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校药品管理制度(精选9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学学校药品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 药品的采购须严格按照药品采购程序办理。由保健老师列出本学期所缺药品的采购清单,附上上个学期的过期药品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审批,之后交由校长审批,最后由校医到国有大药房购买。
2. 药品购买回来后将电脑小票单装订在专用册子上,并标记好药品信息(包括价格、数量、购买日期、药品过期日期等)并附上购买药品发票的复印件,药品发票原件应交财务入账。药品要分类存放在学校药品专门存放的.安全地方,妥善保存,避免变质和丢失。
3. 学校卫生室储备药品、医用用品、消毒用品等只用于全校学生、教职工在校时突发感冒、发烧(学生发烧均不予处理,教职工发烧38℃以上不予处理)、咽喉炎、 胃肠炎、腹痛、腹泻、消化不良、皮炎、扭伤、皮肤损伤、结膜充血、轻度中暑、轻微烫伤、皮肤过敏、蚊虫叮咬等疾病较轻程度时临时使用,离校后仍需到医院诊治;较重病、慢性病则必须直接到医院诊治、处理,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更好的学习和工作。
4. 药品按规定使用。
①教职工及教职工在本校就读子女发药一次不超过一天剂量,不允许开“人情药”。教职工和学生用药必须在保健老师的指导下,由保健老师按量发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发药时注意批号、保质期,看清药品是否变质才能发放,教职工本人需签名登记。
②不建议给学生口服药,必要服药时和家长沟通好只给学生一次药量,保健老师要对学生讲清服用方法,所采取处理措施应简单记录在简易门诊本上。
③学生实践活动或教职工外出活动时卫生室不予备药。
5. 过期药品的处理须严格按照过期药品处理程序办理。每学期整理一次药品。先由保健老师清点出当年已过期药品,列出过期药品的名称、数量清单,交由主管副校长及校长审批后,销毁过期药品,以保证药品使用安全。每学期过期药品清单登记在专用册子上。
一、化学药品保管室要阴凉、通风、干燥,有防火、防盗设施。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有火源(如电炉通电)时必须有人看守。
二、化学药品要有工作责任心强、有化学专业知识的人负责管理。
三、化学药品应按性质分类存放,并采用科学的保管方法。如受光易变质的应装在避光容器内;易挥发、潮解的,要密封;长期不用的,应蜡封;装碱的玻璃瓶不能用玻璃塞等。
四、化学药品应在容器外贴上标签,并涂蜡保护。短时间装药的容器可不涂蜡。
五、对危险药品要严加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存入专用仓库或专柜,加双锁防范。
2.互相发生化学作用的药品应隔开存放。
3.危险药品都要严加密封,并定期检查密封情况,高温、潮湿季节尤应注意。
4.对剧毒、强腐蚀性、易爆易燃药品,学校要根据使用情况和库存量制定具体领用办法,并定期清点。
5.危险药品仓库(或柜)周围和内部严禁有火源。
6.教学用不上的危险药品,应及时调出,变质失效的要及时销毁,销毁时要注意安全并不得污染环境。
7.二氯化钡、汞、苯胺、草酸、黄磷、钾、钠、碳化钙、二硫化碳、苯、乙醚、发烟硫酸、乙酸、乙酯、甲苯、二甲苯正丁醇、过氧化钠、硝酸钡、硝酸锶等非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同一年级,各教学班在做完同一实验后,剩余部分应及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在各教学班做同一实验的`间歇时间,可暂存在化学药品室。
8.剧毒药品,用后剩余部分应随时存入危险药品库(或柜)。
9.下列经常使用的危险药品,化学药品室可保存一瓶,重量不能超过规定限额,多余的应存放在危险药品库(或柜)内:无水乙醇100g,氯酸钾、高锰酸钾、硝酸钾、硝酸钠等各500g,溴100g,浓硫酸和浓硝酸各1000g,工业乙醇10kg。
10.镁粉、镁带、铝粉、三氯化铝、甲酸、盐酸、氢氧化钾、氢氧化钠、重铬酸钾、五氯化二磷、亚硝酸钠、硝酸汞、硝酸铝、硝酸铜、硝酸镉、酚、甲醛、丙三醇等危险药品可存放在化学药品室。
11.以上未列出的其它危险药品,学校根据危险程度,采用相应的管理措施。
12.学校应主动争取当地公安部门对危险药品管理的指导与监督。
一、本卫生室药品管理制度,依照《xx市药品监督管理局、xx区教育局》普药检[20xx]10号文制定,以切实保证师生用药安全有效。
二、卫生室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卫生室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卫生室老师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做到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
三、卫生室应当严格使用规定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坚决不使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
四、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报损销毁,应当详细记录造列清单,及时交报有关部门处理。
五、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注意采取有效的.防潮、防霉措施,严格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六、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至不同药柜,并以标签注明。
七、对药品实行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坚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为了加强学校的药品管理,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特制定学校药品的保管采购和检查制度
一、药品的采购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
2、必须在市卫健委规定范围内购进药品、并保存发票、做好登记、严禁在药贩手中购进药品。
3、药品种类不得超出县卫生局或药监局核定的范围,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
二、药品的保管
1、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制度,严禁购销“三无药品”不得自行加工配制制剂。
2、设立专门的药品专柜,根据药品的品种和性质(如内服、外用)分别定位存放。做到标记明确、每日检查、保证随时应用,专人负责领取和保管。
3、凡抢救药品,必须放在专用位置,或设专门抽屉加锁存放,并保持一定基数,每日检查、定位存放,保证随时应用。
4、保持药品柜的'干净整洁,防止积压,不能随意摆放,做好药品的防潮防压。
三、药品的检查
定期检查药品质量,防止积压、变质。发现过期失效、霉烂变质药品应及时清理报损。
为了确保我校师生的人身安全,预防危险化学药品事故的发生,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制度如下:
一、对危险化学药品要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统一由仪器室管理员兼管。
二、对危险化学药品要做到专柜摆放,不得与其它仪器一起摆放,且对药品专柜要上锁。
三、利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要向仪器管理员办理借还登记手续,方可使用。
四、实验员利用危险化学药品进行实验,要掌握药品的性质、使用方法,了解实验的概况和熟悉仪器的`装备情况及实验步骤。
五、危险化学药品的实验要在实验员的指导下进行,并要求严格遵守药品的使用方法进行正确的规程操作,以免造成伤害事故。
六、管理人员要做到定期检查危险化学药品存放是否泄漏情况。管理人员对危险化学药品不得外借。
七、如出现危险化学药品突发事件,应采取应急措施,避免人员伤亡,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1、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卫技考核制度。
2、接受卫生行政部门或相关单位举办的.各种继续教育上岗培训。
3、积极参加上级指令的集中业务学习和各种知识更新理论讲座。
4、积极参加行业管理的各种例行会议。
5、刻苦学习,不断更新知识,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6、必须参加全科医学教育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7、无故不得缺席卫生行政部门举行的各种业务考核及考试。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诊疗时穿工作服,无菌操作时戴口罩,保持衣冠整洁。
2、搞好室内外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明亮、整洁、物品存放有序。
3、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4、严禁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使用后毁型、消毒,按照规定使用情况登记。
5、体温表、压舌板、手术器械等必须按照规定消毒,诊疗室定期紫外线消毒,实施高压消毒。
6、定期更换器械浸泡消毒液,过氧乙酸,金星,康灵等不超过七天,戊二醛不超过3-4周,镊子等必须2/3浸泡在浸泡液中。消毒物品必须贴标签。
7、发生传染病时及时做好终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8、污水污物不得随意排放,应按规定消毒、焚烧或深埋。
1、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管理法》
2、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发现甲、乙类疑似传染病,应及时报告当地卫生院或县疾控中心。
3、严格执行疫源地处理制度,对传染病人应隔离治疗,并对病人排泄物及物品进行消毒。
4、切实做好消毒隔离工作,防止交叉感染。
5、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开展各种预防接种工作。
6、严禁私自购买狂犬疫苗等生物制品进行预防接种。
7、严禁违规诊治性病、肺结核病等传染病。
8、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卫生宣教,参与农村改水改厕技术指导。
一、危险药品的保管
1、所有易燃、易爆和有毒药品,均应单独保存于地下室或简易地库中。检查或取用时,切勿碰撞。各种氧化剂严禁与有机物及其它可燃物放在一起。
2、药品室和准备室内,不能存放大量的危险药品。少量或分装的易燃药品,必须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3、金属钾、钠必须保存在煤油或液体石蜡中,容器中的煤油如果挥发要及时补充;一旦发生燃烧现象,应用沙子或石棉布扑灭。
4、黄磷(白磷)应存放在盛水瓶中,并将瓶子放在金属桶或密封的塑料袋中。
5、汞如散落在地下,应立即用硫粉、锌粉或三氯化铁溶液清除。
6、液溴必须密封后在金属罐内,外用塑料袋封闭。
二、危险药品的使用
1、进行可能发生爆炸的实验,或使用易爆药品时,要减少药品用量,或使用低浓度的溶液,要做好个人防护。
2、转移、分装或使用易燃性液体溶解其它物质时,附近不能有明火,如需点火,应先进行排风。
3、切割白磷应在水中进行。
4、使用有毒药品后,仪器和工作台应认真清洗干净。手、脸及可能沾毒的部分应多次用水洗净。工作服、手套等应及时更换洗净。
5、易挥发危险药品的取用,一定要在通风橱中进行,并有严格的防护措施。禁止用有机溶剂洗手或擦衣服上的油污等。
6、用过的危险药品及其溶剂,不得倒入下水道或水池中,应设法回收或进行化学处理。
7、使用危险药品,必须认真填写危险药品支领单,除教学用外,其它用途必须经分管校长批准,方可登记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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