此外,我还通过查阅有关小学生的法律知识,了解了一些运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的事件,并开始学着观察身边遵纪守法和违法的现象。比方说你乱扔垃圾,污染环境,别以为只是一种不良习惯,其实呀你违法了环境保护法;偷看别人的日记,以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告诉你哦,你侵犯了别人的隐私权;如果你开玩笑打伤了别人,你的监护人——父母就要承担责任等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人人都要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同学们,让我们一起学法、用法、护法,增强法制意识,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这片法制蓝天下快乐成长。
法律是什么?法律是人类的大气层,它在无形之中保护着人类;法律是正义的武士,它使人们能在和平的时期过上安逸的.生活。因为有了法律同行,我们才得以健康成长。然而,在法律面前,我却想起了那些少年犯,那些满手鲜血地站在这把保护伞下痛哭的花季少年。
近几年中国随着法制社会的发展,人民的法律意识也有所提高。但少年暴力事件仍然层出不穷,失足少年也屡见不鲜,如前些时日震惊全国的母志鹏。母志鹏是一个来自北川中学的16岁少年。那天凌晨时,他拿起了锋利修长的刀,走进了斜对面的宿舍。深夜里,宿舍里的同学都已熟睡。母志鹏便把刀放在了一个同学的喉咙处狠狠地割了下去。杀死同学后,他并没有逃逸,而是来到了他的班级,他在笔记本上写下了这样一行字:“我对不起父母,对不起老师,对不起这个同学,我又不认识人家,为什么把人家杀了呢?我很后悔!”随后,他便到附近的警察局自首。面对这个年仅16岁的少年,见多识广的警察们没有一位相信他竟是一位杀人犯。然而,这么一位年纪轻轻的少年却是确确实实地杀了人。而杀人的原因竟只是因为元旦期间回家时,在成绩优异的表兄弟面前受到了家长的数落。他告诉警察:“杀个人,就可以不上学了。”多么荒.唐的一个理由啊。可是,为了这么一个荒.唐的理由,他竟杀死了一个无辜的少年,也亲手毁掉了自己不胜美好的前途。对于这件事情,我很震惊,并不仅仅因为他是一个16岁的少年.
与法同行,让我们摆脱冲动与鲁莽,拥有理智与稳重;与法同行,让我们拥有灿烂辉煌的明天。自己的生命的,然而因为一时的冲动他竟将两条生命又送回了死神的手中。
我们伟大的祖国有着完善的法律体系。各种各样的法律织成的法网疏而不漏地保护着社会的方方面面。我们当中的每个人从出生、成长、工作……都离不开法律的保护。
当我们发出来到这世界的第一声“哇哇”啼哭时,法律天使便来到我们的身边告诉我们:“你是中国的公民,你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各项权利:生命权、健康权……”从此,我们幼小的天空撑起了一柄法律的保护伞。
有了父母的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呵护,我们才能安全、快乐的成长。到了上学年龄时,《义务教育法》又告诉我们:接受教育既是你的权利,也是你必须履行的义务。我们坐进了宽敞明亮的教室,老师循循善诱,我们如饥似渴的允吸着知识的甘霖,为将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积蓄能量。
离开学校,来到社会,我们就成为了一名光荣的劳动者。作为一名劳动者,《劳动法》赋予我们各种各样的劳动保障。如果你是一位科学家,你享有发明权、专利权;如果你是一位作家,你享有著作权……法律是我们强而有力的后盾,让我们大展拳脚,把梦想一个个变成现实。
然而,生活中也有很多因为不懂法律而酿成的惨祸。一个17岁的孩子因为怀疑同学在背后说自己的坏话,竟拿刀戳死了那位同学。一个16岁的孩子,受到父亲的影响,他养成了一个坏习惯,经常把别人的东西“拣”回家,然后胆子越来越大,两年就偷到了价值二万七千多元。阿城市的一个盗窃犯罪团伙,这4个“飞檐走壁的江洋大盗”竟是几个未成年的毛孩子!最大的才十二岁,最小的只有八岁,连续五次作案,盗窃钱物价值6000多元。这一桩桩、一件件,无一不让人触目惊心。
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更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把法永远放在心中,一生与法同行。
天平,是衡量权利义务的信物;法槌,是惩恶扬善的利器。“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颁布的强制各种行为的规律的总称。”这是《现代汉语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护法》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渐渐地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其实,法律无处不在,在社会、在学校,就在我身边。
人们常说,家庭是我们的第一课堂,父母是我们的第一任老师。记得班里曾做过一次试验。老师问:如果有人欺负你,你怎么办?竟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回答:打他,跟他拼了。老师接着问:为什么?那些同学便说:“爸爸妈妈告诉我,人在社会上要厉害一些,不能受窝囊气。”我庆幸,我没有生活在那样的家庭里,我庆幸,爸爸妈妈从没用这样不正确的思想教育我。有一天,我到某学校附近的一个商店买东西,看到一个初中模样的学生也在,因为个子比较小,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稍大点儿的学生,看到那个小个子学生,一起围了上去。其中一个长头发的男生伸出一只手拍他的肩:“哎,小弟弟,请客吧!”那个学生看了他们一眼,露出害怕又为难的表情,好像有想:“如果我不请,他们一定会打我的,唉,好汉不吃眼前亏,还是乖一点吧!他不情愿的掏出钱给他们买了一大堆好吃的,然后那几个大点儿的学生扬长而去。有第一回就有第二回,连续几天,那几个学生都在找那个小个子混吃混喝,把他当作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钱包。我知道事情发展不妙,就把这事告诉了学校校长,最后经过各方努力,那个小个子终于脱离了他们的魔爪。
虽然,法律公正、严明,但青少年的犯罪越来越多。我国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全部刑事案件的10?,这是一个多么痛心的数据呀!这样的案例让人触目惊心!同样也是笔笔皆是。某校的宿舍墙上挂着“星级文明宿舍”的牌子,然而马某因被诬陷偷东西,而被十多名同校学生打残致死的暴力事件就发生在这样的屋檐下。16岁的妈妈在洗漱室里生子后,便将其子顺楼抛下。12岁的赵某向一女童索要方便面遭拒绝后,便将她推入水池溺死。高一新生杨某,只因与另一名同学发生口角,就纠集校外两名男子用棒子打伤该同学,而拿出3万多元的医药费。事后他竟还无知的说:“是他先骂我的,难道我错了吗?”
无数事实说明,自身的道德品质和法制观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类似事件举不胜举,数不胜数。小至抢劫行凶,大到贪污受贿。哥儿们义气,为了给同班同学出口气,放学时与其他班同学大打出手。行凶冒险抢劫,最后断送自己的一生;有的人放学后比武论高低,打得不是你死就是我活。一位花季少女,把自己打扮得花枝招展的,用自己的青春骗取钱财享乐……可悲的享受主义、拜金主义。社会上的一切污垢、阴暗,在不断侵蚀着稚嫩的心灵,缔造着一件件人生的惨剧。
这些流淌在我们身边血与泪的故事,难道不足以使我们引以为戒吗?就让法律的脉搏在我们的手腕跳动,让法律的血液在我们的心中沸腾,让我们乘着法治的航船在广阔的人生之海上航行,让遵纪守法的双桨渡我们向知法懂法守法的彼岸远行。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庄严神圣的。它就像一个守护神,每时每刻都在我们身边。法律,用它那双火眼金睛辨是非,黑白分明,惩恶扬善。法律是一条纽带,只要我们遵守法律,它就能有效地保护我们,为大家做贡献。如果不遵纪守法,那么将误入歧途,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我们是一名学生,是祖国的未来,我们应该学法、知法、懂法,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但是生活中不遵纪守法的事情屡见不鲜。我曾经目睹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场面。
周末,我们一家三口去泉州,汽车行驶在宽阔的公路上,我趴在车窗上欣赏风景。透过窗户,我看见一辆白色的宝马车里,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把手机架在方向盘上,边开车边玩游戏,宝马车的速度时快时慢,不时还突然刹车,让后面的驾驶员不知所措。这时,爸爸的车停了下来,我一看,原来是红灯亮了,可是宝马车还一直往前开,丝毫没有停下来的意思。穿过了红灯,眨眼间,只听耳边闪过“砰”的一声,只见小伙子开的宝马车撞到了别人的车,还好车子只是刮擦,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时我被吓得魂飞魄散,久久不能平静。不一会儿,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对小伙子的不正当行为进行了一番教育,并且开具了罚单。我知道,罚单只是一个小小的警告,如果开宝马的小伙子不知悔改,生命之花就会瞬间凋零,那就后悔也来不及了。
青春像朝霞,蒸腾着热气,散发着热量,放射着光芒;青春像溪水洋溢着快乐,奔腾着希望,创造着自我;青春似一张白纸,等侍着“文墨”的降临;更似一座古老而悠远的森林,拥有着美丽动人的传说,埋藏着无数宝藏,等侍着我们去挖掘,开采。人生最美好的季节莫过于青春,它是人生的花季,是人生的黄金时代。
然而,青春虽美好,但也有它的缺点。青春是火热的,它拥有行为上的冲动。往往因为某种诱惑或因为某种无知而使青春这条船搁浅,那无疑是在青春这张白纸上留下了不可?灭的污点,所以青春如果没有法律的相伴,就像缕缕青烟,经不起任何风吹雨打……..。
今天,我要给大家讲一个青春背离了法律的血泪故事,某学校发生一起恶性案件,3名初一男生在校被人用锐器砍杀致死,而残忍杀害他们的犯罪嫌疑人竟是3人在该校初二年级的好友------男生小秦。事发原因是小秦在校外偷了手机,回来将密秘告诉了3位好友,校方得知此事后,准备处罚小秦。为此小秦认为是3位好友告密所致。产生了报复杀人的念头。事发当天早晨6时许,己丧失理智的小秦买了一把菜刀回到学校,将正在准备去做早操的小韦骗出,径直从围墙缺口来到校外100多米远的田间,趁其不备举刀将其砍倒后又连砍数刀致其丧命,随后将尸体掩埋在小沟边的草从里。回到学校,小秦没有收手,当天晚上11点多,他来到小陆、小陈的宿舍。小陈和小陆相邻,都睡在上铺。悄无声息之中,两名熟睡的学生就被害了。案发次日清晨,小秦回到家,在父母的严厉逼问下,他开口承认自已杀了人,还一个劲地说自己糊涂,说自已不想坐牢。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犯了法的小秦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最终小秦被警方带走了。
看着离去的警车,想象着铁窗内那张幼稚的茫然的脸,你有什么话可说呢?天使折断了翅膀,青春的花蕾,顷刻间凋零。伴随小秦只能是铁窗高墙。怪谁呢,只怪他没把老师平时常讲有关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当回事,不知法,不懂法,才把同学的生命当儿戏。触犯了法律终将受到严厉的惩罚。遗憾啊,别人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畅饮知识甘泉,他却要一边听着铁镣的撞击声一边深刻的反省,而他此时此刻心中除了对自由的渴望和对法律无知的悔恨又能留有什么呢?
在这个五彩缤纷的青春阶段,人会对未来充满遐想和希望,然而冲动、孤独、迷茫彷徨也常常围绕着青春,在这个充满叛逆味道的岁月里,我们更应该努力去学好法律知识,与法为伴把握青春,珍惜青春。不让青春留有遗憾。
据某报纸报道: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不容乐观,可以用“数量多,危害大,发展快”九个字来概括。全国约2.5亿学生,其中青少年犯罪占青少年总数的万分之六,大城市更高,达到万分之二十点六。其中青少年犯罪占刑事犯罪比例达70%左右。可见青少年时期,人们最容易忽视法律,正因为这个时期的无知,冲动,轻率才酿成了如此的血案,所以青少年要知法懂法,不能因为“恶小而为之”,从而断送自已的青春!
青春,花一般的季节,又有谁不想灿烂开放呢?让我们从自我做起,从点滴做起,懂法,守法,与法相伴,让青春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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