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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触到报告,报告具有语言陈述性的特点。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报告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1

  为及时了解我市中小微企业的发展现状,分析当前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寻找解决措施和办法,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根据市委要求,近期,市委统战部组织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六县(市、区),对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地调研和走访,先后召开市县两级部门座谈会7次,中小微企业家座谈会6次,走访中小微企业近30家,发放调查问卷300份,收回289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中小微企业发展情况

  截至xx年底,全市共有中小微企业1.16万家,从业人员34.03万人。其中中型企业1206家,小型企业3527家,微型企业6852家。从企业构成看,三次产业构成为2.09:69.14:28.77。按登记类型分,内资企业(包括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私营企业)为11573家;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1家;外商投资企业3家。按行业分,农业企业1190家;工业企业3639家;建筑业680家;交通运输仓储业1136家;批发零售业2318家;住宿及餐饮业1723家;社会服务业647家;其他251家。xx年1-10月新登记3284家。

  截至xx年9月底,全市中小微企业总产值完成1039.14亿元,同比增长12.67%,环比下降1.35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完成934.55亿元,同比增长12.46%,环比下降1.38个百分点;上交税金56.15亿元,同比增长12.58%;提供社会劳动报酬66.31亿元,同比增长13.89%。从市中小企业局重点监测的141家企业看,出现亏损的企业达到65家,亏损面46.1%。按行业分:工业企业106家,亏损55家,亏损面51.89%。亏损企业大多涉及煤炭、洗煤、煤机部件、轻工纺织、化工等行业企业;建筑类企业9家,亏损3家,亏损面33.33%;服务业企业12家,亏损4家,亏损面30%;农业企业14家,亏损3家,亏损面21.43%。按规模大小分:中型企业54家,亏损26家,亏损面48.15%;小型企业78家,亏损38家,亏损面48.72%;微型企业9家,亏损1家,亏损面11.11%。停产半停产企业主要分布在煤炭辅助、冶铸、装备制造、化工、建材等行业。

  二、扶持中小微企业政策落实情况

  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特别是xx年以来,我市连续出台4项扶持政策,在创业就业、税收融资、行政审批等方面对中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是空前的。这些政策的实施,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但在政策执行方面,有的没有完全落实到位,有的可操作性不强,弱化了政策扶持效果。一是政策知晓度偏低。从收回的289份调查问卷看,中小微企业对我市出台的扶持政策比较了解的仅65家,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22.49%,一般了解的127家,占总数的43.94%;不太了解的达到93家,占总数的32.18%。政策知晓率偏低,有认识不到位、宣传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也有政府与企业交流沟通渠道不畅的问题。二是享受政策成本太高。多数企业反映,国家的扶持政策很好,但具体实施的部门有十多个,条条框框太多、审批过程冗长。为了享受优惠,企业不得不“跑”遍相关部门,成本太高。有的企业不是享受不到,而是不愿享受。

  比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小微企业吸纳劳动者就业能享受一定的财政补贴,但据市人社局反映,由于多数中小微企业因用工不规范、“五险一金”缴纳不全等问题,仅有20户企业申报,占全市中小微企业总数的0.13%。三是政策条款细化不足。部分政策缺乏进一步的操作细则和配套措施,以致难以贯彻落实。

  三、中小微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我市中小微企业主要面临“三难”(融资难、用地难、创新难)、“三低”(企业管理水平低、产品技术含量低、抗风险能力低)、“三缺”(缺信息、缺人才、缺技术)发展困境。

  (一)“融资难”问题突出。受经济下行压力影响,xx年中小微企业普遍反映资金困难程度远远大于往年。问卷调查显示,被调查的289家企业中,有59家企业资金状况非常紧缺,比较紧缺的有151家,两项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72.66%。仅城区中小微企业资金缺口就达5亿元以上。导致这种问题的原因,一是银行融资“门槛高”。有159家企业(占被调查企业的55.02%)反映,向国有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程序繁琐,审批时间长;有109家企业(占37.72%)反映融资难以获得第三方担保;有90家企业(占31.14%)反映向银行贷款抵押品要求高。二是社会融资“成本高”。有118家企业(占40.83%)反应社会融资渠道不宽;有97家企业(占33.56%)反映向社会融资成本高。担保公司、小贷公司融资年息20%左右,有的民间借贷年息甚至高达40%以上。

  三是银行“惜贷”、“抽贷”问题严重。国有商业银行普遍反映,多数中小微企业未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治理结构不健全,财务管理不规范,贷款风险远高于国有企业。超过七成的中小微企业反应,银行现在不仅“惜贷”,“抽贷”问题还很严重。比如,沁水县丰田食品有限公司xx年以来连本带息还款1800多万元,造成企业资金空前紧张。这一情况,泽州的泽地翠、晋大奶业,高平的国丹食品等都有所反映。四是外欠货款回笼周期长。多数中小微企业反应当前经济不景气,订单不断减少,库存量增加,应收账款数额呈现上升趋势,资金周转速度减慢,不少企业面临着资金链断裂的危险。比如,泽州县世纪球墨铸管公司外欠资金高达亿元。五是“互助贷”隐患较大。为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高平市推出“互助贷”信贷产品,由十多家企业互联互保,撬动银行资金。但有企业反映,这种信贷产品隐患较大,去年因一家企业出现还贷问题,导致互联互保的十多家企业必须还清该企业贷款后,方能申请本企业贷款业务,造成额外的资金压力。

  (二)“用地难”制约中小微企业转型发展。一是规划不及时。一方面各级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上,对中小微企业用地关注不够、考虑不足;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投资规模小、用地量少,不能及时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二是审批时间长。企业用地需首先完善立项、规划、环评、土地预审等手续,方能进入用地报批程序。用地报件需县、市逐级受理、审核上报,最终报省以上有审批权限的部门批复。企业用地报批手续繁、关卡多、时间长,不仅牵扯企业主要精力,甚至贻误企业转型最佳时机。比如,阳城县旭东有限公司申报的仓储项目,“跑”了三年,用地手续才批下来。三是用地成本高。土地价格不断攀升,加大了中小微企业用地成本。比如,城区利普利拓公司需征用20亩土地,而城区范围内200万∕亩左右的土地价格让企业望而却步。

  (三)“创新难”成为企业转型升级的主要瓶颈。调查问卷统计,面对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仅有47家企业(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6.26%)认为企业已经转型,适应经济转型要求;有142家企业(占49.13%)认为可以适应经济转型要求,但持续经营有困难;有93家企业(占32.18%)认为亟待转型。尽管当前中小微企业经营遇到了极大困境,但也有一些企业凭借技术优势、产品质量、创新驱动,一路飘红。比如,泽州县清慧制造有限公司,全年签订30多万件销售合同,1-9月份完成销售收入达到35639万元,同比增长27.3%,在我市冶铸行业一枝独秀。

  这样的企业还有城区的龙韵科技、高平的国丹食品、阳城的恒亚工贸等。事实表明,企业要生存发展,关键要在经营思路上转型、产品上升级、技术上创新。而我市中小微企业起步于家庭作坊,脱胎于个体私营经济,基本上处于产业链的中下游、价值链低端,普遍存在企业规模小,管理水平低,产品技术含量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不足,抗御风险能力差等问题。分析其原因,一是“缺资金”,不敢创新。创新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不仅影响企业即期利润,而且面临技术风险、市场风险和技术流失风险,有时甚至“成三败七,九死一生”,企业普遍存在“创新恐惧症”。二是“缺人才”,不能创新。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小微企业普通员工有20%~50%的年度流动率,中高级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每年有20%的流动率。加之中小微企业发展空间不大,人才对企业缺乏归属感、认同感,不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三是“缺能力”,不会创新。调查问卷统计,企业经营者具有本科学历的仅45人,仅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15.57%;专科学历的119人,占41.18%;专科以下的114人,占39.45%。年龄在30岁以下的仅26人,仅占8.99%;30-40岁的86人,占15.91%;40-50岁的119人,占41.17%;50-60岁的41人,占14.19%。企业经营者学历不高、年龄偏大、知识与能力准备不足,缺乏现代管理知识,严重影响企业的创新活力、革新能力和转型动力。

  (四)信息不对等是困扰中小微企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中小微企业发展困局年年谈,“信息不对称”是高频词汇。调查问卷统计,在企业获取哪方面信息难度较大上,有133家企业选择投融资信息,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46.02%;有107家企业选择规划及项目信息,占37.02%;有94家企业选择政策法规信息,占32.53%;有92家企业选择技术信息,占31.83%;有77家企业选择人才信息,占26.64%。在希望政府提供哪些服务方面,有132家企业选择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占45.67%;有109家企业选择提供产业指导与市场开拓咨询服务,占37.72%;有86家企业选择组织企业参加商品交易会、博览会,占29.76%。一方面,政府与中小微企业之间沟通不畅,企业对政府制定的一些扶持政策、产业导向或开展的一些活动缺乏了解,导致想创业的找不到好项目,想转型的盲目上项目。比如,泽州县冶铸行业,由于缺乏宏观产业规划指导,导致“一哄而上、一哄而下”,特别是铸管行业,xx年有30家铸管企业,xx年发展到50多家,市场饱和,恶性竞争,多数铸管企业濒临倒闭。另一方面,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完善。企业发展不仅需要金融、财政等政策支持,也需要社会中介机构在教育培训、市场营销、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服务。

  (五)原材料价格波动、人工成本上升是中小微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一方面,受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原材料价格一路上扬,整体涨幅达15%以上;另一方面,物价上涨带来的生活成本上升,劳动力成本普遍提高了20%左右。加之生产经营成本上涨、市场疲软等因素影响,企业盈利能力持续下降,经济效益严重下滑,停产半停产面大幅增加。从调查问卷统计看,近三年来利润增加在25%以上的仅2家,利润增加10-25%的67家,利润增加5-10%以上的31家,利润基本持平的160家,利润负增长5-10%的31家,利润负增长25%以上的4家。

  四、几点建议

  (一)多管齐下,切实解决“融资难”的问题。一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推动和示范作用,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推进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统一信用代码制度,率先在工商、税务、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建立起完善的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积极推广信用产品的社会化应用,建立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和交换共享的网络平台,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建立诚信嘉许、失信惩戒机制,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另一方面,“打铁还需自身硬”,引导中小微企业改变家族式管理模式,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树立诚信经营理念,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依法建账,确保会计资料完整、真实,提高企业授信额度和贷款能力。二是改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金融机构要设立中小微企业专门服务机构,简化申报手续,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要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审和授信制度,开发适合中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提高中小微企业贷款的规模和比重。要适当降低中小微企业贷款门槛,开展企业股权抵押贷款和动产抵押贷款,探索应收账款、知识产权、仓单贷款等,为中小微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三是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资金规模。建议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定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银企对接活动,畅通投融资信息渠道。

  国有担保机构要发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主力军作用,采取财政注资、县级参股、争取上级资金、广泛吸纳民间资本等方式扩大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注入规模,尽快培育注册资本金超亿元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包括设立风险补偿金,加大对中小微企业贷款损失补偿力度;加大贴息和贴担保费力度,对不同的行业和企业,制定出不同的贴息贴费办法。国土、城建、工商等部门要为小微企业和担保机构开展抵押物和出质的评估、登记、确权、转让等提供优质服务,降低收费标准。四是拓宽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渠道。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上市融资、私募股权融资等渠道解决资金问题,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二)改变政策执行方式,切实解决“政策知晓率和执行率低”的问题。一是形式多样宣传政策。通过网站、媒体、政策解读等形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企业及时了解政策信息动态,解决企业对政策不了解而不能享受的问题。二是转变政策执行方式。借鉴税务部门“金税三期”的先进经验(企业不用“跑”,符合政策条件,系统直接减免),变“企业登门申报”为“部门上门服务”,建立政策执行的责任、考评、奖惩、问责等机制,建立政策执行的程序性规定和违反制度的惩戒性规定,开展政策检查督促专项行动,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案件,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提高政策执行效率。三是畅通企业反馈渠道。开辟企业反映政策落实情况的通道,让政府及相关部门及时了解企业的呼声和需求,及时调整充实有关政策。四是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本着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原则,大力精简下放审批事项、再造审批流程,努力营造“审批环节最少、程序最简、办理最快、费用最低、服务最优”的政务环境。

  (三)加强产业规划引导,以集群集聚发展解决“用地难”的问题。一是制定产业战略规划。围绕我市“xx”规划确定的高新技术产业、装备制造业、商贸物流业和文化旅游四大产业布局,充分利用转型综改试验区、中原经济区、中部崛起三个国家战略交汇叠加的有利因素,把中小微企业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战略,在制定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土地供应计划时,统筹考虑中小微企业投资项目用地需求和重点项目用地保障。二是引导集群集聚发展。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社会参与”的原则,放宽财政资金支持范围,加大扶持力度,鼓励和引导创业主体创建中小微企业园区或孵化基地,树立“亩均产出率”和“亩均贡献率”的.用地导向,建设标准化厂房,引导中小微企业根据自身产业、区域条件等实际,向“基地”、“园区”集群集聚发展,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三是多渠道争取用地指标。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用地指标,使重点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更多、更快的落地开花。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指导下,开发未利用地建设工业项目,并优先给予安排计划指标。鼓励中小微型企业通过盘活存量土地、改造利用闲置场地等方式,解决投资项目用地需求。

  (四)强化创新驱动,着力激活中小微企业内生动力。引导中小微企业围绕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提高科技含量,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牵引,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一是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引导中小微企业敢于创新。建议在财政上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研发投入的支持力度,建立风险投资“母基金”;在税收上实行投资收益税减免或投资额按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等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中小微企业建立科技开发准备金制度,按销售收入一定比例提取科技开发基金。二是积极搭建合作平台,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创新。

  引导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开展人才、技术合作,适时召开政校企人才技术合作洽谈会,尤其开展好与教育学院、技术学院等高校在人才培养、技术成果推广应用方面的联合,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重点培植一批产学研示范企业,带动校企合作,推进技术进步。三是完善创新合作机制,推进中小微企业开放创新。推动中小微企业和省内外、国内外大企业建立战略技术联盟,以分工合作的方式进行重大的技术创新的联合研发,降低和分散创新成本和风险。以各类经贸洽谈活动为平台,以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为招商目的地,以中原地区、中部地区为资源和市场,抓好技术引进、专利合作及与大企业大集团配套协作等工作。四是增强名牌品牌意识,提升中小微企业产业档次。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做精做优的同时,有意识地向产业链高端转型。积极开展行业对接,大力发展“飞地经济”,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借梯上楼”跻身国际国内分工合作的供应、生产、销售及服务产业链,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多种创新形式,实现产品的专特精新,形成独特工艺方法,摆脱同质化,建立核心优势,进一步提升中小微企业产业档次。

  (五)加强中介组织建设,建立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加强中介服务组织建设。中介组织是政府与中小微企业联接的纽带,要培育和发展多层次、多方面满足中小微企业需求的社会中介组织,逐步建立以资金融通、信用担保、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和人才培训等中小微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二是加快健全综合服务平台。要按照“政府搭建平台、平台整合中介、中介服务企业”的思路,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的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市、县、乡三级中小微企业服务信息网络,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三是建立中小微企业培训制度。建议市财政设立专项资金,政府有关部门与专业培训机构合作,制定培训计划,建立长效机制,按照适用人才聚集、重点人才培养、全员素质提高的目标,结合企业需求定期举办培训班。要通过请专家讲课、到国内外考察学习等方式,培养中小微企业家的战略眼光,培塑敢闯敢冒、敢为人先、敢于担当的创业精神。引导中小微企业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的教育培训体系,立足现有人才,培养技术骨干和专业人才。建议对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其档案可由市、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免费保管;借鉴政府为民办学校教师购买“五险一金”的做法,建议市财政列出专项资金,为中小微企业中、高级人才购买“五险一金”,减轻企业负担,为引进和集聚人才创造条件。

  (六)发挥新闻媒介作用,着力营造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要通过报刊、广播、新闻媒体等舆论手段,宣传中小微企业的地位、作用、重要战略意义,广泛宣传从中央到地方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营造有利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振企业家搞实业、发展实体经济的信心指数。要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对经营业绩好、管理能力强、社会贡献大的中小微企业家予以重奖,推荐他们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商联执委,提高他们的政治地位,激发企业家创业、兴业的热情,在全社会营造理解、关心、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

  中小企业发展情况调研报告2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各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省级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示范性中小企业培育工作,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为基础,“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为引领,促进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现结合我省中小企业工作实际,启动xx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xx-xx年度“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第二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标准

  (一)基本标准。

  1.在四川省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划型标准的中小企业。

  2.近两年连续盈利,营业收入与税收稳定增长(政策规定免税企业除外)。

  3.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4.企业近两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无偷、漏税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专项标准。

  1.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符合专项标准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标准按照我委《关于开展xx年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xx〕788号)标准执行。

  2.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在xx年3月底前列入我省规模以上企

  业。其中,“小巨人”企业年销售收入标准为1亿元以上至10亿元以下。“成长型”企业年销售收入标准为2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以下,“三州”“成长型”企业下限放宽至1000万元。

  二、申报要求

  (一)已列入xx-xx年的省“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不再重复申报“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成长型企业发展壮大拟调整至“小巨人”企业培育名单的需重新申报,并备注)。

  (二)对已列入我省xx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再重复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三)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小巨人成长型”中小企业两类别培育企业可重复申报。

  三、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入库。

  4月20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入库申报(不需提交纸质申报资料)。未完成网上入库申报的,不予受理。

  (二)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推荐。

  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对入库企业审核确认并完成网上推荐后,由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统一形成推荐文件(含扩权县市)并附基本情况汇总表(由网络平台导出),于4月25日前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处(一式一份)。

  省属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其他。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委、扩权县(市)工业经济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组织、推荐企业参加,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初审并加强对培育企业的指导、督查、协调和服务,严格统计上报和跟踪管理,确保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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