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读后感800字(精选33篇)
当赏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读后感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读后感800字,欢迎阅读与收藏。
读了《汤姆·索亚历险记》这本书之后,我的感受很深,我觉得这本书的主人公——汤姆·索亚,他非常勇敢,还有很大的好奇心,非常爱探险。
主人公汤姆·索亚的父母很早就去世了,于是,他一直和他的姨妈住在一起,还有和他同母异父的弟弟希德。他很调皮,常常搞恶作剧玩儿、逃学去游泳。
甚至有一天,他和好朋友哈克贝利·费恩到墓地中玩,结果亲眼目睹了一件凶杀案。两个孩子发现乔埃杀死了一名医生,而且嫁祸给彼得,他们看到这一幕后非常害怕,于是,两个孩子就发誓永远不把这件事情说出来。之后,他们就当上了海盗,但村里所有的人都认为他们被海水淹死了。直到有一天,在举行葬礼时,他们终于出现在了葬礼上,汤姆还勇敢地指出了凶手……结果又在一次野餐时与贝琪在山洞迷路,而且还见到了凶手印第安·乔,于是,他们就加快速度,找到了出口。他们把这件事告诉了村民们,因为当时印第安·乔还在洞里面,所以,村民们就封住了洞口。几天后,当他们打开洞口寻找印第安·乔的下落的时候,他已经死了,然后,他们就成了村里的小英雄。
这本书也使我想到了我的探险经历。我还记得一次过年时,我到我的姥姥家去,因为我很想玩炮,所以就去买炮,可我在卖炮的地方看了看,上面有一个大大的“拆”字,我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小卖部已经拆了呀。于是我就照着上面的提示和地址继续往前走,因为我不太熟悉这边的路,所以结果可想而知,我迷路了。太阳下山了,天色也越来越晚。我很害怕,希望能够见到熟悉的.人。终于,我看到了我的表姐,她来找我了,我高兴极了。我和表姐边玩边走,笑声一阵阵,表姐还带我去了一个田地,这条路可以直接到我姥姥家,可是它很难走。我走上前一看,不禁惊叫了起来:“我的苍天呐!这么多树枝挡着呀!”我们走过去,很艰难的推开树枝,挤了过去。可天有不测风云,表姐为了给我把树枝搬开,还是被树枝划破了手,不过还好,我们总算过来了。我以为这就到了,可是我想错了,还没有呢!向上看,还有一座小土坡没上呢。我和表姐爬上土坡,互相帮助,你拉拉我,我拉拉你,不一会儿,终于到了姥姥家。这就是我的探险经历,我和汤姆·索亚一样,同样有一颗强大的好奇心。
虽然汤姆·索亚很调皮,但是,他的优点:聪明勇敢、天真善良、敢作敢为强大的好奇心不得不的令我敬佩。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科幻小说家儒勒 凡尔赛的经典代表作之一。是凡尔纳著名的三部曲的第二部。
文章讲述的是:在一八六六年,当时在海上发现了一个被认为是独角鲸的大怪物,它已把几艘船给撞沉。法国一个生物学家叫阿隆纳克斯与另外几个同伴一起出海追捕这只大怪物。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在追捕过程中发生了很多惊险刺激的故事。书的主人公船长阿隆纳克斯为了救出险被独角鲸吃掉的同伴,不顾个人安危与独角鲸搏斗,最后被独角鲸吃掉。
这本书不但让读者在阅读时有身临其境的惊险刺激感,而且也让读者在阅读后为书中人物而感动。
在船员们处在危急当中的时候,阿隆纳克斯船长说:“我是船长,我有责任要保护好你们”船长这种舍己为人的崇高精神,很伟大、甚至让人为之震撼。而孔赛依的船员在一次和大鲨鱼搏斗的时候,情况十分危急,船快要被撞沉了,孔赛依拿起匕首不顾一切地跳下海里,用匕首深深地扎进大鲨鱼的肚子,鲜血把海水都染成了红色的了。大鲨鱼被打败了,船上的人们安全了,孔赛依被救回到船上时,同伴们问他怎么这么傻跳下海里和大鲨鱼搏斗,他说:“我是船上的一分子,大家一定要团结一致,才能保住我们的船,我怎么能够怕危险而不顾同伴们的生死呢?”这个情节、孔塞伊的一句话,很自然的体现出了一个众所周知的道理:团结就是力量。
在我们的生活中,类似上面所提到的精神,其实我们也是无时无刻都可以见到。舍己为人的精神,我们身边最好的例子就是自己的母亲。是啊,天下的母亲也是一样的,她们为了自己的孩子,是会奉献出自己的一切的,哪怕是最危险的事情,她们想的`都是要保护好自己的孩子。所以说,这天下间最可贵的就是无私的母爱。而后者团结就是力量的例子,每个人团结起来,那么任何的困难都能够克服的。譬如说、在学习上,我们一定要和同学们互相团结,互相帮助,克服学习上的怕苦怕累的坏习惯。
虽然文章的结尾让我有些恍惚,但是这确实是一部好的作品。其实我觉得文章中的人没有明显的好坏之分,包括尼摩船长。他的消失是凄美的。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
这本书,对我最大的益处就是教会了我“勇敢”和“团结”,同时也使我的人生迈进了一大步。
《欧也妮葛朗台》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血腥,没有硝烟的悲剧,然而剧中人物的形象却深深地刻画在我们的心里。
有谁想过会有一位父亲在临死前不是多看看自己的女儿,而是再三叮嘱女儿要好生保管黄金,以便“将来向自己交帐”呢?听起来是多么寒心啊!然儿就是有这么一个人被金钱吞噬了理智,被物质财富夺走了血脉相承的亲人应有的情感的冷血之人。葛朗台就是这么一个金钱的执着狂。
人的一生可以有许多财富,比如说友情、亲情、爱情、追求、理想……这一切远远要比金钱有价值的多,金钱是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并不是说金钱是毫无价值的,它可以增加生命的宽度,让生活更有色彩,但,这不该是一个人一生的追求,因为过分的狂热会让人变的冷酷、无情、吝啬、贪婪、满身都是世俗的铜臭味!弗洛伊德说,在人的潜意识里,每个人都涌动着原始的欲望,以快乐为最高原则。因而没有一个人是圣人,自私是每个人的缺点。之所以会有程度的差别只不过是有些人把贪欲隐藏得隐秘些,有些人比较放纵些。看看我们的葛朗台做了些什么,或许是把自己的贪欲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了吧!
他气死了自己的妻子,逼走了自己的`侄儿,遣走了女儿所爱的人,断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为的是什么?金钱,就是为了这虚妄的满足感,就是为了这带不进坟墓的物质财富,他甚至连女儿的那份财产也要掠夺过来,哪里有金钱,哪里就有葛朗台的身影,一个十足的被金钱所支配的形象栩栩如生地展现在我们面前,物质的需求与精神的贫乏之间存在着强烈反差。
葛朗台的一生是悲哀的,他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成了一名亿万富翁,然而除此之外他还得到了什么,一个既带不走他亿万资产又没有任何幸福可言的冷冰冰的坟墓,一个孤独可怜却有不得不孤老终生的女儿,……理应说人类才是财富的主人,然而葛朗台却是个财富的奴隶,跟着财富的影子走。
这是小说,小说中的人物是被金钱所支配的,那现实生活中呢?又何尝不是这样?人为了追求财富,放弃了一切,或许有的人不择手段,或许有的人为此苦思冥想,有或许有的人为此“连回家的路都忘了”,……
或许今天的人会有一个崇高的借口:努力赚钱,为了家人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是啊,有了财富,日子可以过的闲暇点,但,在你拼了命去赚钱时,一根维系你与家人感情的纽带早已在漫漫松了筋。有哪一位妻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多在自己身边多陪陪自己,而是撇下自己去闯事业了呢?又有哪一位母亲不盼着自己的儿子回来吃年夜饭呢?
人是该去为财富而努力,但,无所谓到执着狂,有一些本真的东西,是任多少金钱也换不回来的,那是情感的富足,那才是一生的财富,只属于你的财富。
150年前,英国的一个偏僻小山村中,一个身材矮小,相貌平常的姑娘,在那窗台前奋笔疾书着,用她的悲苦和怨愤,激情和想象,书写着她的内心世界。
朴实的文笔,真实的情感是本书主题构成的基础。作者夏洛蒂是第一个用小说披露个人情怀的小说家。书中运用的一系列小说手法都是为了表现女主人公简爱的内心世界。简爱的内心世界充满着矛盾和冲突,她内心的渴望`忧虑`恐惧是多么丰富。读这本书,读她的内心世界,读者们都是充满感情的,读者们好象在书中找到了自己的影子,读者们好象与简爱紧扣心弦,期待着故事的发展,感叹着种种幸与不幸的结果。这正是本书为什么能风靡世界一百多年,至今仍吸引着大量的人去热爱它、研究它。
我读了这本书至少三遍。第一遍全遍,以后几遍有的.是选读,有的是略读、精读、读了这几遍,从此以后,我是永远也忘不了了。《简爱》给我的印象和影响很深。简爱这个人物和夏洛蒂互补,使我看到了一个完整的另一个影子,这个影子便是我想象中的“永远的朋友”。虽然模糊,但是是可变化的,是充满期盼的。
我最爱看结尾的部分。第一次读的时候,我还记得我无比兴奋激动,好象在期待着命运的结局,当得知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终于结了婚,圣约翰去了印度的结局,我松了一口气,随之无比高兴起来,好像吃掉了甜蜜的果实,心理上有一种 满足感。
为什么我们如此喜爱这本书?一部小说吸引人的地方莫过与对人物的刻画。女主人公的性格最鲜明,既有浪漫气质又有严谨作风,既有自我发展又有对自我的限制。两者虽然矛盾,但看上去确是真实的,血肉丰满的,因为两者统一了,合为一体了。《简 爱》所具有的这么大的魅力,使它成为一部具有非常高价值的世界文学名著。
除了语言的富有文采和人物的生动真实,书中所表达的思想我有这么一些理解。简 爱是一个身处贫穷的家庭教师,从书中可知当时社会对身分地位的看重,宗教观念很强,这造成了社会对人性的压抑和摧残。简 爱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她追求独立自主`自尊自强,她在反抗!因此她的内心是多么充突。她是个高尚的人,她有追求美好生活和自由个性的宝贵品质。
读着本书,好几处我的内心不能平静,激动地流下热泪。
以后有机会,我要再去读一读原着—英文版的《简 爱》。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里有聪明重情的狼王“老暴”,有伟大无私的兔妈妈“毛丽”,有机智勇敢的乌鸦“银斑”……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每一个都让我深受感动,情不自禁的流下了眼泪。例如狼王“老暴”,大家一提到狼都会望而生畏,凶残没人性,其实并非如此,适者生存,他们为了能在残酷的自然界中生存也别无选择。书中的狼王“老暴”聪明非同一般,他一次又一次机智的逃脱牧民和猎人设下的陷阱,尽管牧民和猎人使出浑身解数也没能捕获并杀死他。但是最终却因为狼王的同伴“白姐”意外被猎人捕获而日思夜想,丧失理智,独闯人类设下的陷阱去营救“白姐”,从而和“白姐”一起死在人类的手里。狼王本可以好好的生活,但是为了营救同伴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让我肃然起敬,从这点可以看出像狼这样凶残的肉食动物并非是我们想象中的那样没有情感只知道杀戮,反而他们是非常团结非常重感情的,甚至比我们人类还有过而不及。
世界上有一种爱伟大而无私,庄严又神圣,这就是母爱。这是发生在一对母子身上的故事,兔妈妈“毛丽”和儿子“豁豁耳”。有一天小兔子豁豁耳在草丛中玩耍,无意间被一条大蛇盯上,大蛇把豁豁耳的身体缠住了,小兔子豁豁耳拼命的呼喊:“妈妈救命,救命……”兔妈妈毛丽闻声飞奔过来,用牙齿、爪子勇敢的跟大蛇搏斗周旋,想把儿子救下来,大蛇的身体在兔妈妈不断嘴咬和爪抓下疼痛的不得不松开身体,小兔子豁豁耳乘机逃脱,兔妈妈也精疲力尽遍体鳞伤。经过这次危险后,兔妈妈就开始想方设法让小兔子豁豁耳每天跑步、跳跃……锻炼身体,学习生存的本领,小兔子豁豁耳日后也战胜了各种困难和危险,成为田野上的主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陷入了沉思。书里讲述的'动物,他们勇敢、重情、聪明、可爱、伟大……但是却遭到了人类无情的伤害和贪婪的捕杀,让他们失去生命,成为人类餐桌上一道道菜品。今天,我们拥有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好的生活,但也面临着比过去任何时候都要严重的生态和环境问题:全球气候变暖、森林锐减、土地荒漠化、大气污染水污染、生物多样性被破坏……要想长久地生存在这美丽的地球,就要从现在开始,从我们自己开始,善待身边的一草一木,不伤害我们的好朋友—动物。最后,通过 《西顿野生动物故事集》这本书让我们一起:“善待地球——科学发展,构建和谐。”
相比于影片,自己更喜欢文字一点。因为,可以随心所欲的快进或快退,又或者在文字中可以有更多的联想,天马行空,书中人即我,我即书中人,通过文字很容易有一种代入感,影视则将人物形象化,也进一步固话了,自己是先看的电影《芳华》,后面再看书籍《芳华》的时候,每次看到刘峰其实都会不自觉的想起电影中的“刘峰”。
总体来说,电影还是比较忠实于小说本身的,有一些小的改动,不过基本剧情是一致的。最大的不同,应该是小说里面有一个结局:刘峰患癌去死。而电影中只说到刘峰和小曼相依为命。
看豆瓣上的介绍说,《芳华》原名叫做“你触摸了我”,其实从整本书来看,触摸事件起到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触摸事件之前,整个小集体虽然有摩擦,有勾心斗角,不过还算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前期的一些铺垫和人物介绍也是在这之前发生的。然后就是刘峰拙劣的表达了自己的爱意——触摸了林丁丁,刘峰从神坛上被拉下来,踩着泥土中,最后黯然离去,去伐木连,去前线,最终把一只手留在了战场上。
留在文艺团里的人也在之后四分五散,郝淑雯嫁给了认识的“表哥”,后来一起南下淘金。林丁丁在亲戚的介绍下终于嫁入了豪门,不过最终还是难以融入进去,离开后再嫁一个商人,移民国外,后来依旧黯然离婚再回国。萧穗子成为了一个作家,也成为了记录他们曾经芳华的人。而故事的另一个主人翁——何小曼在经历过触摸事件之后,也彻底对文艺团失去了信任。装病被发现之后去了前线,偶然情况下成为了一名英雄,却变得精神失常,同时丈夫也在战场上牺牲了。再后来,和刘峰相依为命。陪着刘峰走完了生命中的最后一段路程。
读完全书以后,依然有一种无处排解的压抑感。仍旧是因为,书中没有一个反派。作者也是用很平淡的语气,平铺直叙她们曾经的'故事。没有过多的掺杂个人情感。只能感慨一下,个人有个人的幸运与不幸吧。刘峰不幸吗?他是幸运的,相比十五岁上了战场,最终也留在了战场的无名小战士。何小曼不幸吗?她的童年确实很悲惨,不过后来好歹遇到了一个“贵人”,让她得以脱离曾经的苦海,不至于被淹没。林丁丁?萧穗子?郝淑雯?应该都算不上不幸吧,甚至相比于刘峰和何小曼,她们还是比较幸运的。
大家都不是坏人,也都有各自的幸运与不幸,这就是所谓的生活吧。
生活就像是玫瑰花一般,当它尚未绽开之前,你会满心期待,当它娇花盛艳之时,你会稍不留神,似乎幸福总是短暂的,到了花朵枯萎的时候,你的心情犹如石沉大海一般跌落谷底。
开头的故事总是填充着一股浪漫又良好的憧憬,当主人公汪文宣与曾树生两人皆从大学教育系毕业系出来时,两人对生活充满了无限美丽编织的梦想。我们如今行走在大学校园里,又何尝不是格外让人觉得身浴书林花自香呢?当我们充满希望来到大学,似乎自己在追求自己的梦想进程中又前进了一步,似淡而浅,我们也承载着梦想在蓝天下成长。
当恋爱走进了婚姻,似乎过往的甜蜜会暗淡,许多的美好想象瞬间成为泡沫。每天围绕着子女与婆媳之间的关系展开的一连串烦恼。正如书中的曾树生与汪母,两人之间的意识与潜意识的矛盾与冲突此起彼伏,看到书中的情节就犹如是看到现代电视剧的婆媳矛盾。其实在每个人的心里都存在着说让彼此能够更加融洽的.念头与想法,唯有共同享其愉悦,方可让家庭更加温馨有爱。无论是曾树生还是汪文宣的母亲,他们的心中都是充满爱意的,绝无半点的娇作,只是她们传达出来的方式存在不合,因此矛盾丛生。你也可以发现,如今许多的家庭中仍然会有许多争吵,就连母亲与儿子都可以产生矛盾,她们原本是为了彼此的好,可是当母亲的爱过分限制的时候,儿子的承受力难以控制好,这样两者就会产生矛盾与争吵。曾树生与汪母虽然没有母子之间的感情那么震撼,可是每天的家庭琐事足以成为他们之间的婆媳关系的导火线。
当你的生活整日沉醉在纷扰之中,那么你的痛苦也就无可避免了。每个家庭的吵吵小嘴,这些都是围绕着那些房子的贷款,小孩的抚养,父母的赡养等问题,单这些问题的存在似乎是必然的发生。我们唯能做的就是让自己能够享受生活的坦淡,让自己的放宽心态,平常面对,积极地态度永远不会过时的。就好像最近热播的《因为爱情有幸福》里的女主一样,她最终还是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解决好了婆媳关系,让自己成为一大赢家。她的坦淡让她最终获得了生活的美好。我们应该学习她,而不是像曾树生一样沉醉在彼此的纷扰之中,唯有这样我们才能掌握自己的五彩的伞,随时绽放自己的色彩。
其实,生活的烦恼本身就必然存在,那么我们又何必过分纠缠,让彼此难受呢?把风看轻,把云看淡,其实蓝天依然那么美,你的回忆还是富有玫瑰花般的美感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对于我来说童年是我最宝贵的收藏。可是,并不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幸福的,从《童年》这本书来可以看出,高尔基的的童年应该是他的一段悲惨遭遇,一段深情的回忆。
暑假里一个平凡的星期天下午,我翻开了《童年》,高尔基的悲惨命运一幕幕展现在我的眼前:他的父亲在他4岁时便因病丧生,母亲带他回了外公家。但他的外公却是一个自私,性情暴躁的染坊主,一次又一次把高尔基打地昏迷过去。他的外公手下有大量的资产,因此他的两个儿子为了争夺父亲手下的财产,毫不顾及手足之情,争的头破血流。在这种环境下谁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呢?
高尔基就是在这样的一个环境成长的。我不禁打了个寒颤,不过,高尔基的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的宽大胸怀。而且对高尔基格外疼爱,让高尔基寒冷的心感受到爱的温暖,正义的存在,让高尔基从小立志,钻研文学。
高尔基的`外祖母用爱孕育了这颗幼小的种子,给他以生命的力量和养分,使他变成了参天大树。在黑暗的逆境中会有一束灿烂的光明在等着你,只要对光明还有希望,就算是一点微弱的烛光,也可被放到无限大,照着你的未来。外祖母就是这光明照耀着高尔基前行。
读完这本书,想着高尔基的童年生活,我的心情十分压抑。我们不会有高尔基那样悲惨的童年,不会被挨打,甚至连打是什么滋味都不知道,更别说用鞭子抽了。我们能快乐的学习,尽情玩耍。任何举动都不受约束。我们有奢侈的生活享受,衣食住行都不是我们所担心的。但是我们是否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尊重父母的汗水?遇到挫折,是否具有高尔基那样的意志力呢?
高尔基的童年经历告诉我们,在生活中,要对生活充满信心,勇于挑战逆境,不要畏惧生命中的黑暗期。比如,在汶川大地震中,涌现出多少在黑暗中仍保持自己的信心,等待救援,最后他们的光明不也来到了吗?又如著名作家史铁生,他双腿瘫痪,上帝把它置于命运的深渊之中,不管不顾,但他不也书写了自己精彩的人生吗?
上帝在关上你的一扇门的同时,也又会为你打开另一扇窗,这就是上帝对你的恩惠。我们要善于从这扇窗中,寻到生命的出口,创造生命的辉煌。
《童年》是一本好书,童年一读,终身受益。
命运如此不公平!昨日的她在寒冷的夜里,流浪在街头卖火柴:今日的我,却沐浴着幸福与快乐的阳光,享受着无尽的关爱,美满而又幸福的生活。而我,只能在心里同情她,怜悯她,为她默默地祈祷……
那是发生在一个大年夜的故事——
天空中,飘着鹅毛般地大雪,又冷又黑。一个光着脚丫子的小女孩艰难地走在大街上。她是一个多么可怜的孩子啊!因为他一整天没有卖掉一根火柴,没有赚到一分钱,所以她不敢回家。她怕爸爸的度过了毒打,她怕爸爸的冷漠无情!她只好在人家的围墙下度过了整个大年夜。可是不幸的事情还是发生了:那个小女孩冻死在那围墙下了。你们知道吗?在小女孩的临死之前她曾划燃过5根火柴,她曾4次看到了美丽的幻想!最终,在她一次次的幻想中,她和她那慈祥的奶奶一起飞翔到了一个很幸福很幸福的地方去了……
可惜的是,小女孩拥有的一切仅仅都是幻想,而我所拥有的却全都是真真切切的.!虽然现在是夏季,但我却依然还是能够感受到小女孩的凄苦的感觉!也许有些孩子感受不到那种凄苦的感觉,因为他们身边处处洋溢着爸爸妈妈对他们的宠爱,不知那是一种什么感觉……
听,妈妈的咳嗽声有一次响起,她是为我而感冒的!我清清楚楚地记得那一件事情:那天放学回家,我嚷嚷着要妈妈给我到书店去买书。其实书是可以周六去买的,可是我当时却像一个还未长大的孩子一样非得叫妈妈给我去买,妈妈问清书名后就骑着电瓶车就走了。从我家到书店其实也不是很远,5分钟就可以到了。可是过了一两分钟后,天空布满了乌云,没一会,下起了倾盆大雨,像泼,像倒。我想妈妈一定会等雨停了在回来,可是出乎我意料的是:妈妈居然没穿雨衣就回来了!全身上下都是透了,裤脚上还有许多的小泥巴点。妈妈顾不上擦去身上的水,赶紧拿出书问:“是这本不?”我的眼眶湿润了,用颤抖的声音:“是!”这本书上海有妈妈的体温哩!为了不辜负妈妈对我的期望,我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就在那一天,妈妈感冒了!
昨日的她肯定感受不到如此醉人的母爱吧,然而,今日的我,却拥有了着一切!想想昨日的她,我们一定会有所感触。的确,生活在阳光下的我们要学会珍惜自己所拥有的,不要浪费了幸福美满的时光,让我们用自己的青春与汗水去打造更加美好的未来!
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那些邀约好同行的人,一起相约雨季,走过年华,但有一天终究会在某个渡口离散。
——题记
“一身诗意千寻瀑,万古人间四月天”茫茫尘世,曾有这样一个女子,她美丽、纯洁,亦有才气。她是人间的四月天,那个让徐志摩怀想一生,让梁思成宠爱一生,让金岳霖默默记挂了一生的女子。她,叫林徽因。
她的清醒与理智使得她终究选择了与梁思成携手共度一生。人生所要面临的选择就如天上的星星一般,多得数不清,但选择之后必定要承受它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大家闺秀的林徽因,美丽如蝶的林徽因,才气横溢的林徽因,注定做不了一个平凡的女子。康桥绝恋之后,她又放弃了徐志摩,选择了梁思成,这也意味着她将与浪漫无缘,而拥有简单的幸福;面对红尘,她又放弃做一个平凡的女子,选择踏入烟火俗世,但誓做一个清高的人;即使在与病魔对抗的日子,她依旧放弃安心静养,选择继续创作,继续为她的建筑事业而奋斗,创下了得病之后在世十载的奇迹。没错,她就是这般的奇女子,一生都活得如此洒脱,置身红尘却有一颗出淤泥而不染的心……
记得是谁说过:“面临抉择的时候,最能相信的只有硬币了,倒不是说硬币能替你决定什么,只是在硬币抛向空中的时候,你的心里已经明白了自己要走的路是什么了。”这非相信了命运之说,只是多给了自己一条做决定的路。
走在人生的道路上岂能一帆风顺,虽不求大风大浪,但至少也要一波三折,毕竟只有经历过了方可知其中的百般滋味。人生路上的'岔道口又岂止一处,要面临的选择亦不会只有一次,只不过有时是你选择了结果,有时有可能是结果选择了你。一直很佩服那些无论发生什么都能做到收放自如、懂得取舍的人,他们以一种清雅断然的姿态漫步云间,让人仰望一生。此时,你不禁会问道:“因为什么,到底是因为什么才能做到这样?”答案很简单,就只有两个字:选择。
同样的问题放在两个人的面前,一个选择了面对,喜欢迎难而上;另一个人选择了逃避。显然,就算结果还未出来,可胜负已然知晓。赢家,永远可以坚定地朝着自己的目标前进;输者只会在原地踌躇,他不会选择,更不懂如何选择……林徽因教会了我很多,白落梅亦让我知道了不少。其实人生本就像一盘棋,每一子就像每一个选择,只要子落对了,自然就有了预期的结果。
相信选择,无悔选择,不枉今生。
我喜欢看书,科幻、童话、寓言……书给我带来了收获和快乐,《感悟母爱》这本书让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我很喜欢这本书上的那一句话“母爱,这世界上最纯洁最无私最伟大的爱,时时刻刻围绕着我们每个人,让我们在爱的海洋里无忧生活。当我们失意落寞时,母爱是安慰那受伤心灵的一股清泉,是我们迷惘时寻找的港湾;当我们春风得意时,母亲是昏暗角落里的微笑,是我们最常忽视的牵牛花;当我们远行求学时,母亲是那站在门口的眺望,是我们经常埋怨的牵挂。”这是一位作家所说的。
是啊,母亲的确很爱我们!
书中有无数个感人肺腑的真实故事,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疯娘”。
一个患有神经病的女人被一个好心穷农夫收留,并做了农夫的妻子,不久后生了一个男孩。但因为农夫家太穷了,所以那位刚当上母亲的女人被轰出家门,无论家人怎样打,她都死死地跪在家门口不走,因为她舍不得刚出生的孩子,但最后还是含着眼泪离开了。
经过几年后,孩子上小学了,家里的环境也好了一些。全身肮脏,头发乱蓬蓬的她回到了家门口,家人立即出来迎接她,但她的孩子却讨厌她,因为她是个疯子!
虽然她不是一个正常人,经常闯祸,但她不灰心,懂得模仿别人干活。由于农夫要到外地工作,给孩子送饭到学校的活就理所当然落到她的身上。从家到学校的山路弯弯曲曲,长达20公里,但她却能奇迹般的记下来。
2003年4月7日,她像往常的到学校送饭给孩子,今天,她送给孩子的不仅是普通饭菜,还外带了几个野桃,孩子格外高兴,忙说好吃,她傻傻地笑了,紧接着可怕的事情也发生了……
第二天,邻居家的'婶婶跑到学校来告诉孩子,孩子的母亲昨晚没回家,婶婶怕他出事了。于是孩子请了假,和婶婶沿着山路找,终于在谷底下找到了她。她静静地躺着,身上的血已凝固呈黑色,身边撒满了野桃,手里还紧紧握着一个……
一位多伟大的母亲啊!她虽然是个疯子,但凡是为孩子做事时她一点也不傻。除了母爱,无法解释这种现象在医学上该怎样破译。
回头想想,母亲忍受痛苦生下我们,精心养育我们,为我们的衣食住行着想……母亲为我们所做的一切一切不求回报,只希望我们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将来能成为一个正直、善良,对社会国家作出贡献的人,而我们呢?整天嫌弃妈妈的烦人,讨厌妈妈的啰嗦,觉得妈妈这个不好那个不好的,母亲也只是个凡人,并不是仙女,不是什么事都能够做到十全十美。
若提到《平凡的世界》那就不能不提它的作者路遥。这位中国著名的作家在这不书中并没有太多耽溺与个人一己的世界,而是更多关注的是平凡世界中普通人的人生。但同时,这位客观性很强的客观性作家,也深深的融入了他对生活的深切体验和对人生的深深思考。
“那时候贫困生活的经历,给我留下了十分强烈的印象,尽管那时我才七八岁,但那种印象是永生难忘的。”路遥的童年是在苦难中度过的,而他后来在创作中对苦难生活的真切描绘,表现炼狱般的苦难生活对一个真正的人性格的磨砺、精神成长的作用,都与他童年和少年时对苦难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双重体验有关。
若提到《平凡的世界》这部小说的主角,那当时无愧便是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了。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是路遥在《平凡的世界》中倾心塑造的两个具有相当典型意义和美学价值的人物形象。作者赋予了他们迥然不同的性格特征,真实的描绘出了他们的命运发展,又对他们倾注了充分的爱和理解。
孙少安是个土生土长、脚踏实地的新一代农民形象。他的身上,既有老一辈的勤劳、朴实、忠厚、善良,有为家庭而牺牲的自我的传统美德,也有新一代农民渴望变革、敢于冒险的精神。从自愿回家,帮助父亲挑起全家的重担;再到为了弟弟放弃学业。这是一个吃过苦、受过难的庄稼人。他因苦难而懂得了生活的真正含义:诚实做人、老实做人。
然而,在爱情婚姻的选择上也体现了他的性格特征。面对青梅竹马,如今已是小学教师的田润叶的追求,孙少安的自卑心理和顽固的.世俗观念让他狠下心来拒绝了润叶,从山西娶回了与他般配的贺秀莲。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了城乡对立,工农差别给人性格、心理以及个人命运带来的巨大的负面影响。而他办砖厂时的沉与浮、悲与喜,既表现了他的性格,也体现了他作为那个时代的农民思想的局限性。
而他的弟弟孙少平则是一个有着远大抱负的农村青年。他因知识而开阔了眼界,因开阔了眼界而有了自己的理想。他的理想有深沉的生活内容,他对人生理想的憧憬、的追求,就是一个知识青年自我意识和人的意识觉醒后队最有价值的人生的追求。他不甘于困守大山,而是期望到更广阔、更自由的天地离去闯荡。
他们脚踏实地的寻求自己的爱情、事业与幸福。我想,这种不畏艰苦、勇往直前的奋斗精神更是值得当代的青少年们学习。
《平凡的世界》让我们知道,苦难是上天给予我们最丰厚、最美好的奖赏。正因为苦难,生活才会真实;也因为真实,让我们的生活更富有诗意。
虽然距离江铠同、范逸臣、徐正曦、江若琳、恬妞等主演的幸福女人励志暖剧《爱闪亮》开播还有一段时间,但是许多网友已经迫不及待地开始扒有关这部幸福女性励志暖剧的“八卦”,万万没想到,最先被大家“揪出来”的不是男女主角的花边新闻,而是“少女杀手”徐正曦的艰难爱情。少女杀手来袭防御指数低者请躲避
因为在《夏家三千金》、《爱情真善美》、《爱情睡醒了》等剧集中的精彩表现,人气小生徐正曦被业内人士赞为“少女杀手”,更是许多女粉丝心中完美情人的不二人选。此次在《爱闪亮》中,徐正曦饰演的高然是女主角甄珠去世丈夫何至伟的好朋友,好到在至伟去世后直接搬到何家,替至伟孝敬父母,顺便监督好兄弟的“害人精”妻子。纵观徐正曦塑造过的角色,多数都是深情款款的花样美男,而到了《爱闪亮》,他作为“少女杀手”魅力不减,还会和女主角发展出不一样的情愫,多了腹黑守护者的特殊身份。徐正曦坦言,接这个角色对自己影响挺大的,感觉通过演这部电视剧,通过高然更理解什么是爱。
爱上朋友的老婆高然左右为难高然这个角色的设置,颇有韩剧男二号混合中国武侠人物的味道。说他是韩剧中的男二号,原因是按照常规推断,无论高然付出多少,他都不可能和甄珠在一起,那样男主角是不会同意的。说他有中国武侠人物的风格,是因为这个角色肩负了很多仁义的东西,比如照顾兄弟的家人,还悲催的在不知不觉间爱上朋友的老婆。高然心中的挣扎,就是来源于他对道义的坚守,中国有句老话说的好,朋友妻不可欺,虽然朋友已经去世。一边是真爱,一边是道德的小戒尺,高然左右为难,备受煎熬。
有这样一条副线,观众不用担心剧集的精彩程度,高然和甄珠从“互看不顺眼”到“互相帮助”的小冤家路线,一定会让人们觉得好笑又感人。
与励志女甄珠有个约会其实《爱闪亮》中的男演员都比较吃亏,因为该剧一看就是偏女性主导的`剧集,而高然作为女主角的蓝颜知己就更吃亏啦。好在无论是外形还是气质,徐正曦和甄珠的饰演者江铠同都很契合,“少女杀手”和“氧气女孩”的搭配,真的可以给观众带来不少的惊喜。剧中,高然一点点爱上善良、勇敢的甄珠,剧外徐正曦和江铠同的合作也非常的愉快,良好的“革命友谊”为剧集的质量打下很好的基础,让等着和励志女甄珠“约会”的观众颇为放心。
暑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叫《根鸟》,这本书写了一个叫根鸟的青年因为一个纸条用了四年时间去寻找一个掉进大峡谷的女孩紫烟。这本书越读越有趣、越读我越喜欢,它把我带入了另一个世界,和根鸟一起体验着一个梦幻、真实、丰富是人生。
《根鸟》这本书一共五章。第一章菊坡主要写了根鸟第一次打猎发现了一只自愿被他打的白鹰,根鸟在白鹰的脚上发现一张纸条,上面写着一个叫紫烟的女孩在采花的时候掉进了大峡谷。根鸟决定要去救紫烟,他不顾父亲的劝阻毅然的离开了家乡菊坡,踏上了寻找紫烟的.路程。
第二章青塔写根鸟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沙漠,听过他要去救紫烟的人都觉得他很傻,他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一定要救紫烟。他遇到了一个叫板金的人,板金说他们那里的人到了18岁就不再有梦他是出来寻梦的。后来他们走出沙漠来到了一个叫青塔的地方,在这里根鸟生病了板金找了人照顾他,自己先走了。根鸟病好后想挣钱买马结果钱被黄毛骗走了,一个老僧人送给根鸟一匹马,根鸟又继续上路了。
第三章鬼谷根鸟在路上被长脚骗去背矿他想逃跑但是失败了。后来根鸟在独眼老人的帮助下成功把疤子给他们吃的失忆果子“红珍珠”给扔掉了。在长脚家族举行庆祝活动的时候根鸟趁机逃跑了并且烧了所有的红珍珠继续上路了。
第四章米溪主要写了根鸟在路上想家了他回到了他的家乡菊坡,他的父亲得了重病快死了。父亲死后根鸟烧了自己和父亲住过的房子又踏上了寻找紫烟的路。他遇见了一个叫秋曼的女孩跟着秋曼回家了,秋曼家很富有根鸟在那里住了很久还挣了些钱,但他还是离开了继续去寻找大峡谷。
第五章莺店,根鸟在这里学会了喝酒、,他认识了一个叫金枝的女孩是个演戏的,他为了不让金枝的班主打她把钱都给了班主。后来根鸟又回到了米溪听说秋曼已经结婚了他就又回到了莺店。在旅店里根鸟见到了板金可是板金也得了重病死了。后来根鸟找到了长满百合花的大峡谷,看到了大群的白鹰但是没有找到紫烟。他倒在百合花丛中,把脸贴在地上嚎啕大哭……
心中的大峡谷遥远而美丽,心中的女孩儿缥缈儿迷人,根鸟放弃过、坚持过、体验过、享受过……他经历的一切由一个梦而起。如果是我,这即使是真的我也不会去,但是根鸟的追梦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学习的。
南怀瑾既然被誉为国学大师,那么看他的书应该是一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事情,也就是问题中所提到的《南怀瑾全集》这本书,它是一本揉合了中国传统古典儒学解读的著作。
换句话说,当我们在认为这本书值不值得读,或者有没有价值的时候,对于传统,南怀瑾自然是没有任何疑问的,浅俗易懂;但是问题其实也正是在这里,因为是一部传统的.书,其实南怀瑾的思想里他是没有剔除很多原本传统里的糟粕的,他对于传统儒学还是全盘接受的态度。
比如说,《南怀瑾全集》其中一个贯穿全本的思想就是“中庸之道”,这里的包括“宽恕”“忍让”“不争”,更具体一点的话,比如他讲的“放手,得救的最妙药方“,他借用许多的佛法和儒学来解释人性中的“贪嗔痴”,让人们放下执念。但是很显然这其实是一个谁说谁圆的事,今天南怀瑾告诉你要“宽怀”,明天就有马云告诉你“要有梦想,要敢想敢争”,这样你才能成为一个打遍各路武林高手的电影演员,然后你听来听去发现大师和教父讲的都对,那到底谁的更对呢?《南怀瑾全集》并没有说。
再举个例子,除去“中庸之道”,《南怀瑾全集》还贯穿一个思想,他说:
一个人如果觉悟了,悟道了,对一切功名富贵看不上,而万事不管,脚底下抹油溜了,这种人叫做罗汉。但是菩萨境界则不然,觉悟了,解脱了世间一切的痛苦,自己升华了,但是,看到世上林林总总的众生,还在苦难中,就要再回到世间广度一切众生。这种牺牲自我、利益一切众生的行为,就是所谓有情,是大乘菩萨道。
这句话相信很好理解吧,意思就是告诉大家要有无私的精神,小我要为大我让路。用一句话形容非常准确,那就是“上善若水,水利万物而不争“,但是这会鲁隐公又教你,““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你看看又好像非常对耶,于是你又陷入到底听谁的好这个难题?
讲到这里很多人应该已经明白了,这里其实并不是说《南怀瑾全集》不好,也并不是批判,但是你会发现这本书和市面上那些贴着“佛学教你怎么做人”的畅销书其实区别并不大,如果非要打个标签,无非是个大号的鸡汤,怎么吸收怎么看怎么理解,全靠个人了。也许你正在烦恼一件事,正在为许多事做不出断离舍,也许看完之后你就懂得了怎么做,但是当我们话说回来的时候,不管你看完这本书后有什么选择,结果是好是坏,这本书都不会帮你承担任何结局。
轻轻地拂去书面上的灰尘,翻开《西游记》,扑面而来的是一股熟悉的清香。《西游记》就像像一坛美酒,历久弥醇。第二次品味,像当初一样喜爱,并越发领悟到它的甘美。
记得二年级的时候爱读《西游记》,是因为喜欢孙悟空神通广大,会七十二般变化,会翻十万八千里的跟斗,拔一把毫毛就能变出千万只小猴,还有一根神奇的金箍棒……现在,我依旧喜欢孙悟空,不仅仅是因为他神通广大,法力无边,我更喜欢他身上那股不畏强权、机智勇敢、执着坚定的精神。
孙悟空勇敢。在花果山,他纵身一跃,跳入瀑布之中,率先发现了瀑布后别有洞天,给大伙找到了安身的好地方——水帘洞。他大闹天宫,面对十万天兵天将和各路神仙毫不畏惧,打得他们狼狈不堪。即使到了如来佛祖面前,他也是不屈不挠,绝不服输,令人刮目相看。
孙悟空机智。在“三打白骨精”中,当白骨精第二次变成一位年近八旬的老婆婆来到师徒四人的面前时,孙悟空认定这位老婆婆是妖精,他对大家说:“那女子十八岁,这老妇有七十多岁,母女怎么相差六十多岁?肯定是假的……”“便冲上前去,取棒照头便打”。 三借芭蕉扇更有趣:一借,铁扇公主不肯,孙悟空又敌不过芭蕉扇,他便智取,钻进了铁扇公主的肚子里,降服了她;二借,孙悟空化作牛魔王,从铁扇公主那儿骗走了扇子;三借,孙悟空急中生智请来众神仙,牛魔王无奈只得乖乖地交出扇子。看到这里,既让我开怀大笑,又让我啧啧赞叹。
孙悟空执着。西天取经路上,无论遇到什么艰难险阻,他从不像猪八戒一样要分了行李半途而废,总是降魔伏怪,除恶务尽,再大的困难都挡不住美猴王保护师傅西天取经的信念。
合上书,孙悟空的勇敢、孙悟空的聪明、孙悟空的那种坚定执着早已印在我的'心里。其实他不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吗?
不论是生活中还是学习上我们经常会遇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刚刚学过的一篇课文中有这样一句话:“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是呀,哪里会有十全十美呢?遇到困难我们既要心胸开阔,豁达开朗,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乌云背后有晴天。”更应该像孙悟空那样:不害怕、不退缩、不放弃。即使对方很强大,也要像《亮剑》中的主人公李云龙那样,豪气满怀,敢于“亮剑”,和困难斗争到底,战胜困难,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读完《血色母爱》这本书,我手中的手巾已经湿透了。
“我”和母亲的关系一直相处得不是很好。一天,“我们”去划冰,“我”和母亲掉进了五米深的大雪洞。“我”开始昏迷不醒,啊!为了救我,母亲竟把自己的动脉咬断了,鲜血染红了白雪。因为除此之外,无法让直升机发现我们。读到这里,我已经热泪盈眶了。
最后,女儿安全了, 母亲却走了。在母亲还有一口气时,竟然还在说着:“请你们帮我照顾好我那不懂事的女儿。”这看似普通的一句话,是多么感人啊!为了相处不太好的女儿,竟不惜献上自己的生命:咬断动脉!!!若不是因为母爱那伟大的力量,谁能承受这么大的痛苦?难以想像,母亲咬着牙,硬着头皮忍着那钻心的疼痛,还要假装微笑地望着女儿:“不痛,没关系。”那血流成河的场面,经常在我的脑海中浮现。我也时常问自己——真的不痛吗?不,不是的。我们经常因为一点小伤疼痛难忍。想到这里,我不禁佩服她那惊人的承受能力与奉献精神。爱!就是那世界上最伟大、最纯洁的爱——母爱,才让母亲甘愿为女儿铤而走险,为女儿的生存寻找最后一丝希望。尤其是母亲那喃喃的嘱咐——虽奄奄一息了,但还念念不忘自己的女儿。这样的举动感动的又何止是文中的女孩呢?
脑海中浮现着那些镜头,我的眼泪像开着的水龙头一样,哗哗流下,止也止不住。妈妈走过来,轻轻安慰我。这时,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我上画画兴趣班,可那天我发现我的水彩笔没有带,我急得如同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如同吞了二十五只老鼠 ——百爪挠心。这可怎么办呢?没有水彩笔我该怎么画画?我盯着一位同学画的画,呀!她画的那朵栩栩如生的花真漂亮!。假如我也有水彩笔的话……突然,一盒水彩笔出现在我的眼前,如同在白茫茫的沙漠中发现一丛争奇斗艳的花朵。原来,是妈妈冒着大风大雨给我送来了水彩笔。哈哈哈衣服也湿透了,脸上密密麻麻地布满了豆大的水珠,不知是雨珠还是汗水,不停地喘着气,我似乎能听见她心脏快速的.的跳动声。顿时,一股暖烘烘的热潮涌上心头,眼泪也情不自禁地流淌下来。当我沉浸在这幸福的感觉中时,妈妈拍了我一下,非常亲切地说:“好了,去上课吧!”原来,母爱是一种幸福的感觉。正像诗歌中说的那样:我们可能走得很远,但永远走不出母亲心灵的广场。
我们也爱母亲,但和母亲爱我们的不一样,因为我们对母亲的爱是溪流,母亲的对我们的爱是海洋。让我们一起歌颂母爱,享受母爱,回报母爱吧!
这是一篇悲剧性的作品。肮脏的病房,破败的环境,尔虞我诈的医护人员,这一切因素使第六病房成为可怖的监狱。其实,这正是沙皇俄国的一个缩影。象征沙俄军警的看门人尼基塔,用暴力解决一切问题而自以为在维护“秩序”,表明这个“不道德,并且对住院者的健康高度有害的机构”正是沙俄帝国和一切黑暗专制的象征。而院方人员则是帝国官僚的体现。
伊凡德米特里奇是一位优秀的知识分子。他爱憎分明,出身贫寒的他对荣华富贵不感兴趣,他向往的是高尚的情趣与美德,哲学家一样的智慧与交谈,以及真正公正的社会秩序。社会的浑浑噩噩和达官贵人的腐化生活使他义愤填膺。然而,没有力量的他又不能改造世界。由于不能无视外界的`黑暗却又无能为力,他对世界的印象完全变成了仇恨与恐惧,于是他选择了逃避,整日生活在自己虚构的危险中,他终于疯了。而进入第六病室后,他才真正意识到逃避的无用。他智慧而激进的言辞正是对《第六病室》这个大监狱的反抗,而对拉京医生的斥责不仅是反抗的一部分,更是告诫他不要步自己后尘。
拉京医生是个正直的人。医生的天职和人的良知使他反对第六病房这种阴暗荒唐的存在。可是,懦弱的性格和斯多噶派哲学使他深感自身软弱而企望自我麻痹。他对世界的逃避笔法风中的伊凡更甚:她已习惯了在自己虚构的自欺欺人的世界中生存。既然人必有一死,那么生存就毫无意义;痛苦、严寒只是体对世界的一种印象,努力克制便自然无事;一切都是由物质构成的,物质会在自然的新陈代谢中存在,人和石头没有区别;无论环境多么黑暗,只要自己内心光明,那么,无须斗争,邪恶会自行消亡,真理将自己来到。自我麻痹使他逃避现实,对医院的肮脏置若罔闻。而对光明的向往使他一次又一次与伊凡畅谈。他被关进病房并惨死其中的结局,彻底证明拉京那种第欧根尼幻想的破灭和“勿以暴力抗恶”理念失败的必然。
在这黑暗的环境下,邮政局长和其他病人依然继续着他们浑浑噩噩的生活。他们是麻木的国民的代表。正如笔下的中国大众一般,他们的愚昧成了黑暗的帮凶,与院方一道形成扼杀主人公的网罗。
在黑暗的现实和世界观局限的影响下,作者没有给出一个光明的未来。但伊凡和拉京遭打时愤怒的吼叫,其实正是这座监狱毁灭的征兆。
“一个人的思想,不动笔就不大会有系统。”
于是,在看完《傅雷家书》后,一种想要将傅雷先生笔下给予的感悟梳理于心的急迫促使我写下这篇文字,期望能够化出所得,了明心间。
先生万里传书的思绪,跨越十几年光阴,远隔万水千山,不仅仅仅是对爱子的叮嘱爱抚,字里行间的感情,还升华出了爱祖国,爱民族的赤子情怀,以及凝聚其中的人格魅力,皆为人深深所动容。
于此刻而言,先生所属的那个时代早已飘远出人们的思想范畴,时刻拉开的距离已模糊了对那时代的客观决定。然而咱们依稀可感受到,那年岁伤痛的火花仍旧星星点点地挑拨着咱们的神经,即使久远,那场没有硝烟的战争所带来的精神刑罚跟身心疼痛的深刻烙印依旧时隐时现地浮出时代的水面。于是,对于一位爱真理,爱生活,爱艺术,刚正不阿,真挚率直的先生而言,最终选取净身出世的方式,证明真心,寻求思想解脱,我抱以明白和深深的感喟。
生活变形的魔爪不断压榨他的才思,摧残他的身心,而先生却一向在妥协与坚持中盼望能看到他所企盼国度的崛起,他生命都在坚持,即使别人认为是偏执的狂热,他从未放下。对人生哲思的深透,对音乐艺术的独到与进取,对传统优秀文化的化解渗透,思想的矍铄敦促着他永远秉承一颗澄澈的赤子之心,乐观向上地化解时代的伤痛,拓宽着性命的'宽度。
虽然先生自命过于偏执的缺点为生活添堵不少困扰,但丁点尘垢却掩不住金子的涤亮。他拥有太多让人称颂的品格,再融入先生自个雅致的生活感悟,以至于觉得那些形容词像枝柳般地脆弱贫乏。在道不尽的人格美丽中,于我最感动的便是先生对艺术独特高雅的见解以及谦卑乐观,孜孜不倦的生活态度,让一个美学初识者跟对生活迷惘的人在恍恍惚惚中,抓住了能够令她坚定的自信。
在对艺术的品味中,先生主张嵌入生活与自然,调衡感性的流动跟理性的坚持,在东方的超脱、恬静、中庸跟西方的热情、活泼、开明中取得恰当的平衡。然而最主要的是为性命的艺术注入纯真的心跟情,“艺术表现的动人,必须是从心灵的纯洁来的。”
在很多令现代人困惑的问题上,先生的见解都为咱们解说了答案。对名利的取舍,艰苦的磨难,生活的哲理,艺术的本质,性情的锤炼上,都如高明的火炬一样,为咱们驱赶黑暗,重现星月。
因此,对于这么一位在时代浊流中越发澄亮透彻的精神伟人,除了深深的追思,我还有深深的敬佩。
有人说:春秋战国时代是一个神奇的时代,涌现了那么多伟大的思想家,而且一下子就奠定了中国人的思想基础,光是儒家和道家的思想就影响了中国人两千多年延续至今,此后的人们只能不断地加以诠释而没有更多的创新。老子就是其中一位伟人。
孔子曾说“老子其犹龙乎?”,这是孔子对老子的评价。他还这样赞美老子:鸟会飞我知道;鱼会游水我知道;曾很走我知道;但是龙它在去端在天上无法捉摸深不可测李聃就像龙一样啊!可见,老子是伟大的。
老子所处的时代应该在西周晚期,王道不行,群雄四起,民心不古,争强好货,危机四伏,百姓苦不堪言。他把当时种种乱象都归结到一个原因,即阴阳之道失衡。他经过类比美丑、善恶、有无、难易、长短、高下再到治世者(圣人)和被治者(民众)之间的平衡关系,冀希望于通过在政治上调节相对应的阴、阳以平衡世道。
老子希望看到一个他想象中的和谐世界,他把曾经的太平盛世和当时的乱世进行对比,发现问题都出在统治者(圣人)身上,他理想中的圣人是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和天道一样,生化万物而不占有,大有作为而不居功自傲,功成身退的人。而民众则该是心虚无欲、不争名、不夺利、身体好,有吃有住有田种并能安份守己的民夫。
老子说:“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意思就是说:邻国很近,彼此可以互相望见,鸡鸣犬吠之声也互相能听到,但是大家彼此直至老死也不相往来。很多人都认为老子的这种想法很封闭,对于今天的社会来说,这显然是消极的`思想。当今的世界主张开放交流,老子的这一思想就好比我国清朝时期的闭关锁国政策,后果则是使我国落后挨打。所以不相往来的思想在今天是行不通的。
但是,老子的这一思想是在乱世中提出的。所以我们应该从积极意思上去理解这一思想。我们应该理解为老子是在强调人与人之间相互独立,精神上各得其所的一种理想社会状况。老子主张在平衡、长远的基础上,构建人类和谐社会,让国民健康、快乐、幸福、自由的生活。所以我们应该把“邻国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翻译为让国民热爱自己的家园,愿意在自己家园生活至老死,不愿离开自己的家园而迁居他国,也就是爱国思想。这样应该是对这一思想更积极的理解。
“怎么,又是吃粥啊?”我撅起嘴几乎可以挂上油瓶。“有吃还要挑剔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妈妈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哎呀,哎呀,真是烦死了,不吃!”我气呼呼的如同一只发怒的小狮子一般,一头冲进了书房,屁股瘫坐在板凳上,过了一会儿我的怒火才平息下来。做什么呢?还是看看书吧,我随手拿起手边的一本《青铜葵花》看了起来。
在不知不觉中,《青铜葵花》带着我走进了奇妙的文字世界,它如同一块磁石将我深深的吸引。这本书主要描述了女孩葵花和男孩青铜生活的村子里发生了百年难遇的一次天灾——蝗灾。那时天黑压压的,蝗虫就好似飓风一样席卷着整个村子,蝗虫们肆无忌惮地,不顾一切疯狂地吞噬着庄稼。人们束手无策,只能含着眼泪眼巴巴地看着劳累了一个春天才播种好的种子,辛苦了一夏才栽培好的禾苗,期待一秋才长得饱满的果实就这样被疯狂的蝗虫一点一点地蚕食掉了。眼看着就要收割的庄稼就这样瞬间化为了泡影,一年的辛劳付之东流,今后的日子怎样才能过下去呢?
终于政府派出了粮船接济了老百姓,可是一连等上了好多天,粮船还没有过来,村长派人去麻油镇去打听才知道运粮食的船被上游的几个村子打劫了。这简直就是晴天霹雳,屋漏偏逢连夜雨啊!怎么办?
“我们要活下来!”村长洪钟般的声音在村子上空回荡,是的,要活下去!人们没有放弃生活的信念,没有放弃重建家园的决心,没有放弃对美好生活的'憧憬,无味的野菜,粗粗的树皮乃至泥巴都成了百姓活下去的支柱。一种巨大的力量在他们的心田萌生,壮大……
掩卷书本,低头沉思,幸福一词在我脑海中来回的闪动,跳跃!我幸福吗?我不禁自问。环视书房,洁净的桌子,锃亮的地板,满柜子的书本,一切都是那样的温馨、惬意。比起青铜和葵花,我肯定生活在他们的梦里。不用说现在我们吃穿无忧,就是旅游我一年就要外出好几次,好几次还走出了国门。而我,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却还挑三拣四,想想妈妈无论春夏秋冬,无论严寒酷署,无论刮风下雨,妈妈每天在天蒙蒙亮的时候,忍着疲劳起来给我准备早餐。想到这里,我再也忍不住了,眼睛里升腾起一层白雾,轻轻地打开房门,又一次坐在餐桌前,依然还是那清淡的白粥,依然还是那不变的酱菜,可我觉得是那样的香甜,那样的美味……
看完《失乐园》,是否有人像我一样,一下子看到了爱情让人恐惧的一面,有一颗追求自由和快乐的心是人类的本能,也是人类身上最危险的因子,。日本是一个对性文化高度包容的国家,当那些热辣的文字刺激着读者的感官的时候,随之而来的,是完全不同于浪漫言情小说的对心灵的震颤。我们应该庆幸,这毕竟不是一本只有赤裸裸的欲望而没有灵魂的作品,它的价值就在于其中禁忌的爱情,以及为爱幻灭的勇气。
渡边淳一将爱喻为世界上最美的事,就连为伦理道德所不容的婚外情,在他看来也是可以触及到人类追求爱情的极致的。女主人公凛子不会后悔自己背弃丈夫选择爱情的行为,因为对自己的心坦诚原本就不是犯罪。灵与肉是极端的矛盾,不管科技多么发达,社会多么进步,人依然是从蛮荒时代进化而来的动物,人性不变,这个世界才有那么多古老的命题。
太多的时候,人们谈及本能和欲望时的态度都是隐晦而又艰涩的,仿佛碰触到了某种极其肮脏的东西。然而,现实生活中,太多的人确实是轻易就能突破单纯的理智束缚,一个个原本道貌岸然的君子,原本亭亭玉立的淑女,一瞬间都会变成掠夺的禽兽,其实,人性真的就是赤裸裸的。
渡边淳一敢于揭开这个丑陋的创疤,让读者看到每一个隐藏着的不美好的自己,他本人就是勇敢的。同样,由于作者的`勇敢,他笔下的人物自然也是勇敢的,相爱到死,试问这是一种多么炽烈的爱情。它在黑暗无光的地方悄无声息的孕育,将人的寂寞、脆弱无限地放大,爱情是一种了解、支持、慰藉和救赎,而另一个方面,同样不能避讳爱情霸道的占有欲。一对勇敢相爱着的人,在彼此身体得到最高愉悦的同时双双奔赴死亡,这样的壮烈,是会让很多正常人、正经人觉得疯狂甚至变态的,但是,对很多求爱而不得的人来说,他们简直让人嫉妒。
从古至今,有多少关于殉情的文字是那么凄美而哀伤,但是,渡边淳一偏不,他要告诉世人,爱就是爱了,太理智和太清醒归根结底都是不够爱。这个有点偏执的男人,他就是要解放人类的身,继而解放人类的心,用他当过整形医师的手,重塑对爱情的审美。
曾经,也有一段死后也不能将之分开的感情,那是《巴黎圣母院》中的伽西莫多和爱斯梅拉达,如今,《失乐园》中的男女主角也紧紧相拥,回复到人类的原始状态,或许你认为我玷污了神圣,那么,原谅我吧,因为,爱情它没有贵贱。
一份献给逐渐长大的自己的童话。——前言
一直都听说过有本书以“献给大人的童话”而闻名,也曾在过去的某个暑假将它翻阅过,但是那时年纪尚幼的自己匆匆翻阅过,便将它闲置于旁。如今再次重拾起这本童话,细细阅读过后,却不免被其间温和的文字所打动。这本书就是《小王子》。
《小王子》的总共字数并不多,仅仅五万多字,读的快的话也许只要一两个小时就能够读完。但是一本童话的好坏不是能够依靠它的字数所决定的,而阅读这件事也不是依靠阅读时间长短作为目的的。我读了《小王子》,被它简单的文字所打动,开始相信世界上曾经存在过这么一位小王子,或者说,开始认真地认为每一个孩子曾经都是小王子,包括我自己。
什么是存在呢?《小王子》认为大人和小孩认定东西的存在是不同的,大人他们看得见一幢价值十万法郎的房子,却不明白一幢“用玫瑰色的砖盖成的漂亮的房子,它的窗户上有天竺葵,屋顶上还有鸽子……”好在哪里。我认为,大人未必不知道这栋房子有多么的美丽,或许大人认为这种想象实在不如一句房子的价值来的简洁并具有说服力。大人总是有很多事要忙的.,就好比一个实干家。那我现在是大人还是孩子呢?我是孩子,我仍旧喜欢午后的阳光,喜欢在躺椅上望着蓝天白云发呆,并不认为这是一种毫无意义的行为;我是大人,我不再喜欢踩水塘,反而会小心翼翼避开雨后地面上的每一个小小的水面,为了不弄湿自己的鞋子和裤脚。我到底是大人还是孩子呢?
《小王子》中还令我思考并感到温暖的,就是小王子与狐狸之间的互相驯养。小狐狸认为,麦子对它来说,一点用也没有。但小王子有着金黄色的头发。小王子驯养了它,所以只要看到了金黄色的麦子,它就会想起小王子。而且,它甚至会喜欢那风吹麦浪的声音……这是一种驯养,但是与其说是一种驯养,倒不如说它是一种更为美妙的存在,爱。不就是这样吗?爱情,就是遇到一个人,愿意被他/她驯养。
对于处于大人和小孩分界线的我来说,这本翻阅过两次的童话给我带来许多不同的思考与感悟。当然我不是说我在看了《小王子》后要怎样地批判大人,事实上,每一个大人都是由孩子转变过来的,每一个孩子最终都会变成大人的,但总有些东西想要我们记住,比如:那些属于孩子们的,也可以属于大人的,童真。
“要是有些事我没说,地坛,你别以为是我忘了,我什么也没忘;但是有些事只适合收藏,不能说,不能想,却又不能忘……”
当我第一次在封面上看到这行深蓝色细若蚊足的字时,仿佛收到了故友的一封简短的信,字字都是刻在骨子里的真切。于是,我轻轻翻开,带着那句话给我的亲切感走进地坛,走近史铁生先生。
在人生最狂妄的年龄,史铁生先生失去了他的双腿。这惨痛的事实让他“曾一连几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于是他日日躲进地坛,去观察,去深思,去体味人生,去寻找希望……在地坛中看一对老夫妇走在夕阳的余晖下,听那热血的青年永不间断的唱歌,看不幸而漂亮的女孩消失在大栾树下,听长跑运动员坎坷曲折的人生……园中的这些人和这些事,创造出一片生命的森林,给予了史铁生先生无限的感动和鼓励,唤起了他沉睡的'意志,坚定地向前。
在史铁生先生的人生道路上,有一个人,永远扮演着执灯人的角色,那就是他的母亲,一位平凡而又伟大的母亲。
“多年来,我头一次意识到,这园中不单是处处都有过我的车辙,有过我的车辙的地方,也都有过母亲的脚印。”这句话带给我的不仅仅是感动,还有力量。让我感叹于默默的、无私的母爱,它永远像涓涓细流,想隐于丛中,却着实躺在了我的心间。
于是我想到了我的母亲。那次,一回家,我就重重地把沉甸甸的书包摔在床上,对于开门后的一声问候,只是转身后留下的背影。“妈,能不能给我接到下学期的书啊。”带着生硬的语气却是说着恳求的话。“语、数、英、物、化都要么?”她却还是温柔地回答着,我便有些歉意,转头“嗯”了一声。“我去问问吧。”
第二天,当我拔开锁孔中的钥匙,就十分惊喜地看到放置在桌上的一叠书。虽然封面都是一道道白色印痕,或是有层次不齐卷起的书角,但是我却小心翼翼地将它们抱在怀中,视之为珍宝。开门,静坐,台灯的微黄色的光照着老旧的书页,我的眼前已不是字,而是母亲为了这几本书而奔波了身影:她走过一级级的楼梯,问过几个陌生的人,打过几通电话,才凑齐了这么几本书。于是昨日的事又将我拉进深深的歉疚当中。细思,曾经一句“早点睡吧”,就让她感动,为她剥开糖纸就让她觉得甜蜜,为她煮一碗面,就会升腾出满满的幸福……
我读《我与地坛》,读平静,读坦然,读对生命的思考;我感,感平凡,感无私,感涓涓细流般的爱。
我是理科生,找了一本文科的书来看,就冲着这本书是得了茅盾文学奖才看的。
起初看的时候觉得很纳闷,前面的内容竟然还有低俗的写照,不禁感叹“文学的书怎么就这么难看下去,看不懂啊”,随着不断地深入,自己才真正融进了作者所描绘的世界,沉浸在此当中。再想想前面的内容,那也只不过是土司生活的真实写照,毫不做作。
读到末,才知道尘埃落定的意味深长,一切繁华纷争都已散去,平静下来,就像车水马龙一样的人群经过扬起的尘土,最终落回地面,回归一片清新,一片属于另外一片世界的天空。
文章结束,对于傻子死去,不禁感到伤感。一天就读了200页,放不下来,读到晚上十二点才读完,却发现自己睡不着,在想着书中傻子的所有事迹。
正因为是傻子,他说的傻话没人会去计较,但是他说出一般人想不到的话时,那才是一鸣惊人,让人刮目相看,发现这“傻子”并不傻,导致他父亲最后也想真正搞清楚他是否真的是傻的;正因为他啥,很多能伤到正常人的心的事,对他来说却没什么大不了;作者描绘的傻子,虽然并不是聪明人,但却得到了命运的眷顾。聪明的哥哥只会通过战争去征服别人,他用了另外一种和平的方式去壮大自己,使自己的人民得以温饱幸福。再想想其中的奥妙,是不是他真的拥有大智慧,再看他身边的'人,尔依,索朗泽朗,书记官,黄师爷,管家,我记得连他自己都自问为什么黄师爷不去投靠别人而来投靠自己?我也不禁问,为什么呢?是不是正因为他傻,投靠他的人才有发挥所长的机会,他的父亲,重新感觉到年轻时,傻子提议让管家回来,他说:“他回来我就没事干了”。我突然想起“蜀国无大将”这话,诸葛亮成就了蜀国,却不能保住蜀国,这其中的含义还要再思考,思考,再思考;傻子预言提前兑现了,不等十年,土司都从中国的土地上消失了,他也没成为最后的一位土司,他说“如果我成为了最后的土司,我要让所有的人都还自有人身份”。觉得这傻子还真是可爱;傻子对爱情的认识,从卓玛开始,到被塔娜的美貌所吸引,他知道不能让一个人老让自己心痛,宁愿不要,也不能这样,因为自己将是一个王者,虽然不是,但起码也是一个王者的后代,对塔娜说“你如果不爱我,就去跟别的男人”,傻子虽傻,但知道自己真正要的是什么。
我不信教,从文中也看出,教派的人也只不过是想保住自己的地位,图自己的生存,从而背信弃义。
“为什么宗教没教会我们爱,却教会了我们恨”
“历史就是从昨天知道今天和明天的学问”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叫做《昆虫记》。作者是法国昆虫学家,动物行为学家,作家法布尔。法布尔出生于法国南部普罗旺斯的圣莱昂的一户农家。此后的几年间,法布尔是在离该村不远的马拉瓦尔祖父母家中度过的,当时年幼的他已被乡间的蝴蝶与蝈蝈这些可爱的昆虫所吸引。
看了《昆虫记》这本书后,使我十分着迷,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
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人性化的虫子们翩然登场,多么奇异、有趣的故事啊!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仿佛让我置身于现场一样,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它使我第一次进入了一个生动的昆虫世界。
《昆虫记》里写了一个个有趣的故事:“螳螂是一种十分凶残的动物,然而在它刚刚拥有生命的初期,也会牺牲在个头儿最小的蚂蚁的魔爪下。”蜘蛛织网,“即使用了圆规、尺子之类的工具,也没有一个设计家能画出一个比这更规范的网来”,丰富的故事情节使我浮想联翩。看着看着,这些虫子们渐渐地清晰起来,我思考着:如果我们保护环境,不污染环境,这些虫子是不是还会在呢?现在的环境恶化,又是不是在以后还会有呢?我仔细地想着这彼此之间的关系,这一次的阅读,《昆虫记》为我打开了一扇全新的门。
法布尔以人性关照虫性,千辛万苦写出传世巨著《昆虫记》,为人间留下一座富含知识、趣味、美感和思想的散文宝藏。它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难怪鲁迅把《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希望大家读一读。
昨晚,自去年的一次深夜读书,又一次凌晨四点入睡。只因为,今天下午的读书会,群主要求我分享还未读完的《被讨厌的勇气》,于是为了这一安排和对读书会的期待和喜悦,我做出了应允的勇气,所以开夜车一气读完。下面是本人对这本书的浅薄认识,和大家共享,也希望感兴趣的朋友也拿起这本书,以便我们更多更顺畅的交流体会和收获。
这本《被讨厌的`勇气》是一本基于阿德勒哲学思想的心理丛书,是由两位日本作家及哲学家编著,他们分别叫岸见一郎和古贺史健,俩人以一位年轻人和一位禅师即哲人的五个晚上的对话形式,对阿德勒“世界极其简单,人人都可以获得幸福”加以分析,里面告诉人们:一切的烦恼都来自于人际关系,所谓的自由就是被别人讨厌。而人际关系的起点是客体分离,终点是共同体感觉。
他用家长怎么对待那些不爱写作业、不爱学习的孩子来阐释客体分离,用“可以把马带到水边,但是不能强迫其喝水”的谚语告诉家长,学习、工作甚至结婚生子都是他自己的事,孩子也是一个个体,不是家长的附属品和全部,所以家长不能强加干涉。他还强调孩子既不应该批评也不应该表扬,是用糖还是用鞭子,产生的结果都是在操纵孩子。
而他还说:共同体感觉是指把他人看成朋友、伙伴,并在其中能够感受到有自己的位置,人只有能够感觉自己有价值的时候才可以获得勇气。
人生课题分为:工作课题,交友课题,爱的课题。而这些课题里,强调“我为别人做了什么而不是要求别人为我做了什么”!
人生是一连串的刹那,我们只能活在此时此刻,我们的人生只存在于刹那之中。计划式的人生不是没有必要,而是根本不可能。起决定作用的既不是昨天也不是明天,而是“此时此刻”,让我们不停的舞动人生,活出精彩。最后,阿德勒哲学论对人生的意义做了解释,他说:人生的意义由你自己决定,并不存在普遍性的人生意义。
就此,我理解的人生意义是:我是个凡人,我活着的意义就是被需要,说白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老娘说,生我那天早晨,生产队分谷子,虽然我刚降生,也给家人分了一份,所以,我觉得,为家人奉献,是我的最大享受,这样挺好!
这本书,建议作为案头书阅读,因为里面的道理不是一遍俩遍,一天俩天明白的,专家说,从现在起,要再用你岁数的一半才能参透悟懂,因为一个人的生活方式的改变不是一蹴而就的。
感悟:你的人生意义是什么呢?你有思考过吗?
《繁星春水》分为《繁星》和春水连个部分。共计346首小诗。他们的作者冰心是一个以爱为主题的作家。《繁星》主要赞颂的是母爱,也描写了作者的三个小弟弟。《春水》里,作者歌颂母爱,歌颂亲情,歌颂童心,歌颂自然。但是。她却用了较多的篇幅来含蓄的表达她本人和她那一代青年知识分子的烦闷和苦恼。她用着忧愁又略带温柔的笔调述说了心对世界的感受,同时也探索者生命的意义,表达了她对认识新世界的渴望。
《繁星春水》这首诗集给我的感触很深。我在一年级时我妈妈就给我读过。当时盲懂的`我尚且未知这首诗集的含义,觉得无比单调。可现在用心重读了一遍。觉得其中蕴含着许多高深的哲理。虽然对比起那些白话文小说读起来有一些不适应,很是吃力。但是却别有一番滋味。它的文字深深吸引着我。它的语句高昂激越时犹如风起云涌的大海,婉转优雅时又如水平如镜的湖泊。她的语言真是优美,是那么简朴,即使没有华丽的修饰,但却拥有一种令人捉摸不透的神秘,拥有着一丝忧愁字宇行间中流露出深深的情感,流露出对生活的向往。他的语言很精炼,这些看似是很短的一首小诗,稍加一些手术,就会变成一篇优美的散文。它朦胧的诗意,令人神往,令人着迷。从诗集中可以看出。这些诗看起来很生硬,其实它是很亲切的,因为冰心将大自然中的最纯最本色有十分普通的东西用清淡柔雅的诗句表现出来。
冰心对母亲是极爱的,例如“母亲呵!我只要归依你,心外的湖山!容我抛弃罢!”世上只有妈妈好,也便是如此吧,这短短数十字。去浓缩着他对母亲无尽的爱。她也很热爱儿童,还专门写过《寄小读者》来歌颂儿童,因为儿童的心是如美玉班纯洁无瑕的,孩子们的天真无知,朝气勃勃,处处吸引着作者,另作这人不着要去赞美他们,例如“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大自然的美。冰心也刻画的很深动,栩栩如生,她的笔仿佛注满魔力,让那自然活了起来,例如“墙角的花!你孤芳自赏时,天地就小了”
读完这本诗集,我觉得整个人放轻松了很多,心中的污垢也洗净一清。她的诗给我了万千感慨,她的诗不含一点虚假,全是发自内心的感受,是至纯,至清的,感人至深。《繁星春水》深含着许多哲理,等待着我们去理解,却体会。那娓娓的诗句中,满含着作者对世界的热爱,是她冰清玉洁的心的展现。
突然,我闪过一个念头,“对了,我可以用零用钱先买,反正,离妈妈的生日还有好几个月呢。她说:“她已经到了可以站着的年龄。太粗心了;愿天下的母亲都找到一个依靠。她依旧向我微笑着,一个一个解答我的问题,顿时,我感觉脸烫了起来,十分羞愧。
这本书让我看到了许多父母为孩子所做的一切,更让我对自己一直以来不理解父母做的有些事的行动感到了深深的忏悔。
这本书讲述了生命之爱的四十七种不同的`味道。仔细读这本书,会读懂父母的爱,明白人生哲理,更能让自己长大。
母爱如水,总为我们注入温暖的汁液,她能给我们鼓励,给我们帮助,让我们在爱中成长,尝过会笑,会敬仰;父爱如山,给我支撑,让我不受伤害,父爱如无字天书,父亲总希望能用严厉来让我们努力学习,我们总认为,父亲是严厉又庄重的,可如果你细读父爱,会痛,会珍惜。爸爸妈妈是我们的避风港湾,随时为我们遮风挡雨,支撑我们看尽人生路上的风风雨雨,在我困难时给予我们最及时的安慰。
父母从我们呱呱坠地那一刻起,就含着泪水与笑,用一生的时间来雕塑我们这件小东西,努力让我们变得完美,没有一点缺陷。
其中令我印象很深的是一个叫《用生命诠释母爱》的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个母亲为了救不孝的长子而牺牲自己的性命的感人事迹。故事的主角便是作者的姥姥。两个舅舅不孝,但他们听说姥姥还有一万多元的存折时,便争着要给姥姥养老。最后姥姥还是选择了生活困难的大舅家。可在大舅家,大舅一家都对姥姥很不好,可是,姥姥却为了保护大舅的安全而离开人世了。有一天,大舅正准备套牛出去拉东西,可是,其中一头公牛朝大舅撞了过来,幸好还没有撞到,大舅躲闪及时。屋内的姥姥听到大舅呼喊,便冲进院子,愤怒的公牛撞了姥姥,姥姥就这样去了。
大舅不孝顺姥姥,而姥姥全然不顾地救了舅舅。
读完这个故事,我心中感慨万千。从姥姥身上,我读懂了母爱的无私和博大。母亲的爱是如此深厚,深厚到可以包容孩子的所有过错,原谅孩子的不孝。母爱是如此的宽广,宽广到甘愿忍受所有的委屈,去维护孩子那可怜的自尊心。
母亲的爱,父亲的关怀,都无法用语言来表达。我们只能用行动去报答,去感恩,学会感恩,做到感恩是人一生的法宝。
我们以后都要多读书,读好书,更要学会感恩,好好对父母。
读《傅雷家书》,使我最有感触的是傅雷对儿子的爱不仅在生活上的各方面,也表现在对孩子学习上的启发,督促。
傅雷为了能与儿子有公共的话题,能与儿子成为艺术上的朋友,他在督促儿子同时,自己也在不断地看艺术方面的书籍,以提高在音乐理论与欣赏方面的水平,是自己能有与儿子平等对话的资本。然后通过信件与儿子进行乐理的探讨,并对孩子的不足之处及改进方法,整个过程都是以平等的姿态,就像是朋友之间的聊天,把自己在学习过程中的看法及自己在处理相似问题时自己的做法和所获得的经验娓娓道来,给人一种信服的感觉。在这一点上是非常值得我们做家长的学习的。
俗话说:言传身教。家长的学习态度及进取心,对孩子来说是最好的榜样。而我们现在的教育存在太多的功利性,急功近利,最好孩子一下子什么都懂,如果稍与自己的期望有所偏差就会大呼小叫,令孩子的学习兴趣大减,并产生厌学情绪。甚至有的'孩子一时想不开,做出过激行为,可谓是得不偿失。
我们应该努力与自己的孩子成为朋友。在学习上可以共同探讨,这并不需要我们一定要有多高的学历,孩子学习遇到问题多半是对某个概念理解不清,这时候如果你让孩子拿出课本,找到对应的章节,共同研究一下,说不定孩子就会在你的点拨下豁然开朗,柳暗花明又一村。那时候孩子对你就有一种信服的感觉,对学习就会保持一种探究的兴趣。
傅雷在指导孩子学习的过程中,也不忘对孩子进行做“人”的教育。他对儿子说:“我始终认为弄学问也好,弄艺术也好,顶要紧的是‘人’。要把一个‘人’尽量发展,没成为艺术家之前,先要学做人。否则那种某某某家无论如何高明,也不会对人类有多大的贡献。”
他要求孩子吃饭时,食不语,咀嚼食物嘴里不许发出声响,饭后要把餐凳放入餐桌下。家里的物品用完后,要有规矩的放回去。对人客气,尤其是对师长或老年人,说话时态度要谦和,人要站直,即或是坚持真理也必须注意讲话的方式、态度、语气、声调等。傅聪现已是当今世界上一流的钢琴演奏家,他优雅的举止与傅雷的家教不无关系。
我们教育孩子的目的,是为了让孩子能身心健康地成长。从人的举止便会对这个人有一定的了解,懂得礼仪的人是受人欢迎的,因此每个家长都应该在孩子小的时候培养孩子好的基本礼仪,使之成为有教养的人,最终对自己的祖国有所贡献。
书,是一个古老而有现代化的名词。书,可以使人变的聪明。书,是医治无知的可口良药。书,是折射社会的一面镜子。书,同时也是作者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书,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在这层层的台阶上,流下了自己的脚印。而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就是老舍先生所着的《骆驼祥子》一书了。
祥子是一个来自农村的人,他忠厚老实、身体健壮、精神坚韧,仿佛就是来自沙漠的骆驼一般书,是一个古老而有现代化的名词。书,可以使人变的聪明。书,是医治无知的可口良药。书,是折射社会的一面镜子。书,同时也是作者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书,更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就在这层层的台阶上,流下了自己的脚印。而最令我难以忘怀的,就是老舍先生所着的《骆驼祥子》一书了。
祥子是一个来自农村的人,他忠厚老实、身体健壮、精神坚韧,仿佛就是来自沙漠的骆驼一般,来到北平(北京)后,他就像当时城市底层老百姓一样,选择了一个普通的职业——拉洋车。虽然这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职业了,但也是十分艰辛的,祥子起先买不起车,便租了一辆破车去练一练腿脚,第一天没有拉着什么钱,第二天生意不错,但是却把脚脖子跑的像瓠子似的,脚脖子过了几天便全好了,但是祥子又面临着一个新的问题:车厂主刘四,一直打着祥子赚来的钱的主意,几天问祥子要一次车费,每一次都要了很多钱。祥子见如此,便计划着去买上一辆黄包车,于是他风里来雨里去,从饭里省茶里省,攒了三年,好不容易买来一辆属于自己的'黄包车,却在不久之后被大兵抢走了。第二次,车还没买上,钱便被孙侦探敲诈走了。
第三次,是他和虎妞结婚后,虎妞用自己的钱给祥子买来的,虽然心里不踏实,但是毕竟不用再去车厂租车了。但是好景不长,虎妞难产而死,祥子只好又把车子卖掉去安葬虎妞。经历了这三起三落,祥子失去了生活的信心。到小说的结尾,祥子已经变成了一个麻木、潦倒、狡猾、好占便宜、吃喝嫖赌、自暴自弃的行尸走肉了。
通过老舍先生对老北京时期人力车夫——祥子的辛酸故事的叙述,无情的批判了这个社会——它不让好人有出路。但是,这一切都以成为了往事,如今的我们,生长在温饱的社会中,过着不愁吃不愁穿的日子,但是我们仍然要像先辈们那样,拿出自己的力量与勇气,努力学习,继续推动着祖国走向更加的繁荣与富强!
看了快一半了, 竟喜欢得不舍得看下去,这种不舍得在看三毛时常常体会到。有的书好看,让你一口想把它吞下去,像是喝到姥姥自己酿的米酒一样。但比这更好的是你觉得难得遇上的好书,不仅是看着让你目不转睛而且能勾起你内心的情感,和你的心贴在一起。这时你看的就不再是一个故事,一些文学了,你看的是生命。你可能会看到过去的自己和过去的环境,也可能会幻想到另一个时期另一个地方,更可能会把自己当作书中的角色,不知不觉诵读起书里的台词。看着看着就置身于故事里那个年代,感觉到那四合院中青色墙壁的阴凉;感觉到初进大学校门时那满腔的激情;感觉到讲台上热情授课和在校园中漫步的那个年轻老师在牵动着自己的心……
这样的书能让看上去已经显得痴迷的读者内心随着书的情节快乐着,悲伤着,暗恋着或是倾诉着。故事被写活了,这本书就是这样。从那第一句开始“清晨,她走来了。”这个故事就从皮影画上走进了现实,着上了色彩,立体了,活动了。
我记起了另一本让二十出头的我沉迷于其中的.小说,《没有名字的身体》。感觉自己把那个女主角从还不知道什么是例假的青春时期演到了看着自己从那时起就不知不觉爱上的他在自己身边死去,已是年过中年。这个过程,外界的,内心的,都让我跟着体验了一回。
我说不准是什么让这些作家的文字变得这样的生动。她们的语言很简单,文字上并没有惊人之处,但这些分开后普普通通的文字由她们排列组合在一起就活了。看她们写那扇四合院的朱红大门,你就能看到门后那不算很亮也不算很大的荫凉院落;看她们写出现在女主人面前的一个大方正直的青年你便感觉到他们内心同时闪亮的那些火花;看她们写大学宿舍中的木板床铺你就能看到四个正是美好年华的女孩子揣着各自的心思在欢笑聊天……
不知道这更多该归于她们文字的灵气还是因为我容易被她们笔下的环境和人物感动。《穆斯林的葬礼》中描写北大校园的段落尤为让我心动。我虽未在国内上过大学但却是从小在武汉大学校园里长大。那种特有的氛围已经像溶进我血液里那样熟悉和亲切。
不过,总会从故事中走出来。再回到校园也不会有十八岁时的情怀,但只是片刻变会十八岁,用那时的心灵和眼睛感受初夏校园里的清新和灵韵也是难得的享受啊!
童年是什么样的?童年理应是一生中最无忧无虑的时光,五彩缤纷、幸福快乐。然而,对阿廖沙来说,他的童年是灰色的,苦难、悲惨;却也不乏微弱而亮丽的光芒。
阿廖沙三岁时丧父,母亲把他寄养在染坊业主外祖父家。阿廖沙来到外祖父家时,外祖父家业已经开始衰落,由于家业不景气,外祖父变得也愈加专横暴躁。阿廖沙的两个舅舅米哈伊尔和雅科夫为了分家和侵吞阿廖沙母亲的嫁妆而不断地争吵、斗殴。在这个家庭里,阿廖沙感受到人与人之间弥漫着仇恨之雾,连小孩也为这种气氛所毒害。但在这个污浊的环境里,也还有另外一种人,另外一种生活。这里有正直的老工人葛利高里,还有善良公正、热爱生活的`外祖母。后来,外祖父迁居到卡那特街。母亲在一天早晨突然回来了,她的变化使阿廖沙心里感到十分沉痛。后来母亲的再婚,使得阿廖沙对周围的一切都失去了兴趣。由于和后父不合,阿廖沙又回到外祖父家中,这时外祖父已经全面破产。为了糊口阿廖沙放学后同邻居的孩子们合伙拣破烂卖。他以优异的成绩读完了三年级,就永远地离开了学校课堂。
在书中,阿廖沙是不幸的,周围的人是不幸的,社会是不幸的。19世纪的俄国,底层人民麻木不仁,高等贵族贪婪腐败。即使是心地善良的人,也会在生活的苦难及社会的压迫下堕落。小茨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留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乐观、俏皮、活泼、善良。他是外祖父最得力的助手,连两个舅舅都对他青睐有加,外祖母和葛利高里对他的评价也很高。因此,阿廖沙和他成为了好朋友。小茨冈的出场仿佛让人眼前一亮,仿佛一缕阳光射进了那个空气污浊、争吵不休的家庭。但是后来,在小茨冈赶集归来时,阿廖沙听外祖母说,小茨冈的一大半东西都是偷来的!而面对这一现象,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不但不制止,反而大加赞扬,导致小茨冈把这种可耻的行为当做一种消遣。最后小茨冈死于非命,两个舅舅却毫无一点同情心。真是人情淡漠,令人唏嘘不已!
但阿廖沙的童年虽然如同暗淡的黑夜,可也不乏明亮的烛火。他的外祖母是个乐观开朗、心地善良的老人。她充满活力,总有讲不完的故事和唱不完的歌谣。她虔心信奉上帝,渴望去到那个光明、美丽的天堂。也就是她教会了阿廖沙在困境中充满希望。故事的最后,阿廖沙走向了人间……
阿廖沙的童年是怎样的呢?是苦难、悲惨,有时也能得到一些温暖的。“此时虽是黑夜,前方仍有光亮”,这些经历,也成就了以后的高尔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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