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的读后感
你是否有这样的时候,没来由的愤怒,情绪低落,看见谁都觉得格外刺眼,没有一件事情符合自己的心意,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与你为敌,要看你的笑话。而你只能在心里大骂几句脏话,大醉一场。
霍尔顿也许就是那刻的你。他懂得斯宾塞老师的关爱,但忍受不了他的说教,也受够了“祝你好运”这类客套话。他渴望友谊,想要与人和平相处,但最终受够了阿克莱的邋遢,斯塔拉德莱塔的风流成性。他甚至也受够了自己。他喜欢琴,却不表白;他不喜欢一个姑娘的内在,却又被她美丽的外表吸引;他zj被敲诈,却无力反抗;他故作成熟,去搭讪并不吸引他的姑娘;他想被人看做成年人,却总被看穿,喝不到想喝的酒;他约朋友聊天,却只聊朋友厌烦的话题……有那么一瞬,你会觉得他很讨厌,唠叨,胆怯,又谎话连篇。
可是当他卸下伪装无声的大哭时,当他出于佩服捐钱给修女时,当他回忆他的兄弟艾克时,当他哄他的小妹妹时,你才会发现,故作成熟老练的那颗心下,比谁都敏感,比谁都渴望爱,渴望关怀。在那个不敢说出自己的心声,怕被人看轻的年纪,假装坚强也许是他保护自己最好的方式。因为经历,所以懂得。也许正因为此,他才愿意做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孩子在金黄色的麦田里自由自在的奔跑,守护着他们的平安,不让他们经历他所经历的一切不幸。如果你有机会看到一个人内心深处的脆弱和无助,那一定会深深的爱上他。因为你会理解他所有背后的行为都有着一个他无法跨越的障碍。
霍尔顿是如此真实,正如你我一样面临生活中的种种磨难。霍尔顿却又比每个人都勇敢,他愿意去追寻自己的内心,不过一板一眼所谓正确的生活。
王小波说过“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不喜欢现状却又无力改变,所以才会寻找愤怒的突破口。心怀美好的期待,但与世界抗争到底。
谁不曾以为,这个世界非黑即白,除了好人就是坏人,不是朋友就是敌人。慢慢的,似乎一切都变了,变得存在灰色地带,变得可以客观的评价一个人,变得可以和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熟人。也许这是一种妥协,妥协给社会环境,妥协给种种规则。只是也未尝不可看做为使一种放过自己也放过他人的方式。人活一世,快乐就好。其它就让他随风而去吧!转变心态,成为一个在妥协中有所坚守的人,与世界握手言和,会让你成为一个更好的自己。
一直听闻《麦田里的的守望者》很好看,深受读者的喜爱,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去欣赏它,直到最近才从图书馆里借回来看。
它是经典,公认的。我也一直听闻别人说它的好,可是我并不清楚它到底好在哪里,问他人的回答也并不能让我满意。所以我寻思着:作为名著应该反映着当时普遍的社会现象,体现着某种精神,是得后人可以从这种精神中找到鼓励自己向上的动力,最起码都有正面的影响力。
小说的主人公和故事的叙事者霍尔顿,是个16岁的年轻人,刚刚被潘西中学因学业无成而开除。虽然霍尔顿聪明而敏感,但他仍以一种疾世愤俗且疲惫不堪的口吻叙述故事。他觉得周围世界的虚伪与丑陋令他无法忍受,他通过愤世嫉俗来保护自己不去经受成人世界的痛苦与失望。然而,霍尔顿在瞄准周围的人进行批评的同时也瞄准了自己。他对自己的软弱感到不安,在书中他也时常显得和其他人一样虚伪、吝啬、肤浅。小说开始时,霍尔顿站在分隔童年时代与成年人世界的悬崖边。他由于不能成功地跨越这一鸿沟而濒临精神崩溃的边缘。
小说从一个青少年的视角描述了成人的世界,也让成年人更加了解青少年的心里。从青少年霍尔顿叙述的成年人世界时丑陋的。他把童年幻想成一个田园般的麦田,孩子们在那里嬉戏、玩耍;对于这个世界的孩子,成年世界就如同死亡——是致命的一跌,跌落到悬崖的下面,而霍尔顿他自己就是麦田里的守望者。
说实话我非常不喜欢小说里描写的世界,但是它的教育意义却值得人们思考。现在的我已经是成年人了,但是我也经历过青少年时期的那种茫然,对长大后的期盼又害怕。青少年时期正是价值观判断逐渐成熟的时期,很容易受某些事情的影响。如果失去价值判断,也许也会出现像霍尔顿那样的言行举止。看完《麦田里的守望者》,我非常的庆幸自己出生在社会主义国家,而不是崇尚物质追求的资本主义国家。
我国的青少年受到党、团和少先队组织的亲切关怀,既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又有丰富多彩、朝气蓬勃的精神生活,因此,即使在那么茫然的时期我们也不会轻易的丢失我们的价值判断,即使是茫然
之中也有一盏明灯指引着我们。
只要正确认识成人的世界,你会发现它并没有你想象的那么糟糕。我现在一个人成年人的视角去审视自己当时的畏惧觉得当时的自己还蛮可笑的,不过每个人都会经历那样的一段时期。人要长大,就是要有一个思想的成熟。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时候,每看一章,都深深觉得这是一本20岁左右的青年必看的书籍。读完整本书,甚至想到,如果高三的时候让我看到这本书,我大概连大学都不会考上。
整本书,描写了主人公霍尔顿·考菲尔德对不得不离别的难受与不知所措、对自己前行的迷茫、对大人世界的不解、对不公平命运的不满、对自己幼稚行为的辩护和不解、对现实生活的不安与不满、对战争的厌恶、对女人和性爱的兴趣与不理解,展示了一个高中生对人生际遇、前途命运、人际交往以及死亡的独特思考,也表达了一个青少年在青春期的迷茫、孤独、惶恐、不安、烦躁,以及对理想人生和理想生活的渴望。
开头被开除出学校,写道:“我不在乎是悲伤的离别还是不痛快的离别,只要是离开一个地方,我总希望离开的时候自己心中有数,要不然,我心里就会更加难受。”体现出霍尔顿既对离开的地方没有半点留恋,但是分别时刻又觉不知所措。
十三岁时,因为弟弟突然去世,霍尔顿打烂了街上汽车的玻璃窗,差点被父母送去做精神分析。一个烦躁不安愤怒悲伤的少年形象,与太多的现实相符合了。
霍尔顿总是无缘无故喜欢上不靠谱的甚至本身就很厌恶的女生,对于心里一直牵挂的、真正喜欢的、很不错的女生却始终没有去问候和打扰她。
对于家人,霍尔顿很爱他的妹妹,也很喜欢他的妹妹,对她由衷的呵护与关爱,最后要出走时因为妹妹执意要跟着他走,于是只好改变主意留了下来。同时,霍尔顿的妹妹是一个充满童真但又不失哲理的孩子,正是她一遍又一遍的发问“你不喜欢正在发生的任何事情!”让霍尔顿做出了对人生道路的一些积极的理想化的思考与设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整本书反映了二战后美国青年的迷茫与烦躁、不安与愤怒、追求自由、不愿受世俗束缚的不羁的精神,同时,因为主人公的行为与心理与一个20岁左右的年轻人应有的行为和心理实在太贴近,读来使人产生极大的共鸣。
合上《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我心里不禁为那份润物细无声、沁人心脾的亲情而感动至深,在一个人徘徊迷茫时,这份血浓于水、割舍不断的亲情可以让人驻足良久,浪子回头,重新做人,书中的这份亲情来自霍尔顿可爱的妹妹菲比、擅长写作的哥哥D.B及已故的弟弟艾里。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不成熟与成熟之间的过渡,青春期少年与大人之间的代沟。在这情感过渡与成长转变过程中,亲情及友情给了他巨大的力量……霍尔顿,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的成绩是那样的糟糕,除了语文,其余均不及格,终于被潘西这所享有盛誉的中学开除了,全书以霍尔顿得知自己被学校开除开始,由于担心这个打击刺伤自己的母亲,他决定在外逗留几天以拖到她母亲得知此消息后两天回家。在被学校开除那天起到回到自己家里的短短几天对霍尔顿来说到底发生了哪些事呢?
小说的篇头便可以很明显地感受到霍尔顿讨厌周围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装模作样的人,他讨厌身边的同学,他讨厌电影,却又无所事事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伴随无奈。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周围的世道也不容纳他,所以他叛逆、苦闷、踌躇、彷徨,所有的心事只能被自己扛着。
讨厌归讨厌,厌恶归厌恶,看不惯归看不惯,霍尔顿依然很轻松很熟稔地与周围的同学、老师及家长打交道,例如去拜访历史老师、与数个室友打交道、火车上巧遇同学母亲闲聊,这些描写都反映霍尔顿很聪明与幽默。那天早上偶遇两位修女老师一事则显示他很善良和质朴,生长于中产阶级家庭里的他觉得女老师为了传教太简朴,自发给她们捐十元钱,她们觉得是巨款,希望他再三考虑,待她们走后他却责怪自己捐得太少而难过。小说还描述霍尔顿希望自己变得很勇敢,可实际他却是一直很胆小,这是青少年时常有的想法,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类似阿Q精神胜利法,这符合当时年龄阶段的心理。
文中描述霍尔顿哥哥D.B给他的影响主要是交往的场所与朋友圈子,例如在纽约当地有名的酒吧,可以邀请到有名钢琴师弹琴或歌手唱歌,可以看到同性恋,可以看到社交圈里杂七八拉的人。这些打开了霍尔顿另一面的社交网,很早遇到性的话题,谈性的朋友,交往的女朋友,这些社交让霍尔顿看起来不是一个书呆子,而是会用钱来买醉的花花公子,大手大脚地用钱,颓废空虚的内心在一次又一次大醉中暴露无遗。
在学校,虽然众多同学相聚在一起,却没有一个是相知相亲的,在孤独苦闷的时候,霍尔顿想起已逝的弟弟艾里,觉得他的乖巧可爱,在他的眼里,弟弟所有的一切都是优秀的,老天却不作美,白血病让他早早离开了人世,那个臭美的“斯特拉德莱塔”因为泡妞没有时间,要霍尔顿替他写一篇描述性的作文,例如房子等大物件,因为思念艾里,他选择描述了艾里的遗物手套,那份思念胞弟的深情令人感动……
霍尔顿在纽约游荡时,想到自己的妹妹菲比一直很希望拥有那张唱片,寻找几家唱片店,终于找到唱片,他高兴得感受菲比的欢喜,这种喜欢着别人的喜欢的用心同样很感人。几次大醉之后,当他对万物都厌倦时,想到自己的妹妹可爱的菲比时,他觉得人生又有了希望,他想给菲比打电话,他想去看菲比,他想在离开纽约前再看看菲比……终于他鼓起勇气选择回家去见菲比,蹑手蹑脚怕惊动了自己的父母,在D.B的房间见到聪明可爱的.菲比,霍尔顿感到无比的高兴,菲比也很喜爱自己的哥哥,当确认霍尔顿又被开除,深深为他担忧:爸爸会干掉你的!像个大人似的,批评霍尔顿为什么不好好学习?为什么不喜欢学校?问他的理想?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这是霍尔顿告诉菲比他的理想,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
不知道菲比是否明白霍尔顿的梦想,但当得知霍尔顿没有盘缠时,菲比倾其所有的“过节钱”送给霍尔顿备急用。霍尔顿不好意思用菲比的钱,第二天想着把钱还给菲比,给她一个纸条,告诉他要去西部过一个人的生活,离开之前想见她一面。霍尔顿没有想到的是再见面时菲比也拖了一个箱子,说要和他一起去西部,这让霍尔顿不能接受,在他的眼里,菲比成绩优秀,喜爱学校,正是上学的年龄,应该好好接受教育,怎么能跟着他这样一个被学校开除的“坏学生”去流浪呢?所以他坚决反对,这让菲比很难受,生他的气。最终两兄妹在动物园、旋转木马游玩中相互理解,霍尔顿也放弃了去西部,同菲比回到家,开始新的求学。
如果没有这些亲情的交织融合,那个聪明幽默的安托利尼先生给霍尔顿写的纸条:“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地活下去”,不知道他能否谦恭地领会?关于为什么要受教育,安托利尼先生谈到:“我很不愿意这样跟你说,可我认为你一旦对自己以后何去何从有了清晰的概念,首先就会在学校里用功学习,你必须这样。你是个学生,你追求的是知识。如果你愿意的话,如果你寻找和等待——接近你内心会非常、非常珍视的认识,首先你会发现,你不是第一个对人类行为感到困惑、害怕乃至反感的,在这方面,绝对不是只有你。了解这一点会让你激动,你还会得到激励。许许多多人跟你现在一样,在道德和精神上同样感到困惑。幸好,有些人对自己的苦恼做了记录,你愿意的话,就能向他们学习。同样会有一天,如果你有了可以教给别人的东西,他们就能从你这儿学到,这种方式是美好的,有来有往的。这不是教育,而是历史,是诗歌”。
“我并不是想跟你说,只有受过教育、有学识的人才能对这个世界做出重要贡献,并非如此。当我的确要说,对受过教育、有学识的人而言,如果他们首先也是才华横溢、具有创新精神的——不幸的是这种情况很少见——他们可能会比仅仅是才华横溢和有创新精神的人留下无限多更宝贵的记录,他们往往能更清晰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一般来说,他们也有顺着自己的想法坚持到底的热情。而且最重要的是他们十个里头有九个比那些没有学识的思考者更谦恭。”
这些让当时的霍尔顿直打哈欠,后来却跟着妹妹一起回家,准备下学期的上学,有人问他上学后会不会用功,他说他会,可是他又怎么能知道,因为谁都不知道将来怎么做,所以他觉得这个问题很蠢,小说以一种轻松调侃、饱含人情味的描述结尾。
雨点打在浅灰的水泥地上,染出一个黑色的小斑。黑点一个个蔓延,很快覆盖了整个地面。雨把旋转木马那朱红色的顶棚敲得“啪啪”作响,几乎没过了木马转台放着的爵士音乐。为了避开这突如其来的倾盆大雨,所有的父母都躲在了转台的屋檐下。而你,霍尔顿,却仍然坐在旋木前的长椅上。雨水像透明的长线,顺着你头上深红色鸭舌帽的帽檐,流入你的脖子,浸湿你的风衣。但你并不在乎,你反而觉得那么快乐!你看着你的妹妹菲芯穿着篮大衣,她的金发被风吹起,像一阵阵麦浪;她骑着那只很旧的棕色木马,一圈圈地转个不停。你说她看上去好看极了,自己还险些大叫大嚷起来。你浑身在颤抖,但是你不知道这是因为雨水的冰冷,还是因为内心深处的颤动。我知道,你也许从来没有这样快乐过——即使是和你的女友在一起;即使是在你的梦想里。
你说你讨厌女友萨丽的虚荣庸俗。但是你承认吧,你抵抗不了她的美貌。你甚至在和她见面的突然间觉得自己爱上了她,简直想跟她结婚。可是你和她谈心,当她否定你的未来时,你又开始恨她。最后你在懊悔中又突然提出分手。你仔细想来,觉得整个事情有点好笑。你放声大笑起来,你的笑声又响又傻,你可以对天发誓你真是个疯子。你内心的矛盾正像雨水一样狠狠地拍打着你头上的鸭舌帽,雨水在你的脸上流成一道道酸酸的眼泪。你真的躲不了。
你说你要是不想把自己的肠子呕出来,就别去看这假模假式的电影。但是你承认吧,你仅仅是因为想消磨时间,就去看了你最痛恨的电影。你的精神世界已经极尽空虚,你甚至只能用电影来填补。你想要叛逆,但却成不了真正的叛逆。就像那北风吹掉了你的帽子,但你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风的方向,你只能够捡起翻倒在地上的帽子。你已经无力去反抗了,你只能向现实妥协。
你说你想到西部装作一个又聋又哑的人,用自己赚的钱在树林旁边造一座小屋,然后娶一个同样又聋又哑的美丽姑娘;当有了孩子之后,就给他们买许许多多书,亲自教他们读书写字。可是你做不到,因为你有一个爱着你和你深爱着的妹妹菲芯。她拖着一只自己几乎拖不动的大手提箱,说要和你一起走。你觉得自己快晕过去了。你用你最凶狠的语气告诉她绝对不能让她跟你一起去。但最后你为了哄生气的她,答应她你哪儿都不去,并让她去坐那个深藏着你们无限回忆的旋转木马。看着菲芯骑木马的样子,你终于开心了,你身边的风雨不再萧瑟,它在你的眼中近乎缠绵。但缠绕的还是那悠悠的矛盾和忧愁。你还是避不开这风雨。
你坐在长椅上,早已淋得像只落汤鸡。你曾对菲芯说,你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当在麦田里玩耍的小孩跑到悬崖边的时候,你就拉住他们,不让他们掉下深渊。你知道这不像话,你知道要真这么做父亲会要你的命,但又只想干这样的事。我也知道,你张口闭口脏话连篇,第四次被学校开除后过着浑浑噩噩的日子;但你看不惯这狂风乱雨的世道,你会在遇到善良的修女时慷慨募捐,你会去擦掉学校墙上下流的字眼,你还会帮一个陌生的小女孩紧溜冰鞋。你想要反抗,你有着质朴单纯的理想。就算你做不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你仍然可以在风雨中守望。
你可以撑开一把伞,当孩子们经过时,你就把伞举在他们头上。他们就不会被风吹得发抖,不会被雨淋得打颤。他们会用稚嫩的声音说“谢谢你”。他们会用温热的小嘴唇在你湿漉漉的脸上轻轻地碰一下。你也会因此感到无比快乐。
真的,你真的可以这么做。我想你也会愿意。你会心甘情愿地帮助每一个孩子避开风雨。而且你要相信,雨过之后,一定会有阳光穿破云层,覆盖大地。当金色的阳光抚摸你的脸庞,即使你脸上满是雨水,你仍然会感到温暖。你会很期待这一刻吗?
一定会吧。
所以,霍尔顿,无论你是在麦田里还是在风雨中,请你继续守望。守望那没有被虚假溺死的真挚,守望那没有被虚荣刺伤的质朴,守望那没有被庸俗涂抹的爱情,守望那没有被金钱名利包裹的梦想,守望所有纯洁而天真的孩子们。
每一个人都有一段无法忘却的岁月,太多的敏感、偏执、荒唐、颓废、甜蜜与欢乐,使日子变得寂寞又温暖。站在一望无际的碧绿色麦田中,我想起了一个以前的坏孩子——霍尔顿。
我有段时光总是那么烦躁,会因父母一句话而暴跳如雷,会因朋友的一个动作而悲哀欲绝。之后我渐渐明白,那段时光,叫做青春。霍尔顿就是在那个时候突然闯进我的世界。他剪一个干净的水兵发型,却满头褐色乱发,邪邪的样貌,有些迷人。
霍尔顿读书的地方叫潘西,一个私立的贵族学校。在这之前他还上过艾尔敦·希尔斯学校。那儿有一个十分势力的校长名叫哈斯先生。到了星期天,哈斯先生见到开了汽车来接孩子的家长就跑来跑去和他们握手,要是学生的父母穿的粗俗又朴素,那老哈斯就只和他们握一下手,然后假惺惺一笑,之后就和别的父母去讲话。青春的日子里,快乐和痛苦很容易被放大,刺激着我们敏感的神经,我们总是会因为这点或那点而不满或愤怒。霍尔顿受不了这样的环境,于是选取了逃离,戴着自我的猎人帽拎着行李想要去往西部。
在临走前,他想要再见见自我的妹妹菲苾。于是托人送去一张便条,约在博物馆旁边。过了好一会儿,菲苾最之后了,她拖着霍尔顿在胡敦读书时用的旧箱子装满了行李决心与哥哥一同离开。霍尔顿没办法,只好放下了去西部。青春就是这样,充满了叛逆霸道却一心想要离开,最后在种种的牵绊下放下了目的。
文中有一段让人印象深刻的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诶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我们可能很难相信这句话出自一个老师之口,但的的确确是这样,那时候学校里的老师大部分都是势力的伪君子,他们认为为了苟延残喘地活着不惜一切的人是成熟的,为了某种精神或理想的人是可笑的。就连孩子们读书,也是为了日后能买辆凯迪拉克之类的东西。霍尔顿以前同妹妹说,他想要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守护一群小孩子。相信也有很多人拥有过类似的理想,只是那个理想太过遥远,来不及努力就已经长大。长大意味着放下,放下掉有过的完美理想,成为所谓的“成熟男人”,为了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这是种痛苦的生活方式,但绝大多数人会为了生活背叛心灵。
最后霍尔顿生了场大病进了医院,至于之后的事,无人知晓。于是留在书中的霍尔顿再也没有长大,我想他依然是那个天真的,单纯的“坏”孩子。
成长似乎是个永恒的话题,有时候,懵懂的我们选取把自我的不满和内心的小叛逆藏匿于心中;有时候,为了迎合社会,我们学会了伪装,学会了恭维,学会了欺骗,学会了送给别人一个个假笑;有时候,为了追逐名利,我们麻痹了自我的内心,封锁住心中真实的想法,用一份份赤裸裸的假模假式包裹自我,竭尽全力不让真实的内心显露于外。我们越是这样做,越是会发现——其实别人都在这么做。
我们生活的这个国度,这个时代正处于巨大的变革之中,一切都在日新月异的发展。从某种好处上说,这与50年代的美国确实有些相象。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也在发生变化,很多人开始迷茫,消沉,他们逐渐遗忘自我的理想,没有了最初的热情,开始向往平庸。酒吧、卡拉OK、qp室开始人流如潮,网吧、游戏机房中学生不断,所谓新新人类疯狂地迷恋上了ytw、kf等毒品……
天啊!我们是一群生活在新时代的新生力量,自然已经习惯了困惑和烦恼,但是我们就应集中精神看准我们的前方,我们的路,我们就应是一群有理想有抱负的人,从小我们就对自我的未来充满憧憬,想当科学家、医生、护士、老师……假如霍尔顿没有他纯洁的理想,那他就会堕落到底,是他的理想让他活下来。难道我们年轻人就该让生活变得如此混沌?是的,理想是人的指路明灯,它带着人走向未来,走向光明,我们的人生才刚刚开始,纵然生活让我们这代人有些迷惘和彷徨,但一切但是是暂时的,不就都会过去,我们此刻最需要的,就是我们的理想。
是的,有理想就有期望,期望就在明天,明天会更完美!把握好自我的生活吧!
从读高晓松的《如丧》到读J。D。塞林格的《麦田里的守望者》,应该是可以理解的,高晓松深受这本书的影响,也是太合麦田的名字由来,因此在晓松的强烈推荐下,我也拜读了,被这个霍尔顿·考尔菲尔德这个主人公折腾的五迷三道。
整部书都是在写霍尔顿被西潘学校开除后离开学校而不想回家这几天内发生的各种无聊、买醉、无意义的生活,不过话说回来,谁没有那段迷茫期呢?重要的是,霍尔顿去见了2个对他有深远意义影响的人,改变了他的想法,把他从毁灭的深渊中拽了回来。
其一是他的中学语文老师,他给了他对了解自己心性的启发。印象深刻的是他告诉霍尔顿的那句话,“一个不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轰轰烈烈地死去,而一个成熟的人的标志是他愿意为了某个理由而谦恭地活下去”。这句话用在霍尔顿身上非常贴切。霍尔顿厌倦他的学校,厌倦他的老师,厌倦他的同学,厌倦一切,觉得他们是那么的装模作样,觉得他们都是虚伪的,虚伪的聊天,虚伪的打招呼,因此他对学习提不起兴趣,对他人提不起兴趣,他就要这么逃离这个世界,去做他唯一想做的事情。“我会站在一道破悬崖边上,我要做的就是抓住每个跑向悬崖的孩子——我是说要是他们跑起来不看方向,我就得从哪儿过来抓住他们。我整天就干那种事,就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得了”。
另一个是他喜欢的可爱的妹妹菲比。我想如果你读了这本书,你一定也会喜欢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她非常可爱,可以和霍尔顿交流。这个小丫头听了霍尔顿对人生的厌倦以后,问了一个一针见血的问题“你什么都不喜欢,有一件你喜欢的事情吗?”。当霍尔顿决定离家出走,决定在出走之前来看看她的时候,她有了大胆之举,这个举动也救了霍尔顿,我感叹这个小姑娘的不一般。
霍尔顿心性不坏,因此他得到了些许老师的偏爱。他唾弃这个世界,因为他看到了这个世界的虚伪,但是还有这光明的一面,就如他见到的那两个纯洁的修女。我们在青春期的时候,都会遇到这种问题,觉得别人甚至自己的亲人都虚伪的可怜,但是总有什么东西帮着我们成长,让我认识更深,成长的更好更成熟。
暑假,我读了《麦田里的守望者》。
正如其名,有一个17岁的男孩,厌恶世俗的纷纷扰扰,梦想有一个孩童的世界,没有城市的纷扰和成人的虚伪。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本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这是他在纯真的妹妹身前发自内心的几句话,道出了他心里所想、心里所念。
在如今社会中,现实与残酷将人们狠狠包围。许多满怀梦想踏入社会的年轻人,在城市的喧嚣中,逐渐的迷失自我、失去方向,曾经的梦想烟消云散,人性也被逐渐磨灭。
我的姥姥生了三个女儿,大女儿是我妈妈,还有两个分别是我的二姨,三姨。
我的表弟是我三姨的儿子,三姨在他五岁左右时便外出闯荡,过几年又把表弟接到了她有所成就的那座城市。但是,抚养我表弟的人,并不是三姨,而是二姨。二姨是出了名的好脾气,只要不是触犯了她的底线,不管你怎样做,她都不会生气。正是这样,三姨才会借着她的性格将她利用——让二姨给她带孩子。
在表弟去大城市不久,我和妈妈也相继的跟了过去。于是我们一大家团聚,其乐融融。二姨待我很好,只是面子上做做而已,三姨却连面子上也不做。她先前去我老家,瞧见了那副土里土气的模样,假模假样的装出疼惜我的神情。在她怜惜的眼神里,我还看出了不屑。她带我去了县城,给我买了一套衣服让我穿上,我高兴的不得了,她就像成全了乞丐一顿饭似的笑笑。她带着我们去饭店吃饭,菜上来了,没尝几口,她就拿出“文化人”的娇气,说:“亏这个饭店还是这个城里最好的,做的菜竟然这么难吃。”
后来三姨提出让我去她们那座大城市见见世面,妈妈也跟着去了。本来哥哥嫂嫂为了勤俭节约,与三姨二姨表弟共挤在两房一厅的房内,为了欢迎我和妈妈的到来,哥哥嫂嫂特意租了两房一厅的屋子,我们四人便搬了进去。在我们到了的那一天,哥哥嫂嫂给我和妈妈去超市买了上几百元的东西,嫂嫂更是礼貌的待着我和我妈妈。
记得我们刚到大城市的时候,还没天亮,哥哥嫂嫂便等候在车站将我们接了回来。我们去拜访三姨的家,表弟还睡着没醒,三姨和二姨都才刚在我们的敲门声下醒来。表弟被三姨叫醒时,极其不耐烦。三姨把我和表弟拉在一起,一白一黄成了鲜明的对比,白的是他,黄的是我,三姨为此还乐了一下,说她“照顾”儿子得当。饭做好后,我好心的夹菜给表弟,他还嫌恶的将我骂了一句,把菜推了去。三姨并没有站出来为我圆场,而是笑着说她儿子不喜欢别人给他夹菜。好像城里人特有的优点似的。这件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犹新。
到大城市才不久,哥哥嫂嫂天天精心的照顾着我,为我买这买那,吃的水果数不胜数,使我原本焦黄的皮肤变得又白又水润。三姨看我时妒忌的眼神我记在心里。我原本发黄的头发,变得黝黑有光泽。我瘦如柴股的身子,也长了一些肉。三姨看在眼里,心里冒火——他儿子只白没肉,瘦骨嶙峋。由此,她处处针对我,也叫她身边的人针对我。
我和表弟打架,我打赢了他,他跑去告状,把责任全推在我身上。三姨和二姨合着说我,说我比表弟大,要我让着表弟。我打不赢表弟,我跑去告状,三姨和二姨眼里闪着儿子建功立业回来后的得意,也要我要有一个当姐姐的样子,不要和他斤斤计较。妈妈、哥哥、嫂子,只能在背地里安慰我。其实,我只大我表弟两岁。难道大的孩子生下来就注定要让着小的孩子?这就不得而知了。
我的哥哥,给我买文具,我心疼他的钱让他少买点;表弟几天一次得缠着我哥哥,给他买这样那样的文具和玩具,就怕我哥哥少花一分钱。我看不过去就说一两句,表弟还毫不在意的说:“他是应该的。”
有人欺负我表弟,表弟跑来告状,我二话不说,立马去帮忙打架。可是到了别人欺负我时,他反而还落井下石,站在对立的一边说我坏话。事情到了现在,我都没弄明白——那些人为什么平白无故的要找表弟打架,而且是一群人。而我给表弟主持了公道之后,为什么那群人立刻转移了目标,将锋头指向我。
过年时,哥哥和嫂子赶着回家结婚,妈妈也跟着回去主持婚礼,留下我一人在大城市。表弟得到了机会,狠狠地报复我。
一天表弟引诱我打架,我和他打了起来。因为每次都是他先惹了我,我不去理他,他就越来越得意忘形的触犯我底线。直到我忍无可忍,他才达到目的的和我打架。
我和表弟正在打架时,二姨恰巧朝这边走来,表弟赶紧躲在二姨后面说我欺负他,并把责任全推卸给我。只要是一个长眼的人,都知道是表弟欺负我。但是二姨像当妈妈一样的养了表弟这么多年,和自己的女儿待在一起的时间加起来都没和表弟待在一起的时间长。可想而知,就算我再怎么和二姨关系近,都比不过她和表弟的亲情。
二姨护着表弟,不让我打他,我当时火冒三丈,一下子管不住自己的嘴,说二姨偏心表弟。就因为这么一句话,她对我大动肝火,咆哮着:“你在说一遍!”急不可耐的急急向前冲一步,并举起巴掌来瞪眼看着我。
我大哭起来,再也不敢说话了。她一个大人,我怎么打得过她?就算我躲了过去,我自己一个人在家,没菜没饭,晚上又不敢一个人睡,所以,我无助的泪水一下子涌了出来。
我向二姨身后望,表弟便探出了头,颇有得意的笑。每次在我委屈的时候,他总是在大人身前一副委屈像,到了大人身后,便笑嘻嘻的看着我。他的成就,靠心计得来的。我没能比得过他,我又怎么可能比得过他?两个阿姨一起过来针对我,我家里人又得靠着他们吃饭。所以,我忍了。
事隔多年,我又回到了老家,搬到了小县城。每每想起到那里的一段时光,心就止不住的发寒。三姨见我搬回来,也就跟着表弟搬了回来,房与房相隔不到三十米。并和我读同一个学校。我还在给表弟主持着公道,他还是理所当然的享受着我的庇护,有时难免回过头来咬我一口。只是我没有再和他打了,因为他们搬来之后,我和妈妈搬到了离他们家隔着三条街的地方。他再也别想得到我“理所应当”的疼爱,再也别想伤我的心。
现实就是这样,我也同《麦田里的守望者》的主人公一样,希望到一个只有孩子的世界中去,哦不——孩子的世界里只能有天真无邪的,不能有像我表弟一样的小孩。那样的小孩,心智和大人的没什么两样,只是他人小鬼大而以。
这是一本非常不适合我读的一本小说,更确切的说很不适合我现在读。因为我既不是一个男孩子,尤其不是一个曾经判逆的男孩,也不是一个母亲,尤其不是一个男孩的母亲。没心思去了解一个年轻男孩判逆的小插曲。但是我不否认这是一本好书。
小说里的主人公已经换了好几个学校,这次是因为五科考试有四科不及格而被学校退学了。忘记说了,这次是初中。小说讲的就是主人公在自己认为家长应该知道消息的前三天所做的一些事情。短短的三天,哦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还不到两天,作者就把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发生的事写成了本小说,你可以想像有多么细致。其实也不到那么细致。或者你可以想像一下在这一天多的时间里,对于一个不太听话,稍有些叛逆的男孩来说都会发生什么。
呵呵,以主人公的语气就是离开了那所混账学校后,他做了些混账的事。对于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不想多说,总之是不太好的事情。如果非要我说些什么的话,那我想在这里多说一下主人公的妹妹。她太可爱了,可爱到主人公半夜没地方可去的时候都情不自禁的偷跑回家看一下这个可爱的妹妹。可爱到主人公想离家出走都不得不想和她道个别。更是因为这样,在道别的时候没想到她既然收拾了自己的行李准备和主人公一起出走。简直太可爱了。当然主人公太爱这个妹妹了,所以他最后决定不离家出走了。
每个叛逆的孩子内心也都存在着纯洁和善良的一面,就像主人公一样,他最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看着一些小孩子在麦田里玩。有时会提醒他们会有危险。
想想叛逆期是不是人人都会经历呢?只是每个人对于这个时期的承受力,自制力都有所不同吧。但是最重要的因素我想却是随机的,谁会知道当时会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呢?但是话又说回来了,不管是遇到什么人,发生什么事,内心的修养,或者说自身的意志也会决定了什么样的结果。如果在叛逆期前多和孩子分享一些所谓对他们有帮助的故事是不是会好点呢?人生的慢慢长路,我算是在叛逆的十字路口走过来了。回想我的那个时期,我好像还蛮听话的,哈哈!但是有些事经历了也并不是一件坏事,就要看能否以一个正解的心态走出来!算了,不说了,再说都比书抢眼了。这次可真成了读后感了。再说一句,我真的不否人这是一本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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