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大学生求职五大陷阱
随着大学生增长,越来越多大学生挤身于求职面试。小编统计发现,有很多大学生在找工途中很怕遇到求职陷阱,为了让大学生更好的求职,下面就整理了五大陷阱求职常见陷阱,希望大家做好相关的防备,安心求职。
陷阱一:“高薪”诱你搞传销
目前,传销骗术主要有以下几种新的形式,值得大学生求职者注意和警惕:一是“跨省招聘”。一些传销组织和传销人员知道,网上诈骗在当地很难实施,因为当地人都熟悉情况,编造的谎言很容易被戳穿,而外省的求职者往往不了解当地情况,容易得逞。二是“高薪引诱”。在网上发布虚假招聘信息时,提供所谓的好职位和高薪,引诱大学生求职者上当。三是“共同创业”。一些传销人员为了引诱大学生求职者上当受骗,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时,向大学生伸出“橄榄枝”,表达共同创业的愿望,一些大学生求职者信以为真,结果受骗上当。四是“网上恋人”。一些传销人员以在网上寻找恋人为名,诱骗大学生,一旦上当,便以各种理由拉其入伙。
陷阱二:高职诱惑
所谓的预先被录取的职位“储备经理人”则被换成了“理财专员”。经过一番培训后,小薛才知道,原来该公司把自己招来就是做保险业务员。有多名大学生有这样的经历:广告上说是招聘“经理”,月薪1800元。当他们交了50元的中介费,办完手续后,被安排在离中介所不远处的一家公司工作。结果上班第一天,公司负责人就叫他们“先从基层干起”,让他们先在1个月内,每人推销价值1万元的保健品。1个月下来,他们6人中,没有哪一个完成了任务,自然被辞退了,不但连基本工资没拿到,还出了中介费。后来他们通过明查暗访,发现这家所谓的公司就是职介所的人开的,专门用来骗人的。
据了解,目前很多公司招聘业务员都是到各招聘网站搜集应届毕业生的资料,以高职加以诱惑。对于诸如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招聘伎俩,毕业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不要轻信高职诱惑。
陷阱三:骗培训费
以录取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已屡见不鲜了,但仍有毕业生求职心切,掉入此类陷阱。毕业生小刘同学接到某公司的面试通知,于是高兴地到该公司参加面试。一番面试后,该公司并没有当时就向他收取培训费,只是说让他先试用一段时间,然后再考虑是否录取他。小刘十分高兴,想好好表现一下,争取能留在该公司工作。于是,他起早贪黑地干了近一个月,结果却被告知:你干得不错,但专业知识不足,公司需要对你进行培训,请先交300元培训费。当小刘对此进行质疑时,该公司却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但此前工作一个月的薪水免谈,令小刘气愤不已。
值得毕业生注意的是,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毕业生说明试用期,即使求职毕业生在试用期没有通过,也会得到相应报酬。至于培训费,一般由公司担负。
陷阱四:“皮包公司”
毕业生小李收到一个房地产公司的电子邮件,被通知去面试。由于小李并未向该公司投送过简历,他怕遭遇“皮包公司”,为安全起见,决定上网先查一下。让小李惊讶的是,当他用GOOGLE搜索后发现,该公司居然用同一个电话、地址注册了4个公司,涉及医药、保险、建材等不同领域。该公司提出的给求职毕业生的待遇异常优厚,而招聘信息中对于学历的要求竟然是中专以上即可。该公司以低学历招聘求职毕业生,却提出付相当高的工资,值得怀疑。经其向工商部门了解,该公司已不存在。该公司是以低标准将毕业生招进来为公司干活,而其承诺的高工资是不会兑现的。
对此,求职毕业生们应该得到一些启示,如果接到一些自己并不熟知或者并未投放简历的`公司的面试通知,应该事先向有关部门查询、核实该公司的真实情况,并上网搜索一下该公司的网站,确定其规模与用人需求,然后再去进行面试。
陷阱五:中介陷阱
委托人才中介公司寻找就业单位不失是一种有效的求职途径,但应选择政府主办的或社会信誉好的大型人才中介机构,一些不知名的人才中介往往设施简陋,无正规的人员机构,是不够资源共享质的“黑中介”,当求职者交纳数目不菲的中介费后,中介方就会列出种种理由来推辞甚至从而骗取求职者的中介费。
需要警惕的求职陷阱
警惕推荐工作式陷阱
【诈骗方式】此类诈骗主要存在于一些自称是“职业介绍所”之类的地方,或者是假称学校的老师之类和你扯得上一点关系的人,他们一般号称在某公司有认识的熟人,能给你推荐工作,只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警方提醒】这些骗子一般会主动出击,要求帮你推荐工作,但是前提是你得缴纳“推荐费”。缴纳完推荐费之后,要不就是根本就不能再找到人,要不就是拿到推荐信以后,前去应聘,你发现推荐信并不起作用,或者目前这家单位根本不招聘这个职位。
警惕收费式陷阱
【诈骗方式】招聘方往往以招聘录用,需要收取押金、保证金的借口,或者以入职培训的名义,骗取求职者的财物。
【警方提醒】这类诈骗在轻松许诺工作机会的同时,对方就会对你提出收费要求。国家相关法律有“用人单位不得以收取押金、保证金、集资等作为录用条件”的明文规定。
警惕信任式陷阱
【诈骗方式】诈骗分子往往会利用部分大学生想赚钱却不愿劳累的心理,用一些轻松的网上工作来招聘大学生工作。许多学生在相信后,骗子会先用一两次的甜头骗取学生的信任,之后再利用信任伺机作案。
【警方提醒】这类陷阱需要学生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不轻信他人,也不要在尝到甜头后就失去戒心。
警惕试用期式陷阱
【诈骗方式】一种是以各种理由解聘试用期的求职者,再以很低的薪资继续招聘同样也不会熬过试用期的新人,周而复始,降低成本。另外一种手段就是非法延长试用期。
【警方提醒】《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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