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导语:留下相逢的倩影,带走萌芽的相思草,惟有绿色的邮路,载下别离的思念。以下小编为大家介绍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文章,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在徐州市区范围内创办企业并按规定申请办理《徐州市大学生创业证》,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免费注册。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在徐注册,免收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
2.贷款贴息。对入园后3年内,已获得徐州市区金融机构的商业贷款,且贷款合同到期已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企业,根据贷款项目的科技含量和市场前景等因素,给予不低于实际支付贷款利息50%的贴息补助;特别优秀的,可给予贷款利息100%的贴息补助,贴息补助金额最高20万元。同一个企业申报贴息资金项目最多为两个。
3.税收返还。对大学生创业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税款的,税务部门已征收的各类税项,其地方留成部分,自企业注册之日起5年内且在大学生创业证有效期内由同级财政全额返还。
4.实训补贴。对经徐州市大学生创业服务中心安排在指定的创业实训基地培训,且实训结束后在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创业的实训大学生,给予每人每月400元的经济补贴,补贴时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
5.住房补贴。对入驻徐州市大学生创业园、非徐州市区户籍、市区无住房的大学生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给予每人每月200元的住房补贴,发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6.免费入驻创业园。对符合有关规定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免费提供三年期限、20-70平方米的创业办公场所。年度评估考核优秀的创业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对评估不合格的创业企业,责令其退出创业园。
7.社会保险补贴。大学生创办的各类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已登记的全国范围内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大学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全额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单位应为所招人员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
8.担保基金。原则上安排担保基金用于融资担保及融资补贴。
9.创业投资基金。安排1000万元创业投资基金用于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基金可通过直接投资、跟进投资等形式获取企业股权。
10.产业化发展。设立大学生创业园产业化基地,为大学生自主创业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提供场地,并享受产业化基地的优惠政策。
11.户籍准入。经批准已领取大学生创业证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允许在我市登记常住户口。
12.免费培训。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定期或不定期开展syb(创办你的企业)免费创业培训。
13.会计代账。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免费提供会计代账服务。
扶持大学生就业、创业,广东再出新政策。
今年全国大学生就业达727万,在广东求职就业的大学生超过75万人,广东已经采取多种措施,力争在年底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5%以上。
扶持政策接踵而来。7月4日,xx办公厅印发了《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在全省启动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招应届生或可获200万担保贷款
广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
——小微企业招用应届生可享受社保补贴。《通知》明确指出,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
——应届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可享受就业补贴。《通知》规定,应届高校毕业生在中小微企业实现就业并工作1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就业补贴。
——科技型小微企业招用应届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通知》明确了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可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
——到小微企业就业可享受免费档案保管服务。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地市和县一级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免费提供档案保管服务。
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
——到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对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性工作,在申请相应职称时可以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或者是放宽外语考试的成绩。
——继续实施“大学生村官计划”、“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启动实施“2014年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为高校毕业生参加实习、见习、志愿服务等活动创造条件。
优秀创业项目最高可获20万元资助
现在高校掀起创业高潮,一些毕业生自主创业,自己当老板。
对高校毕业生在省内自主创业,广东扶持政策很多,如,给予5000元左右的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项目被评为优秀创业项目的,可给予5-20万元一次性资助。
还有多项优惠政策,大力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
——税费减免政策。高校毕业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等税收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按国家政策规定,xx可以规定最高上浮20%,我省上浮标准由xx另行发文规定)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网络创业也可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将小额担保贷款的对象扩大到网络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最高1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政策。
——继续给予租金补贴、孵化补贴及社保、岗位补贴。租用场地自主创业,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并吸纳3人以上就业的,给予最长2年、每年最高3000元的租金补贴。经认定的创业孵化基地为大学生提供1年以上减免费创业实训场地和孵化服务的,按每户最高3000元的标准给予创业孵化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实际招用人数给予最长3年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
——提供创业孵化服务。《通知》要求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大学生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支持。
——成功创业资助和优秀创业项目资助。毕业学年起3年内自主创业,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5000元左右的一次性创业资助;经相关部门评选出的优秀创业项目,可给予5-20万元的一次性资助。
——将“海归”人员纳入扶持范围。留学回国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符合条件的,也可享受现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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