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的读后感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到底应如何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飘的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我喜欢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的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飘》中,我最为喜欢的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的爱也会有磨光的时候,而他的爱,是被斯佳丽愚蠢的固执磨光的。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的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的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的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已经失去的东西拿不回来的,也不必想它了,如果一定为这些无可挽回的事情怨天尤人,那就等于自己打倒自己。
在单位图书资料室无意中发现了《飘》,这可是我很想看的一本书了,上大学那会觉得原本太长了,自己没去挑战读它,而今有本缩写的版本,终于可以一赌它的风采了,便爱不释手。回家后吃完饭,就钻进被窝里,也不怕胖了,在被窝里,看着窗外的雪花,欣赏着《飘》,享受着生活。
书中有两个女人的典范——郝思嘉和韩媚兰,告诉我们: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征服力,不同的女人有不同的味道,但都有自己别具一格的风味。
故事一环扣一环、波澜起伏地向前发展。人物的语言绘声绘色。各具特点,显得真切感人。思嘉所经受的,所拥有的家庭、爱情、战争的打击和挫折不是一个普通女人所能经受的。在婚姻上她是失败的,但也许正式因为这种失败,更加突出了在她内心深处那盲目的爱情,从未动摇的爱情。
现代社会对女人的要求越来越高,坚强、独立、积极,是现代女人的必备素质。女人也有追求美好的权利,可以使自己变得风情万种。像思嘉不能真正拥有瑞德那样,如果一个女人不能拥有自己深爱的男人,不要紧,她还可以爱自己。主人公是那个时代的宠儿,美丽勇敢坚强独立,同时有着天生的贵族的.傲慢。
我们要学习她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这些都是需要生活的洗练,需要对社会环境和人文环境的深刻认识,需要对生活非常个人化和人性化的理解。别人是不能代替你来思考的,倘若成为别人的衍生物。
时代呼唤美貌和智慧并存的女性,让我们女性越来越美丽吧!这也许是自己喜欢读她的原因吧。因为自己是一个太普通的女孩,虽然有着娇好的面孔,但是太自卑了,因为没有一技之长,因为自己太笨了,太懦弱了,太——————缺点太多了,现在必须学会坚强,一切都得靠自己呀!
永不绝望,永远与残酷的现实抗争,做一个新乱世佳人!
我独自一人静坐在书桌前看完《飘》的最后一章节,合上书,心中不免对美国女作家玛格丽特?米切尔产生崇拜之情。
《飘》从写作艺术上来说,不愧于世界名著之一,小说极富于浪漫情调的构思,细腻生动的人物和场景的描写让人不禁身临其中。
从《飘》的内容上说描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期南方动乱的社会现实,以"乱世佳人"斯佳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青年的爱情纠葛。斯佳丽年轻貌美,为了振兴家业,她把爱情和婚姻作为交易,三次婚姻没有一次出于真心,后来才终于明白她一直念念不忘的阿希礼懦弱无能,倒是自称与她同类的.瑞特值得爱
读罢这部巨作我仍沉浸在小说中,似乎自己是女主人公,斯佳丽。记得莎士比亚曾说过"女人啊女人,华丽的金钻只会让你剩下势力的伤,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这句话近几年来我一直深深的印在心里,除了此话十分优美之外,更点出了一个人生的真谛。女孩温柔的天赋,独有的天真在当今这样的社会上在金钱权利的引诱下或许真的只剩下"傲慢的香和撩人的芬芳"正如斯佳丽一样到最后才发现真爱就在身边。不管是梁祝似的两小无猜,单纯简单,还是《巴黎圣母院》中执着低调,或许爱情一词只会在小说中才能真正演绎,爱情一词才能得到真正的诠释。
对于这篇文章的女主人公,斯佳丽,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特殊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己的事业。
斯佳丽的悲剧应该让它结束,处于新时代的我们应该似《简?爱》中简?爱追求道德上的完善,坚持着个人的独立性,纵使在爱情与此发生冲突的时候也是如此。让爱变回它原来的面目,让女性恢复天真善良的秉性。
《飘》,是我最喜爱书。喜欢斯佳丽勇敢坚强,喜欢瑞特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感觉是矛盾,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直以来是辜负瑞特,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己梦中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己爱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佩服她坚强,佩服她对土地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言论而开创自己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母亲。他母亲是一位非常能干、温柔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起奋斗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一部分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瑞特是个复杂人,他有良好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8ttt8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读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一辈子。读了《飘》这本书,的确令我醍醐灌顶、受益菲浅。全书不论是华美流畅的语言描写,还是个性鲜活的人物塑造,都达到的登峰造极的地步。真不愧是世界文学的瑰宝。其中,女主人公的爱情观,使我感受颇深。
思佳丽,这一在美国动荡年代所诞生的出色的人物,她的优秀个性散发出无穷的光芒。她勇敢坚强,乐观向上,对生活顽强抗争,从不屈服。她处事雷厉风行,精明能干。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她对爱情的执着。她所拥有天使般的脸蛋和魔鬼般的身材——用修饰中国古代美女的话那就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使得多少青年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然而她对这些毫不在乎,她对爱情疯狂的执着。但是出于无奈,她分别嫁给了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当再一次见到她钟爱的艾希礼时,依然像少女般疯狂地爱着他,不顾一切的向他倾诉钟情。这让我想到了中国封建时代的女子对爱情忠贞的另一种表达方式。以《孔雀东南飞》为例,一对男女要表现对爱的忠贞就要结为连理枝,他们的爱情是与婚姻紧密相连的。“君当作磐石,妾当作蒲苇,蒲苇韧如丝,磐石无转移。”当他们的爱情遭受别人的破坏时,为了表现对爱的执着,他们只有“自挂东南枝”了。然而思佳丽却不一样,在她的爱情观中,爱情与婚姻是可以分离的.,或者说是一种精神上和ròutǐ上的分离。她不在乎彼此都有的婚姻,抛开一切大胆的去爱艾希礼,争取自己的幸福,她并未将爱情套上礼义,道德的枷锁,她的爱情永远是自由奔放的。这也许是东西方文化差异造成的吧。爱的本质是不因表达方式的变更而变化的。
刚开始读《飘》,竟有一种如何都不想看下去的冲动,受不了思嘉的自私,虚荣的小女儿心思。但到了后来,我渐渐喜欢上那个过于骄傲,叛逆却坚强,乐观的女孩子。
她是有骄傲的资本的,出身富足,美丽动人,而正是那些一帆风顺,养成了她那样的虚荣,自负,她可以吸引所有男孩子的注意,理所应当,她所爱的艾希礼也一定属于他,可那是霸道的占有欲,不是爱。为了报复,她抢先嫁给查理,她早已被自己的嫉妒蒙蔽了心。
思嘉的大半生是被爱和嫉妒所迷惑的。因为迷惑而做了很多错事。直到最后她才发现,原来她一直钟爱,疯狂迷恋的艾希礼并不爱她,也不曾象她所想的那般优秀。其实她爱的并不是艾希礼,而是自己内心的一个完美形象。艾希礼越是拒绝她,她心中的`那个形象就越完善,而恰恰因为她错误的迷恋,才使她错了身边真正的幸福。当她终于选择回头,白瑞德却早已抽身离去。
也许这就是现实,思嘉在心中描画一个完美的艾希礼,却没有注意到真正的白马王子,一个英俊,富足,执着爱着思嘉的白马王子,一个只有思嘉看不到他的好的优秀男子。
我喜欢这本书,是,当白瑞德最终被思嘉伤透了心,选择离开;当思嘉最终变得成熟,知道爱的真谛,她没有灰心放弃,她还是那个坚强乐观的思嘉。“不管怎样,明天又是另外的一天呢!”我相信,最后的结局一定幸福美满,如果许多人对爱情都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许多爱情的悲剧就不会发生了;如果许多人对生活也能有这种乐观自信的态度,那么不管我们遇到怎样的挫折,新的一天总会充满希望。
现在作文中,习惯出现李白,杜甫,苏轼等传统中国文人,你使大部分人都忘却了外国经典文化。而这正是新颖所在。
读小学时候中央台就播放过一部经典巨片《乱世佳人》(改自小说《飘》),当时由于年纪小,又不懂英语,觉得不好看,但是女角思嘉丽鲜明性格却从此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后来电视偶尔又重播,也看了一大部份,但都是看不懂。直到读大学时候学外国文学学到《飘》然后完整地看了一次电影《乱世佳人》,由于是英语系,加上学习了一相关历史背景,所以看起来明白了很多。当时只是对电影情节比较吸引。工作又在偶然机会在电视上又看了两三次整部片,虽然没有更多更深理解,但是觉得百看不厌。直到昨晚在明珠台又重新看了一次原汁原味英文版,感觉上又有新收获和不同理解,就像有人说看《三国演义》不同人生阶段看都会有不同收获一样。 我爱人、给了我错觉,最后发现他不是真正爱我,只是我对他太过美化了,是根本不存在;而真正爱我人三番四次受到我对他伤害,当他要离开我时候我才发现原来在我潜意识里他对我是那么重要,我真正爱人、值得我爱人是他。但是在我如梦初醒时候一切都迟了。非常感人一个爱情故事,其实对现实生活中我们也是有很大启示,有时候我们又何尝不像思嘉丽一样混然不知道自己爱是谁,什么才是值得我们去追求和为之付出呢。但是这一切都是一种生活经历。
昨天经过千辛万苦找到了一个大学同学电话,打电话给他谈起他跟大学里她续集如何时,他很坦然说他跟她分开了,虽然经历有点坎坷,但是大家都没有谁埋怨谁,这只不过是生活经历一部分。我听了也很感慨,人总要成长,包括处理感情事,能够做到像他们那样再见亦是朋友恋人真不多,我从心理佩服他理性。不知不觉间原来我们大学毕业已有十年了,十年了,多么想念我亲爱同学们呀!所以作为班长我有义务负起责任组织一次同学聚会,否则太对不起同学们了!
一个自由,开放,大胆,有创新,且敢爱敢恨的女主人公斯佳丽让我肃然起敬,留连于书中的故事,忘返于她的命运。关于她的每一个故事,都让我深深陶醉。一口气读完了作品,总期待好的结局,但结果让人遗憾。瑞德走了,她的精神支柱没了,也许她会崩溃,她会颓废,从此一蹶不振,但她没有,她要找回她的瑞德,她要重新燃起生活的希望,因为她有着爱尔兰人的倔强,有着一股不服输的精神。我桐信,她的这份执着,悔悟会让她如愿以偿,瑞德会重新回到她身边,爱情终归找到归宿,灵魂会得到安慰,一颗受伤的心总会被时间抚平。
斯佳丽,媚兰,艾希礼,瑞德这几个人物的故事演绎了一场有缺憾的爱情故事。一个对爱执着,敢于冲破世俗的女人用她的一生深爱着艾希礼,但阴差阳错,艾希礼最终娶了媚兰,到媦兰垂死之怀,两人才明白,原来他们的爱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美梦,他们活在梦中,梦醒了,才知道彼此的真爱。艾希礼爱的是媚兰,而斯佳丽一直不愿承认的一个事实是她深爱着瑞德,她却一直在伤害他,伤的`太深。当她明的这一切的时候,都晚了,瑞德离她而去,只留下她独自一人承受爱的煎熬。
在这个混乱的年代,她是一个勇敢,独立的人,作为一个女人,她是强大的,战争没有压倒她,生活的重担没有摧跨她,她用她的坚强战胜了生活,展现在她面前的是一片美好的生活。但战争,贫穷却给她的心灵造成了很大伤害,一个挥之不去的噩梦始终缠绕着她,梦中她孤独,害怕,而这只有瑞德知道,一个真正懂她,爱她的人。在别人眼中,她高傲,冷漠,脾气坏,心肠恶毒,待人苛刻,其实她是善良的。
这样一个女人,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始终相信明天又是崭新的,美好的一天,她从没有对生活绝望过,正是她的这一种精神,吸引着我,我也要做这样一个人,内心强大,充满希望,迎接挑战,生活才会向你露出笑脸。
花了几天的时间,废寝忘食的看着,可是看到结局后却有很强的失落感。很容易联系到自己的生活,去反思一些所谓‘珍惜’的问题。尽管结局郝思嘉一如既往的充满希望,对自己无比的自信,可是我在想也许这次她真的错了,白瑞德不会再回到她身边了。世界上本身没有后悔药,更何况是感情,这东西有时候说走了就真的走了,感觉很难找回来,更何况时世变迁,一切都发生在那么一个年代里,在那个错的时间里,瑞德已经45岁了,激情磨灭的年纪里,就像他自己说的,‘他的心已经不想再伤第三次了’,也许他是对的,他是个很聪明万事都深思熟虑的人,他太了解自己和思嘉,他们的个性里那些相似的自私等特点,最终只会导致他们无法厮守。他是个很固执的人,他已经认定的东西往往是很难去改变了。尽管我很希望结局会是美满的......梅丽真的'是太纯净了,‘伟大的女性’,这样的价真的是不为过,她太善良了,也许她知道些什么,但是她选择去相信,去善良......埃伦真是十分优雅有魅力的女性,她的一切深深的印在思嘉的心里,思嘉渴望成为她那样的人,但是在那么一个特殊时期真的太难了,人们为了得到一些东西,往往需要舍弃另外一些东西,或者说不得不舍弃一些东西,尽管他们有时候自己都不知道......
‘现在先不去想这些’‘不要去回想,过去已经回不去了’,这两句话是一直鼓励支撑思嘉自己的话,她是一个十分勇敢、果断的女性,尽管个性里有许多的劣根性,可是很高兴最后她开始反思她真正想要的是什么,反思到了自己曾经一直坚持的一些错误。或许她会有所改变,如果真的这样,那么她和瑞德还会有戏,哈哈(希望是这样吧)
Anyway,珍惜即使拥有......
1.阿什利这么描述梅兰妮:她是我曾经有过的唯一的梦想,唯一活着、呼吸着、在现实面前没有消失过的梦想。
2.思佳描述自己对于阿什利的爱情:除了在我的想象中,他从来就没有真正存在过,我爱的是某个我自己虚构的东西,我缝制了一套没得衣服,并且爱上了它。当思佳发现自己爱白瑞德的时候,她觉得是阿什利遮住了她的视线,才一直没看清这个世界。
3.白瑞德对思佳说:你有没有想过,我是怀着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爱所能达到的最高程度在爱你的,爱了那么多年才最后得到你。这是怎样的一种牺牲啊?
4.《飘》里白瑞德说:有两个时期是可以赚大钱的,一是在建设一个国家的时候,一是在一个国家被毁坏的时候。
5.《飘》里阿什利说:旧时代没有光彩,可它有一种迷人之处,有一种美,一种缓缓进行的魅力。
思佳只有在梅兰妮即将死去的时候才发现她的力量,以及她对这种力量的依赖。她感叹:她是我一生中唯一的女友,除了母亲,她是唯一真正爱我的人。思佳这个女人,即使做了很多不为人理解的事,但是当我读到这的时候,我心里还是异常压抑,就像心头压了一块重石,难以呼吸,或许这就是出于对思佳的深深怜悯吧!
表面看起来那么柔弱的'梅兰妮,实际上内心是强大的,最可贵的是她带给了身边人力量。连思佳都依赖她的力量,更何况是她最亲爱的丈夫阿什利呢!阿什利对于失去这种力量的恐惧和无助远远超过思佳。
有一段我不太理解,貌似以前阿什利并不知道自己是爱着梅兰妮,而是以为自己爱思佳,可是那他当时为什么会娶她呢?
看完了《飘》,虽然只是个简易本,但是心情依然久久不能平复,难以自拔,依然沉浸在书里。这个时候,我就特别想念大学同学,我想如果她在我身旁,我们就可以一起探讨这本书了,就像探讨《根》一样。可是现在,我只能一声叹息,套用安妮宝贝那句:知我的人哪去了,知我的人哪去了,留下我一个人独享这美丽而哀愁的心情?
偶然间,在书店遇见了《飘》,捧起它,细细品味着,突然间发现自己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但我更爱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我佩服玫兰妮,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爱国的,她用她的心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候,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又没人下地干活,要没饭吃时,她又和斯嘉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及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嘉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终于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自己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助他们,因为她希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阿希礼一口水喝,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解人意。她执著地相信斯嘉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温情的拥抱着,她还是执著地相信他们,保护斯嘉丽。她明知自己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著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玫兰妮真的是太伟大了,看到她,我想到了许许多多的中国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我想这样的玫兰妮可以被美国《人物》周刊评为“世界最美的50名女人”之一吧!
《飘》,是我最喜爱书。喜欢斯佳丽勇敢坚强,喜欢瑞特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感觉是矛盾,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非常有个性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佩服她坚强,佩服她对土地执著,佩服她能在那种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言论而开创自己事业。
我觉得斯佳丽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己想要东西异常执著,而对自己所拥有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己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斯佳丽是个矛盾体,可又有谁不是矛盾体呢?
整部书中,我最为喜欢人物就是瑞特。他勇敢、执著,他能那么深地爱着斯佳丽十几年不变。他说过,再永恒爱也会有磨光时候,而他爱,是被斯佳丽愚蠢固执磨光。当他女儿离开他时,他心,再也回不来了。他说过,他从来没有那个耐心把剪碎裤子缝好,再告诉自己这就和新一样,自欺欺人罢了。碎了就是碎了,再也回不去了,即使修好,上面仍然留有裂缝,再也不是原来那条了。
瑞特是个复杂人,他有良好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眼睛,可以在乱世找到自己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后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通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后,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这绝对是一部绝世佳作,值得一看。
翻开《飘》的第一页,我就被它那浑然一体的文学魅力以它所散发的人性的光辉所捕获。它讲述了一段美国南北战争为背景的浪漫绝美的爱情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农园主的千金,在美丽温柔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野性,向往着自由的心灵。当灾难从天而降,她扔掉世俗伦理道德赋予女性的'枷索,勇敢的追求幸福,闯荡事业,守卫她所爱的家园。而这才是真正的斯佳丽——一个大胆,精明执着的女性,如同一条锐利的鞭子,无畏地抽击着封建思想的桎梏,纵使到头来自己是遍体鳞伤也再所不惜。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但她却不了解他们中任何一个,她如果了解阿希礼她就不会爱上他,她如果了白瑞特,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生都在很固执的追求着幸福,却又一次次将真正的幸福推向深渊。整本书以她的爱情为线索,以战争为血肉,以人物为灵魂,以思想为血液策划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美丽战争,改变了斯佳丽,也使我对她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她在危难时刻杀死北方士兵,在极端贫穷时开创事业,表现出她的坚强、勇敢、不屈。为了维护家人及产业,她不得不与甘扶澜结婚,表现出她的牺牲精神。建业时期,她独特的经济眼光,商业天赋,敢于拼搏的精神,实质上就是传统妇女容易被忽略的优点。斯佳丽毕竟是女人
永不放弃,永不绝望。正是因为如此她才敢杀掉一个士兵,在一无所有之下承担一个女人所不能承受的痛楚,这需要勇气。每每遇到困惑,痛苦,我便会以“Tomorrow is a better day!”来激进自己,怕什么。我载《飘》的情感望着斯佳丽的背影走着自己脚下的路。
战争与和平、生与死、爱情,是文学创作中永恒的主题,因为它们之中包含着对人生的思考和体验。而由“畅销书”逐渐成长为经典的《飘》,是这三种元素都具备了的,且由本书拍摄成的电影《乱世佳人》,曾经荣获奥斯卡数项大奖,一九四零年夏初本片在上海上映四十余日,便开了外国影片映演以来未有的记录,由此可见这本书的价值。
关于这本书的主人公郝思嘉,则体现了一个女孩的蜕变过程,她是多变的,她有着父亲的'爱尔兰血统,也有母亲的贵族气息。可到底是父亲的狂野、不服输的性格占了上风,郝思嘉在为人处世的过程中,处处显现了她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品性,在这一点上,她的成功是无人能比的。但她究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到底是要学一套礼节规范的,于是在种种宴会上,她便极力做出有教养的样子来,可性格上的安静是永远也学不来的。她不像别的上流社会的小姐,心里明明想这样做却不敢表达出来,她敢做敢当,知道卫希里要和韩媚兰订婚了,就找了个机会向卫希里倾诉了自己的衷肠。她要让他明白自己是爱慕他的。可在当时,她这样的举动就要被别人给唾骂了。她却有胆量这样做。
郝思嘉虽说是小说中一个虚构的人物,可我感觉她似乎就存在于我的日常生活之中,而且是那样逼真,是一个有血有肉的人。上帝创造了这样一个矛盾体,放纵、优雅,都在一个人物身上体现,使她那样具有野性的魅力,也难怪小说中无数的男性都被她迷得神魂颠倒了。塑造了这样一个人物,也算是作者密西尔女士的一大成功了。
一身橙色的封皮,上面画着缩放的银色小花,花赫然写跳跃着醒目的大字“飘”。没错,这我今年暑假读的书《飘》——风靡全球的世界名著。它的作者是美国著名作家马格丽泰 · 密西尔,公是郝思嘉小姐。次见到它,我被这本书的封面、内容和情节吸引了,就毫不犹豫地买了,想想,真值!
是遍看得太匆忙了,又没有细细去玩味,公在我印象中是自私贪婪、小肚鸡肠的泼妇形象。她报复卫希礼,代价和韩察理结婚,让卫希礼后悔早就和媚兰订婚,而不和自己结婚。可的发展并没有象她预料的那样。不久后,她生下一子,取名韩寒卫德。这可怜的孩子一出生,父亲就死了,真是可怜至极!后来,生活拮据,生存起见,她竟然为三百元钱,去和她的未婚夫甘扶澜老先生结婚,还骗他说:“苏纶和方东义结婚了。”亏她说得出口呢。
她不了媚兰,媚兰待她不薄,把她当作姐妹看待,她又地误解媚兰的`好心,虚伪的,对媚兰发脾气,原因是媚兰是卫希礼的妻子。总之,刚开始在,公郝思嘉的心极其狭窄,自私跋扈,贪婪成性的女人。
可当我次这本书时,我对郝思嘉小姐的印象了,她心胸狭窄,坚强勇敢的女强人,当北佬打进饿狼陀时,她本可以和白蝶姑妈一起逃亡,回陶乐去看望生病的母亲,可她并没有做,媚兰生孩子,需要她,她留了。
郝思嘉只爱这男人,可她。正是不,让她一如既往地爱着卫布礼,却又地辜负白瑞德,最后,当她终于认清卫希礼时,都晚了。
现实生活中,像郝思嘉,她们对自己拥不屑一顾,对自己没有的渴求,最后一无。朋友,请珍惜的生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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