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客―读《孔乙己》后感
学了孔乙己这篇课文后,使我感到无限悲伤......
孔乙己这篇课文通过对孔乙己生活得悲惨遭遇的描写,反映了当是腐朽的封建制度,对下层知识分子的迫害。反击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同时也鞭挞了封建社会人民的麻木和当时下层知识分子热衷功名利禄的形象,一开始,孔乙己在我们面前是一个邋遢的人,身穿长衫与贫穷的短衣人民在一起喝酒,而这场山也是破破烂烂的,每次来到酒店喝酒时,结结巴巴的反驳其他客人的嘲笑。明明是个穷人,却要摆富态,连掏钱都要排出,表现出孔乙己当时炫耀自己的心态,孔乙己一直想与短衣帮划分界限,但实际上,孔乙己一直都没有逃脱穷人的命运,孔乙己已是一个封建社会下层劳动人民的牺牲品。本来应让跟同情,结果却被人嘲笑,说明了当时社会的黑暗,熟读万卷却没得到官位,到了最后换来的只是被人的嘲笑。我内心不住的问,我读了六年的书,连有书读时好时坏也分不清,现在生活如此美好,有吃又有喝,而我却不知珍惜,不好好学习,以至于学了六年没有收获。
后来被人嘲笑的孔乙己,嘴里念叨着乎者也的话,让人不明白,因此取笑他,甚至侮辱他,更显出孔乙己被封建教育的毒害,孔乙己好吃懒做,以至于讨饭,维持生活,原以为可以教小孩子,结果连孩子也不学,有一次加深了对封建教育的批判。
最后孔乙己被丁举人打折了腿,掌柜和客人们漠不关心,丁举人也没有受到制裁,让我感到无限的悲凉,在熟悉的酒店却得不到关心,周围发生这样的事让我感到心寒,当孔乙己艰难爬到酒店时,掌柜问他要欠下的钱,他又很颓唐,最后掌柜的又说孔乙己是偷东西被打断腿的,掌柜不愿给他一点点的关心,却还要侮辱孔乙己,从这些事中,从这些事中鲁迅写出了当时的阴暗......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这种人物,是不值一看乃至一提的,但在别人提起他的时候,却总能记起他,让人感觉那是一种微妙的存在,不用特别去记住它,也不用刻意去忘记它,孔乙己读后感500字。
但是,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说是平易近人,也有那么点差距。总之,这是一个很特殊的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孔乙己啊,衬托出来了那个时代的悲凉。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
不过,这也不怪他们罢,那些领导,可曾有一个关心过民众?或是没有空,正在忙着往腰包里塞钱,或是根本不愿意去管了。试问,在这样的领导下的人民,又怎能关心到别人呢?
现代呢,好像的确是有人关心到别人了,但是,却有一些人比以前更加恶劣。比掺水还要过分的赚钱方法比比皆是,似乎是有人要反省一下科技带来的是,是利还是必,科技该不该发展,文人该不该诞生,我不希望“孔乙己”越来越多,更不希望漠视人情的人越来越多,还不希望长衫文人越来越多。但是,可能吗?
这篇小说通过孔乙己悲惨一生的描写,即反应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下层知识分子的严重毒判,有力的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跟着重的表现了当时一般群众的冷漠麻木。从更深的意义上,暴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朽。
文中、以短衣帮站着喝酒与穿长衫的坐着要酒要菜形成鲜明的对比。可孔乙己他却穿着破旧的长衫,站着喝酒唯一的人。说明当时社会的剥削者的悠闲阔绰,孔乙己生活贫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底下。从中还可知人们总是含蓄轻视劳动人民,羡慕上层阶级,硬装做读书人。孔乙己经常会在酒店喝酒时受到别人的侮辱,反映了当时的社会人拿孔乙己的不幸和痛苦来取乐,构画了麻木不仁。其实,他们对孔乙己的笑声里蕴藏着一股悲凉的意味。孔乙己有时还有点手脚不干净,被打了还争辩说没偷,偷书不能算偷窃,还说什么“者呼”之类。他说的这些话虽不争气,且尚知羞辱,而显得十分可笑,孔乙己最大的侮辱不是被人嘲笑而是没有进学。不过,孔乙己也有本性的一面。她很善良诚实,从不拖欠钱,如果欠了,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还有一点,他会教小伙计认字,和孩子们说话。表明了孔乙己静溢的清凉和心灵的寂寞。孔乙己为了生存去偷丁举人人家的东西,要求写服辩和被人打断腿。后来他已经不成样子,写出了统治者和阶级制度的凶残直至最后,掌柜没有关心孔乙己却关心孔乙己欠他的九个钱,写出了当时社会的事态炎凉……
人世间亲情,友情……是最珍贵的。我们不应该与文中旁人一样世态炎凉,不该与丁举人一样凶狠残暴;不应该把别人的痛苦建设在自己的快乐之上;更不应该与孔乙己一样丧失做人的尊严。
人与人之间应该相亲相爱,互相帮助。
爱人者,人恒爱之。所以为自己也为了别人,不要互相伤害。“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会变成美好得人间”只有这样,社会充满祥和,人性才飘逸芬芳。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我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杯具,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可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仅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孔乙己》这篇文章里,最让我痛恨的乃是那个丁举人。此君属于读书人不假,可他虽也把四书五经研习得滚瓜烂熟(不然怎么考上举人呢?),于里面的仁义道德却未学到多少。同是读书人的孔乙己迫于生计,偷到他家里,被抓了个现行。他没有同情心,不念在寒窗艰难的情分上放了孔乙己也罢,就送官吧,孔乙己并非满脸横肉为非作歹之徒,可能官老爷也不会怎么为难他。
可是不,胆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可要出口气!于是乎,“先写服辩,后来是打。于打了大半夜,再打折了腿”,孔乙己就这样被同是读书人的丁举人“治”成了残疾!
似要说丁举人从来就是这般穷凶极恶可能也不符合实际。事实上,不管是生在官宦之家还是穷乡僻壤,读书人若不是走歪门邪道,总要付出相当的努力才能成正果。或许仅仅是几年前,丁举人也是一个寒酸的穷秀才,或是童生,也在咸亨酒家里头四文钱一碗的酒解馋,也想给小掌柜讲讲“茴”字的四种写法,也在大庭广众之下被人嘲笑……只不过,他的运气比孔乙己好得多,中了举人。看过《范进中举》的人都知道,在封建科举体制下,中了举人是何等的荣耀啊!说虚的,是光宗耀祖;说实的,是财源大开、鸡犬升天。
为什么举人用敲门砖打开富贵之门后便将一点仁心丢到脑后了呢?这固然与他的个人品质有关,但封建等级制度的“威力”也不容小视。在摇身一变成为“举人老爷”后,丁举人扬眉吐气,对那此还在科考漩涡中挣扎的昔日同道并没有什么同情心―为什么有呢?既然读书只是为了博取功名,那么书中的内容并不重要。“富贵”乃是我命中注定,你们考不上就是考不上。孔乙己在他眼中仅仅是一个盗贼,自然免不了皮肉之苦。
读书人的“摇身一变”,在科举的时代是屡见不鲜。甚至在今天,这种现象仍远未绝灭。令人愤怒的“变异”意味着读书人很多书是白读了,这样的悲剧值得我们深思……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经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资料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杯具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忙,相反仅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此刻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我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职责;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提高,让我们理解以前的教训,应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深深地感到鲁迅先生不愧为中国文学史上的“巨人”。小说的每字每句看似简单,可这都是鲁迅先生字斟句酌的成果,细读起来,可谓内含之丰富令人回味无穷。
首先从《孔乙己》这题目说起,孔乙己是小说主人公的绰号,他做为“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人物名称,这是对这一个人物迂腐可笑的性格的嘲弄,以这一绰号为题,无疑是给作品定下讽刺性的基调,还具有鲜明地反孔色彩。其次就落实到文章的每个段落,甚至每个词,都是无可挑剔的。小说开头介绍店的格局,是想通过它深一层的为下文穷人与富人的区别埋下伏笔。至于孔乙己第一次到店里掏钱时“排出九文大钱”中“排”这慢吞吞的动作,既掩饰了他内心的不安,也表示他对几文钱的珍惜,认真清点数目,等等。词句的精湛无疑把文章中心内容更形象地表现出来。
《孔乙己》篇幅不到3000字的小说,极其深刻的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和整个心态,让我们分明看到了这个科举制度的牺牲品在悲苦的人生道路上留下一串长长的足迹,那么在社会芸芸众生中,人们为什么对一个不幸者没有同情,没有帮助,相反只有哄笑取乐呢?孔乙己是一个艺术形象,而他的艺术形象体现在店里那麻木不仁的哄笑声中。由此揭示了孔乙己的一生活着无人关心,死后无人过问的悲惨命运。他,世界一个匆匆过客,匆匆地来了,又匆匆地走了,留下的只是人们对他的嘲笑。
由此不由想起了自己身边的生活,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已不再是什么亮丽的风景线,更象是人们生活中义不容辞的责任;奉献爱心,盛意款款,已成为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尊敬老人与互相友爱,应是每个人的高尚情操的表现,这样的社会环境与那时相比,真有天壤之别啊!不管怎样,社会在发展,人类在进步,让我们接受以前的教训,面对明天的光阴,携手走进二十一世纪!
鲁迅的小说,我读过不少,但给我的印象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了。这篇小说反映了孔乙己一生的悲剧,透过文字,我仿佛看到悲剧正一步步上演,孔乙己正一步步走向死亡,我不禁产生无限悲凉之感。
孔乙己深受封建科举制度之苦。首先,封建科举制度毒害了他的思想,使他产生“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错误认识,以致鄙视劳动,几乎丧失了生活能力。其次,封建科举制度摧残了他的肉体。孔乙己只因偷了丁举人家的东西,就被打断腿,进而完全丧失生活能力。由此可见,封建科举制度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直接原因。
但如果把孔乙己悲剧形成的原因完全归罪于不健全的封建科举制度,我认为是错误的,或者至少说是不全面的。如果说封建科举制度使孔乙己完全丧失生活能力,那么残酷的社会世态则直接把孔乙己推进死亡的深渊。试想,孔乙己在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如果人与人之间还有关爱的话,有些人家就有可能收留孔乙己,如果这样,孔乙己就可以在人们的怜悯接济中度过余生。或者退一步想,即使没人收留孔乙己,孔乙己也完全可能沿街乞讨而生存下来。但是,事实却恰恰相反,孔乙己只是冷酷社会里人们茶余饭后的笑料,他的伤疤人人都可以揭,就连小孩也不把他放在眼里。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可以说,等待孔乙己的只能也只有一个归宿,那就是死亡。(读后感)
黑暗的社会世态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根源所在,但这只是在旧社会。我想,如果孔乙己生活在我们现在这个充满关爱、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里,孔乙己的悲剧是可以避免的,他也许会坐在轮椅上,“走”在林间小道上,用微笑面对着一切……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 “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鲁迅一直都是我妈妈最崇拜的作家。我从小就常常听我妈妈讲起他曾经生活在广州,北京,日本的种种逸事。但是我从来没有读过他写的作品,直到有一天我在加拿大的大图书馆找到了一本《呐喊》。从《狂人日记》到《社戏》,每一篇文章都给了我震撼的感觉。尤其是这次我们在课堂上重读的孔乙己。给了我一种新的感觉。
《孔乙己》是描述一个没考上秀才的读书人。文章里,鲁迅用讽刺的语言来刻画一个爱面子的落第秀才。孔乙己总是觉得在这种乡下地方读过书就高人一等。可是他却成了掌柜和顾客们的笑柄。当被别人看不起时,孔乙己就会说出一大堆之孚者也来反驳。因为穷所以很多时候孔乙己只能去偷东西来维持生活。虽然如此,但是在酒店里,孔乙己一向拥有良好的品行,甚至比任何人的品行都要好。有的时候会欠钱不过在一个月内都会还清。鲁迅就是用这个故事来叙述旧社会的封建思想。没有考上秀才的读书人就没有用。就连一个小小的伙计都瞧不起他。孔乙己也是因为没考上秀才才会造成这样的坏脾气。因此才会缩在酒店里日复一日的荒废生活。难道没考上秀才对于读书人来说就是一种自杀吗?难道一定要考上秀才才能证明一位读书人的能力吗?因为这种思想的存在都不知道害死了多少个读书人,都不知道引发了多少悲剧。虽然科第进考的出发点是对的可是会不会对落第的人太残酷了呢?有没有想过再多给一次机会让他们向社会证明他们并不是一无是处的人。
从孔乙己身上让我们联想到现在,一个科技那么发达的世界,还是有成千上万的人因为没考上好的学校而从此荒废学业,甚至成千上万的人因为承受不了社会的压力而自杀死去。难道这就是我们想要的结果吗?如果我们能多给他们一点关心,一点宽容可能诞生出一位出色的人物也不一定。爱恩斯坦当年也不是一位爱学习的小孩,可是他还不是照样变成了一位伟大的科学家。从古预今,这就是《孔乙己》给我的感觉。
读了周树人的《孔乙己》后,我的感受:对于封建科举制度下的知识分子,想要努力改变现状是不可能的。老舍的《骆驼祥子》所描绘的骆驼祥子这一人物形象也是如此。读过周树人文章的人,不知道有没有此种感受——他所描绘的各种人物形象至今也有出现。可能鲁迅是那一时期的一束光,举起手反抗黑暗的人,用生动的语言文字唤醒那些沉睡之人……《孔乙己》此文中,孔乙己正是那所谓的沉睡之人,孔乙己这个人物的形象特征饱含了虚伪、懒惰、自欺欺人、穷困潦倒、爱慕虚荣等等。还有文中其他人物的陪衬,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这样或那样像孔乙己的人。周树人用生动的笔迹塑造出许多出自于那个社会的产物,应是为了抨击封建旧社会的腐败,世态炎凉。未看周树人的文章,不知所作所为或对或错……
孔乙己总会去咸亨酒店喝酒,点一份茴香豆,还分给孩子们一点,教小伙计写字。在咸亨酒店里,有短衣帮和长衫客这两种人,而孔乙己很特别,他是唯一一个靠在柜台前喝酒而穿长衫的人,长衫客却是在店面里坐下慢慢喝的,要酒要菜。孔乙己在咸亨酒店里遭受许多无情的嘲讽,有时孔乙己自傲地说出茴香豆中的“茴”字的四种写法,说出一些“之乎者也”一类人们听不懂的话语,身处低谷且不与世俗同流合污。可是他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沦为了一个笑话。
最后再来谈谈,孔乙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喝酒呢?孔乙己身为一个读书人,不仅贫困潦倒,而且连半个秀才也没捞到。我想,酒这种东西,不管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实中都认识,它是一种能使人兴奋,自我麻痹的东西,可以暂时忘却烦恼。孔乙己坚持去咸亨酒店喝酒,即使腿被人家打折了,也坚持爬过去,只为求得那一杯销魂的酒,可见孔乙己为什么那么喜欢喝酒了。那个魔域般的地狱,实在是需要酒这种东西来浇灌。
暑假里,我无意读到了鲁迅的《孔乙己》这篇文章,认识到了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社会低层,受到科举制的毒害读书人形象,也看到了它内心深处的善良,和它那悲惨的人生。
同时,拿孔乙己当取笑的把柄那些“看客”,体现出了他们对不幸者的冷漠无情、麻木不仁,也是导致孔乙己悲惨结局的一种原因。同是我也想到我们生活的社会里也是否存在着那种“看客”?
想到这,我联想到看过的一则新闻:7月17日凌晨,23岁跳某从工地收工回家,回家路上不甚摔倒在路中央,路人邓某看见了想上前扶一把,但旁边的好心人的“劝诫”,没有上去。突然一辆装土车险些碾压,随后一辆出租车撞到,拖行十米远,最后倒在血泊中,当场身亡。邓某听到这消息后后悔不已。
当一双眼睛在无助的四处张望,希望能够有一双友爱的手帮他一把,但希望终究还是希望,最后倒在血泊中。旁边的人就像在看一场电影,当车子把人拖到十米远,电影到达了顶峰,最后溅了看客们一身血!
如果能及时上去扶一把;如果没有那好心人的“劝诫”;如果能有一条道德底线。但如果,没有如果,那一条鲜活的生命已不负存在。人们看着那血泊,可能还在庆幸那人还好不是我,不是我的亲戚。那倒在血泊中的不只是一个正值花季般的生命,不只是一个没有温度的尸体,而是乘载着中国五千年的文明!
“看客”原来只是鲁迅笔下孔乙己、祥林嫂、阿Q身边的人,现在为何在我们生活中出现?当好心把摔倒的老人送到医院,反过来成了肇事者,大善沦为大恶。当儿子在机场用刀捅母亲,但没人敢上去扶一把,最后还只有外国人敢上去帮。猫小乐在他的作品中,当阿衰看到老人摔倒时,只能和老人一同倒在地上,阿衰固然好笑,但是什么让阿衰只能这样做。中国的道德文明开始直线下滑,造成了人们不做好事,不敢做好事的现象。
我最终还是希望那些所谓的“看客”始终只出现在鲁迅笔下,不要在我们生活再造成血的悲剧。
从孔乙己这一面看,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从民众这一面看,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通过对外形的整体描写揭示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一外形的整体描写,集中而简练的概括了人物的特殊身份。
肖像描写揭示孔乙己的不幸遭遇。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胡子。活画出一个穷困不得志,又经常挨打的老书生的形象。断腿前后肖像的对照,更显出他遭遇的悲惨。
通过服饰的细节描写揭示了孔乙己懒惰而又死爱面子的特征。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又脏又破,长期不洗不补,既说明孔乙己很穷;只此一件长衫,又说明他很懒,连洗衣服都不肯动手。不肯脱下这么一件长衫,是唯恐失去他读书人的身份。作者通过一件破长衫的描写,把孔乙己的社会地位、思想性格和所受的教育揭示的十分深刻,让我想到当时社会的恶劣。
通过个性化的语言描写,揭示孔乙己自命清高的性格。多次写他满口之乎者也,反映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孔乙己用四书五经中的所谓圣言为自己辩解,连偷书也说成窃书不能算偷。这些性格化的语言极能表现人物鲜明的个性。
通过对人物动作、神态的描写,显示孔乙己善良的心地。孔乙己教小孩子们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表现了他善良的心地。
总的来说,孔乙己在我心中是一个光明正大,心直口快的人,他不会被当时社会而弄巧成拙,反而更讨厌封建文化,是鲁迅笔下的一个优秀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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