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合集15篇)
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孔乙己读后感,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我读了鲁迅写的孔乙己后,深受感动。
孔乙己一个被封建制度残害的人;一个被科举制度毒害的人;一的被封建社会嘲笑的人。
他“站着喝酒”“穿着长衫”“身材高大”“花白而又乱蓬蓬的胡子”这些无不显露出他的生活十分穷困,经济地位和社会像“短衣帮”一样。可他却常常摆着一付读书人的样子,说着什么“之乎者也”。他已经很老了,却时不时偷人家的书,被生活和别人欺凌的像一个现代的流浪汉!
读完孔乙己我实在是感到辛酸,想到在外面流浪的那些可怜的'人。他们虽然生活在21世纪,却像孔乙己一样潦倒可怜。
其实现在的我们,被中国的传统教育叫的有苦说不出!相同的衣服;相同的发型;不同的待遇等等,这些不就像古代的八股文模式!现在即使是21世纪但还是改变不了以前繁荣模式!
谁敢说我们不是孔乙己!
我们是坚强的孔乙己!
在鲁迅笔下,有许多文章。但我买了一本叫《孔乙己》的书,让我有了许多感想。
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长袍而没钱的人。
又一次,孔乙己花了一文钱买了一碟茴香豆,有几个小孩围了过来,孔乙己给每个人发了一颗茴香豆,吃完后小孩们还想吃,于是孔乙己用手盖住了碗,说:“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多乎哉?不多也。”
就从这一段就可以看出孔乙己的穷苦。一碟茴香豆只要一文钱,可孩子们只吃到啦一颗,孔乙己就用手盖住了碗,怕小孩们多吃一颗。
之后他就开始偷书,后来被何家人吊起来打了一顿。来到酒店,有人说:“哟,又去偷书了!哈哈哈哈!”“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于是把九文大钱一字排开,并说:“温一碗酒,这回有现钱!”
他说的话让他暴露了自己的穷苦,并把钱一字“排开,显摆自己很有钱,这道反衬出了他的`穷苦咯破。
每个人都喜欢把自己捧得很高,可有时自己的一个动作可以暴露自己的本性,有时自己可能因为自己的某些目的,而做一些“背叛”自己地位的事情。
在了解了孔乙己那悲惨的经历后,便对这位酸酸的穷书生感到很是可怜,但仔细想想,又感到他可气又可笑。如果当初孔乙己刻苦读书,说不定满腹经论,学富五车的他当了官,生活也就不会那么落魄。但这仅仅是个假设。自满但又贫穷的孔乙己自以为自己有点文化,又不能用这点文化来付出劳动,自食其力,最终因为好吃懒做而走上偷窃之路,被人打断腿,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我很可怜他因为没有正当工作而越过越穷,从而误入歧途。别人嘲笑他,他从不理会。而且他虽穷却十分讲信用。他活得让人心酸让人揪心。
我又感到可气又可笑,气的是他不用功读书,不争气,好逸恶劳,颓唐一生;笑的是他骄傲自满,穿着又破又脏的长衫,过着比短衣族还穷的`日子还自感清高,甚至自以为窃书不能算偷。
其实,在那个时代很多象孔乙己那样的书生,由于考不上官而沦落一辈子。他们不如健壮的庄稼汉,更不如巧舌如簧的商人。他们读书,就象是用一生下赌注,赢者升官发财享受荣华富贵,而输者有的就贫穷撩倒,落魄一生。孔乙己就是一个代表,也算一个特例。
穿着破旧长衫的高大体型,青白的面色,深陷的带着伤痕和蓬乱的白色胡子,这就是鲁迅所描绘的孔乙己的样貌了,一口的之乎者也和爱面子就是它的特点,孔乙己就是孔乙己,不会把他和别的长衫文人混为一谈,个性鲜明,喜欢在别人面前显摆自己,好吃懒做,死要面子,这似乎也跟别的文人没什么两样,但却似乎没有其他文人如此高傲
那个时代人的冷漠让我感到震惊,无法想象那个时代的人可以对死亡这么的轻描淡写,就连孩童都如此的`自私,而人们关心着的是自己的腰包,从不会关心到别人,就像老板想起了孔乙己,也只是因为那十九文钱罢了。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
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
最近,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这篇文章。
故事的主人公孔乙己是一个读书人,几次科举考试未中,使他丧失信心。但他并没去找工作,于是只有支出没有收入,日子越过越穷。所幸写得一手好字,替别人抄写,还能混一口饭吃。但是他好吃懒做,不几天就连人带笔、墨、纸、砚一起消失。这样几次反复,就没人请他抄写了。他只能去偷,但他在咸亨酒店里从不欠钱。
孔乙己的一生就是一个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几次科举考试未中,使他心灰意冷。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连小孩子也嘲笑、疏远他;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被人追打。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生活中,他就是一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多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知道在哪里结束:一个人的孤苦,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对孔乙己的印象是不可磨灭的。
他衣服脏了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穷酸,九个大钱也会排出来的酒鬼,就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被表现的淋淋尽致。他身无分文,却长衫终日。这是要面子还是自欺欺人?是地位低下还是致命清高?
无从知晓,他在人们的讥讽中度过了那黯淡的时光。在长衫主顾看来他是可有可无的',来了,不过是增加先笑料;再短衣帮,看来他是可怜可笑的,有他,不过是解些疲乏;在酒店掌柜看来,他是可悲可泣的,欠了十几个大钱,一直不还,先生,仰首长叹: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我们作为新时代的一名少年,应该从他身上吸取教训,不能碌碌无为而终身。更不见他人之不信。而成自己的笑料孔乙己是被科举迫害成为牺牲品的。现在的社会已经远离了害人的科举。而我们少年正是最容易接受那些新事物的时候,社会的复杂性,需要我们有一双慧眼去寻找正义与理想。在接受信息时,敞开心扉,理性选择,取精华而弃糟粕。
好的心性配合渊博的知识。奋斗起来才会精彩,精彩了才会感到幸福。
回首再看,不会为孔乙己而悲哀了,也不会为他的不争而愤怒了,那个时代选择了他,已注定是灭亡。而我们生活在新社会,要的是奋斗,是拼搏,我相信:我一定会赢。
孔乙己,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的读书人。在黑暗社会里,他唯唯诺诺地活着,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尸走肉,一个麻木不仁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孔乙己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己心中,他并非这么想。在与他同龄的人中,只要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孔乙己只好向孩子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才会有轻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停过。后来的他只能靠双手走路,终于,他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再也没有人见过他。
这就是鲁迅先生笔下这篇文章的结局,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在描写孔乙己时运用大量的手法,对人物外物都有描写,笔墨越多,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用意有两点,一点在于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在鲁迅先生的作品中,运用了不同手法将人物的现在与过去形成对比。对周围人物和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出当时旧社会的制度。在另一方面,作者希望能让更多的人从麻木不仁中醒悟过来,这个社会能够振作起来。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咸亨酒店的悲剧。
一个在笑声中出场的读书人孔乙己,最后在人们的笑声中离去。是死后也欠了19文大钱。
孔乙己的确是个例子。连当时“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文明的人,也落得个小偷,酒痴的下流名号。我一开始不懂:“读书人那么老实,为什么会偷窃?”后来明白,当时的世界已经,不允许人们老实了。一个不小心,就会惨死。他们是迫不得已的。
而当时人心真的.十分冷漠。孔乙己在笑声中出场,那些喝酒人的笑也许是侧面描写孔乙已的幽默。但下文孔乙已被打断腿,他们一如既往的打趣:“孔乙己,你脸上又添加新的伤痕啦!”“孔乙已,你又去偷别人家的东西啦!”他们居然不问问孔乙己的伤,不去问孔乙己是否能活下去。我甚至怀疑他的的良知,人性都去哪了?
孔乙己的事在那个时代特别多。鲁迅先生也是文明人,读书人。他比孔乙己的生活条件要好,不愁吃喝不愁穿。但他跟他侄女周晔谈论“碰壁”时,也证明了他也在受到迫害。他也在逃避,他用文章让人民快逃,快革命,别出现更多的孔乙己。
全文采用对比的手法,前半部分让人捧腹大笑,而后半部分则让人痛心的潸然泪下。
不知道为什么,拿起这篇文章,就有点放不下的感觉。或许它是一篇小说,里头有吸引人的故事情节以及丰满的人物,再或许它是一篇出自鲁迅笔下的名篇。看完一遍,只是感叹孔乙己悲剧的人生。再细读一遍,发现这个人折射出了一个大的社会。折射出这个社会的冷漠,这个社会的残酷。
或许在更多人眼里,孔乙己是那个社会的“多余人”,也是那个社会的被毒害者。在别人的贬斥下,我欣赏起他的执着,虽然,我们会怒其不争,可是,换个角度去看他,他一个人的反抗也是无济于事的.。他热衷于功名利禄,其实,这个那个社会司空见惯的行为,我们不应该去指责或者去批评,要怪我们只能责怪那个社会,诅咒那该死的科举制度。其实,像孔乙己这样的人,不只是存在于封建社会,当今社会,有何尝少呢?在这个竞争社会激烈的时代,在这个所谓“人才济济”的21世纪,很多“孔乙己”奔波于公务员的考试当中呀。一个职位居然有那么人来竞争,他们为的什么?我想不言而喻吧。
以前是“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那如今呢?
对于孔乙己这个生活在社会最低层的小人物,我们对其态度还是“怒其不争,哀其不幸”的为多,谁让他偷东西都偷不明白,害为此丢了一条腿呢?呜呼“上大人孔乙己”呜呼害人的封建科举制度!
《孔乙己》读完,让我觉得与《风筝》很像,受虐者总是忘记,体现当时社会的落魄。那一次次笑,与孔乙己的生死之谜,都体现了当时人们精神的空虚与冷漠。
文中的四次“笑”。第一次是孔乙己脸上添新伤疤而被嘲笑,这一次是因为孔乙己偷窃大家嘲笑他,错在孔乙己;第二次是孔乙己考不上功名而被嘲笑,这是人们往伤口上撒盐的行为,所以是人们错了;第三次是掌柜的为了吸引顾客而赚钱去取笑孔乙己,错在掌柜的`;第四次是孔乙己被孩子们嘲笑,是这个封建科举社会把孩子们都教的势利了,错在当时的社会。这四次笑看似是不经意间的描写,却是作者的别具匠心。
合上《孔乙己》,短短的几千字,却诉说了当时社会的悲哀,可见鲁迅的厉害之处,真不愧是“以笔为武器”的一代文学大师!
孔乙己这篇文章讲述了求乞人怎样去乞讨,利用了这一个事列来贬谪那些有手有脚却好吃懒做的只求乞讨度日的人。
从这一小段中,有很多方法,我给你们一一道来。
一个小孩子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而拦着磕头,追着哀求,我厌恶他的声调,态度。我憎恶他并不悲哀,近于儿戏,我厌烦他这追着哀呼,又有一个人向我乞讨,也穿着夹衣,也不见得悲戚,但欠哑的,摊开手装着手势。
从这两小节的内容中,可以看出这些乞讨者方法多样,他们能动脑筋想到这样地方法来取得别人的同情,却不去用自己的劳动换来自己的'幸福。那些只靠乞讨度日的人非常可恨,我们要杜绝这种情况的出现,我们要用我们辛勤的双手创造我们的幸福。
从这篇文章中可以得到我们要用自己的劳动换取应得的报酬,我们有手有脚,为什么不去自己劳动换取我们的幸福呢?
《孔乙己》这本书讲述了在鲁镇,一位嗜酒的下层知识分子孔乙己,因贫穷和未取得功名遭到嘲笑。在这种情况下,孔乙己却不思进取,不想方法去谋生,而是进行偷窃。最终因偷窃被人打断了腿,悄无声息的死去了。
读完这本书,我有很多感受。封建礼教的可怕。但更多的.是,悲哀。对于孔乙己这个人,我“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细想一下,造成他悲剧的原因便是他自己。他一直在固守着封建礼教,每天说一些“之乎者也”的话。在时代发展的过程中,作为一个知识分子,他不但没有开拓思想,反而一直的固守旧的思想。被时代淘汰似乎成了必然。
不仅如此,在别人嘲笑他时,他从没有反思过自己,每天都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贫困,却从不想着去打工谋生,而是好吃懒做,进行偷窃。这一切都说明了这个人的不上进,他的悲剧似乎也是必然的。试想一下,如果他能正当工作,那么他的结局也定不会如此悲凉!
在这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人不要一成不变,不要只活在自己的圈子里。不要在被时代抛弃了之后,才后悔,叹息。一定要懂得变化,抓住时代的脉搏,尤其在这个高速发展的时代。
此外,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现在这个美好的时代,一切皆有可能。
《孔乙己》这篇小说上我体会到封建社会末期人舍得阴暗面。他讲述了孔以己多次考试却多次落榜,最好贫困潦倒,悲惨死去。
封建科举考试落榜的人很多,历史较有名的就是蒲松龄。数次落榜后,他不甘于这样读死书去参加科考,就索兴去民间收集传说故事。最后成功的写成立《聊斋》。这就说明蒲松龄不是没有真才实学,而是碍于八股文的死板模式,才学无法发挥出来。由此可想像,因科举制度而没摸了多少人才。
再看一看今天中国的教育也不容乐观。考试也只是不断重复前人的知识,没有丝毫想像力和创造力。现在的语文试卷连大学教授也做不出吗。不是有人说现在学生的作文已成为古代“八股文”的翻版吗?的却如此,学生要知道那些在“大纲”内容里,那些不在。对知识死记硬背,别无他法。
一个国家的发展与他的教育息息相关。与发达国家的学生相比中国学生是最刻苦,最努力的。可中国学生想要赶超他们去不容易,这是为甚麽呢?中国教育跟不上中国快速发展的.步伐就是诸多因素之一。
中国的发展需要的绝不是没有想象与创造,只能重复前人的知识经验的人。时代的发展需要实力与创造,我们呼吁:中国的教育迫切需要革新!
觉得这篇小说还是很好的,不是《狂人日记》般的枯燥,描写的孔乙己很是鲜活。迂腐的时代造就了一个更加迂腐的孔乙己。其实生活在某个时代的人必然受到时代的局限,孔乙己的形成是时代的必然,然而就不是自己的罪过么?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穿的虽然是长衫,可是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
的确就是他了,一个落魄的读书人,没有从迂腐的'时代觉醒的人,还不能面对现实脚踏实地做事的人。不仅如此,更是一个死要面子装清高的人,和我一样吧!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读了《孔乙己》这篇文章后,我非常同情他,非常可怜他。他是封建科举的牺牲品,也是个下层的读书人,没有进学,也不会营生,生活愈来愈穷,几乎过上了讨饭的生活,幸而写得一手好字,能为人家抄抄书,换一口饭吃。但因为好吃懒做,几次连叫他抄书的人也没有了,故只好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情,遭到挨打,打断了腿。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已经非常的贫困,和“短衣帮”一样,“穿长衫”能说明他是个读书人,是他的身份的象征。从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更加表明了孔乙己是个诚实又迂腐的.人。穿着一件破长衫又不肯洗,仗着自己读过书,在咸亨酒店里总是说一些众人都听不懂的话,来说明自己书读得多、读得广,有些人却嘲笑他:“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使孔乙己非常尴尬,一副窘样。
我觉得我们不要像孔乙己那样死读书,读书的目的非常功利,为了面子,为了考取功名,为了升官发财,迂腐无知,麻木不仁。读书的真正目的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文化素质和人文修养,正如高尔基所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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