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800字(通用44篇)
认真读完一本著作后,大家心中一定有很多感想,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怎样写读后感才能避免写成“流水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范文8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看过一遍《雾都孤儿》,当时年幼,通篇读下去,没有什么感觉,就觉得外国人的书没有中国人的书那么容易读懂,名字还不好记。时隔多年,如今重读《雾都孤儿》,感触颇深。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从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从未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终于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是这样说的: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就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他父亲的一个好朋友。虽然,那时候他还不太了解内情,最后正是睿智的布朗罗先生救了他。也正因他的善良,才使奥利弗得救,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了污浊的世界。
在这个故事里,最美丽的当然要数露丝,但是我最喜欢的却是南茜。她是从小就生活在盗窃犯费根的阴影中的可怜女孩,她的童年恐怕比奥利弗还要悲惨,无人怜悯。最后通过自己的努力她有了一个家,却不幸的爱上了赛克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坏蛋,如果不是他,南茜很可能早就改过自新了,是他掐断了南茜最后一丝关于幸福的希望。从某种程度上说,南茜爱上了赛克斯,就等于迈向了悲惨和死亡。
我很喜欢书的结尾,虽然南茜死了,可是所有善良的人都得到了最美好的结局。他们生活得非常幸福,有他们做伴,奥利弗也非常幸福。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的结局,这是个中国人爱用的大团圆式的结局,这也说明了人们心底隐藏的人性,人性本善,大家都向往善良。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们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从奥利弗身上,我们看到了善良的巨大作用,它能够把苦难变成幸福。因此无论何时何地,我们都要善良地活着。
合上这本书,我只有一个想法: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就好,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手中。
最后,我看了一部书,书名叫《雾都孤儿》。正如书名一样,这是一部描写苦难的书。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下来,我被主人公的每一个事件深深地牵动着。
书中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里弗在孤儿院长大,他的童年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后来他被送到了一个棺材店里当学徒,但因不能老板娘的侮辱,他后来含恨而走,可是却又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他曾被善良的布朗罗先收留,但是又被凶徒带走,扒手们策划让他做一个小偷,但他不失善良本色,于是一次抢劫被成功阻止,奥利弗被冷枪击中。幸亏同行的一位小偷救下了他。
之后,奥利弗历尽无数辛酸,最后被善良的女扒手营救。奥利弗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但南希却被贼窝头目杀害了。警察之后围剿了贼窝。读完后,我既为奥利弗获得幸福而高兴,又为南希最后的死去而悲伤。可见小说内容曲折,让读者眼界大开。同时小说中的情节更让我感触很多:他在这里度过的幼年是那样的阴暗,始终没有一句亲切的话语或是一道亲切的眼光照亮过。“眼泪即顺着奥利弗的脸颊滴了下来,跟着一是滴,接着泪水连成了一条线”,“这孩子拼命想忍住泪水,却怎么也止不住,他索性双手捂住面孔,泪珠从他那纤细的手指头缝里汹涌泻出……”像这样的描写还有很多,每一个词语都深深地打动了我。想想我们的童年有着父母最亲切的爱,我们生活在蜜罐里一样。但是有时我们却仍不满足,时常的发些脾气。
读完这本小说,我的眼泪不知流了多少次,但最后终于苦尽甜来。小说描写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书中善良的人很多,正是因为有了他们,才使得奥利弗得到了温暖,是他们让一个孤儿不再受苦,同时奥里弗也没有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没有改变他那善良的本性,这也是小说的一个闪耀点。
读了这部小说后,让我受益匪浅。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冷酷和人的性格之分,让我读懂了奥里弗不弯腰、不低头的精神和那善良的本性。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境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干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利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述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啃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头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忙贫民、孤儿的样貌,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尽管世间对奥立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他。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一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令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立弗最终有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忙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期望。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在1838年写的一本小说,这本书讲述了一名叫奥利弗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受到执事的针对被送到棺材店到学徒,在棺材店备受折磨后决定逃离棺材店,结果误入贼窝,经历了许多辛酸历程后,发现了自己的身世,最后被一名善良富裕的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出身后他的妈妈就过世了,别人也不知道他的爸爸究竟是谁,于是奥利弗一出生就变成了无家可归的孤儿。虽然孤儿院收留了奥利弗,但是孤儿院对里面的孩子一点都不好,里面的小孩时常都要挨饿,只有有人来检查的时候孤儿院才做做样子。比起奥利弗现在的小孩简直是太幸福了,他们不知道人间冷暖,每个都是家中的小霸王,爸妈的手中宝,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哭闹。在小孩都在爸妈怀里撒娇哭闹的年纪,奥利弗就已经尝尽了人间冷暖,学会了独立。
奥利弗在受到棺材店老板娘等人的虐待下,决定逃离棺材店独自前往伦敦,在去往伦敦的路上他认识了一个人,他把奥利弗骗进了贼窝,而且盗贼团伙的首领还想把奥利弗培养成小偷,为他办事。但不管盗贼团伙怎么说服奥利弗,他就是不答应,盗贼们还想通过强硬的手段强迫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就是软硬不吃,从内心抗拒这样肮脏的行为。这也是我很佩服奥利弗的一点,不论他在什么环境下,他都不受别人的影响,始终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不管是黑暗冰冷的孤儿院,还是只会虐待他的棺材店等人,到后来邪恶的盗贼团伙。他从来没有怨恨过别人,也没有抱怨过社会,这种出淤泥而不染的品质值得我们去学习。
这本书的人物中除了奥利弗,我还十分同情的一个人物就是南希,她是盗贼团伙的同伴,但是整本书看完之后才发现她是盗贼团伙里真正对奥利弗好的人。在盗贼团伙想欺负奥利弗的时候,她总是挺身而出,出手制止他们。在盗贼团伙想陷害奥利弗,让他失去他爸爸巨额财产的继承权时,南希把消息透露给了奥利弗的姨妈,让盗贼团伙的阴谋才没有得逞。但她自己却因此招来了杀身之祸。是一个善良的人,却没有因此得到应有的幸福,为她感到惋惜。
看我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人间的冷暖,更加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的一切。
1812年,在英国朴茨茅斯的一个贫困家庭,后来影响了无数人的作家狄更斯诞生了。
当时的英国还处于动荡时期,饱受饥饿和严寒的狄更斯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些让人难以忘怀的记忆给予了狄更斯无穷无尽的写作源泉,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一个处境非常艰难的孤儿——奥利弗尔的故事。奥利弗尔的母亲在生下他的时候已经力竭而死,而母亲的唯一财产也被在场的一位老妇人窃取,因此,奥利弗尔不得不在济贫院生活了下来。上帝在此时仿佛显得十分刻薄,奥利弗尔这个可怜人儿在济贫院吃不饱、穿不暖;后来在棺材店被诺厄尽情辱骂殴打;好不容易支撑着瘦弱的身体逃了出去,却被一不小心进入了贼窟······但善良和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的,在参与一次入室抢劫时,奥利弗尔被房子的主人——罗小姐拯救了。而女贼南希不忍欺骗这个可怜的孩子,将奥利弗尔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想将他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贼,因此独吞财产的可恶阴谋告诉了罗斯。案发后,老费金、蒙克斯判处绞刑,而主人公奥利弗尔则被布朗洛先生收养,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与一个心灵高尚的穷人交往,不但不会玷污你的灵魂,反而会使你的智慧更添光彩。因为,穷不在于物质上的穷,而在于心灵上的穷。一个人即使再有钱,只要心灵是残缺的,他就是一个里里外外都极穷的人;反之,一个人即使再穷,只要流露出心灵的美来,他就是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光凭钱来判断一个人是很武断的,钱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人情味儿的东西,它能腐蚀人的灵魂。一个崇尚金钱的社会,真正正义、高尚的人如覆薄冰,得不到重用。而很有可能,那个年代动荡如同家常便饭,久久不能歌舞升平的一个主要原因,那绝对就是金钱的腐蚀力量。(这是某某书上说的啦,呵呵。我采用而已)
在那个时代,穷人都受到了有钱人的冷嘲热讽,这就是作家狄更斯体会到的,这也是每一个读者体会到的。
这也是狄更斯写作的原因,他希望自己的书能唤醒每一个沉睡的人,终止愚蠢的做法,开始爱和情义的撒播。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本书曾多次改编为电影、电视及舞台剧。
《雾都孤儿》是本世界名著,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下,受了这么多折磨。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只有10岁,和我差不多大,可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较,我们生活的多幸福,可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在目标追求上,也是一遇到小小的困难,就放弃了,缺少意志力。现在,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孤独、寒冷作战。他们多么向往美好的生活。我们能视而不见吗?
我们要珍惜现有学习条件,刻苦读书学习,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在一位老师的推荐下我看了《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叙述了一个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在济贫院里长大,后来因某些事离开了济贫院,去了伦敦,可不幸误入了贼窟。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绅士布斯洛救了他。后来奥利弗被劫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好心的罗斯收留了他。不久,奥利弗异母兄弟蒙克斯来找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奥利弗变成罪犯,从而霸占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揭发了这一切。费金派人杀死了南希。案发后,费金,被判处绞刑,布斯罗揭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或许你们不信,但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我觉得文中的罗斯很善良,因为文中写了一段话:“就是他!”突然一个男仆大叫一声,“他肯定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贼。在黑暗中,是我开枪击中了他。”这家伙叫着,高兴地拖着男孩的一条腿,把他拉进屋子里。
“放手!安静一点。”一个甜美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哦,他还是个孩子,开样子伤得不轻。”
“快派一个人到镇上去请罗斯医生,其他人快动手把这孩子抬上楼,放在床上。他需要照顾!”
这些事能反映出罗斯的善良,假如罗斯没有救奥利弗,那就没有后来那些事了。也能反映出那个男仆是多么的见死不救。
他们让我想到上次在后街,一个老奶奶在乞讨,这个老奶奶满脸皱纹,还时不时咳嗽几下。这时,一位小姑娘伸手掏出几块几钱,给那位老奶奶,还陪那老奶奶讲了几句话才走。虽然这事儿没有斯罗小姐那么大,但依旧能看出善良的人很多。毕竟,生活中,轰轰烈烈的大事是少有的,而环绕我们的大都是平凡的小事。
善良带来的就是幸福,如果我们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善待他人的仁爱之心,没有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乃至一切大自然——风、雨、草、木、阳光、水分和空气的这份浓厚感情的话,是绝对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无法想象一个如此稚嫩的孩子是如何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的,也无法想象那个世界人们的残忍与冷酷。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思考着人性的黑暗与虚伪,以及毫无良知的世界里的那仅有的一点温存……一双清澈而忧伤的眼睛,一颗稚嫩、纯洁的心灵,一袭破旧不堪的衣物,塑造出了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的形象,栩栩如生,感人肺腑。不可否认,我被奥利弗的纯真、诚实与善良彻底打动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生活就此在我心中拉开了序幕。伦敦城里似乎永远弥漫着阴冷的味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总能让人嗅到血腥,想到战争的杀戮。人们的脸上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有时出现了一两张邪恶的嘴脸,似乎在报告着这世界的残酷。
可怜的奥利弗就这么残酷的活着,忍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生活的压迫使一个本该享受童年快乐的孩子沦落成了使人厌恶的弃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中抚养,但一次又一次都被抓回去,他失望、痛苦、无奈,上帝就这么折磨他幼小的心灵。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人而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欢的人,是在两次奥利弗面对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努力帮助他的布朗夫妇。
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将来少了一个贼!而多了一个好人。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冷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善良给予了我们一点感叹。但最后他仍逃脱不了悲惨地死去。作者狄更斯人物塑造手法十分优秀。
小说中的流氓盗贼,精辟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心酸的笑,让人看完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需要向命运低头。
冥冥之中,似乎看到了奥利弗那张带着纯净的、天真的笑脸……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雾都孤儿》这本书,这本名著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笔下。
寒假里我很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我几乎是废寝忘食地读完这本书的,书里的情节和小主人公一系列的遭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同时也被小主人公坚强、正直和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
小主人公奥利弗刚刚出生便失去了父母,成了一个可怜的孤儿,被贫民救济所收养,在救济所里,奥利弗吃不饱穿不暖,那里的管理远员曼太太是可贪心冷酷的人,她没有爱心,一次奥利弗被误解并送出了孤儿院,从此他就开始了流亡的生活,年仅十岁的他,吃尽了生活的苦,但他很坚强,对未来一直充满了信心,而且十分的正直。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他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途中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后来终于逃了出来。读到了这里,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
奥利弗承受着痛苦,他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都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想想自己比他还要大一点,我现在过得可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有妈妈的爱,爸爸的呵护,但有时还要和爸爸妈妈生气,他的坚强我有吗?他的意志力我有吗?他的忍耐我有吗?也许是我们的生活太美好了,所以我们才不知道什么是苦。
另一个方面也让我看到了很多好心的人,让我想到了一个善良的人总能得到好心人的同情,善良的露丝小姐收留了可怜的奥利弗,把奥利弗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南希和奥利弗一样可怜,但还是死死捍卫奥利弗的生命,还有布朗洛先生,他们都是在奥利弗灰暗的生活里带来光明和温暖的人,让可怜的奥利弗感受到了人世间的真情和爱。
这些善良的人和奥利弗非亲非故,但却对他像亲人一样,让我深受感动,让我流下感动的泪水。我想,如果我身处那个环境我也会像那些善良的人一样不顾一切地去帮助奥利弗的,让这个世界多一点爱多一丝温暖。
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的顽强、正直和善良,不要被困难所打倒,不要被邪恶征服。
如果你还没有读过这本书,去读一读吧!
近朱者赤,近墨者未必黑。———题记
常言讲:“近墨者赤,近墨者乌”。然而,我却不是这样以为的。古返昔去有很多事例皆脚以证实我的这一观点:屈本身处顺境仍用性命诠释《离骚》;周敦颐身处浊境仍《没淤泥而不染》;钱教森身处物资丰盛的资标主义国度却仍然归到困窘潦倒的中国,投进到了祖邦的修设中……他们之所以能干到这些都是由于他们有着刚强的意志不替艰苦所屈不为环境所扰的意志。再次捧讫《雾都孤儿》这利书,奥害弗又让尔想伏了“近朱者赤,近朱者未必黑”这句话。
故事中的客人私奥利弗是一个出生于穷济院孤儿,他一诞生母疏就分开了人间。于是,他即从小在贫济院的童农作坊干甜力劳动。起初生活中又阅历了种种曲折。无邪的奥利弗先是被骗到伦敦市区的一个贼窝,从此他就学会了偷盗。只管如斯,他心坎那善良的原性依然没有改变,逐步意识到了妍媸擅恶,添上他底本具备的坚强的意志,在像布朗先生那样的善意己的辅助下,卑躬屈膝地取邪恶入言抗争,终极跟布朗学生一起功上了幸福美妙的生活。
沉重地折上最后一页我不禁由衷地领出感叹,“近朱者赤,近墨者未必黑”!奥利弗用本人的仁慈的天性、顽强的意志、英勇地性情作到了这一点,他不果为外界环境的不良影响而损失从我,而在咱们的事实生涯中又何尝不是这样的呢?
有地晚上,野面来了客我。饭后,我去上楼写作业,而其别人都在客厅内谈笑自若,道到乏味的事件时,会不断地传来阵阵欢啼。有几回,我老是按耐不住,想抬下手中的功课,参加到他们的走列。但转思一想,奥利弗在那么恶劣的环境下都没有改变自己的实质,没有失往自我,他那坚强的意志莫非不值得我学习吗?何况我点对的只是这么一个小小的诱惑罢了,岂非的我的意志就那么经不起考验吗?不,我必定要要保持,做自人当做的事,不能让外界环境来左左我自彼,奥利弗是和我一起的。最后动摇地意志末于使我克服了引诱,安口的卧下来学习。
固然我们有时不能转变恶劣的环境,但是我们能够一直地磨难大家,像奥利弗这样用坚强的意志来战胜外界不良环境对我们的影响,我们须时刻牢记:近朱者赤,近墨者未必黑!
据说,每一个民族都会有一个作家,并且只有一个作家能代表本民族的精神,要了解这个民族,就必须阅读他的作品。其中,最能代表英国精神的就非狄更斯莫属了。狄更斯用一支笔,引领着英国人时而哭、时而笑,刺激着冷酷社会麻木不仁的心。
最近,我被他写的《雾都孤儿》深深吸引。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从一出生就受到来自不同人的虐待和侮辱,每当他对未来又开始有丝许憧憬时,一盆盆冷水又倾泻而下。这个无家可归的孩子,从来没有接受过亲人的爱抚,也从未感受过人间的温暖。他处在犯罪边缘,毫不知情地参加抢劫。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解救下,奥利弗终于脱离了罪恶的魔爪。
城市慷慨地亮起灯光,浓雾之下,少年该何去何从?
文章一波三折的情节令人情不自禁地读下去,也十分引人深思。社会制度的不合理,让弱小无助的人无依无靠。社会环境如同一头猛兽,将渺小的人吞噬。尽管小说中浓墨重彩地描绘了一个黑暗的世界,可狄更斯却依然不忘为这座城市点亮一束光。《雾都孤儿》中的老绅士和露西用他们的正义感和爱心解救了奥利弗,他们就是暗夜中的那一束光!敢于向黑暗宣战的人,心里必定充满光明。可见,人情冷淡的社会里,狄更斯仍然对人充满乐观和希望,仍然对世界充满向往和光明,那是多么的难能可贵!他用善良、仁爱点燃的光明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善良、仁爱是带来光明的一线希望。在现实生活中,何曾没有?汶川大地震后,当汶川县映秀镇的村民们从废墟里爬出来,用力扒开废墟中的教学楼一角时,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年仅29岁的老师张米亚跪在地上,怀里还紧紧搂着两个孩子。两个孩子还活着,而他却已气绝身亡!这位年轻的老师用强有力的臂腕,为两名孩子插上生命的翅膀。废墟之下再难熬再灰暗,孩子心中也充满了希望。是他的善良、仁爱,让世界多了一线光明。
《雾都孤儿》让我明白:灵魂最美的音乐是善良。从现在起,我也要用善良为世界带来光明!
苏轼曾说:“旧书不厌百回读,熟读深思子自知”。《雾都孤儿》是一本值得品读的好书,我一定会反复品读,体会真情冷暖。
暗夜下浓雾缭绕,一束光在雾中闪烁着耀眼的光……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书店的橱窗上发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黄色皮革的封面格外显眼,上面画着一位无家可归的流浪儿,独自坐在一块路牌旁,看起来十分可怜。这画面与其书名吸引了我,于是我买下了这本书,细细地品读起来。
在英国某间孤儿院里,一位善良的母亲产下了这本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维斯特以后,只见了他一面,便离开了人世。奥利弗打小就被同伴欺负,被管理员毒打。直到九岁那年,他再也无法忍受饥饿和精神上的折磨,偷偷地逃离了孤儿院。一路上历尽艰辛,他终于来到了伦敦,但由于年幼无知,他在不知不觉中被诱拐到贼窝。得知真相后,他非常愤怒,逃了出来。庆幸的是,他被一位好心的老先生从困境中解救了出来。但他那同父异母的哥哥将他从老先生那里掳走,并用尽了各种心思与手段来陷害他。万幸,他再一次被好心人从他哥哥的魔爪里解救了出来,并与他哥哥展开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斗争。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像奥利弗哥哥这样的人也并不少见。他们为了自身的利益,不惜用下流的手段陷害、污蔑他人,疯狂地榨取他人身上的油水。这本书的作者狄更斯在字里行间表达了他对邪恶的厌恶,对善良的崇敬。我想,如果这世上每个人都能以一颗善良、宽容的心对待他人,对待世界,也许这个世界就不会再有尔虞我诈,也不会再有那么多战争祸患,这个世界一定会充满爱。
纯正如美玉的心灵是奥利弗人格魅力的根源,这让我深感震撼。读了这部善恶较量的小说,我仿佛听见奥利弗告诉我,面对任何困难,都要坦然、真诚,以乐观的心态去对待,保持纯洁善良的本性,要学会宽容别人。这样,别人才能包容你。我细细地品味着。这一刻,我明白了要做一个善良的人,就必须要有一颗善良的心。
更值得我学习的是奥利弗勇往直前,不惧艰难险阻的精神。小小年纪的他比起现下有些成年人更值得钦佩。他懂得反抗,灵魂里流淌着坚强与善良。在面对牧师助理和殡葬师时,他能够隐忍,但也能够奋起反抗。这个孩子向往正义并努力地改变着自己的生活,最终,他得到了温暖的关怀。
奥利弗的故事,深深震撼着我,感染着我。我仿佛变成了一条鼓足风帆的小船,乘风破浪,驶向人生的彼岸。
最近我重温了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还记得小时候用了一天时间废寝忘食地读完了这本书,虽是囫囵吞枣,但书里的情节和小主人公一系列的遭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如今再次品读,有了20多年人生阅历的我则更被小主人公坚强、正直和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
小主人公奥利弗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额外得到两片面包,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但很多孩子活不过9岁就死了,奥利弗能活到9岁已经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
年仅十岁的他,吃尽了生活的苦,但他很坚强,对未来一直充满信心,而且十分的正直。最令人感动的是之后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不由得心生敬佩。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优秀品德的坚守,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想到我们的小朋友,很快也要与奥利弗一般大小,真希望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我们也能把孩子培养的和他一样拥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优秀品质。
另一方面这本书也传递出了这样的正能量:善有善报。当年的社会环境固然十分严酷,但善良的露丝小姐收留了可怜的奥利弗,把奥利弗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南希和奥利弗一样可怜,却还是拼尽全力捍卫奥利弗的生命,还有布朗洛先生,他们都是在奥利弗灰暗的生活里带来光明和温暖的人,让可怜的奥利弗最终得到了人世间的温情和关爱。
当年的我被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现在的我被小主人公优秀的品德所折服。我会向我的学生们推荐这本书,也许他们还太小,不能完全吸收这本书中的营养。但是这本书会在他们幼小的心中留下一颗种子,只要我们一直用爱心和耐心浇灌,终有一天,这颗种子会长成一棵大树,茂盛孩子们心中那片纯净的森林。
今年暑假,我在妈妈的极力推荐下看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这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作者狄更斯,是英国一位非常著名的作家。
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叫奥里弗,是一个可怜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娘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上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里抚养,但又一次次的被抓回去。终于,由于南西变好,告诉了他们偶然听到的一个秘密,说奥里弗的同父异母哥哥为了财产,要杀他,于是逮捕了贼窝的人,但出于同情,奥里弗放过了他的哥哥。奥里弗的灾难终于结束了,他被他第一次偷的那位老绅士收为义子。奥里弗才知道,他偷的两次,被偷的竟然是他父亲的好友和他的亲姨妈。
这部小说的故事情节曲折惊险、扣人心弦,让人不禁为奥里弗的身世而叹息,为坏人所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奥里弗在两次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世界上少了一个贼,而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向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再有受苦的人,不会再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悲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舍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让我感动。同时,我也明白了什么是善良,什么是丑恶,什么是真诚,什么是虚伪。我要做一个真诚善良的人。
翻译扣一星。
人物关系:奥利弗是蒙克斯同父异母的弟弟,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姑姑的爱人,也是奥利弗父亲的朋友,罗斯是奥利弗的小姨,即奥利弗母亲的亲妹妹。
蒙克斯的母亲得知罗斯是艾格尼丝的妹妹之后,设计让幼年的罗斯被耳根子软的主人折磨,幸而与人为善的梅丽太太遇见了可怜的罗斯,将她收养在身边。奥利弗的父亲是个容易被权钱左右的脆弱的普通人,抵抗不住大笔遗产的诱惑也无可厚非,但他抛妻弃子未免薄情寡义了些,即便他继承遗产后极度痛苦与自责导致富贵一年就去世,也弥补不了他和他的原配带给艾格尼丝一家人的苦难和伤害。
奥利弗是个让人心疼的孩子,受尽磨难却坚持人性中的纯真与善良,他与小迪克的友情更是扣人心弦。两个纤细瘦弱的孩童在饥寒交迫和殴打辱骂中长大,在不见天日的地窖中,面对黑暗世道邪恶人心,他们却从未放弃过对美好生活的憧憬。然而人生多艰,两个小男孩最后一次在寄养所相见,既是生离,又是死别,小迪克得知自己病情时的求死心态和其对奥利弗的真诚祝福令人心酸不已。当奥利弗再次回到寄养所准备解救他的好友时,等待他的却是小迪克已经病逝的消息,患难之交最终阴阳相隔,为幸福圆满的结局留下了一个遗憾。
聪明机敏的南希是个性格复杂的人物,她从小就在费金和赛克斯的“教育”及威逼下做了许多身不由己违背本心的事情,拐骗儿童,欺诈良民。在协助费金捉回奥利弗之后,也许是被无辜自责的奥利弗触动了良知,也许是被伤痕累累的受难者唤醒了母性,年轻的她开始心绪不宁方寸大乱,在善恶之间踟蹰摇摆,为保护奥利弗做了很多努力,尽管南希最终选择留在黑暗,但她依然保有人性中光明的一面——爱与忠诚,尽管这爱与忠诚从始至终都所托非人。
这部作品再现了工业发展初期被雾霾笼罩的伦敦。英国经济转型背后脏乱不堪的大街小巷,压榨剥削贫民的资产阶级和《济贫法》,命如草芥生如蝼蚁的底层民众,狄更斯用精炼辛辣的语言绘出了一幅彼时伦敦的写实画卷,这含血带泪的写实画卷不禁让人感叹滚滚向前的历史车轮下,碾过了多少无名冤魂。
最后,建议有意入手外国名著的书友们提前了解哪家译本比较经典,可以避免糟心的阅读体验,有能力阅读原版者除外。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不知不觉中暑假生活已经来临。暑假生活是丰富多彩的。然而,对我来说,阅读是我暑假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有句名言说得好:“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在我看来,读书的好处颇多,就像心灵接受了洗礼一般。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我自己挑选的,吸引我好奇的是书封面下角的一句话:让世人感动了一百年的血泪传奇,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励志经典,每个人都可以在这里遇到自己。我不禁疑惑:这本书有这么大的魔力吗?很快,我终于找到了这本书的“魅力”所在。
小说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受尽整整九年的折磨,之后又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人对他欺压,侮辱,让他受尽虐待。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历尽艰难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窝,奥利弗被布朗罗先生收为义子。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情节是南茜为了救出奥利弗,独自涉险,不管贼头如何威胁她,她也丝毫没有放弃。一路上一波三折,终于在警方的协助下救出了奥利弗。南茜与奥利弗一开始并不认识,但她却能不顾自己的安危,舍身去救奥利弗。这是一种多么高尚的品质,善良,乐于助人。她身上的很多品质都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而那些以偷盗为生,寄居巢穴的人,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无情和冷酷。“人之初”“性本善”我相信他们并不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可能是因为当下的社会生活环境所造成的。可是,不管生活环境多么的恶劣,也应该怀有一颗美好善良的心灵,像奥利弗一样,虽然他命运多舛,可他不向命运低头,一步步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我想,这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
看着奥利弗这些辛酸的经历,我觉得自己很惭愧。每次遇到一点小困难,就手足无措,或是让父母代替我解决。而奥利弗凭着自己的顽强毅力,一直挺过去,而不是手足无措,依靠他人。奥利弗那时饱受人间冷暖,吃的也极为少,穿得也是极为单薄,漂泊流浪,没有亲人,孤苦伶仃。而我们这一代人幸福多了,有吃的,有喝的,物质生活应有尽有,可还是不懂得珍惜生活。在善与恶之间,我们要像奥利弗一样,有着善良的心灵,不管社会环境有多不好,都要学会不受影响。怀揣着希望,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读过《雾都孤儿》这本书,这本名著出自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笔下。寒假里我很认真地看完了这本书,我几乎是废寝忘食地读完这本书的,书里的情节和小主人公一系列的遭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同时也被小主人公坚强、正直和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
小主人公奥利弗刚刚出生便失去了父母,成了一个可怜的孤儿,被贫民救济所收养,在救济所里,奥利弗吃不饱穿不暖,那里的管理远员曼太太是可贪心冷酷的人,她没有爱心,一次奥利弗被误解并送出了孤儿院,从此他就开始了流亡的生活,年仅十岁的他,吃尽了生活的苦,但他很坚强,对未来一直充满了信心,而且十分的正直。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费在路上走上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倦不堪。他遇到杰克—一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想想自己比他还要大一点,我现在过得可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日子,有妈妈的爱,爸爸的呵护,但有时还要和爸爸妈妈生气,他的坚强我有吗?他的意志力我有吗?他的忍耐我有吗?也许是我们的生活太美好了,所以我们才不知道什么是苦。
另一个方面也让我看到了很多好心的人,让我想到了一个善良的人总能得到好心人的同情,善良的露丝小姐收留了可怜的奥利弗,把奥利弗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南希和奥利弗一样可怜,但还是死死捍卫奥利弗的生命,还有布朗洛先生,他们都是在奥利弗灰暗的生活里带来光明和温暖的人,让可怜的奥利弗感受到了人世间的真情和爱。这些善良的人和奥利弗非亲非故,但却对他像亲人一样,让我深受感动,让我流下感动的泪水。我想,如果我身处那个环境我也会像那些善良的人一样不顾一切地去帮助奥利弗的,让这个世界多一点爱多一丝温暖。
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的顽强、正直和善良,不要被困难所打倒,不要被邪恶征服。如果你还没有读过这本书,去读一读吧!
最后奥利弗在一次被强迫的盗窃行动中负伤,被贼伙在逃命是丢下不管。这却使奥利弗遇见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好人。他们都可怜奥利弗同时也想解开他的身世之迷。最终邪恶终究不敌正义,露西最后改邪归正可却死在了另一个贼的手里。贼窝中的贼死的死,被抓的被抓。费金最后上了绞刑架,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奥利弗也与他的姑妈相认。奥利弗历经磨难最后找到了光明获得了人间的温暖,从此奥利弗不再孤单一人,完美的结局——
这是本书是主人公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一本当时英国的悲剧。书中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麻痹自大,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这些不良的品质腐朽了人们的心灵侵蚀人们的意志。在书中凸显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外表强大的`,其实心灵很软弱;外表软弱的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像克里斯(贼团中的一员)外表强悍无比连贼头费金也不放在眼里,常常对追随他的露西施暴。最后在他杀了露西后却像一只老鼠一样逃窜。最后在自己的精神压力下被正义的群众逼的用一种滑稽的方式自杀了。还有机灵鬼,他在没被抓前不可一世,在被抓后仍是奋力的耍着嘴皮子。但却摆脱不了被抓的事实。坚强的不用说有如奥利弗,在如此的饿困中最后摆脱了一切的灾祸,不仅是他遇到了好人,还有就是他坚强的心灵。
本书中最悲情的人物非露西莫属了,他在贼窝工作多年,在遇到奥利弗时也露出了她善良的本性。她痛恨贼团她想帮助奥利弗,而且他也这样做了。但他自己却不能摆脱贼窝,因为她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污染,即使还有善良的一面会闪光,却再也找不回那颗纯洁的心灵了。最后也只能在克里斯手中惨死。在此要再次庆幸奥利弗的心灵没有被费金他们玷污。
小说就是小说,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这本小说也没有特别奇巧的构思,没有人神共泣的华丽语言。但它却传达了一中信念。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给了我面对生活与学习的莫大勇气。也就是因为全书明确的立场与对真诚与善良的称颂令我赞叹。它将现在那些略显颓废的文字与读本华丽的击倒,它带来的信念与力量将会令灾厄的种子夭折与摇篮之中……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小说,与《匹克威克外传》不同。这部现实主义小说对社会现实的残酷描写更加多。
前半部分讲述奥利弗出生后在贫民习艺所的生活,在这里,他受到的是穷人应有的悲惨待遇,作者深刻地批判了当时英国的慈善机构的虚伪。奥利弗有着强烈的反抗精神,如有一次向习艺所管事请求更多食物,但不但没成功,还被批评了一顿,之后在棺材店受到诺亚的侮辱,他更是用拳头对待。
中间部分奥利弗来到了伦敦,但不幸被骗到了费根的贼窟,被迫去参加偷盗,幸好两次有好心人相救,分别是布朗劳先生和洛斯本先生。因为他们相信他是个心灵淳朴的孩子,且奥利弗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使自己过上了与之前截然不同的生活。可是盗贼没有就此放弃,费根为了防止他告发他们,让南茜把他抓了回来。幸而后面遇到了洛斯本先生。
故事的最后部分则是由南茜听到费根与蒙克斯的谈话开始,蒙克斯原来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而他想要独吞遗产,想要将奥利弗铲除,费根则想把他先培养成小偷。南茜出于她的善良和同情心,暗地里去告诉了与洛斯本先生关系好的露梓,她想让他们弄清奥利弗的身世,保护他,但她却又不想告发与费根同伙的赛克斯,不愿意跟他们过幸福的生活。这是一个矛盾的形象,又痛恨赛克斯却又无法离开这个从小就不幸陷入的圈子,导致了南茜最终的悲剧。
在作者笔下,我读到了看似光明的维多利亚时代的黑暗,而奥利弗正是黑暗中的光明,宣扬了人文主义的思想。
蒙克斯的卑鄙不只是源于对遗产的渴望,奥利弗的厌恶,更多的是自身所在的圈子污秽,成天不干正经事,这是当时社会所造成的。在故事的结局,有部分小偷最终找到了正经但苦难的职业,也许是作者认为这些人物并不坏,只是没有得到良好的环境。
这部小说我也认为是有缺点的,为何好人会对奥利弗那么好?这只能算奥利弗的运气好,在现实中则是比较少的。书名应为“奥利弗退思特”,但是在书中后半部分,更多是一些配角充当重要角色。
“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常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受的饥饿和以及,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和,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造就了人们的。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中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虽然在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写1000字左右的读后感是五一长假的作业,我又捧起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他的童年是在救济院里度过的。他是一个没爹妈疼的孩子,再想一想我们,有妈妈做饭,有爸爸送去学校,却还不知足,抱怨这抱怨那。后来奥利弗被送到棺材铺里见习,再后来因不堪老板娘的压迫,逃向伦敦。途中,他遇上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他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个人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挟持下入室抢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去年,初读本书时,我为奥立弗的生世,经历难过。而当今天,我又捧起这本书,又被南希这个形象所吸引。
南希是一个不幸的姑娘,但她天良未泯。她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她绑架回贼窝时,内心充满矛盾。后来,她冒生命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南希除了是一位贼窝的一员外,她还有个身份,那就是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梅莱小姐和布朗罗劝过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
可是南希仍爱着赛克斯,她不忍心撇下他。赛克斯在得知南希的所作所为后,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将南希残酷的杀害。去年,我为坏人所愤怒,被善良的人感动,为奥立弗最后拥有幸福生活而高兴。今天,我被南希这个形象打动。因为南希的举动,南希的善良,才使奥立弗成为了好人。使这个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使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善良的人。
正如一首歌中唱的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看完后,我又想起了今年4月14日的青海玉树地震。有这样的一个真实的故事:4月14日,玉树州结石镇意见孤儿院坍塌,6名孤儿及1名老师被压在废墟下,逃过强震的香港义工黄福荣两次冲进废墟进行营救,但第二次却被余震埋在废墟里,当场殉难。这位普通司机,默默而来。壮烈而去。只要人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噢,《雾都孤儿》,一本值得你细细品味的好书!
早在寒假来临的前几周,我就计划阅读狄更斯的经典之著--“雾都孤儿”。在此之前,我所有阅读的名著大多数都是以爱情为主题的,如“简爱”,“荆棘鸟”。写有关孤儿的故事,然后阐述某种深刻含义或者嘲讽当时社会不良风气的名著,我还是第一次读到。
就像书的名字,故事发生在雾都,也就是英国伦敦。
主人公奥立弗。退斯特是一个孤儿,从出生起就身世不明,在平民习艺所里生活,那里不仅环境恶劣,而且那些趾高气扬的领导们还扮成绅士,以突出自己的善良。后来,他被卖到一位做棺材的人的店里当伙计,因忍受不了他们的冷眼而出逃,但又不幸误入贼窝,在一位老绅士的帮助下,他一度成功逃脱,遗憾的是他再次被抓回,变成了老犹太人贼首的筹码。一次偷窃事件败露后,他被枪击中,不省人事,被一户好心的人家收养,并得到了家一样的温暖。之后,两个队奥利弗很好的家庭相聚在一次,揭开了他的身世之谜。最终,恶人去了他们的归宿,而幸福的人必将永远相依。
书中详细描写了伦敦的许多偏僻小巷,那里是最黑暗,最污秽的地方,走进那里的人,就很难再恢复自己的原本模样了。但是,为什么奥利弗可以“出淤泥而不染”呢?我想,应当是他那颗春节的心帮助了他,邪恶的种子还没来得及生根发芽就已经被过滤了。他不像那些大人一切只为追求自己的利益-金钱,为之不择手段。他会忍受,不会轻易地宣泄自己的感情,他遇到了许多对他很和善的朋友,收养他的家庭也富有爱心。
尽管命运坎坷,但奥利弗仍旧在好心人的呵护下逐渐成长。他既是不幸的,又是幸运的。
相比而言,另一些人的不幸程度就远超过他。因为他们已经丧失了人的基本灵魂。贫民习艺所的干事班布尔先生,总是竭力希望在弱者面前展现自己的威信,突出自己的仁义和英明,但他这样做是无用的,他的行为已经证明他其实只是一副空架子。如果不将自己看得低些,真正地充满爱与怜悯,而总是在高处俯视别人,是很难得到尊重的。
书中塑造的这两种不同类型的人物,以他们独特的性格与行为在雾都伦敦走着两种不同的人生路,在那个年代,他们走的路偶尔相交,于是产生了贫富,人们创立了贫民习艺所,形成了当时的英国社会。
一个混乱的年代,一群善良的大家,一群可恶的小偷。这就是长篇小说《雾都孤儿》。没多么高贵的语言,但如一杯上等的茗茶,回味无穷。请走进英国作家狄更斯,走进他的作品《雾都孤儿》。
狄更斯的文字有神,刚中带柔,柔中带刚。《雾都孤儿》描写的是一位名叫奥利弗的小孩子先是被教区的老太婆收留,但老太婆对待他们不以慈善为目的,而以盈利为目的,虐待奥利弗。接着,他又去了济贫院,但因被指造反,被济贫院的人赶出,当起了童工。因为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待而来到了雾都伦敦,探寻我们的亲戚,但被费金为首的神偷团伙盯上,小小的奥利弗被迫加入了他们的队伍,经历了无数的辛酸泪。他遇上了好心人,几进几出犯罪窝点,但他的心依旧是善良的。最后罪犯们被绳之以法,奥利弗也发现这部分好心人居然是他的亲戚。真相大白了,他获得了家的温暖。从此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
无巧不成书,写的真是一波三折,这情节深深地迷住了我。也印证了一句老话:“邪不压正”。有时候做事就是自己内心的较量,搏得过就是你厉害,搏不过就是他成功。
在乡下,大家对于文化水平不是非常看重,初中毕业,上个高中,大学就上不上无所谓了,出国留学那就更不要想了。村里有一个好看的姐姐,家条件不好,但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考上了高中。可高中的条件艰苦,学校里又有很多不学无术的人常常惹是生非,各种脏话各种动作都做得出来。学校里是一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五天非把人打出血来了。学校好多品学兼优的学生都被带坏了,日渐地,好学生屈指可数。高考考试了,她崭露头角,成为武进区的高考考试状元。所有人都为之惊讶,混乱的学校居然能出个好苗子,也不经赞叹她的抗打压能力。她越学越轻松,拿到了硕士学位,出国修学,拿到了全额奖学金。成为一名乡村学霸。
这就是美,生活如梦,有好有坏,处境你管不了,其他人你管不了。只须你正义,所有都会给你开绿灯。莲藕有“出淤泥而不染”,你有“出恶境而不败”!
“不知晓要经历多少沧桑,才可以看见彩虹”,就如此走下去吧,不要有太多顾虑,只须坚信,彩虹就在风雨后。——题记
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照进屋子里,整个屋子都暖洋洋的。坐在靠椅上,合上《雾都孤儿》,我陷入了沉思。对于我来讲,这本书已不再是容易的文字了,小奥立弗的形象又跳进了我的脑海中,于是,仿佛真实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他的名字叫奥立弗—退斯特。他不堪忍受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等人的虐待欺凌而一个人逃往伦敦,没想到却误入了偷窃团伙,被逼迫行窃。几经周折,在同样善良的大家的帮下,他终于找到了我们的亲人。
奥立弗—退斯特一直在苦难的日常挣扎,面对着丑恶的人性和这个像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一样的世界,小奥立弗却一直坚守心底的那份纯净与善良,无论多么艰难,无论承受多么大的委屈与痛苦,他绝不参与偷窃行为,一直不屈服于黑暗权势。有人或许会问:一个10多岁的小孩,是什么让他这样执着?我想:是他那份纯净、善良和执着,使他在风雨后终于见到了彩虹。
这篇文章中南希的形象同样给我以非常深的印象。虽然书中描写南希的文字极少,但,在这只言片语中,我能感觉到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从小成长在偷窃团伙里,自从遇到了小奥立弗之后,她感觉如此善良的小孩不应该走上这条路,于是,她冒着会被处以绞刑的可能,毅然决绝的帮忙了小奥立弗,虽然最后等待她的是死亡,可善良的愿望在小奥立弗身上达成了。
在日常,挫折是难免的,但,只须你一直怀着纯净、善良和执着之心,风雨之后是会有彩虹的。因此,大家要感恩爸爸妈妈,感恩老师,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爱你、关心你的人和事,你会发现,生活其实非常美好。
这本书是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它让大家了解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当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候,就是大家见到彩虹的时候——只须你有一颗纯净、善良和执着的心,再黑暗的世界,你的心里永远都会有一片光明!
不远处,彩虹……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非常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获得辉煌收获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一般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妈妈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留,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的道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让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与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海量,但特征鲜明,每一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大夫;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运势悲苦的南茜;更有纯真无邪活泼、纯洁善良,让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一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譬如邦布尔一直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自命不凡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抚摸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可吞掉我们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一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年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大家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几天以来,哀愁似乎已经占据了这个心急的孩子那双忧郁的眼睛,不管看到什么美好的东西都笼罩着一层阴云,这种忧愁已经魔术般地烟消云散。绿叶上的露珠闪出更加晶莹的光泽,微风伴着一支更加美妙的乐曲从绿色的叶片中间飒飒穿过。连天空本身也好想更蓝更亮了。这就是我们自己的心境产生的影响,它甚至会波及外界事物的形态。人们看到天地万物和自己的人类同胞,大叫一切都是那样阴暗、消沉,这并非没有道理,但这种阴暗的颜色只是他们自己带有偏见的眼睛与心灵的反映罢了。真实的色彩是十分美妙的,需要的是更加清澈的眼光。
《雾都孤儿》该作以19世纪初的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
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从小在济贫院生活的他饱受欺凌,但却始终保持了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雾都孤儿》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但繁华之下,是贫穷和不幸。这种繁荣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和煤矿里。阶级冲突越发明显,终于在1836年到1848年中接连爆发。19世纪末期,大英帝国国力逐渐下降。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文学日趋多样化,许多伟大的作家出现在那个时代。《雾都孤儿》写于《济贫法》通过之时。英国正经历一场转变,从一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向城市和工业国家的转变。《济贫法》允许穷人依赖接受公共援助,却要求他们进行必要的劳动。为了阻止穷人依赖公共援助,逼迫他们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因为贫民院的救援声名狼藉,许多穷人宁死也不寻求公共援助。《济贫法》没有提高穷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却对最无助和无奈的下层阶级施以惩罚。
如果说,奥斯汀的作品是属于每个小女生的爱情启蒙书,那么狄更斯的作品则是每一个成熟个体的了解复杂社会和人性的必读物。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之杯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
在读《雾都孤儿》以前只是对它有一点了解,只知道这是一个关于一个孩子的悲剧故事,于是在
开始看它时便已经预料它是一个悲剧的!慢慢的看到他从一出生便开始经历着磨难,那种磨难对于我们现在的生活简直是在天堂里。他一出生他那可怜的母亲便看着他那张刚到世间的小脸说着“希望我那可怜的孩子能够好好的活下去”便依依不舍的到天堂去了,留下她那可怜的孩子在这个苦难的世间受着非人能承受的磨难!那个救济院的绅士邦布尔先生便草草的为他取名为奥立弗,这个可怜的孩子便成为了一个私生子了,所处的地位是让所有的人鄙视的。——
在他出生的那个城市里,所有的人都欺负他,连本来是地位非常低下的福利院学生诺亚也觉得比奥立弗的地位高而肆无忌惮的欺负可怜的奥立弗.在进入苏尔伯雷家前以为会有好日子过,可是没想到却遇到苏尔伯雷太太处处刁难他,让他睡在棺材铺里的大坑里,对与一个十几岁的还需要父母呵护的孩子来说那简直是让他睡在地狱里的!在遭受了非人的折磨与痛苦的反抗之后奥立弗决定带着他那只有几块干面包的简单行礼离开那充满了苦难的家乡!开始了那艰难长途跋涉,饿了就吃一点他那仅有的干面包,晚上就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路边的草堆里顶着寒风睡觉,要是一个脆弱的孩子肯定在这个时候便结束了他们在人间的旅程了。然而奥立弗却靠着他那对幸福生活的向往活了下来,并且结识了一个邋遢的小绅士,与其说是绅士还不如是奥立弗的厄运吧!然后他便被魔鬼老犹太费金控制,强盗赛克斯折磨着,生活再充满罪恶的巴黎最肮脏的地方。
可是看到后面奥立弗遇到了南希,露丝,罗斯伯力先生这些善良的人们把可怜的奥立弗从苦难中解救出来了!并且解开了奥立弗的身世之迷,找到了他在世间的唯一的亲人,罪恶的人们也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惩罚,奥立弗也在父亲的朋友罗斯伯力先生的照顾幸福的生活着。善良的人们也得到了幸福。
可是虽然是命运给了奥立弗幸福的结局,但是如果奥立弗没有经受住苦难的折磨也就体会不
到以后的幸福了吧!最让我感动的便是奥立弗在受伤之后被赛克斯扔在了河边,在他醒来之后,他却坚强的爬了起来,因为他知道如果他继续这样躺着的话他一定会被蠕虫吃掉的!因为奥立弗心中有着生的希望,所以他坚强的活下来了!
所以说人的一生会有许多苦难,但是只要你不要放弃,一定会有回报的。“希望”是生命存在的原因!
前几天,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现在,说一下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真的没想到,这个世界上有如此多的人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的良心去哪儿了?是被金钱腐蚀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善良的面具,当揭开面具以后,就是狰狞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卑鄙无耻的人罢了,其实就是墙头的一根弱不禁风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大声地喊着别人有多罪恶,大声地喊着别人有多无耻,大声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各样卑鄙的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的别人家,减轻他的负担!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公公正正地看事,仍然可以得到原谅,回头是岸。
在这个假期,我重温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在高中的时候我就阅读过这本书,看过相关电影,文中奥利弗的身世让我感到十分悲痛。这本书的作者狄更斯出生在英国动荡时期的贫困家庭,饱受饥饿和严寒的他看到了英国社会最底层人民生活最肮脏,最悲惨的一面,这也是他创作《雾都孤儿》的写作背景。
书中有一段描写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读了这一段以后,我不由得产生了怜悯之情,在物质富裕的今天,这些场景对于我们来说是不可想象的,我们从一生下来就有富足的粮食,精美的衣服,但文中的小奥利弗却与我们完全不同,在他的妈妈在生她的时候难产致死,身边唯一的财产也被在场的老妇人窃取,因此小奥利弗不得不在福利院生活下来,他在福利院吃不饱,穿不暖。后逃亡棺材店,由于不堪老板娘的虐待逃亡雾都伦敦,刚一到达伦敦就误入贼窝,盗贼首领费金企图将他训练成扒手,一次在街上盗窃过程中被误抓进了警察局,被偷的那个人恰好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罗朗,后书摊老板证明扒手不是奥利弗,另有其人,小奥利弗得以释放。当时小奥利弗重病陷入昏迷,由于小奥利弗与布罗朗好友生擒赠与画像的女人及其相似,于是将小奥利弗带回家休养。在布罗朗家,小奥利弗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温暖。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作品,资本主义发展时期,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在繁华的背景下,是人们的贫穷和苦难,阶级冲突越明显,工人和资本家的矛盾越发激烈。在这种矛盾之下,穷人遭受了很多的困难,大多数人都像文中的小奥利弗一样,过着流离失所,饥寒交迫的日子。现在的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不知足,总是在抱怨生活的不满,抱怨自己的家庭没有别人的富裕,抱怨命运的不公。我们却不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承受的巨大的痛苦,在物质富裕的今天,仍旧有贫困山区的孩子,吃不饱,穿不暖,像小奥里弗一样,我们应该尽自己的能力,尽可能的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有一些东西,对于我们来说,可能不太重要,不值得一提,但是对于贫困山区的孩子来说,那些东西是非常重要的。我们应该在理解别人苦难的同时感受生活的幸福,对生活知足,通过自己的努力,不断提升自己,尽自己所能去帮助别人,为将来的美好生活奠定基础。
一个外国土地的单身母亲,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在哪里玩,去哪里。人们只知道她生了一个婴儿奥利弗,只有时间给可怜的孩子一个母亲的吻冲上死亡。把孩子留给这个苦难的世界,没有人知道孩子的身份,一块放在他身上的旧布衬衫,因为它标有一个谦卑的标签,他成了穷人的孤儿,饿了,死了劳苦,注定要被打败和羞辱,注定要遭受世界的寒冷,不得怜悯!伴随着他的成长,就像是擒纵世界中的小偷,虔诚的班伯先生,把曼太太的妻子包起来。
奥利弗在孤儿院奋斗九年,他被送到棺材店老板作为学徒。在那里他遇到了诺亚,一直是欺凌。在诺亚的心脏,奥利弗是一个可怜的弱者,被虐待,当诺亚侮辱奥利弗的母亲用挑衅的语言,奥利弗愤怒,他愤怒地攻击他,一个重拳打倒他到地上!击败这个比他的孩子大得多。妈妈总是一个神圣的词汇,即使她有时间把他们的爱充满了他们的孩子,奥地利人 李福仍然不允许任何侮辱母亲的声誉。所以奥利弗不得不努力开始他的伦敦之旅!
奥利弗,谁进入伦敦,被愚弄入小偷的巢,被误认为一个小偷。在这个时候他遇见了第一个人的生活,布朗利先生,他充满了丰富的布朗先生,奥利弗可以跟随布朗先生的幸福生活。可能是他九十八一难以忍受,不幸的是,奥利弗再次被一个小扒窃贼窝发现,再次被迫与恶毒的小偷,经过许多艰苦遇到一个好的露丝,痛苦来到结束
痛苦和不缺乏奥利弗的善心和感激之心,和误解是最多的人不能忍受!在被良好的鲁斯救出后,奥利弗渴望找到布朗卢先生,向他解释他是如何被小偷绑架的,他急于澄清和解释他不想要捐赠人布朗,骗子,但是命运是一个笑话,布朗Lou出国这种损失。幸运的是,有舒适的路或者奥立弗真的想崩溃。当他再次看到布朗先生时,我们从文本中感到了那种焦虑,激动,甚至不连贯的感觉 心下沉无辜的心!
故事中唯一的悲剧人物是好女人扒手南希,其他人是应得的。小胡同和臭的沟是南希的摇篮,她饿了,被习惯冻结,她以前看到醉酒的麻烦,战斗,她是一个悲伤的人,更悲伤的是,她爱上了没有邪恶的贼,愿意沉沉在苦海中,显然她只有一个字可以救,你可以过一个丰富的生活远离肮脏,她自愿回到深渊的邪恶和痛苦。她不能反省在短暂的梦想,你不是自救的孩子可以救你的孩子!无数人已经帮助你。最终的悲惨死亡在你所谓的爱的手!不禁感叹。
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记述了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被人们送进了贫民收容院,她生下一个男孩儿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丨特威斯特。10年后奥利弗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虐待,逃到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善良人们的帮忙,他一次次化险为夷,最终能和爱他的亲人团聚,他神秘的出身也真相大白。
《雾都孤儿》这本世界名著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丨特威斯特是一位孤儿,他出生于一个济贫院,出生后不位善良的老先生一一布朗洛老先生,这位老;生好心收留了^他,他从此过上了好I活。(作者用短短几句话就概括了书中主人公复杂的一生,简洁明了,让读者一目了然,对本书的资料有了大致的了解。〉读完这本书,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折磨。真不明白在他痩弱的躯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痛苦下顽强地斗争,向完美的生活前进!
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章。奥利弗在路99。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和疲倦威胁着他。他遇到了杰克^道金斯——个小偷。杰克把奥利弗带到了贼窝,小偷们想把奧利弗也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不愿做小偷,他逃了出来。读完这章,一种油然而生的敬佩之情环绕着我的心扉。奥利弗是一位多么坚强、多么正义的孩子啊!他宁愿逃出贼窝,过着继续流浪的艰难生活,也不愿做一个小偷。虽然他仅有10岁,和我们一样大,但他的坚强,他的正义,他的勇敢,是我们很难相比的!奥利弗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他对完美生活的向往,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作为和他们一样活生生的生命,我们难道能视而不见吗?不,我们不能!让我们用双手和大脑,来帮忙他们,来满足他们对生命的渴望!
小故事叙述的是一个全名是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凄惨地文化教育了9年,随后又被送至棺木老总那里当学徒。因为无法忍受的挨饿和暴力行为及其污辱,他逃亡伦敦。又悲剧误进贼窝,期内被一位善解人意的的老紳士班布尔老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便于拯救奥利佛,不闻不问贼头的监管和威胁,向班布尔运算通风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子。南希被贼窝头目残害,警员随后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总算足以与家人团圆。
在书里并不值一提,可是不可以沒有的人便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品牌形象是世界上妈妈的品牌形象,见到可怜的然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管不顾叛变他所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管不顾自身冒着被抓,被惩处绞刑的风险,为小奥力弗逃离凄惨的生活,最终掺丧生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中。沒有过多针对南希的描绘,可是她的内心深处阅读者能稍微体会得出去:无奈,恼怒,分歧。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产生了独特的比照。可憎的曼太太贪欲地剥削着这些可怜的小性命,却从不给自己的个人行为觉得可耻,或许大家也不可以过多地指责于曼太太,生活的惨忍铸就了大家的惨忍。仅仅在一些勇敢的人心里残留的那一点善解人意给与了大家那麼一点感慨,可是最终的运势仍逃离不上凄惨的去世。
这本书帮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受便是主人翁小奥力弗的英勇的精神实质,尽管在黑喑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苦,可是并沒有给那么一个幸福的内心蒙上尘土。因为挨饿他向干事明确提出必须一碗稀粥时,被这些干事觉得这2小孩未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情况下他应对大家针对他妈妈的侮辱,奋起抵抗。他啊或许是因为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所能抵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大家觉得好笑。在其中有一段话要我记忆力尤深这些全是老先生的,在我都热病快死了的情况下,是这位善心的老先生将我送到他家中去,照顾我养好啦病。哦,求大家把这种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归还他。大家叫我一辈子待在这里都能够,我但求大家把这种物品送回来,要不然她们应定会认为我逃走了的,大家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它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禁不住被他维护保养自尊的个人行为所触动。一个人活著就需要有自尊。
合上这本书也没有过多的感叹,只有一个:人活着要是不断向这理想千金不用顾忌过多,不必向运势低下头,运势始终在大家手上。
历时几个星期,我终于在课后时间把《雾都孤儿》这本书看完了。这本书的篇幅不长,却深刻的揭露出当时黑暗社会的压迫性;剖析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
小说中出现的诸多人物,也无一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在这本书中,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忌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也都被作者细腻的描绘出来。
而善良的主人公奥利弗一出生母亲就离世了,他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布朗洛先生等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的人物,除了主人公奥利弗,另外一个就是女扒手南希。她对奥利弗的关心和照顾是在细节方面的。一直到最后,她不惜背叛她的爱人赛克斯;为了让小奥利弗逃离他们的掌控;甚至冒着被抓的危险;向罗斯她们透露情报……最终惨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南希是一个多情的扒手;她的存在与“育婴堂”的曼恩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曼恩太太有着体面的工作,与一群善良天真的孩子待在一起。但她却毒打这群孩子,甚至贪图董事会给孩子们的伙食费,让孩子们常年活在阴影下。对比之下,南希生活的环境远不如曼恩太太,但她有心,有一颗仁慈的心,他对小奥利弗仍然持有怜悯之心。这是不是就是所谓的“表里一套,背里一套”?“知人知面不知心”?但南希也是一个“痴情儿”,只是这个情用在了错的地方。她对赛克斯的爱是:即使她决定要背叛赛克斯,依旧坚持要罗斯她们保证不做任何伤害塞克斯的事。但即使是这样,她最后也只能沦落到成为塞克斯手下亡魂的结局。
这本书除了对人物刻画的非常形象之外,环境的描写也十分生动,许多句子段子,即使没有华丽的词藻加以修饰,但也字字深入人心,激起内心的阵阵涟漪。“在实际生活中,从摆满珍馐美馔的餐桌到临终时的灵床,从吊丧的孝服到节日的盛装,这种变迁的惊人之处也毫不逊色,只不过我们就是其中匆匆来去的演员,而不是袖手旁观的看客罢了——这一点是有着天壤之别的。”这一段让我感触颇深。是的,我们并不是小说里的人,我们是书外人。小说里任何一位主人公的故事,他们的心酸苦楚是我们难以感同身受的。但是作者却巧妙的用这句话来呼吁读者,即使我们成为了小说里的主人公,我们也不要做袖手旁观的看客。这也是狄更斯的小说所具有的特点,他让读者在小说中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以善良面对世界。
在这本书中,善与恶两者区别并不大。
《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本书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感染力强,发人深省。
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个济贫院里。他出世不久后,母亲便去世了。在这之后,他饱受折磨,一直遭受着不平等的待遇。他还一度受诱惑,去贼窝当起了扒手。他试图出逃,却被再次捉住。不过最后,在好心的布朗洛老先生的帮助下,他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并被收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奥利弗一直被黑暗与邪恶所包围,但是,他从没有向这些力量屈服。他的心中有一股正义,善良的信仰驱使他不滑向罪恶的深渊。在赛克斯实施夜盗的计划,这个男孩祈求道:“在上帝的面上放过我吧,我宁愿死在田野上也不愿意去偷。”正是因为如此,奥利弗的生命开始出现了转机,他在受伤之后被梅丽太太(那户被窃人家)所搭救。如果他当初去偷盗了,那么他的下场就是被送去监狱里,而不会在故事发展到后面得到自己父亲留下来的财产。
有人认为奥利弗很勇敢,一个小男孩能与强大的邪念与可怕的枪口作斗争,并且还让自己全身而退,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可我认为,这更是一种信仰。如果奥利弗心中没有上帝给他的善良,他就会用意念去克制自己不去干坏事,反而言之,如果他去干了,那么信仰就会迫使他忏悔,心中留下无限的悔恨。可见信仰的力量是多么强大!
有人说过:“如果一个人没有自己的信仰是一件十分恐怖的事情。”据统计,我国百分之七十的人是没有信仰的。这其实是一件非常恐怖的事情。我们每天上学、吃饭、睡觉,想着如何才能跟上这飞速发展的社会的脚步,却没有时间静静地坐下思考一下自己活在这世上的目的是什么,去唤醒沉睡已久的那颗善心,自己是否还可以为这个社会做些什么。
一个没有信仰的人,就好比一个没有灵魂的、随心所欲活着的人,谁能保证他不会滑向罪恶的深渊呢?泰国人都信仰佛教,在大街小巷中寺庙随处可见。他们的犯罪率也很低,尽管国家的政局很动荡。正因为他们有信仰,可以驱使他们憎恶这些罪犯,把善念存在自己的心中。
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也是时候思考一下自己的信仰是什么,为了什么而活,与自己的期望还差多远,然后再改进,不让自己脱离正确的轨迹。这正是我们要向小奥利弗学习的地方。
《雾都孤儿》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经历数辛酸,最后在善良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小说描写了善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警察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了人道主义情怀。
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任务性格发展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构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
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
读完《雾都孤儿》这本书后,心中不禁有一种酸楚。给我感触很深的是主人公奥利弗那种对生活不屈不挠,坚持到底的高贵品质,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度过的,尽管如此他并没有认命,他向往好的生活并为自奋斗。
相比之下我们现在的大学生现状如何呢?2000年后,大学生成了垃圾的代名词,成了堕落的捍卫者,成了众矢之的。在物欲横流的今天,有相当部分大学生将他们的重心从学习转向物质拼比。我们现在的大学生反对”三无产品”,正好他们变成了“三有”产品--有手机,有电脑,有女朋友!各大商场及繁华街道到处都是大学生的身影,校园里到处是恋爱者的后花园。
在“课桌文化”上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青梅竹马抵不过都市繁华”。我想这是大学生本质变化的写照。还有这样一句话是这样描写现代大学生的:起床不叠被,学习从来不累;不进学生会,根本无所谓,就是群雄荟萃;常常夜不能寐,思考谁最般配;男女适当配对,青春不能浪费;深知不学不对,仍然喝酒聚会,半夜三更不睡,上课直摸眼泪;期末复习不背,考试啥也不会,不考不过就退。
心血来潮读了一本名著,给最近几年看惯了畅销书的自己重重一击。经典之所以是经典,不是文采斐然,也不是剧情离奇,是因为人性刻画之深刻。
狄更斯文风冷淡,安静细腻的描写每一个人物。主角Oliver童年境遇悲惨,数次陷入绝境,饥肠辘辘和被虐待的生活日复一日,甚至逃离狼窝,又入魔窟,被逼着做贼。一路上遇见的人有好有坏,狄更斯对两种人性极端的描写入木三分。但全文读完,最佩服作者的是对Nancy这个窃贼少女的定位。充分展现狄更斯的功力。
Nancy出身底层,加入窃贼团伙,以骗人和盗窃为生,并且爱着窃贼团伙的头目。可是她本性善良,又不愿意做太过于伤害他人的事情。别人虐待Oliver的时候,她会阻止,但是当Oliver逃跑以后,她又去把他抓回来。当听说盗贼们要置Oliver于死地时,她冒着生命危险通风报信,但是要救Oliver的好心人们想要报警时,她又维护她深爱的那个男人。
我想Nancy是注定不幸的,她本是善良的女孩,但不可能有一个美好的结局,我想她自己也是明白这一点的。她一生都在自我定位的模糊中纠结。狄更斯对那个时代的批判从Nancy身上体现的尤为明显。Nancy第一次见到Rose的时惊恐的避开Rose,生怕高贵的她被自己弄脏的时候,着实让人心生怜悯。Nancy是整个故事里最让人难以定位好坏的人物。狄更斯想表达的大概就是人性的复杂吧。有时候真的不能以好或坏来简单评判一个人。被自己深爱的男人杀死之前,她挣扎着爬起来,跪倒在地上,向上帝作了最后一次祈求怜悯的祷告。我想此时,她会觉得终于都要过去了,这虚假无望的人生,可以结束了。
曾经看到有一句话,说主角是用来讲故事的,而配角是用来喜欢的。文中对Nancy大量篇幅的描写明显可以看出狄更斯对Nancy这个配角的喜欢程度,也是文中唯一一个让人觉得命运无奈的角色。善良的Oliver终于获得了幸福,而同样善良的Nancy却被自己深爱的人残忍杀害。
是不是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朵善之花和一朵恶之花,竞相开放争奇斗艳。我不想上升到道德高度,也对人性剖析不到狄更斯那么刻骨。只是在他的笔下,丰富自己对人性的认识,不做一个一元论的傻子,学会多元的角度去判断和思考。
仅以此向大师致敬。
前不久,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今天在这儿跟大家浅谈一下我读完这本书的感受。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孤儿奥立弗因为一出生母亲便去了他天堂,并且没有父亲,遭到了大家的歧视。他在济贫院里受到了理事们的歧视,并且把他对这种歧视的放抗看做罪恶,看做坏。他被卖到了一个棺材铺里当学徒,却被其余学徒以及老板娘欺负得忍无可忍,他打算离家出走,却意外地被人诱骗,去学做小偷,他意识到这一行业的罪恶,在一次意外中被一位绅士收留,但他又被那些强盗拐走了。在一次入室行窃活动中,他制止了这行为,并且不小心挨了一枪,事后,被一家好心人收留,那家好心人通过一个忏悔的女人口中得知他的身世,并且找到了那位曾收留他的好心人,联合为奥立弗讨会公道,还找到了属于他的一份遗产。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简直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他们可以为自己的利益,可以为了钱,不惜欺骗,不惜以别人的人生作为得到金钱的代价,他们还有属于自己的良心么?是被金钱吞噬了吗?古代有一句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是的,多少人就是这样。他们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撕开面具以后,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以及那些对上帝假惺惺的崇拜······
为什么崇拜?也不过是为了自己以后能上天堂,不受自己所干过的亏心事的影响,那种崇拜也不过是一种伪善的手段而已。真正能上天堂的人,其实根本不需要崇拜上帝,他们已经踏踏实实地过好了自己的一辈子,不作亏心事,济贫救困,难道这种人不足以上天堂吗?所谓的济贫院的绅士们,也不过是势利以及歧视穷人的下等人与卑鄙人罢了,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恃强凌弱。且看书里的邦布尔先生,他所做的也不过是专门欺负穷人,他哪儿配得上济贫院理事这个神圣的职位呢?口口声声喊着罪恶,口口声声喊着无耻,口口声声喊着仁慈的上帝,然而,他自己到底做了什么?利用各种手段,把一个个孤儿卖了去,减轻他的负担,呵!也就是“说一套做一套”。
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它们也无非是两条路,就摆在所有人的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然而面前的是一片漆黑,但是有利益一直在诱惑着人,一直诱惑着人向前走。有的人选择了善,他的面前永远是光明的,从来不怕会有乌云,雨。当不经意中走上了恶,只要愿意忏悔,重新堂堂正正地做人,仍然可以原谅,回头是岸。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在这个酷热的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好书,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名叫雾都孤儿。
《雾都孤儿》书中主人公奥利弗的母亲在一个寒冷的冬夜生下他后便离开了人世,从此后奥利弗被孤儿院收养,从小在孤儿院生活。然而孤儿院的生活远不如我们想象的温馨,孤儿院所有的人们都不喜欢奥利弗,经常受到各种各样的欺负与嘲笑,后又被棺材店的老板收留,却依然受到欺凌,忍饥挨饿,不堪受罪的他独自逃亡了伦敦,却不甚进入贼窝,顽强的他不愿意与偷盗有染,在经历了重重磨难之后,终于遇到好心人的帮助,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启示,虽然书中的主人公奥利弗最后得到了幸福的生活,但他的经历和不甘堕落的精神让我十分震惊,他没有父母,从出生开始,这个善良的男孩没有得到哪怕一个人的爱,可他依然坚强的活了下来,即使忍饥挨饿,即使每天都提心吊胆,也不愿做不道德的小偷。而我们这一代人,我们从小就生活在父母的关怀下,我们拥有温暖的房间,好吃的食物,穿不完的漂亮衣服,这其中的任何一样都是奥利弗渴求不到的,而我们虽然拥有这些,却依然不知足的要这要那,依然放纵着自己的欲望,把青春与金钱挥洒在各种娱乐场所,跟奥利弗比起来,我实在拥有的太多,我应该好好珍惜,认真学习,不让父母失望,对得起这种生活。
奥利弗在生活中连饭都吃不饱,每天担心着能否吃饱饭,会不会被贼窝的不良少年和凶汉抓走,和他每天的生活比起来,我们平日里面对的所谓压力都变得那么微不足道,我们享受着父母给我们带来的优质的生活,却依然无病呻吟的觉得自怜,想起这些,我心中不禁惭愧,我经常做事三分钟热度,拖拖拉拉,有时候也会把作业留到假期的最后一天才火急火燎的开始赶作业,一边写一边还会抱怨作业太多,现在想起来,这样的我是多么的让人失望,有时候想起爸妈看到我考试高分的试卷,脸上露出的满意的笑容,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风景。我想我应该从今天开始,改掉那些坏习惯,在初中的最后一年里,努力学习,约束自己的行为,在最重要的一年里,度过不让自己后悔的青春。
谢谢狄更斯,谢谢雾都孤儿,谢谢奥利弗,让我明白了自己的不足,我一定会努力改正自己的缺点,回报我所拥有的一切。
今年深秋,我读了名著《雾都孤儿》,感触颇深!这本书让读者从另一个角度了解当时伦敦最底层人们的生活,也让许许多多向往伦敦的人们认识到了它的真面目。
文中主角奥利弗·退斯特是个孤儿,出生在济贫院,正如作者所写:“作为一个在济贫院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苦力——在世上尝拳头,挨巴掌,被人藐视,无人怜悯的人。”从一出生,他就受到来自各方的欺侮。他周围的所有人,以对啊孤苦伶仃毫无反抗能力的孩子进行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为乐趣。
九岁那年,奥利弗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棺材店老板一家和学徒都使劲地以迫害奥利弗为乐。这个可怜的孩子从来没有感受到一丝一毫来自人类的善意,孤苦无依地处在奸邪与罪恶的包围之中,在饥饿与惊吓中长大,成了阴郁的性格和伤感的气质。
奥利弗不堪忍受棺材店一家人逃亡伦敦,然而等待他的却是贼窟罪犯,被迫和凶狠的歹徒为伍,处在犯罪的边缘。他受到胁迫,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参加了抢劫,成为了罪犯们的牺牲品,最后在好心的绅士的帮助下,逃脱了罪恶的魔爪。
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相比,我们就幸福多了。学校的老师关心我们,同学也非常友好。大街上,好心人扶着陌生的老太太过马路;公车上,人们纷纷为素不相识的老人让座……我们处在和谐社会,身边都是善良的人。
在家里,父母亲非常爱我,什么都为我着想。他们按照古人的标准培养我,在课余时间带我学习琴棋书画,想让我成为才女。而我时常抱怨:“学这么多干什么,你看别人都去玩了,而我连写作业都时间都没有了。”我不理解父母,甚至为此发脾气。可他们还是一如既往地对我好。记得有一回,天上下着倾盆大雨,眼看着我学古筝的时间就到了,妈妈毅然披上雨衣送我去培训中心,雨花漫天飞舞,像成千上万支利剑射向我们,势不可挡地砸在我们的身上,打在妈妈的脸上;可她只是用手抹了一下,依旧骑着车送我。我原本以为这不足为奇,是父母该为孩子做的,可看了奥利弗的经历后,我明白了:与历尽艰险、饱尝人间冷暖的奥利弗比起来。我过着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生活,却早已忘了父母的付出,还要埋怨,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读完《雾都孤儿》后环视四周,突然发现原来有这么多人爱我,关心我,帮助我,所以,我要好好珍惜这一切。
亲爱的朋友,如果有机会,我希望你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著——《雾都孤儿》。我深信,你也会像我一样受益匪浅的!
层层雾气弥漫在繁华都市,散在房屋之间,树枝之上,小巷尽头。从光亮繁华的城区,飘散到昏暗脏乱的角落。它见过繁华掩盖之下的罪恶滋生,也嗅过污浊无法淹没的花开幽香,在最黑暗的地方,也有美的诞生,这个美就是人性之美——善良。
《 雾都孤儿》讲述了失去双亲的男孩奥利弗如何在伦敦挣扎生活,陷入犯罪偷窃团伙,最后被拯救的故事。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不是小奥利弗,不是慈祥的老绅士布朗洛,而是犯罪团伙中的南希。
南希是赛克斯的情妇,是小团伙中的一个良心未泯的女子,她看见与自己的命运相似,都痛失双亲的小奥列弗时,便下定决心要拯救他。南希很爱赛克斯,但善良依旧占了上风。她冒死给老绅士传递信息、打探同伴的密谋,竭力守护年幼的奥利弗。奥利弗最终拥有幸福的家,她功不可没。但她的命运却如此不幸,在她传信被发现后,死在了她深爱的男人手下。
老绅士布朗洛厉声喝道:“连那个女子,也因为善良诞生了一种近乎美德的品质!”要知道一个地位高贵、名望极高的老绅士,会如此评价一个情妇女子,不论阶层差别,可见南希是多么值得敬佩与尊敬。
她虽从小生活在那个堆满污垢。染着黑暗的角落,但依旧保存着那颗善良的心!她不枉活这一生,她为奥利弗的勇敢付出为她自己洗去了一切污渍与黑暗,将自己带到了明亮的阳光下。
伦敦逸散的雾见证了一切,看见了在世界抛弃的角落,那一朵野百合的绽放,人性之美的幽香飘在雾蒙蒙的城市,即使遍地的污浊,也掩不去那抹幽香,南希如那朵百合,身处污浊之中,却向往光明,选择光明。正如<<哈利·波特>>中的女食死徒纳西莎,她为了光明冒死对黑魔王及一群凶恶的伙伴撒了谎,救下了正义最后的希望。最终,依靠这个,哈利·波特打败了黑魔王,使巫师界脱离了最黑暗的一段时期。
她们都身处黑暗,她们挣扎着爬出了沼泽,她们为的是一个信念,一个善念,它像一只巨手将她们推出沼泽,推至温暖的阳光下,她们选择了善良选择了正义,渡过个个沼泽,她们拨开重重迷雾,踏过层层荆棘,她们循着淡淡幽香,离开了黑暗,终于站在了阳光下。
所以,她们坚守的善良,给了我们很多的启示,也许我们有时也会陷入层层人性矛盾的迷雾之中,但只要坚持人性之善,循着淡淡幽香,总能冲出沉重的迷雾,沐浴在温暖的阳光之下。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叫《雾都孤儿》。书中主要讲了主人公奥利弗是一个孤儿,出生于救济院,在教区贫民艺习所,小小年纪的他就被迫到棺材铺当学徒,由于不堪黑心的教区主管邦布尔等人的陷害与迫害,趁机逃到伦敦,结果路遇小偷机灵鬼被带入贼窝,被盗窃犯费根和赛克斯控制,最后他历经磨难,才得到好心人布郎劳先生等人的帮助,摆脱了悲惨命运,与亲姐姐团聚,成为了一个幸福的孩子。
这本书反映了当时英国社会最黑暗的社会生活。作者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大的感染力,让我们从苦难的生活中找到别样的风采。
看完这部书,我心中五味杂陈,可怜的奥利弗在已经失去亲人的痛苦之下,依然能自力更生,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之下,有着怎样的意志,能让他坚持不懈,使他在饥饿,寒冷,孤独下顽强斗争,向往美好的生活。我同样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人,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金钱,为了权力,不惜欺骗,为了得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以别人的生命为代价,一个人的生命多么脆弱,但是这就是人性,这就是社会,一个人如果无法在社会上立足,他就会受到别人的冷眼旁观,被嘲笑,被谩骂。是的,多少人就是因为害怕这样,给自己盖上了一个伪善的面具,当把面具摘下来时,剩下的就是凛冽的面目,势利,对穷人的歧视,对上司无耻的赞美与崇拜,这些势利的人无非是墙头的一根小草,哪里风大就往哪里靠。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那段经历,奥利弗在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饿难忍,疲惫不堪,他遇到小偷杰克,小头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也不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油然而生敬佩之情,他的坚强,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奥利弗承受着痛苦,宁愿过着流浪的生活,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强盗,他对美好的生活,对生命的向往,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的多幸福,但是我们永远不知道满足,我们生活在蜜罐里,却总是抱怨。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善与恶之间的区别不大,无非是两条路:恶面前是漆黑,利益在诱惑着人,善面前是光明,从来不怕会有乌云。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之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雾都孤儿》是我看过的第一本外国名著,也是让我唯一不犯困的一本名著。《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在19世纪出版的一部长篇写实小说。作品以雾都伦敦作为写作背景,深刻描写了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与黑暗的社会现实。但是其中也反映出了爱与希望。
主人公奥利弗·崔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从小忍饥挨饿,身世凄苦。由于长期受到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尔夫等人的虐打,逃往了因工业发展受到污染而成为雾都的伦敦。其刚到伦敦就遇到了窃贼团伙首领费金。在一次与伙伴上街时,奥利弗被误认为偷了绅士布朗洛的手绢而遭到逮捕进入警局,后来因为书摊老板的证明,他才被释放,但由于他当时身患重病至昏迷,且因为其长相酷似布朗洛的生前好友,于是得到了布朗洛的收留,在此期间他生平第一次得到了温暖。一次,奥利弗被迫参加一次盗窃行动,窃贼们在仓惶逃跑时,将奥利弗丢在水沟,后被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斯女士收留。而这位罗斯女士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并不知情。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得到了真诚而温暖的对待。后面还有很多精彩的剧情,不是一篇读后感能讲完的。
奥利弗是一个善良、勇敢的男孩。在黑暗的社会摧残下,他始终保持着一份纯洁与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在一直迫害他的费金上绞刑架之前,他好心探望,善良的他依旧向上帝祈祷,希望这个作恶多端的恶人能够得到原谅。而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争夺家产用尽各种诡计对付他,但善良的奥利弗最终依旧是让出了一半的遗产,希望兄长能够改邪归正。无数的磨难并没有使得奥利弗堕落,而是在历经种种黑暗之后显得更加光彩夺目。
《雾都孤儿》对爱的表现蕴藏在黑暗中,即通过对社会的黑暗面的描写,反衬出奥利弗等人心中的爱,使当时那个黑暗的社会存在光明的希望。奥利弗是个天真、勇敢、善良的男孩,但是生世凄惨,在经历了无数的磨难之后,最终获得了幸福。而现实生活中,类似奥利弗遭遇的孩子还有很多,他们可能饱受饥寒、缺少教育,为了生存拼尽全力,他们甚至离罪恶只有一步之遥。而现代社会大多数孩子都是温室中的花朵,但是却依然不断地抱怨着,总是不知足。那些处于贫困中的孩子们渴望着世界给予的关爱与温暖,他们憧憬着温暖的衣服与食物、向往着宽敞的教室、渴望着家庭的温暖。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里,应当有更多的人伸出援助之手,拯救那些处于贫困中的孤儿,为他们的成长与成才提供一份帮助,给予他们心灵上的关怀与慰藉,为构建一个充满爱的世界协力合作。
全书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离奇的遭遇,主人公奥利弗在平民教养所中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凶狠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心酸,最后终于算好心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在第一遍看雾都孤儿的时候。全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首先肯定是我们的主人公的悲惨的命运。看了简直让人心碎。其次就是情节的大起大落,情节的真实性。如果说是人物传记,也能令人信服。奥利弗的形象刻画的深入人心动人心弦。最终作者是将结局设计的皆大欢喜的。可读完后不禁会想,如果遇不上罗斯女士等人呢?会是怎么样,奥利弗最终的命运又是什么,再假如奥利弗没有在没有要饿死的时候遇上机灵鬼呢?或一生就当个教养所里的贫民呢?惹人深省。
要说主角塑造的扣人心弦,那配角也是塑造的近乎完美。书中我最讨厌的人不是赛克斯等人,而是邦布尔。一个为了自己利益不顾他人死活的家伙,最终也是悲剧了。毕竟像赛克斯那样的人,一共也没几个,且杀人抢劫就是杀人抢劫倒也直率(虽然十恶不赦)。可是邦布尔却表面高尚私底下干着见不得人的坏事,而且像邦布尔这样的人也数不胜数、不可枚举,难道到了现在不是吗?书中的邦布尔被罢官了,可现实中的邦布尔呢?
我觉得最可怜的人物肯定是南希了,本身他心底不坏,可是生下来和盗贼们在一起。结局就很悲惨了,在向正路转变时被杀害(惨遭赛克斯杀害)。且南希还是奥利弗的一面镜子,如果奥利弗没被救出来或许会和南希一样悲剧。
如果说南希是可怜的最坏的肯定是塞克斯。
赛克斯也是书中很有争议的一个人。因为他,麻木不仁,顽固不化已经坏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杀人当儿戏,抢劫的事情更是信手拈来。可是我觉得或许世上真的有那么一种人,想塞克斯那样的人。他们是始终生活在同一时间和同一环境之中,不会由于一时的外界作用表现出一点人性。究竟是人性已经在他们身上死亡,还是那根可以触动的心弦已经生锈,因此难以找到,我不知道,但是那种人确实存在。
当年时代的黑暗也是令人发指的。都是些极端的人物,让我感受了当时时代的残酷,基本没有普通人,不是好人就是坏人,不是为了利益出卖朋友的人;就是心底善良,如同菩萨一般的人。不是温文尔雅的老绅士;就是为了利益奋斗的官府。
总之,书中的每个人物都表现得淋漓尽致,有血有肉。并且也刻画出了时代的黑暗。狄更斯真不愧为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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