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15篇)
在现实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公司薪酬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以薪资为杠杆激励员工为公司创造更高的价值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特做规定如下:
第一条基本原则
第1款本公司的薪资分配制度必须贯彻按劳分配、奖勤罚懒和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的三个基本原则。
第2款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在薪资分配中要把职工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及工作业绩挂钩,实行浮动考核。
第3款根据简单、实用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能者上庸者下的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职务系列基础上,倡导实行岗位薪点薪资制以及其他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的薪资分配办法。
第二条管理规则
第1款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四权一体化的原则,公司总部各类人员、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经理、副经理以及其他由总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资分配统一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薪点薪资制。
第2款各分公司、事业部聘任的人员薪资分配办法由聘任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第3款总公司的年度实发薪资总额由董事会决定。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对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与总公司年度经济效益指标挂钩,实行浮动管理。
第4款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各事业部的薪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实行浮动考核管理。并要求各分公司、事业部对所属单位实行工效挂钩考核管理。
第三条薪资总额的管理
第1款总公司的年度薪资总额计划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总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总量管理。薪资总额及经济指标的核定分别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和监控部负责,由人力资源部汇总后于执行年度前两个月度内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2款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均要严格执行总公司年度分解计划。超工挂钩指标支付薪资或未经公司总部批准在薪资总额外向员工个人发放钱物,均应视为越权行为,除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外,责任人还要受到经济处罚。
第四条薪资总额及效益指标基数的核定
第1款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挂钩基数以各单位实际发生薪资总额的汇总额为基础加以调整确定。全公司的效益指标为税后净利润。税后净利润指标基数以公司下达给各二级单位的计划指标为准。
第2款各分公司、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在各单位实际执行额度基础上经总公司人力资源部、监控部审核后略做调整。调整的依据是全公司的平均利润薪资率,即:
当二级单位的利润薪资率与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发生±5个百分占以上的差异时,就要对其进行调整。在调整工作中,要考虑该单位所在地区的年度薪资水平、该单位历年创利情况及员工构成等因素。
第3款全公司的薪资总额基数及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和事业部的薪资总额基数确定后报公司总经理审定,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实施。
第4款经审核确定的各单位薪资总额基数一般不再调整。
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经总公司总经理审定,董事会批准,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修订。
第五条工效挂钩的计算
第1款职工薪资总额的增长必须以经济效益有较大增长为前提条件。只有全公司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以上,全公司的薪资总额才能增加;各分公司、事业部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1%以上,才能增加本单位的薪资总额。
第2款在完成前款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指标基础上,薪资总额与税后净利润紧密挂钩,上下浮动,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第3款核定各单位下年度薪资总额计划指标的计算依据是各单位的利润薪资率,即:
所有分项基数的加权平均即为全公司的利润薪资率。
已核定的利润薪资率相对固定,当实现净利润指标增长或下降时,薪资总额指标相应自动调整。
第4款税后净利润指标的调整和完成情况以总公司监控部门的核定为准。人力资源部提出薪资挂钩决算方案,报总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5款工效挂钩实行半年预算、年终决算。在计划执行年,如上半年的利润指标不能完成公司下达的进度计划时,本单位要扣发所有人员的半年奖金;当税后净利润比前一年下降时,除扣发奖金外,还要按其利润薪资率调减其下半年的薪资总额。全公司的利润指标下降或增速下降时,全公司所有员工都要调减薪资或扣发奖金。
第六条薪资构成
第1款本公司员工的薪资由以下三个单元构成:
1、基本薪资(岗位薪点资等);
2、岗位工作津贴,包括①岗位职务津贴;②公务车津贴;③住房津贴;
3、奖金。
第2款薪资各单元考核结果相加为员工月实得薪资。
第3款奖金为年中和年末根据半年和全年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发放。
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分公司、事业部的总经理及销售人员不参加本单位员工的奖金分配,根据公司预先规定的经营销售标准,实行经营者年薪制或经营目标责任制奖金制度,其奖惩兑现与本单位奖金分配同步实施。
第七条基本薪资制度
第1款岗位薪点薪资制本公司首选基本薪资制度。
员工的月实行基本薪资=本单位薪点值×本人薪资薪点×本期考核结果×职责系数。月考核系数为月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考核结果,职责系数取值。另外,对应的基本薪资根据年终工作结果决定是否兑现。
第2款本单位薪点值是根据员工所在单位的薪资总额与本单位全体员工薪点之和计算出来的,即:各单位薪点值变动情况要在实施前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3款员工个人薪资薪点是根据员工个人的条件或工作业绩决定的下列七个方面薪资薪点之和:
1、岗位职务薪点(详见附件1—1)
岗位职务薪点根据员工所在工作岗位或所担任的职务确定。
岗位职务发生变动,其岗位职务薪点从第二个月一日起调整。
2、学历薪点(详见附件1—2)
①为吸引高素质人才并鼓励在职员工提高自己的素质,特设学历薪点;
②学历薪点以国家教育部正式承认学历为准;
③学历薪点从中专开始计算;
④学历薪点从人力资源部正式认定之日开始享受;
⑤员工有义务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件。凡弄虚作假享受相应待遇,一经查实,即该追偿,并给予相应处分。
3、岗位年功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只限于在本级别岗位最高薪点档位上工作满2年的员工。
增薪的标准是:
①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优秀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1%的薪点;
②年终工作业绩考核良好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的薪点;
③年终工作业绩考核称职者,不增加薪点;
④年终工作业绩考核不称职者,可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3%的薪点;
⑤凡因本人责任给公司造成较大损失者,除给予相应处分和赔偿经济损失外,还要从处罚之日起增加相当本岗位现档位级差—5%至——3%的薪点。
岗位年功薪点从满岗2年起实施,至调整到高级别岗位为止。调整到高级岗位后,其原岗位薪点按有关规定正常调整,保留岗位年功薪点。
4、兼职薪点
兼职薪点是对在工作量满岗岗位上工作的员工兼职工作的兼职报酬。标准是:
①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个小时以上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1%;
②兼任一个满岗业务工作岗位,平均需要每天加班4小时以下者,其兼职薪点为所兼岗位薪点中档档位标准的5%;
③一个员工从事两个业务工作或所兼工作不需要经常占用非工作时间者,不享受兼职薪点;
④兼任党政工作,需要占用非工作时间每周3小时以上者,兼职薪点为本岗位现档位1个级并非的薪点;
⑤兼职薪点从兼职工作的第二个月起执行。兼职工作结束,兼职薪点即行取消。
5、技能薪点(详见附件1—3)
①为鼓励员工的积极钻研业务和提高专业技术水平,特设技能薪点。每个员工都可以根据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或技术等级取得相应的技能薪点。
②技能薪点的取得,需要本人申请,以人力资源部考核或审查认定结果为准。
6、奖励薪点
奖励薪点有分配权的业务领导对所属员工工作表现的临时性奖励。
(1)奖励范围包括:
①非兼职工作无报酬的加班或兼职工作超量加班;
②近期工作表现优异;
③对公司工作作出突出贡献;
④在社会生活中,见义勇为等高素质行为,为公司赢得了社会声誉;
⑤其他需要表彰奖励的行为。
(2)奖励幅度从一个本档位级差的薪点至一个本岗位满岗薪点。一般不应奖励过多而造成管理单位的薪点值下降。
(3)奖励期限分别为一个月;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4种。期满,奖励自行结束。
7、特聘薪点
特聘薪点是对社会热门人才、高新技术人才、有特殊才能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其他公司需要的各类急城人才在薪酬方面的补偿。
(1)补偿幅度为该员工应聘岗位全部薪酬与当期此类劳动力市场价格的差额。
(2)特聘薪点的决定权属有聘雇权的单位主管。
第八条岗位工作津贴
第1款岗位工作津贴包括:
①岗位职务津贴;
②公车使用津贴;
③工龄津贴。
实行销售包干提成薪资等承包薪资、计件包干薪资制的员工,其包干薪资中已包含了岗位职务津贴和公车使用津贴,所以不再享受此二项津贴。
岗位工作津贴是薪资外对员工自费支付工作费用的补偿,所以不与薪资一起发放,应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员工业务范围、核定标准另行按月制表计发。
第2款岗位职务津贴根据员工的业务工作范围和等级按实际出勤工作日计发,非因工未到岗工作均不发放岗位职务津贴,特殊情况由本单位主管审批。岗位职务津贴标准详见附件4。
第3款工龄津贴按照员工实际工龄每年增发一个薪点。
第九条奖金
第1款本公司每半年发放一次奖金。公司根据半年和年终业绩报告对企业当期经济效益作出较大贡献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2款奖金兑现的前提标准是,净资产收益率等经济效益指标达到了董事会的要求。凡未达到分解标准要求的单位一律不得发放奖金,除销售人员外一般都不再补发。
第3款奖金支付的标准:
1、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的经营管理人员和销售人员按照事先约定的标准兑现奖惩;
2、其他员工的发放标准:个人本期月实得平均薪资额×加发月数加发月数由各分配单位根据实际应分配奖金总额自行决定。
第4款各单位应分配奖金总额根据本单位工效挂钩预决算结果在应增资额中列支。
第十条试用及新到岗人员的`薪资待遇
第1款公司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薪资标准按本岗位本档位薪资标准的7%执行。
第2款新到岗人员薪资标准从本级别岗位最低档位执行,满一年考核良好以上,晋升一个档位,至满岗为止。同级别转岗执行原岗位新薪资标准。满岗2后没有晋级晋岗的,可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增加岗位年功薪资。
第十一条特殊情况下的薪资计发
第1款加班薪资
1、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照其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资。
非直接生产经营技术服务办员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工时工作制,每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不扣发薪资,在正常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加点一般也不计发加班薪资。在节假日加班,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可以按照同一标准计发加班薪资。但应尽量先给予休息补偿。
2、加班薪资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班薪资为本人小时薪资的15%;休息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2%;节假日加班薪资为本日薪资的3%。
3、由于公司施行薪资制,所以加班薪资也按薪点计算,统一到月薪资中计发。
第2款公司安排员工参加社会活动或经有薪资支付权的领导批准参加的各类社会活动应视为正常到岗工作,可享受一切在岗工作的薪资待遇。
第3款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规定的年休假、探亲假、丧假期间,不扣发本人薪资。但不得因个人休假影响公司正常工作。
第4款员工请病事假,依据本制度第十一第1款规定标准各发薪资。
第十二条薪资支付
第1款支付时间
本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适当调整发薪时间。并及时发薪时间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2款支付形式
总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5日根据上月的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资。各独立发薪单位可根据本地区的特殊情况逐步向银行代发薪资的形式过渡。
第3款支付责任
1、薪资要支付给员工本人或受其委任的本公司员工、本人亲属以及持有员工本人委托书的其他有关人员。
2、公司为每个员工设立独立的薪资支付清单。薪资领取人要在薪资清单上签章。薪资支付清单每年一张,长期保存。
3、薪资计发人员及其他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资收入情况,更不得以此要挟公司为其加薪。违者,按严重违章违纪处罚。
第4款代扣缴责任
1、各独立薪资支付单位都有义务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及其他法定薪资代扣缴行为。
2、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总额2%范围内扣缴。
第5款最低薪资标准
1、在员工正常到岗并完成本职工作提前下,月薪资支付总额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薪资标准。
2、如发生非员工个人原因一个月以上停工,公司要保证支付给员工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代生活费标准。
一、总则
为实现“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激励人才”的目的,公司实行公平合理的薪酬福
利管理体系,端正员工工作态度,激发员工工作热情,提升优秀员工保留度和提升员工对公司的忠诚度,根据公司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薪酬结构
1、员工薪酬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两部分组成。
2、固定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固定薪酬是根据员工的职务、岗位、技能、学历等因素确定的相对固定的工作报酬。
3、浮动工资包括:绩效工资。浮动薪酬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表现确定的不固定的工作报酬。
4、员工薪酬扣除项目包括:个人所得税、代扣社保费、缺勤扣款、违规罚款等。
5、员工薪酬发放时,均应当认真核算;对公司计发的劳动报酬有异议的,须在收到劳动报酬之日起两周内提出异议;收到报酬两周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员工认可公司已经足额支付当月劳动报酬。
三、薪酬系列
1、公司根据不同的职务性质,分别制定管理、技术、销售三类薪酬系列。
2、管理薪酬系列适用于行政、人事、财务、生产管理等工作的各级管理人员。
3、技术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产品研发、生产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以及系统成套项目工作等相关人员。
4、销售薪酬系列适用于从事市场销售工作的人员。
5、员工薪酬系列适用范围详见下表。
(1)管理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
(2)技术系列分为五个薪酬等级:
(3)销售系列分为三个等级:
四、薪酬计算方法
1、薪酬计算方式: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扣除项目
应发工资=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
2、薪酬标准的确定:
⑴固定工资根据员工的职务及所属薪酬系列,确定员工薪酬等级,再根据员工的薪级,确定对应员薪酬标准。参见《员工职务等级表》、《员工基本薪酬等级表》
⑵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工资标准表》确定绩效标准,每月根据其工作表现,每一层级的绩效工资按考核结果确定个人绩效系数,计算绩效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标准x绩效系数,具体内容详见《绩效考核办法》。
五、员工福利
员工除了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规,享受社会保险福利、法定带薪假等基本福利外,经考核合格,还享受以下福利:
1、工龄补贴
从员工进入本企业之日起计算,连续工龄每满一年,可得工龄补贴30元/月。工龄补贴实行累进计算,累计10年后不再增加。
⑴员工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后,重新进入公司工作,工龄补贴从最后一次进入公司工作之日算起。
⑵公司公派学习、培训的员工,培训考核合格者,可享受工龄补贴,不合格者取消年度工龄补贴。
⑶事假当月或跨月达10个工作日以上;病假当月或跨月达30个工作日以上的从达到之月起取消当年度的工龄补贴。
⑷每个工龄年度中违规违纪累计3例以上(含3例)的员工,及发生质量责任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安全生产重伤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取消当年度工龄补贴。
⑸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以上者、或受到国家行政处分及刑事处理的,取消其当年度工龄补贴。
2、考勤补贴
根据《员工考勤补贴等级表》确定各职务的补贴标准,每月根据其实际考勤表现,计算实际补贴额度。具体为:
考勤补贴=补贴标准x(1-∑考勤系数),考勤系数确定方法:
3、年终效益奖
根据企业效益决定,具体发放办法以每年年底人力资源部与财务部的文件为准。在公司亏损情况下,无年终效益奖。年终效益奖在次年1-2月核算,2-3月核发。对于年终效益奖核发时已经离职或提交离职申请的员工、年度累计请假30日的员工、以及本年度最后一日未转正的员工不享受本年度年终效益奖。
4、特殊人才津贴
为吸引特殊人才加盟公司,公司特设立特殊人才津贴。特殊人才津贴分为三档,一档为300-500元/月,二档为500-800元/月,三档为800-1000元/月。员工享受特殊人才津贴必须要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
六、试用期薪酬
1、公司新招聘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长可以延伸至六个月。
2、试用期员工基本薪酬根据岗位确定薪等,为标准薪酬的百分之八十;绩效工资标准按照大学以下标准确定:专科(本科无学位)1级;本科学历(高级职称、研究生无学位)2级;双学士(正高级职称)3级。
3、试用期员工试用期间参加绩效工资考核,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它福利。
七、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1、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2、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分为定期调整与不定期调整。薪酬级别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底根据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岗位薪酬进行的调整,详细情况参见公司绩效考核办法。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的调整。
3、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薪酬管理委员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办公室执行。调整后的薪酬生效日以办公室部的人事调令为准。
八、薪酬的支付
1、薪酬支付时间计算
A、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月薪结合每月出勤天数核算,计算周期为每个自然月,按照国家最新规定,日薪资标准为月薪资总额/21.75天。
B、薪酬支付时间:当月薪酬为次月10日,如遇节假日等发放时间顺延。
2、下列各款项须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A、员工薪酬个人所得税;
B、应由员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C、与公司订有协议应从个人薪酬中扣除的款项;
D、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劳动者本人因违反公司制度,根据公司制度规定给予的经济处罚金。
E、司法、仲裁机构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款项。
3、薪酬计算期间中途聘用人员,当月薪酬的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工资?月工资标准
实际工作日数规定月工作日数
4、各类假别薪酬支付标准
A、产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但不包括绩效工资、考勤补贴。
B、婚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C、丧假: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D、哺乳假:薪酬按正常的出勤支付。
E、护理假:(配偶分娩)薪酬按正常出勤支付,不包含考勤补贴。
F、工伤假:根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G、事假:按日减发岗位基本薪酬。针对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如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者,经总经理批准,可按正常出勤对待。
H、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在医疗期内按照基本工资的60%支付其病伤假期工资,但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本制度所称员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员工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员工。
第4条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员工(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第二章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月薪制适用于普通员工。普通员工的工资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据员工的服务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第8条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员工,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第9条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员工。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第11条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员工的工资级别。
第12条员工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员工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第13条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x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员工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4条员工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员工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员工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16条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员工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提高工作效率,使员工能够与公司一同成长,并分享公司发展所带来的收益,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试用期结束正式聘用员工。公司高层管理人员薪酬不属于本办法范围。公司顾问及特聘人员、临时人员,视实际另行约定或参考本办法确定。
第三条支付原则:本办法体现以下分配原则:
1、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导入市场劳动价值理念,建立起同行业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制度。
2、有效激励的原则。强化岗位劳动要素,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体现岗位责任、任职能力、劳动条件、岗位业绩与收入相对统一,体现内部的公平。
3、坚持严考核、硬兑现的原则。薪酬分配以绩效考核为依据。
第二章薪酬体系与结构
第四条薪酬内容与结构
1、本办法中所指的薪酬主要是指经济性的报酬,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年终奖金、福利等。
2、员工工资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即以员工的教育程度,所从事工作或岗位的职责大小、劳动强度、智能要求、岗位业绩为基础来确定员工的工资水平,其额度是结合公司经营管理目标实现情况和市场行情等因素为依据来确定。
员工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
3、薪酬内容与结构释义:
(一)员工工资:
(1)为公司与员工最终合约确定的月工资收入,并按一定比例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参见员工工资比例表)。
(2)员工工资依照公司员工职类共划分为4个序列,各职类、各岗位的工资调整范围详见附表一《员工工资列表》;相同层级、相同岗位的员工工资级别可以不同,可在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Ⅰ.管理序列:涉及各部门中层经理级(含副职、代理职)员工;
Ⅱ.技术及工程专业序列:涉及工程、采购、装饰、造价、设计等各类员工,依照《员工工资列表》主管及以上级标准确定工资级别;
Ⅲ.营销序列:涉及营销体系相关职能部门各类员工,销售部经理、楼面主管、一线营销人员按照《营销部薪酬激励管理办法》执行,营销部其他人员在未出台新规定之前依本办法执行,并参照职能及业务辅助序列工资比例标准;
Ⅳ.职能及业务辅助序列:涉及财务、人力资源、行政、后勤、项目开发等各类员工。
(3)《员工工资列表》的定级标准仅适用于本制度施行后的工资调整和新员工入职定级。在此之前进入公司的员工在原工资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套级和微调。
(4)员工工资比例表:
固定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备注
管理序列60%
技术及工程专业序列65%15%
职能及业务辅助序列70%10%
(5)员工工资的确定:
所有新入职员工,由综合部会同用人部门分管副总经理参照《员工工资列表》拟定其工资及职级,报请总经理确定;总经理对公司所有员工工资有最终的审定权。
(二)固定工资:为员工的生活保障工资,属于基本不变工资,按月度发放。
(三)绩效工资:是指岗位工作效果的价值量化。视员工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发放绩效收益。其额度是弹性浮动的,并于考核周期结束后发放。不同岗位的员工绩效工资不同。《绩效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四)津贴:为员工完成工作所发生收益性补贴。含交通、通讯等其他补助,员工一律持有效票据报销发放。
(五)年终奖金
(1)年终奖金是公司根据年度经营业绩和年度员工绩效评估结果,进行的综合奖励。
(2)年终奖金以员工月工资为基础,依据年度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具体计算公式为:年终奖金=员工工资×年度评估系数(或拨付专门资金,由总经理及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
(3)一年当中若发生岗位或职务变动,则取全年实际月平均工资基数。
(4)年终奖金按员工入职的实际月数发放(15日前入职算全月,15日后入职从下月开始计算)。(年终奖÷12月×实际工作月数)
(5)年终奖金通常在春节放假前一周发放。在此之前离职的员工不再享有。
(六)福利:
(1)依国家政策规定,公司为正式员工(试用期满)购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2)其他福利是员工薪酬待遇的必要补充;其标准另行制定。
(3)试用期员工按正式员工标准的一半享受公司福利。
第五条员工缺勤及请休假管理期间薪酬标准参见《人事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第六条扣除金
1、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中依规定应由个人交纳的部分。
2、员工依法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其他适用法律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规定的项目。
第三章薪酬的发放与调整
第七条薪酬的发放
1、综合部具体负责全公司员工的`薪酬发放以及对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与指导工作,并向员工出具薪酬发放单据;
2、支付日:每月15日前发放上月(从上月1日起至上月月底止)基本薪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安排在最近工作日支付薪酬。
3、支付形式:由财务部汇入指定银行员工个人账户。
4、员工薪酬自服务之日起薪至退职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辞职员工当月工资均以其实际服务之日数乘以日工资。
5、所有新入职的员工试用期为3个月,按工资80%换算发放,特殊岗位另行规定。
第八条薪酬的动态调整
1、员工薪酬实行动态管理,分为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
2、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地区竞争状况和企业发展战略的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
3、个别调整:指因员工试用转正、职务变动、绩效评估、奖惩等原因对员工工资级别进行的.调整,分为不定期调整与定期调整。
4、各岗位员工工资级别调整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和各项薪酬发放方案由综合部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公司在不违反国家劳动主管部门核定的工资最低标准的前提下,有权自主决定公司内部一般员工的工资关系和工资标准;有权决定一般员工调岗调薪及其奖惩制度。
第十条公司实行每年12个月工资制。
第十一条公司薪酬管理实行制度标准公开、个人收入保密原则。任何员工不可泄露个人收入和打听他人收入。
第十二条本制度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综合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综合部依照其他管理制度执行,需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办法。
第十四条本制度从20xx年x月1日起开始执行。
第一条总则
为有效贯彻落实集团发展战略,健全员工与集团合作共赢、利益分享机制,充分激发各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子公司所有员工。
第三条薪酬分配依据
以“按劳分配”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以岗位价值及个人技能为基础,以公司效益及个人业绩为依据,参照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确定薪酬分配标准。
第四条职系职级划分
根据职务形态差异,所有岗位分为五大职系,即管理职系、职能职系、技术职系、销售职系和生产操作职系。其中,管理职系又分为高层管理职系、中层管理职系和基层管理职系。
在各职系中,根据岗位价值差异,分为若干职级,不同职级的薪酬区间不同。集团岗位的职系、职级划分参见《职系、职级划分表》。
第五条薪酬发展通道
所有职系职级设置七个薪档,作为员工在岗位不变情况下随着技能及绩效水平提升的薪酬发展通道。
技术职系另外设置初级工程师、中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资深工程师四个技能等级,作为补充薪酬发展通道。
第六条岗位薪酬标准
岗位薪酬标准反应了岗位的基本薪酬水平,由员工的职系、职级、薪档决定,岗位薪酬标准的计算公式为:
岗位薪酬标准=薪酬系数×薪酬基数
每个薪级、薪档对应的薪酬系数参见《薪酬系数表》
薪酬基数为单位薪酬系数对应的月度薪酬标准。
第七条薪酬模式
集团设置六种薪酬模式,分别为年薪制、岗位绩效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项目绩效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和协议工资制,各种薪酬模式分别适用不同的职系。
第八条年薪制
1、适用范围
年薪制适用于集团及各公司中高管层。
2、薪酬结构
高层年薪总额=月度基本年薪+季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终超额奖励
中层年薪总额=月度基本年薪+月度效益年薪+年度效益年薪+年终超额奖励
3、薪酬基数
月度基本年薪根据出勤情况发放,月度、季度、年度效益年薪根据绩效考核情况进行季度、年度汇总发放,中层管理人员月度考核、季度汇总核发;高层管理人员季度考核季度核发。计算公式如下:薪酬核定
月度基本年薪核定=月度基本年薪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效益年薪核定=月度效益年薪基数×月度绩效考核系数
季度效益年薪核定=季度效益年薪基数×季度绩效考核系数
年度效益年薪核定=年度效益年薪基数×年度绩效考核系数
季度、年度绩效考核系数参见集团《绩效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有考核系数均参见集团《绩效管理制度》)。
中、高管年终超额奖励计提参见《中、高管薪酬方案》,公司年终超额奖励计提分配规定具体参见集团及各公司《年终超额奖励方案》。
注:1)季度补回:,中层管理人员的单月度考核如未能达到考核业绩要求,但季度考核时完成了整个季度的考核要求,则单月的考核未达标部分可以自动补足;季度超额完成部分优先补足该季度未达标月份的产值业绩。
2)年度奖金兑现:全年任务指标分解后,上半年度总任务业绩完成的前提下,可以在7月进行年薪核算发放年薪的25%,其他75%于年终统一平衡发放;
3)风险共担:年终进行全年度奖金核算时如业绩完成或超额完成,年终奖金1.5----2倍增长),如全年业绩指标未完成年终奖金的0.5----1不予核发,中高层承担共同经营的亏损风险;
第九条岗位绩效工资制
1、适用范围
岗位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基层管理职系、职能管理职系、技术职系(不含研发人员)
2、薪酬结构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年度岗位绩效奖金
3、薪酬基数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岗位薪酬标准×月度固定比例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岗位薪酬标准×月度考核比例
年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岗位薪酬标准×年度考核比例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计算公式为:4.薪酬核定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核发=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年度岗位绩效奖金根据月度、年度考核情况发放,参见集团《绩效管理制度》。
第十条销售提成工资制
1、适用范围
销售提成工资制适用于销售职系及销售部门负责人。
2、薪酬结构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月度岗位绩效奖金+销售提成
3、薪酬基数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岗位薪酬标准×60%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岗位薪酬标准×40%
4、薪酬核定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根据月度考核情况发放,其计算公式分别为: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核发=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岗位绩效奖金核发=月度岗位绩效奖金基数×月度个人考核系数
月度固定比例、月度考核比例及销售提成规定具体参见各公司《销售激励方案》。
第十一条项目绩效工资制
1、适用范围
项目绩效工资制适用于技术职系研发人员及研发部门负责人。
2、薪酬结构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项目绩效奖金
3、薪酬基数
月度固定工资基数=岗位薪酬标准×月度固定比例
4、薪酬核定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计算公式为: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核发=月度岗位固定工资基数×出勤天数比例
月度固定比例、项目绩效奖金具体规定参见各公司《技术项目管理及激励办法》。
第十二条计时计件工资制
计时计件制适用于生产操作职系,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分为计时工资模式和计件工资模式,其基本薪酬结构分别为:
1、计时工资模式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模式
岗位薪酬=月度岗位固定工资+计件工资
月度岗位固定工资根据出勤情况发放,其标准及计时计件工资有关规定具体参见各公司《一线员工薪资管理规定》。
第十三条协议工资制
对于不适用以上各类薪酬模式的特聘、返聘、临聘、兼职、实习、市场化用工等各类人员,采用协议工资制。
对于此类人员,公司与其签订聘用协议,明确约定工作内容、工作方式、工作标准、工作周期、薪酬标准、薪酬支付、双方权利义务等有关内容。
第十四条固定薪酬与绩效奖金
各职系薪酬结构中,根据出勤情况每月固定发放的为固定薪酬,其余全部为浮动奖金。
第十五条年功工资
年功工资是对员工为本集团持续服务贡献的补偿,根据出勤情况按月固定发放,年功工资也属于固定薪酬,适用于岗位绩效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项目绩效工资制、计时计件工资制,具体标准见下表2、表3。
表2:年功工资等级表(岗位绩效工资制、销售提成工资制、项目绩效工资制)
第十六条福利薪酬员工离职结算时,年功工资按照出勤天数折算。
集团为每位正式在册员工提供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统筹保险,同时根据岗位性质提供各项福利和津补贴,具体参见《员工手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员工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计算、薪金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的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加给、职务加给、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3.津贴:机车津贴、伙食津贴、加班(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机车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机车者,均发给机车津贴。
7.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8.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9.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10.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2.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员工薪金管理
第七条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5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1月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3月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根据近期市场的物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第十九条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1、目的
为适应企业发展要求,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进一步拓展员工职业上升通道,建立一套相对密闭、循环、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现状,特制定本规定。
2、制定原则
本方案本着公平、竞争、激励、经济、合法的原则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岗位的不同员工享受同等级的薪酬待遇;同时根据员工业绩、服务年限、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不同,对职级薪级进行动态调整,可上可下同时享受或承担不同的工资差异;
2.2竞争:使公司的薪酬体系在同行业和同区域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3激励: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动态管理,对相同职级的薪酬实行区域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2.4经济:在考虑集团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润和合理积累的情况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员工与企业能够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管理制度基础上。
3、制定依据
本规定制定的依据是根据内、外部劳动力市场状况、地区及行业差异、员工岗位价值(对企业的影响、解决问题、责任范围、监督、知识经验、沟通、环境风险等要素)及员工职业发展生涯等因素。(岗位价值分析评估略)
4、岗位职级划分
4.1公司所有岗位分为四个层级分别为:一层级
(A):公司总经理、副总;二层级
(B):高管级;三层级
(C):经理级;四层级
(D):专员级。
5后勤类职级薪资表(A、B级除外)
略
6、薪酬组成
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各类补贴+业务提成+奖金
6.1基本工资:是薪酬的基本组成部分,根据相应的职级和职位予以核定。正常出勤即可享受,无出勤不享受。
6.2岗位津贴:是指对经理以上行使管理职能的岗位或基层岗位专业技能突出的员工予以的津贴。
6.3各类补贴:包括手机补贴、出差补贴等。
6.4个人相关扣款:
扣款包括各种福利的个人必须承担的部分及个人所得税
6.5业务提成:公司相关业务人员享受业务提成。
6.6奖金:奖金是公司为了完成专项工作或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等员工的一种奖励,奖金发放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定。
7、试用期薪酬
7.1试用期间的工资为(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的80%。
7.2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而终止劳动关系的或试用期间员工自己离职的,不享受奖金。
8、薪酬的支付
8.1执行月薪制的员工,日工资标准统一按国家规定的当年月平均上班天数计算。
8.2薪酬支付时间:当月工资为次月20日。遇到双休日及假期,甲方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逐日顺延发放。
9、薪酬保密
人力资源部、公司财务及财务所有经手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漏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员。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渠道。
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锁管理。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露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密存储,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人力资源部会同财务部门出纳进行核查。违反薪酬保密相关规定的一律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开除。
公司执行国家规定发放的福利补贴的标准应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并随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相应调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1.1 目的
⑴为了完善公司薪酬分配体系,使公司的薪酬体系与市场接轨,能够达到激发员工活力的目标;
⑵把员工的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共同分享企业发展所带来的收益;
⑶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合,形成留住人才和吸引人才的机制;
⑷最终推进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
1.2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特区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薪酬分配的依据
公司薪酬分配依据岗位价值、技能和业绩。
第四条薪酬分配的基本原则
薪酬作为价值分配形式之一,应遵循竞争性、激励性、公平性和经济性的原则。
1、竞争性原则:根据市场薪酬水平的调查结果,对与市场水平差距较大的岗位薪酬适时作一定幅度的调整,使公司薪酬水平具备市场竞争性。
2、激励性原则:打破工资刚性,增强工资弹性,通过绩效考核,使员工的收入与公司业绩和个人业绩紧密结合,激发员工积极性。
3、公平性原则:薪酬设计重在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机制,在统一的规则下,通过对员工的绩效考评决定员工的最终收入。
4、经济性原则:人力成本的增长与企业总利润的增长幅度相对应,用适当的工资成本的增加激发员工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薪酬体系依据岗位性质和工作特点,公司对不同类别的岗位人员实行不同的工资系统,构成公司的薪酬体系,包括结构工资制,及临时性员工工资制。
第五条:职能
5.1行政人事部职能
5.1.1 行政人事部在做出客观、正确的岗位评价、薪酬市场调查的基础之上,建立适合于本公司的薪酬体系。
5.1.2 行政人事部在保障薪酬体系在不断完善的前提下,使之具备一定的市场竞争力,为员工稳定成长和公司不断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5.1.3 行政人事部每月及时进行薪酬原始资料汇整、核实及员工薪酬核算等。
5.1.4 行政人事部及时了解市场、行业内及公司薪酬动态并汇报及体系调整优化。
5.1.5 行政人事部根据本年度的经营收入、薪酬总额,以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对各职等和薪档的岗位薪酬基数进行调整和确定。通过对下一年度各职等和薪档人数的预计,做出下一年度的薪酬预算,包括固定工资总额和标准绩效考核奖金总额。
5.2 财务部职能
5.2.1 审核行政人事部提报的月度薪资报表,并呈报公司审批。
5.2.2 确保员工薪资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转入员工个人帐户。
5.2.3 为了加强对薪酬体系、新酬预算执行情况的过程控制,财务部应于每月初,将上月实际薪酬发放情况汇总上报。
5.3各职能部门职能
5.3.1 各部门每月及时准确的提交考勤报表、员工请/休假记录、奖惩记录等到行政人事部
5.3.2 各部门负责人及时反馈员工对薪酬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内容与程序
第一条 薪酬结构
1.1薪酬基本结构:
1.1.1基本工资
1.1.2岗位(级别)工资
1.2.3绩效工资
1.2.4全勤奖金
1.2.5其他
1.2.6应扣项
1.2 薪酬结构项说明
1.2.1基本工资:是各职级员工在公司服务的基础工资。基本工资参照深圳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xx)》我司确定为1500元-4000元,(部分人员/人才根据岗位性质和职务的不同,由公司酌情调整基本工资标准,但不得低于1500元)
1.2.2岗位(级别)工资:岗位工资综合考虑员工的职务高低、学历技能高低、岗位责任大小、能力强弱、贡献大小、经验丰富与否,在本公司从业时间长短等因素而确定。是岗位任职人员责任权重的经济性相对体现。
1.2.3绩效工资:是员工工作业绩、工作成效的直接体现,属浮动性、弹性工资项。
1.3.4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正常出勤及加班时间内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员工,每月均发给全勤奖金。
1.2.5其他:值班津贴及对员工服务的忠诚度、贡献及立功性行为等,定期或一次性予以奖励性质之经济补给;考勤资料有误而致员工个人上月薪资核算错误而于本月进行调整之加减项及员工个人奖惩应计金额。
1.2.6应扣项: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等代扣代缴项。
1.3 薪酬总额
1.3.1根据岗位评价的结果,同时参照员工的工作经验、技术、业务水平及工作态度等因素确定相应的工资等级,将公司所有岗位划分为高层管理层、中层管理层基层管理层、和一线操作层四个类别,同时,将全公司岗位按岗位性质划分为A、B、C、D、E、F,5个等级(详见附件)。
第二条 新酬核算
2.1薪酬核算
2.1.1 工作时间依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令,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详见《员工手册》之《考勤管理规定》;
2.2.2 额定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其它)之和,根据公司的《薪酬等级表》核给,在每月上班时间正常出勤的情况下,可全数发放;若发生请假、迟到、早退及旷工等异常状况时,依《考勤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处理。
员工新入职岗位定级: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参照《薪酬等级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员工初任时,薪酬为所处岗位工资最下限。
2.2.3 其他及应扣项等
依公司相关规定于每月或一次性补/扣于员工工资中
2.2.4 全勤奖金
公司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为员工提供相关假期。法定假日共11天,具体如下:
元旦(1月1日)1天
春节(正月初一、二、三)3天
劳动节(5月1日)1天
清明节(4月5日)1天
端午节(五月初五)1天
中秋节(八月十五)1天
国庆节(10月1日~10月3日)3天
带薪年假员工在企业工作满一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带薪休假。其他如法律规定的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
员工在正常考勤时间全部出勤的情况下,可予每月发放全勤奖金50元;若有缺勤状况时,除依据《请休假管理规定》中相关条款规定外,扣发全勤奖金;新入职员工首月工资中不计发全勤奖金。
2.3. 转正定级、岗位调整、薪酬调整
2.3.1 转正定级:由用人部门提议,行政人事部参照《薪酬等级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原则上员工转正时,在试用期薪酬基础上薪酬上调1级或者不作调整。
2.3.2 岗位调整人员、职级较低的员工代理(或兼任、代行)高于本职之职务时,考察期或代理期内仍按原职务额定工资核计。期满转正/任命后方可调整为正式作用岗位额定工资。
2.3.3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及薪酬战略确定薪酬调整方案及幅度。行政人事部根据员工岗位胜任能力及考核结果向公司建议对员工的薪酬进行上/下调整。
2.4 离职人员
2.4.1 员工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后,当月工资于员工发薪日发放到工资卡中。
2.4.2 自动离职(见《入离职管理规定》)者视为自动放弃未发工资,不予计发工资。
2.4.3 公司解雇、劝退员工,应扣除其不良行为造成之相应损失、罚款后,余款于员工发薪日予以发放到工资卡中。
2.5 下列情况员工薪资可不予扣除
2.5.1 因公外出者
2.5.2 奉调参加培训者
2.5.3 奉派外出考察者
2.5.4 依据考勤制度给假且手续完备者(如:婚假、丧假、产假等、年休假等)
第三条 薪资计算期间、支付规定及支付形式
3.1薪酬结构
3.1.1年薪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年薪工资制结构由四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3.1.2月薪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月薪工作制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浮动及加班工资、绩效工资。
3.1.3协议工资制的薪酬结构
实行协议工资制的岗位和人员须进行备案。协议工资制的薪酬结构由三部分组成: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3.2岗位工资
3.2.1岗位工资系根据岗位评估档级、个人资历档级、及员工在公司生产经营中所处不同的岗位价值而确定的工资单元。
3.2.2岗位工资评估档级取决于不同岗位在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难度和工作环境等关键要素的综合评价结果,详见《首地物业薪酬矩阵图》;
3.2.3个人资历档级取决于个人学历、物业行业工作经验、同级/同岗位工作经验。
3.3基本工资
3.3.1为月度保障型收入,不与绩效挂钩,按自然年度分12次按月发放。
3.3.2公司所有员工基本工资根据当地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及本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旨在确保公司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见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3.4绩效工资
3.4.1指按照部门绩效、岗位绩效进行挂钩、从而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重要工资单元。
3.4.2绩效工资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基数×绩效工资系数×考核分数÷100。
3.4.3绩效工资的分配采取年度考核、季度考核、月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XXX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暂行)》,核发员工绩效工资。
3.5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
根据公司的经营计划完成情况发放的变动收入。年终奖金/年终绩效工资=岗位工资基数×调节系数
3.1员工薪资计算期间为当月1日起至30(或28、31)日止,实行月薪制
3.2各部门于每月2日前将本部员工考勤汇总报于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于4日前核算完毕全公司员工薪资,并制作报表,即时交财务部审核后,报公司领导审批。
3.3公司每月8日至12日发放上月薪资,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按日期顺延发放。
3.4全体员工薪资转入个人银行账户中(本公司员工工资发放银行为深圳平安银行),员工于发薪日需亲自前往财务部部领取个人薪资明细条,对薪资实发金额如有异议,可于三天之内向行政人事部申请复核。
3.5公司因其他非主观原因而无法按期支付薪资时,事先可与员工达成协议后于薪资支付之前五日以公告形式通知员工,以达成劳资互谅。
第四条 公司年度营业在完成计划内经营指标如有盈余,依照比例可提取部分利润核发奖金,根据贡献、能力及业绩以分配,其分配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薪酬调整
薪酬调整包括薪酬整体调整、薪酬部分调整以及薪酬个人调整三个方面。
5.1整体调整
整体调整指公司根据国家政策和物价水平等宏观因素的变化、行业及地区竞争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变化以及公司整体效益情况而进行的调整,包括薪酬水平调整和薪酬结构调整,调整幅度由总经理根据经营状况决定。
5.2部分调整
部分调整是指根据人力市场的供需状况及行业与地区竞争状况,对部分岗位进行调整
5.3个别调整
个别调整主要指薪酬级别的调整,为不定期调整。薪酬级别不定期调整:指公司在年中由于员工职务变动等原因对员工薪酬进行的调整。
5.4各岗位员工薪酬调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行政人事部调查、分析、审核后报总经理综合评估审批,审批通过的调整方案由行政人事部执行
5.5调整办法
5.5.1依据工龄调整(即工龄工资)
根据员工为本公司连续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司服务。调整幅度=员工工龄[1]×(工资总额×5%)(即在公司工作每满一年,工资递增5%)。
9.0薪酬调整
9.1普调
公司根据人工成本使用效率、经济效益、物价和市场水平,适时调整调节系数,保障员工收入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实现效益共享、风险共担,建立动态的分配机制。
9.2薪档调整
公司根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和考核结果,调整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系数的档次。
9.2.1部门年度调薪人数不得占部门总人数的30%;
9.2.2管理层、员工层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杰出者(年度加权平均考核95分以上),薪酬档级晋升一个薪档;
9.2.3操作层员工连续9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各项目负责人可向公司申请晋升一级薪档,经公司审批后执行(此晋薪人数控制在部门总人数的10%以内);
9.2.4管理层、员工层连续两年平均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良好者,薪酬档级晋升一级;
9.2.5管理层、员工层连续三年年度平均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者,薪酬档级晋升一级;
9.2.6所有员工连续三个月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给予辞退处理。
9.2.7所有员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年度绩效考核加权平均)不合格者,薪酬档级自动降低一个薪档。
A.绩效考核成绩四个层次:A(杰出)、B(良好)、C(合格)、D(不合格)。
B.考核等级定义如下表:
等级
定义
摘要
参考比例
考核工资
发放标准
A
95-100
杰出
实际绩效显著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各个方面都取得非常突出的成绩。
15%
全额发放
B
85-94
良好
实际绩效达到或超过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所涉及的主要方面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
40%
按实际考核分数发放
C
75-84
合格
实际绩效基本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既没有突出的表现,也没有明显的失误。
40%
D
75以下
不合格
实际绩效未达到预期计划/目标或岗位职责/分工要求,在很多方面或主要方面存在着明显的不足或失误。
5%
不发放
9.3薪级调整
9.3.1员工岗位变动(含晋升),自批准之日起的次月起薪酬等级调整为相应薪酬最低薪档,若调整后员工年薪标准收入低于原水平的,按照就近原则套入相应薪档,避免职位晋升收入下降的情况。
9.3.2员工职位降低,自批准之日次月起年薪标准参照新岗位水平,采取“就近靠档,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调整为相应薪级中间薪档;
9.3.3操作层员工岗位变动(含晋升、降级),自批准之日起的次月按操作层员工薪酬标准逐档上升或下降。
9.3.4未满足11.2.2至11.2.5的人员,特别优秀者(管理层员工),经总经理办公会、深圳片区党委会研究决定后,报集团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跨级晋升。
9.3.5程序
A.管理层员工发生薪酬调整时,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调薪申请,填写《XX表格》,报送综合管理部,经综合管理部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批准,自批准之日次月起执行。
B.操作层员工发生薪酬调整时,由所在部门主管提出调薪申请,填写《XX表格》,报送分公司综合部,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经公司综合管理部批准,自批准之日起次月起执行。
第三章 薪酬保密
第一条 行政人事部、财务部及所有经手/接触工资信息的员工及管理人员必须保守薪酬秘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将员工的薪酬信息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
第二条 薪酬信息的传递必须通过正式的渠道。有关薪酬的书面材料(包括各种有关财务凭证)必须加强管理。经手/接触工资的工作人员在离开办公区域时,不得将相关保密材料堆放在桌面或容易泄漏的地方。有关薪酬方面的电子文档必须加存储密码,密码不得转交给他人。
第三条 员工需查核本人工资情况时,必须由行政人事部会同财务部进行核查。
第四条 违反薪酬保密规定的,一律以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情形予以辞退。
第四章 参考文件
1、《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20xx)》
2、《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务院令第174号令
3、《劳动合同法》、《劳动法》
4、《岗位调整管理规定》、《请休假管理规定》、《入离职管理规定》、《奖惩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充分发挥薪酬的激励作用,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第三条遵循原则
1、合法性:符合《劳动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公平性:外部与内部具有相对公平性。
3、竞争力:与同地区同行业同等要求同等职位相比,薪酬具有竞争力。
4、激励性:职位结构设计和薪酬策略能够调动职员的积极性。
5、经济性:薪酬水平与公司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保持一致。
第四条管理组织
薪酬管理组织包括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人力资源部、总经理。
1、绩效与薪酬管理委员会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的审议;
(2)负责薪酬调整方案的审议;
(3)负责薪酬管理制度、规定及方案执行的监督。
2、人力资源部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的整体工作,包括工资管理、福利管理和考勤管理;
(2)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工具等资料的制定、修改和解释;
(3)负责薪酬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申诉和调解;
(4)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制定;
(5)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制定;
(6)负责薪酬核算及工资发放;
(7)负责薪酬档案的建立和保管工作;
(8)其他与薪酬管理相关的工作。
3、总经理职责
(1)负责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的审批;
(2)负责公司年度调薪方案的审批;
(3)负责薪酬总额、人力成本预算的审批;
(4)负责工资发放的审批。
第二章薪酬构成
薪酬分为经济性薪酬和非经济性薪酬。非经济性薪酬主要包括:舒适、便利的工作环境;优秀的企业文化;具有挑战性和成就感的工作;有良好的发展空间;公司社会地位高、形象好等。本制度规定的主要是经济性薪酬部分,即包括工资、福利和奖励。
第五条工资
工资主要包括四部分: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
1、固定工资:根据各岗位不同,职级不同,每月固定发放的工资。
2、绩效工资:依据职员的绩效评价结果而支付的可变工资,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调整、发放。
3、司龄工资:按照职员在本公司服务年限长短来确定,鼓励职员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
4、加班工资:公司依法安排职员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所支付的工资报酬。
第六条福利
1、法定福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企业必须支付的福利。法定福利包括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统一福利:公司为所有职员提供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餐补、健康检查、职员活动等。
3、专项福利:指公司为特殊人员或某些特定情况设立的福利。包括职员生日祝福、节日礼金、职员培训、住房补贴及其他等。
第七条奖励
指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职员给予的特别奖励。依据奖励的不同标准进行发放奖金,详见《奖惩制度》。
第三章工资管理
第八条薪酬总额
指企业一年内支付给全体职员的劳动报酬总额。
第九条薪酬预算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薪酬总额和本年度薪酬调整预期等因素,制定年度薪酬预算。
第十条工资核算
1、核算周期
以每月自然日作为一个会计核算周期。
2、工资计算项
(1)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应扣款项
(2)应发工资=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加班工资+补助+奖励
(3)应扣款项=社保和公积金扣款+个人所得税+考勤扣款+其他扣款
(4)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5)小时工资=日工资÷日工作小时数
(6)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22天
(7)计算时,过程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结果数据四舍五入(即实发工资)以整数计算。
3、工资应发项
(1)固定工资
固定工资标准与劳动合同签订的工资标准相同。
(2)季度绩效工资
①职能类。包括:人力资源部、行政部、财务部、运营部、信息部、市场部、储运部。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②销售类。包括:销售部大区经理、地区招商经理、地区招商专员。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业绩提成×80%
③销售附属类。包括:销售部助理(文员)、推广经理。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固定工资×80%
④新入职职员工作不满一个绩效评价周期的,绩效工资发放以整月为核算标准,即从入职次月开始计算绩效工资。
⑤离职职员只有完成整个绩效评价周期的工作,才可享有当期绩效工资。
(3)年度绩效工资
根据年度评价结果发放,具体对应标准如下:
①职能类、销售附属类
A级:100-104分,审议通过后年底双薪;105分以上,年底双薪。
B级:80-89分,审议通过后年底一薪;90-99分,年底一薪。
②销售类
绩效工资=绩效系数×年度业绩提成总额×20%
③绩效周期
(4)加班工资
①凡是安排职员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②休息日安排职员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③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5)司龄工资
①计算公式:司龄工资=职员司龄×司龄工资发放标准
②发放标准: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职员,享受司龄工资待遇。司龄工资按每月50元的标准计入工资总额,并以每年50元的标准递增。
③计算方法:从职员入职当日至核算日当月为一个司龄周期。工作满一年后的当月开始享有司龄工资。
(6)补助
补助包括餐补、通讯补助、交通补助。计算标准详见第四章福利管理。
4、工资应扣项
(1)社保和公积金扣款:由职员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2)应纳个人所得税=(应发工资合计-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金额-个税起征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缺勤、休假工资的计算
①缺勤扣款:扣款金额=日工资×缺勤天数。具体标准参照《考勤管理制度》执行。
③产假:女职员产假期间享有国家生育津贴,公司代发工资及节假日福利,其五险一金按正常规定缴纳。如职员工资高于生育津贴金额,差额部分由公司支付。由于工作需要无法按时休产假的职员,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除可享受本条规定的产假待遇外,同时还享有正常工作的福利待遇。
③婚假、哺乳假、丧假、年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固定工资、绩效工资、通讯、交通补助照常发放,餐补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如超过规定的时间范围,按事假标准处理。
(4)其他扣款: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代扣费用。如职员个人借款偿还金及《奖惩制度》规定的扣款金额等。
(一)薪酬
1、发薪日期
公司按员工的实际工作天数支付薪金,付薪日期为每月月未。公司将在每月月末将薪金转入员工个人银行帐号,并将工资条发至员工邮箱。
2、收入保密
员工薪金、奖金及其它收入属员工个人隐私,禁止员工相互间以任何方式传播、打听及向外界透露。
3、收入构成
收入=固定报酬+浮动报酬。
固定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固定系数。
其中部门经理固定系数为70%,普通员工为80%。
浮动报酬=(岗位工资+学历工资+工龄工资)×(1-固定系数)+年终奖金+其它津贴等。
(二)福利
1、假期(详见后章《考勤与假期》)
2、社会保险
公司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当地政府的规定为员工购买四险一金[养老、医疗(含女职工生育险)、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员工个人应承担的部分在员工个人工资中代扣。
3、公司活动
为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每两年一次的例行体检,并组织体育锻炼;公司根据经营状况,为符合规定的员工提供免费或员工承担部分费用的公司旅游;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各项活动,如公司周年庆典、年终活动、季度员工生辰会等。
4、其它
①节日补贴: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在元旦、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三八妇女节(仅限女员工)等节日发放节日补贴,发放形式:货币或等价福利用品。
②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调整自行制定的福利项目。
一、工资标准:
1、实行职务等级岗位工资制;
2、管理人员以现任职务确定工资等级,职工以现岗位纳入相应工资等级;
3、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职工工作岗位发生变动,自调令发布下一个月,其工资也将随之相应调整;
二、工资构成:
1、个人总收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
2、基本工资:依据担任职务经过考核确定;
3、岗位工资:依据岗位职责,技能高低,经过考核确定;
4、奖金:效益、工作业绩及表现由部门经理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总经理批准。
5、业务提成:为促进一线员工销售积极性,部份岗位根据其所在岗位销售特点在达到一定基数后按相应比例提成,激励员工积极促销。
三、职务岗位变动后工资级别确定:
1、职务提升:凡被提升为领班以上各级管理人员,自提升之日,在其所在职位下一级基础上试用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方可纳入相应职位等级;
2、岗位变动:凡在内部调动,自调动之日起均须经过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试合格者,若原等级低于本岗位者纳入本岗位等级;若原岗位等级与现岗位等级相同者,其级别不变;若原岗位等级高于现岗位等级,按现岗位等级执行;
四、新进店员工等级确定:
1、调入人员:有相同工作经历,调入本店后,经试用期满合格,可参照原工作时间和工作能力,纳入相应岗位等级;
2、各专业学校毕业生直接来本店工作:所在岗位试用三个月后,根据其条件和本岗位要求,确定岗位等级;
3、职业高中毕业生、定向培训生:定向培训期间发生活补贴,经实习期满后,享受公司一切待遇,并依其所在岗位要求逐步晋升;
五、审批权限:
1、主管及以下各级员工等级工资确定,由所在部门根据编制和实际工作需要,进行考核,提出意见报人事培训部批准;
2、部门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等级工资确定,根据总经理任职命令,人事培训部负责执行。
一、工资制度总则
1、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酒店实际情况,经总经理室研究批准,制定本办法。
2、酒店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a)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酒店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酒店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b)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酒店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酒店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酒店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酒店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一)岗位工资;
二)绩效奖金;
三)津贴;
四)年终奖金。
三、岗位工资
等级职别相应岗位及工种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合计
1、总经理总经理
2、副总级副总经理
3、总监级总经理助理·总监1800元1200元3000元
4、部门经理级总办·人力·财务·营销·餐饮·工程·(房务)·(娱乐)1680元1120元2800元
5、前厅经理·客房经理·KTV经理·桑拿经理·保安经理1500元1000元2500元
四、绩效工资
1、绩效工资以个人岗位工资为基数,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
2、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
其中:应计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3、绩效考核按照酒店相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5、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五、津贴
1、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量的差别而给员工不同程度的补偿,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时兼顾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特在工资结构中设立津贴一项。
a)特殊岗位津贴:此类津贴并非普遍享受,仅仅针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人才。具体标准主要按照个人能力与对酒店贡献大小,岗位责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额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b)其他补贴:
1)店龄补贴:员工在酒店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店龄补贴50元/月,以四年为最高年限。(一年内员工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旷工1次,取消年限增资资格)
2)住房补贴:非温州市区员工可享受住房补贴50元/人,(酒店如安排住宿,则住房补贴自动取消)
六、年终奖金
1、酒店实行年底双薪的年终奖励制度,即十二月份发放两个月的薪水作为鼓励。具体发放额度根据个人在酒店工作时间长短确定,不足一年者,按实际工作月数折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工作人员薪酬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有关薪酬核定、薪酬计算、薪酬发放,除另有规定外,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原则:
1、成立明确的分配制度。根据不同部门的工作性质与特点,成立合理的分配方式与制度,以适应不同部门的需要。同时利于各级管理者有效管理工作人员,以实现关键目标。
2、成立合理的工资构成体系并与企业效益、个人业绩挂钩。工作人员收入不仅体现工作能力与所承担责任,而且更强调对绩效的倾斜。
3、成立积极的激励机制。鼓励工作人员提高自身能力,承担更大责任,从机制上激发工作人员的上进心。同时成立完善合理的考核机制,做到多劳多得按能取酬。在准确传达公司管理要求的基础上,表彰绩效突出的优秀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司采用月薪制度,即每月发放工资及相应的福利。
第四条: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企业与个人分别缴纳各自所应承担的税费(如个调税、社保等)。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兼职工作人员可参考本规定参照执行。
第二章薪酬的构成
第六条:工作人员薪酬由月薪资、福利、奖金组成。月薪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司龄工资、区域津贴、特殊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第七条:薪资各部分组成及定义:
1、基本工资:根据工作人员所获得的国家承认的最高职称或学历、结合任职资格体系的有关规定来确定。
基本工资金额对应表
2、公司任职资格评定的薪等国家承认的职称国家承认的学历基本工资(元)
高中(含以下)10002.司龄工资:司龄工资体现公司对长期服务工作人员的奖励,初始额为50元,每增加一个年度,增加50元,满xx年后不再增长。
司龄工资从转正后第二年开始核发。
3、区域津贴与其他津贴组成:
1)区域津贴体现公司对驻外工作人员的生活补贴;区域津贴为每月300元(其中北京、广州地区为每月500元);在本地招聘的工作人员不享受区域津贴。
2)其他津贴根据经营需要另文规定。
4、岗位工资:由工作人员在企业中承担的岗位责任大小来确定,并以岗位的责任、贡献、市场价值以及企业对岗位的需求作为评测依据。
如果请病假(需有医院证明),扣岗位与绩效,如果请事假或请病假但没有医院证明,扣发岗位、基本与绩效工资,如请年假或调休假,
不扣发岗位、绩效工资。
岗位工资依照岗位划分为8薪等35薪级:详见附件一《各薪级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对应表》,其中研发类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岗位工资基准是同薪级的130%。
5、绩效工资:绩效工资体现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绩效工资根据考核周期及考核结果公布次月予以核发。
1)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标准与薪级相对应,详见附件一。
2)第一、第二薪等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年度为单位,其主要考评依据为公司当年的经营目标实现情况,其绩效工资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3)第三薪等以下(含第三薪等)人员的绩效考评以季度为单位,在考核结束后予以核发;
4)根据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管理需要,绩效考评周期与办法将做适当调整,具体以当时发文通知为准。
第三章新进工作人员试用期薪酬方案
第十条:应届新进工作人员试用期工资:
其他15004大专10005中专(含以下)800
第十一条:有工作经验的新进人员,其试用期薪酬根据招聘职位在任职资格体系的要求予以核定薪级,其中岗位工资根据行业情况按70%~90%核发。根据经营需要引进的特别人才,其
试用期工资由总经理核定。
第十二条:试用人员不享受司龄补贴、绩效工资等,但享受午餐补贴。
第十三条:工作人员转正时间:工作人员转正时间为每月1日。
第四章薪酬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日平均薪酬=月薪酬/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相关规定)。
第十五条:计薪期间中途任职、离职及解雇工作人员固定薪酬计算:
1、新进工作人员第一个月薪酬按工作实际天数发给,实际薪酬为:日平均薪酬×实际工作天数。
2、离职的工作人员当月薪酬按日计算,并依实际出勤日的薪酬总额支付。
3、停职前的薪酬,依下列方式计算:停职前的薪酬×实际出勤日期/月平均上班天数(按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在公司内有兼职的人员,岗位工资就高不就低,兼职不兼薪。
第十七条:由于公司的绩效考评是以工作绩效作为考评依据,而不是工作时间。因此,原则上对于加班不予发放加班费。如确系需发放加班费的,以基本工资+岗位工资作为加班费的计算基数。
第五章工作人员工资的调整
第十八条:工作人员调薪:公司视业绩的成长情况及工作人员的绩效成绩及能力进展情况,由分管领导提名,经公司经营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予以调整。
第十九条:调薪的内容:
1、基本工资的调整:工作人员在取得公司认定的新的职称或学历后,资历工资在当月予以调整。
2、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的调整:
1)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能力进行薪级调整时,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2)半年绩效考核及年终绩效考核后,依据评估结果对岗位进行调整,岗位工资及绩效工资标准依据薪级变动当月调整。
3、司龄津贴每年1月1日统一调整。
第六章薪酬发放
第二十条:薪酬的发放:为当月发放上个月的薪酬。
第二十一条:薪酬计算期间及发放时间:
1、薪酬计算期间为本月1日起至本月结束。
2、每月最后一天制作本月在册工作人员薪酬报表。
3、每月薪酬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则顺延。
第二十二条:薪酬支付方法及扣除:
1、薪酬的支付,通常以现金或汇入存折的形式发放。
2、薪酬个人所得税、法定保险和公积金项目,在发放前直接从薪酬中扣除。
第二十三条:人事行政部每月最后1日汇总整理本月在册人员名单、考勤记录提交给财务部,财务部结合本月的调薪变动申请表,填制月薪酬报表等,财务部签署后转呈总经理核定,再转财务部门核发薪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制度是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酬管理规定。
第2条本制度坚持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性原则。
第3条本制度所称工作人员是指公司所有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普通工作人员是指部门经理职级以下的工作人员。
第4条公司设立薪酬考核委员会,负责每年的岗位定级、绩效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方案以及特殊奖金发放等方面的评定、审议。
第5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编制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含董事长、总经理)。
第二章薪酬方式与适用范围
第6条公司的薪酬方式分为四种:月薪制、年薪制、谈判工资制和绩效工资制。
第7条月薪制适用于普通工作人员。普通工作人员的工资管理采取月薪制,根据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按月考核发放。
第8条年薪制适用于各事业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核心副总经理。年薪工资根据年度任务由总经理核定年薪总额。实行年薪制的工作人员,其工资包括三部分:月工资、半年考核工资、年度考核工资,其工资比例为4:2:4。超额完成任务的在年终按经济责任书规定。
第9条谈判工资制适用于公司引进的科技及高层管理人才,根据具体情况由人力资源部核定,报总经理审批。
第10条绩效工资制适用于实行上述三类工资制之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全部薪酬分为固定工资、绩效工资、工龄工资、超额任务奖、年终效益奖金、特殊奖励等。
第三章绩效工资制结构和内容
第11条根据岗位的性质和在岗人员的具体情况,确定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
第12条工作人员的工资级别额度指固定工资和标准业绩工资之和,根据各岗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二者的比例。
副总经理级的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6:4;
部门经理级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7:3;
普通工作人员级的岗位固定工资与标准业绩工资的比例为9:1;
第13条业绩工资:
业绩工资=个人标准业绩工资x绩效考核系数(见下表)。
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中、高层工作人员业绩工资根据季度指标考核结果和年度指标考核结果分别按季度和年度发放。
第14条工作人员的工龄工资。
本企业工龄工资计算标准:工作人员加入新公司签订合同后满一年开始计算本企业工龄工资,每人10元/月,之后本企业工龄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为止,以后不再增加。
第15条工作人员病事假全年累计超过15天,福利假累计超过30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为试用期等原因工作时间不满12个月的,年终效益奖金按实际工作月数除以12个月折算。
第16条论何种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离职的工作人员都不享受当年的年终效益奖金,离职时间以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认可的离职时间为准。
第四章绩效工资制工资级别
第17条工作人员转正定岗后确定岗位工资级别,各个岗位的工资级别有一定的浮动范围,总经理确定部门经理以上岗位的级别,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普通工作人员的实际岗位级别,报总经理审批。
第18条公司薪酬考核委员会每年根据工作人员工作业绩、态度和能力综合得分决定工作人员岗位晋级或降级。
第19条工资等级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副总经理层、经理层和普通工作人员层。
第20条副总经理层分为a、b、c、d、e五级,副总经理层可在五级内晋升或降级。
第21条经理层分为a、b、c、d、e、f、g、h八级,不同经理的级别不同,可在自己相应的调整范围内晋升或降级。
第22条普通工作人员层分为a、b、c、d、e五级,其中每一级又分若干档次,共28个档。
第23条工作人员岗位发生调整后,其岗位级别作相应调整。
第五章试用期薪酬
第24条公司工作人员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特殊情况下最多可以延长到六个月。
第25条工作人员入职后按月领取约定的试用期工资。
第26条试用期期间的考核依据由各部门和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27条试用期工资由人力资源部与试用工作人员单独约定。
第六章薪酬组织与发放
第28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为公司总经理,副主席为行政副总和财务副总,人力资源部经理为执行副主席。
第29条薪酬考核委员会主席负责提出整体薪酬政策方向,行政副总负责提出激励目标,财务副总负责提出薪酬成本目标,人力资源部经理负责提供具体方案并在每年年度绩效考评结束后组织薪酬调整工作会议。薪酬调整工作会议主要讨论岗位工资级别调整、年终效益奖金方案、特殊津贴发放等有关薪酬激励的问题。具体工作人员工资级别调整和各项薪酬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薪酬工作会议和绩效考评结果执行。
第30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编制每月薪酬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1条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效益奖金的发放方案,报总经理审批后,送达财务部执行。
第32条工作人员固定工资、工龄工资发放时间为当月5日,月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一个月5日,季度绩效工资发放时间为下季度第一个月5日。各部门必须在次月25日前将上月工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33条工作人员的超额任务奖金,根据考核情况,按季度或年度发放。
第七章附则
第34条公司有权自主决定内部所有工作人员的工资关系、工资标准及其奖惩方案。
第35条本规定是公司企业管理制度的组成部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36条公司实行工资保密制度,个人不得透露本人工资给他人,也得向他人询问,相互之间不得讨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37条本规定从20xx年9月1日起开始试行。
第一章基本原则
第一条公司的薪酬分配制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三项基本原则。
第二条根据激励、高效的原则,员工薪酬的收入与其为公司创造的效益和工作业绩挂钩。
根据简单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公司在建立平等竞争、用人制度及相应的岗位基础上,实行岗位系数工资制,体现以岗选人、以岗定薪、拉开差距、考核升级的原则。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薪酬管理制度与人力资源管理紧密结合,体现能够留住人才、吸引人才、激励人才、人尽其才的作用。
第二章管理规则
第三条根据聘任、管理、考核、分配一体化的原则,公司各部门、各类人员及由公司直接聘任员工的薪酬分配统一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管理,并实行统一的岗位系数工资制。
第四条以工程建设期为时间单位的公司各项目经理部聘用的员工的薪酬标准,由项目经理参照社会劳动力价格确定,经公司总经理同意后,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备案。
第五条公司年度薪酬发放应严格控制在公司董事会核定的年度薪酬总额以内。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根据总经理的指令和公司的生产经营指标,对公司的年度薪酬总额实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公司任何部门未经总经理批准发放钱物,均视为越权行为,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公司员工的薪酬标准在签订劳动合同或岗位聘用合同时明确,主要根据劳动复杂程度、劳动强度、劳动责任、劳动环境等因素确定。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八条公司员工的薪酬由三个单元构成:基本薪资、岗位薪资、奖金。
第九条薪酬各单元相加为员工实际薪酬。
第十条员工的基本薪酬为岗位对应的基本薪酬基数。
第十一条员工的岗位薪酬为岗位对应的基本薪酬基数x系数x实际出勤天数。
第十二条奖金分为月度奖、季度奖、年终奖及其他专项奖金,奖金基数由总经理根据当期的生产经营成效确定。
第十三条设立总经理专项奖,由总经理嘉奖当期为公司生产经营作出突出贡献的员工。总经理专项奖总额为当期奖金总额的30%。
员工的奖金为当期奖金基数x系数x出勤天数+总经理专项奖。
试用期内的员工薪酬标准按拟聘用岗位薪酬的60%执行。
第四章特殊情况下的薪酬计发
第十四条因工作需要,经部门以下领导批准加班加点,可以依据加班加点时间计发加班薪酬。
第十五条加班加点薪酬的计算方法为:日薪酬=月基本薪酬/21.75天,小时薪酬=月基本薪酬/(月计薪天数x8小时)
第十六条加班加点薪酬的计算标准为:正常工作日加点为本人小时薪酬的150%。休息日加班薪酬为本人薪酬的200%,节假日加班薪酬为本人薪酬的300%。
第十七条员工依法享受本公司的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等期间,不扣发本人薪酬,但不得因为休假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员工当月请病假、事假,超过三个工作日以上,当月薪酬按实际出勤天数x日薪酬计发。
第十九条员工请病假超过一个月(30天),基本薪酬按75%计发,岗位薪酬、奖金停发;请病假超过六个月基本薪酬按60%计发,请病假超过一年即被认为不能胜任在本公司工作,终止劳动合同,或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章薪酬支付
第二十条公司执行下发月薪制度,每月10日根据上月的考勤结果向员工支付上月的薪酬。季度奖、年终奖和其他专项奖金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考核结果,由总经理决定发放时间。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的薪酬不进行公开,由财务部在指定银行设立个人账户,员工的薪酬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转入个人账户。
第二十二条薪酬计发人员及各类公司员工均不得随意打听、传播别人的薪酬情况,避免盲目攀比。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第二十四条因员工个人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应赔偿的,可以在本人月薪酬总额内扣缴。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薪酬管理制度经总经理签发,于20xx年xx月xx日发布,从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二十六条本薪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如有条款修订,报总经理批准后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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