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读后感600字(通用15篇)
读完某一作品后,相信大家一定领会了不少东西,这时候,最关键的读后感怎么能落下!可是读后感怎么写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孔乙己读后感600字(通用1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孔乙己》是鲁迅笔下的短篇小说,主人公孔乙己更是一个深受封建思想和科举制度毒害的读书人,让我们看到了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而生在那个时代的人们是何其不幸,其悲惨的下场正是对封建王朝的抨击和嘲讽,而这篇小说就是为了惊醒中国人,改变自己的思想,是从精神上给国人医治病症,让我深受启发。
小说描写了孔乙己去镇子口咸亨酒店喝酒的情节,孔乙己本来是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但仍然穿着长衫,把自己装扮的很有学问和身份。当他在付账的时候,还将钱一个个摆出来,显得自己很阔气一般,实际情况是,他不会营生,不懂得赚钱养家,当他要面临讨饭的境地时,就去帮人抄书写字,赚取几个大子儿糊口,而这时他参加科举得到的唯一个长处了,写得一笔好字。
而讽刺的是,孔乙己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还站着喝酒的人,因为只有短衣帮因为穷困才只喝酒,不点菜,孔乙己也是如此,因此遭到了很多人的嘲笑,而这也是封建时代的读书人共有的无奈和凄凉。而他也有一个读书人的气节,那就是从不耍赖,欠酒店的钱是肯定会还上的。
故事的结局并不好,孔乙己因为拿了丁举人几本书就被其私设公堂打断了腿,从此成为了一个残疾人,只能用双手爬行走路,而作为一个普通人,根本不敢和丁举人讨公道,而这样的事,在那个“吃人”的社会里也是不会被腐败的官府过问的。
孔乙己因为残疾无法谋生最后死去了,而他仅仅是封建社会里众多被刻度制度毒害的人之一,是一个典型的代表和形象,深刻的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丑恶。
我们要珍惜今天的民主社会,建立自己的科学价值观,勤奋努力做一个上进的人,不能像孔乙己一样不求学问,空有一副读书人的外表,却名不副实!
读完了鲁迅先生几十年前写的小说《孔乙己》,我不禁生出了许多感想。它使我想到了自我,使我认真思索了生活这件事。
文章透过个性化的语言描述,看出孔乙己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性格。反映出他受封建教育毒害之深。而透过孔乙己教“我”识字,分茴香豆给孩子们一人一颗,又表现了他心地善良。孔乙己的一生是可悲的而又可怜的。原因在于他没有正确地认识自我。在这种穷困潦倒的状态下,他自我放任,只能退回到心灵深处的自我安慰中去,释放心灵深处的压力。当然他将一事无成,最终在贫困中死去。所以,即使他再怎样样自命不凡,也禁不住社会现实的打击,和自我早已注定的命运。
小说反映了封建文化和封建教育对读书人的毒害,控诉了科举制度的罪恶;小说揭示了封建社会的世态炎凉,人们冷漠麻木、思想昏沉的精神状态,社会对于不幸者的冷酷,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封建社会的腐朽和病态。
孔乙己的人生是一场悲剧,他出生在一个特殊的年代,有着特殊的经历,他受着科举制度的残害,但是,在那时候,这却是人们想要得到荣华富贵的必经之路。孔乙己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他穷困潦倒,被人们作为笑料;满口仁义道德,却为生活所迫也当起?梁上君子?,最终,死是对他最好的解脱,在封建压迫无处不在,无孔不入的社会,只有死人和疯子幸免于难!对他的不求上进,麻木迂腐大肆批判,同时对他身心所遭受的摧残又略带同情。事与愿违,等待孔乙己是一生的悲惨遭遇,在人们心目中他没有地位,是个可有可无、可笑可怜的剩余人。
他的路不知从哪里开始,但却明白在哪里结束:一段岁月的冷漠,一个旧制度的腐朽,一个时代的没落。
“大街上,一个人,用蒲包垫在身子底下。用手挪着一点点地向前走。他的背影是那么孤独。那么悲哀,那么苍凉!”每当我读起鲁迅先生的《孔乙己》时,这个场景便会在我的脑海里若隐若现。
鲁迅笔下的孔乙己心地善良,饱读诗书,却连秀才都没有考上。在当时科举制度的毒害下,变得一无所能,潦倒贫困,连仅会的“之,乎,者,也”都成了人们的笑柄。穷得一无所有的他,偶尔也会偷东西。最终偷到丁举人家里。被打断了腿,在生活的折磨下,孔乙己慢慢的死去。
也许,在刚开始读时,会觉得《孔乙己》这篇文章的语言风趣幽默。可是当你细细品味时,就会觉得《孔乙己》是“喜剧”中的“杯具”它表达了鲁迅对当时封建制度的极度不满。写出了腐朽的科举制度对读书人心灵的残害。
“窃书不能算偷”!这是孔乙己的经典话语,此刻人们听了甚至会感到好笑,偷书不算偷吗?当然是偷!可是,正是孔乙己的这句“窃书不算偷”,恰到好处地说明了封建社会的腐败,读书人的悲惨命运吗?孔乙己想看书,没钱买,偷书看,遭人骂。正相反,那些秀才,举人们却在深宅大院里读着一本又一本书籍,可是他们最终又做了什么?谁也不明白。
如今,封建社会已不复存在,在此刻的社会中,只要有才华,敢于展示,哪里都是舞台。金子无论在哪儿,都会发出耀眼的光芒。而此刻的一切,更让我们为孔乙己这样的人,心痛叫屈,饱读诗书的人为什么没有展示自我才华的机会?
我呐喊,为什么孔乙己会生在封建时代,遭受悲惨命运的折磨?我呐喊,为什么无才之人能够作威作福,有才之人却总是找不到属于自我的“伯乐”?我呐喊,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能够眼睁睁地看着封建制度残害人命,却见死不救?
在读完鲁迅写的这篇具有悲剧色彩的文章《孔乙己》之后,我心里感到一丝凄凉,一点同情,然而我也庆幸自己没有生活在那个年代,所以我要加倍珍惜现在的生活。
在过去残忍的科举制度下,造就了无数的遗憾,从而改变了孔乙己一生的命运,然而孔乙己的理想因在科举制度的时代里被打碎了。
孔乙己迫于生活的压力一步一步堕落为社会垃圾。如果不制定科举制度,那么孔乙己就不会是这样的情况,可是这些都是无法改变的事实。每天都有很多人为生活所逼,失去了生活的信心,成为行尸走肉,变得非常懒惰。
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他身材高大;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杂着伤痕;一部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鲁迅把孔乙己的外貌描写得极为形象,写出了孔乙己有劳动的本能,但由于生活的窘迫,科举制度的压迫,一直颓废下去,导致了好吃懒做、经常遭人毒打、被人嘲讽。而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总是瞧不起人,都是没有爱心,麻木不仁得人。孔乙己因失败颓废,被人打断了腿,没人同情他,大家都讥笑他,因科举制度的原因造成了他一生的遗憾,在最后的那一刻,孔乙己用他的双手撑着地慢慢离开。而那些没有爱心的人无一同情、可怜他,从而体现旧社会的人冷漠无情、麻木不仁。
如今的社会不再有科举制度,每个人都有机会进入学堂。机会把握在自己手中,没有科举制度的控制,孩子在学校的生活、学习很快乐。国家越来越富强,但是还有很多人不珍惜在校学习,随着社会进步,大家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想,极力去追求。
我希望孩子做有爱心的人。坚持自己的理想,永不放弃,走向自己成功的道路。
清末时期处于下层的小知识分子们由于当时社会的黑暗,备受科举制度的摧残,愈过愈穷,变得穷困潦倒,可是仍然瞧不起当地农民,一副旁若无人的架势,使他们成为了不高不低的地位。孔乙己就是其中的一个,他在收到科举考试的打击后,走上了偷窃的道路,在偷人东西后被发现竟还振振有词的说:“窃不能算偷。”有一次,他偷啦一个大地主丁举人家里的东西,被打折拉双腿,变得少言少语,很少出去,最终,他的生命走向拉尽头。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百感交集,既有对孔乙己好吃懒做的讽刺也有对他可怜遭遇的同情。既有对旧社会封建教育、科举制度腐朽的批判,对地主阶级人冷酷暴虐的痛恨,也有对我们今天幸福生活的满足。孔乙己的遭遇让我们清楚的认识到旧社会的可怕,生活在那的时代的人的命运是多么悲惨啊,失去家庭,亲人,金钱一切的一切,这是我们所想象不到的,也更加的让我知道啦今天我们生活的美好。
在我们现今的社会,人人平等,再也没有了地主,包身工一类的人,每个人都享有平等念书,公平考试的权利,都能如愿以偿的上理想的学校,不再有身份高低贵贱的区别,即使是局长等官衔的子女和农民的孩子一起上学,他们也会同样的享受九年义务教育,老师的平等教学。现在的法律法规,不像旧社会那样几乎名存实亡,贪官污吏可以随意犯法,我们每个人都要尊重法律,实行法律。再一次新闻报道中,一位市长贪污受贿,是整个市区经济落后,人们不顾权贵,勇于举报,最终那位市长被依法判刑有期徒刑十年,审判结束后,人们高兴的欢呼起来,为这次公平审判作出赞颂。
我相信,社会在逐渐进步,孔乙己的遭遇永远不会再重演!
鲁迅先生通过诸多正、侧面细节描写突出了孔乙己这个人物的性格特点和悲惨遭遇,在这之中少不了对他语言上的精细勾勒。
“他对人说话总是满口之乎者也,教人半懂不懂的。”孔乙己夹在长衫帮、短衣帮中间,既贫困潦倒又要与短衣帮划清界限,卖弄学识,因此满口文言词句,充分体现了一个自卑又虚荣的小人物的心理,悄然为他的悲惨命运埋下伏笔。
孔乙己进入咸亨酒店,是因为他嗜酒。“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温一碗酒”前后两处看似平淡无奇的“要酒”话语,可以推测出他由一开始境遇尚可到后来命运悲凉的变化,也与前后虚荣地“排”和颓唐的面容照应。
教小伙计认字一节,恳切的语言和热心的态度可以看出这是一个有善心但十分迂腐的读书人。鲁迅设置的“回”字四样写法令人回味悠长。中国古代科技发达,而近代则远远落后于西方,正是因为知识分子一味“咬文嚼字”,不重实用。
与小孩分豆吃,一样可见孔乙己的童真与迂。来之不易的茴香豆与小孩分吃,之后“直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便是卖弄学问的体现。
尤为精彩的是孔乙己与看客辩解时。先时是:“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对自己的自欺欺人偷窃行为辩解;然后是:“这回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用这种方式自诩清高又逃避他不能进学这一事实;最后一次他出场,颓败不堪并且放弃了读书人的最后一点固执和尊严:“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跌断,跌,跌……‘”孔乙己到最后褪下长衫,改换神情时,语言也不再着意“读书人”这一身份……
今天放假,在家里听了袁源老师的《孔乙己》,稍有些体会。
首先不得不佩服袁源老师的课堂设计,这堂课袁老师只是通过几个简单的问题就能带领学生阅读全文,了解文章的主题思想,很了不起,设计很独特。
如在文章开头的时候,先让学生介绍作者鲁迅,在已经有所了解的基础上,学生很容易答出来:鲁迅原名,代表作,社会地位。接着袁老师就让学生从书中找出一些句子来介绍孔乙己,让学生对孔乙己有个了解,对文章的基础内容有所了解。
接着袁老师就抓住主人公孔乙己来分析,让学生用可……来分析孔乙己这个人物。学生们看了课文,从可怜、可鄙、可悲等角度来分析,学生很容易找到答案,又能很好的了解文章的主要内容。
这些都值得我平时教学时借鉴,教学时不一定非得循规蹈矩,有时可以从一个突破口出发,帮助学生理解课文。不过有一个地方,我不太赞同袁老师的意见。
袁老师在讲到“孔乙己吃豆时的情景”,她说孔乙己分完豆之后对小朋友们说“多乎哉,不多也”,显得他很酸很迂。我个人不同意这样的说话,我觉得这恰恰是他朴实,缺乏社会经验的特点。
孔乙己把豆子分给小孩子,这是他善良的表现。这一点与其他人相比,无论是长衣衫还是短衣帮,都不可能这样去做的。而本身并不富裕的他,当然不会舍得把所有的豆子都分给孩子们,于是当到最后的时候,他便说“多乎哉,不多也”,不也是他幽默的表现嘛。
从这个对话,我觉得写出了孔乙己愿意把小孩子当成朋友,和他们诉说,可是在这样一个世态炎凉的社会,是没有人会理解孔乙己的,只能让他成为可笑可有可无的多余人。
总体而言,听了袁老师的课,还是收获多多呀。
鲁迅笔下的人物多是畸形的,无论是思想上还是在体格上。尤其是在思想上。孔乙己则当仁不让了——自然不例外!
世态炎凉,回到现实社会中放眼观看,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远见卓识了。——某些人似乎生来就是被众人取笑的,直至死亡都不会得到哪怕没有任何毫无作用的怜悯了!
现实生活中,被人取笑的人非常的愤恨,漫骂取笑自己的人后却又转而取笑其他所谓“更值得取笑的人”,以此来填平心中的沟壑。转而复始,始而复燃,便也都是孔乙己了!于是乎,我们将鲁迅先生所万分鄙夷的精神发扬光大了!
由此便也想起了自己。我是不是孔乙己一类的人呢?
也许吧!我不否认自己会被别人嘲笑取乐,亦或是自我解嘲。可那又能怎样呢?我的心态是平衡的,我的内心是明净的!因为我坚信自己不是孔乙己。
因为我没有象他那样读书却做苟且之事,象他那样去卖弄自己的看似辉煌实则无稽的“高深学问”。我的所作所为无愧于世人,便也就无愧于自己了。
相反,我却为那些嘲笑我的人感到无奈!因为他们在忠贞不二的吞噬着自己的灵魂!他们在昧着良心嘲笑着本不应该被嘲笑的人或事。其实他们的内心是脆弱的,经不起打击的!我鄙视他们!
我期待着众人都能够释然的活着,不挣太多名和利,为了自己而活着!我更期望那些被嘲笑到抬不起头来的人们能够坚持下去,只要自己认为是正确的!
对孔乙己语言的描写,一方面突出了孔乙己的性格,揭示了孔乙己的命运;一方面与其它的“暗线”(如长衫、脸色、挨打)互相照应,互相推进,成功地反映出一个社会的问题、弊病。我们不是孔乙己,我们无愧于世人。
读完鲁迅先生的《孔乙己》,心情不禁有些沉重。
孔乙己是一个封建社会的读书人,生活拮据又死要面子,迂腐却又不失善良本性,但最终还是被冷漠的社会和麻木不仁的人们所吞噬。
在酒馆里,长衫主顾鄙视的笑孔乙己穷酸;短衣帮麻木不仁地拿孔乙己的痛苦作为笑料;掌柜见孔乙己惨不成样的样子,没有人性的拿他取笑作乐……孔乙己当然是不幸的,分明是偷了别人家的东西,在被人嘲笑时,却又死要面子,据理力争,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便是一个自命清高,迂腐不堪,自欺欺人的人罢了,然而又读到后面,却又发现孔乙己是个善良、热心的人,还总使得旁人发笑、快活,但他自己却又一次又一次在精神和肉体上受到严重的打击。
孔乙己是在笑声中出场,却也是在笑声中走向死亡,这样的秋天甚是悲凉。旁人鄙视、嘲笑孔乙己也就罢了,连“我”这样的一个小伙计也甚鄙视他,说话都不愿与他多讲几句话,足见这个社会对于孔乙己这样的不幸者是多么冷漠,人们是多么的麻木不仁。最后,“我”都没有亲眼所见或亲耳听到孔乙己的死讯,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孔乙己看来是必死无疑。
人们的自私麻木逐渐把自己本性中的善良和宽容泯灭了,人们同时也忘记了:一个人越是能宽容别人,就越是有爱心和同情心,越能得到他人的尊重与敬重。
读完《孔乙己》,心中也感慨万千:人活在世上,必然会有坎坷,历经不幸,若是有能力,得多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他人;若没有能力,也不能对那些更加不幸的人投去冷笑与取笑。这个世界,这个社会,需要我们尊重、友爱、给予帮助……
星期天,我读了鲁迅先生写的《孔乙己》,印象深刻,感想颇深!
该文的主要内容是:在鲁镇的酒店里,除了常来的长衫主顾外,还有一个人,虽穿着长衫,但却很旧,那就是————孔乙己。在我看过的几篇鲁迅小说里,《孔乙己》是令我感触最深的。孔乙己是一个穷苦的读书人,他有些文化,可是又有些好喝懒做,因此生活越来越难过,有时不得不靠小偷小摸来过活,难免会被抓住而挨打。最后,他因为“自己发昏,偷到丁举人家”,被打断了腿,以致悲惨地死去……
我认为,孔乙己其实就是那个社会中比较善良的底层人的代表。一方面,他的遭遇让人深深地同情。他有文化,可是却过着那么苦难的日子,让粗鲁愚昧的“短衣帮”任意嘲笑,最后还被有钱有势的“丁举人”彻底消灭了。另一方面,他又让人觉得实在不争气。接受过教育,却因为好喝懒做而丢掉抄书的工作,最后竟沦为窃贼。
小说中的“丁举人”代表的是统治阶级,他们太过残忍,对于穷苦人没有一丝怜悯。而在穷人损害到他们的一丁点儿利益时,他们立刻就会毫不留情将其毁灭。还有那些让咸亨酒店“充满了快活的空气”的人们,在我看来就是社会中的绝大部分普通人,他们愚昧无知,把快乐建筑在比他们更加悲惨的人身上。
鲁迅是我国文化革命的一大主将,他用笔做武器,向封建的旧社会发起攻击,将那个时代社会中各色人物的生存状态描写得淋漓尽致,用比喻等各种手法对普通百姓的麻木不仁和封建统治者的残酷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让人看得激动、气愤又难过……我推荐同学们有时间都看看鲁迅的作品。
《孔乙己》是鲁迅先生的著名短篇小说代表作,文章中杜撰了一个饱受封建教育迫害而变得满目苍夷的读书人——孔乙己。他在鲁迅先生的文笔下被深刻第演绎成了一个好喝懒做、死要面子、迂腐可笑、麻木不仁的形象。
上学时,读这篇文章感觉孔乙己为了生计或者学习而变成“偷书贼”,为了面子而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为了卖弄学问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等行为确实有不少可笑之处。今天闲来无事重读这篇文章,突然感觉孔乙己身上的一些优点应该值得我们学习。
文章中对孔乙己在酒店的赊账有这样一句描述“不出一月,定然还清”,这句话就足能反应出孔乙己的为人诚信,正是他的诚信才让酒店老板对他的赊账问题足够的放心。但是,现在社会中有多少人失去了像孔乙己那样的诚信,大家为了生计疲于奔命时,忘记了对朋友、对家人和对社会的诚信,造就了很多的“狼来了”的故事,更有甚者对社会进行的坑蒙欺骗。难道我们就不应该赞许下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吗?
孔乙己主动教给酒店小伙计茴香豆的“茴”字四种写法,给小孩子分豆子吃,可以看出他是一个心地善良的人,他是一个乐于助人的人。反观我们这个科技已经得到突飞猛进了的社会,人们步入了争分夺秒的快节奏生活中,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帮助陌生人身上,更没有人愿意拿出自己的物品与大家分享。社会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扶,不扶”思索的身影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背影。假如孔乙己来到我们的社会,他能适应我们这样的节奏吗?
对比于孔乙己的年代,我们的社会确实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是我们的精神文明建设投入是不是少了一点呢?如果我们把孔乙己的诚信精神和乐于助人的精神发扬起来,我相信社会更稳定、朋友更真诚。
他是一个未进学的读书人。
他是一个多余的人。
他是大家的笑柄。
他就是孔乙己。
孔乙己,那个被黑暗势力所压倒的一个人,被势利的冷漠人群所嘲笑的人,和他一样同属压迫阶层的成员也嘲笑他。掌柜的通过笑话他来招揽顾客,连十一、二岁的小孩子都看不起他。他是一个读过书的小偷,好喝懒做,“品行却比别人都好”,不拖欠钱,而且他很善良,只有他会给孩子们吃茴香豆。他就是这样一个令人捉摸不透的人。
没有人愿意施舍给他一丝同情,给他一毫关心,给予他一点温暖。即使是最后被打断了腿后,仍旧被诸多看客笑话,成为笑柄,这就是当时中国人的冷漠、无情。
他极爱喝酒,就算最后只剩下那四文钱,他也没有用来买饭、买药,还是在明知会被人嘲笑挖苦的情况下,用那手“走来”喝了一碗酒。那时的他已经惨不忍睹了:“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了;穿着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着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这段外貌描写越发衬托出孔乙己的可怜,而他在熟悉的酒店里却也没有得到解一丝温暖,反而被嘲笑挖苦,雪上加霜。掌柜的.面对这样的孔乙己仍然会笑着说:“你还欠十九个钱呢!”仍然会穷追猛打:“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人们的冷漠,至此,到了极致。
难怪鲁迅先生当时要选择弃医从文。如果中国人的思想不觉悟,即使治好了他们的病,也只是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当时中国最需要的是改变人们的精神面貌。他终于下定决心,弃医从文,用笔写文唤醒中国老百姓。
孔乙己》是一篇著名的短篇小说,它的成功之处在于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末期下层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
他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死要面子,不肯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说起话来满口之乎者也,时刻不忘显示自己是与众不同的读书人。甚至当别人嘲笑奚落他时,还要一再表现出自命不凡、孤芳自赏的傲气。只有当人们触到他灵魂深处的伤痕——“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时,才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他在长期封建文化教育熏陶中,也和一般士大夫一样“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不会营生,养成好喝懒做的恶习。有时免不了做些偷窃的事,最后落到被打折了腿的惨境。
他迂腐可笑,麻木不仁,至死不觉悟。封建文化教育和科举制度不仅毒害、摧残了他的灵魂,而且也摧残了他的肉体。作者在刻画孔乙己性格中可悲的东西、批判他的封建落后意识的同时,也表现了他的善良心地和对他的一定的同情心,如写他教“我”识字、给小孩子分茵香豆,他在店里品行却比别人都好,就是“从不拖欠”,他还“写得一笔好字”。
这些描写,更激起读者对毒害、摧残他的封建社会和科举制度的愤恨。这是造成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根源。孔乙己是一个不幸者,他生活在一个麻木、冷酷的社会环境之中。孔乙己精神上的痛苦要超过肉体上的痛苦。作者将孔乙己的容貌、服饰、姿态、语言、行动诸方面交织在一起,使这个被科举制度欺骗愚弄了一辈子的下层知识分子的形象,富有立体感地展现在读者眼前:功名不就,却自命清高;四体不勤,却好吃懒做;贫困潦倒,却死爱面子;受尽摧残,却麻木不仁。在风烛残年之际,这个受“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封建思想毒害的孔乙己爬着离开了人世。
生活依旧机械,迷乱的浑浑噩噩,矛盾的内心已经默然颓废。未来真的很迷惘,现实泯灭了追求多年的梦想。我——是否失去了追求。
仅有的一点优越感让我自己发挥的“淋漓尽致”———自恋,继而转变为自负。时刻不忘卖弄自己的“文采”,跟人说起话来总是故做深奥,甚至有时候还满嘴的“之·乎·者·也”装什么B啊!其实不就是虚伪。不能让自己融入现实而逃避现实再故做清高,让别人认为自己有多么高深,而自己真正的现实却很落寞·空虚。这就是人性最为肮脏的一面。———一个十足的伪君子。
读完《孔乙己》之后,我意识到世界上最难的是莫过于认识自己,孔乙己就是失去自我的最好代表。当我们学习这篇文章时都会嘲笑他·蔑视他,可是又有几个人能看到更深入的问题的本质。
孔乙己认识不到自己的能力,封建王朝的黑暗让他被现实遗弃他没有与现实抗争和改变现实的雄心和意志,所以他就是现实的阿Q,只能以自我安慰来掩饰生活的落寞·空虚·颓废和堕落,以至于最后成为一具荒野弃尸,漂浮的孤魂野鬼。
有些东西人都是必须经历的,我们一路走来,也许在物质上许多人都有或大或小的差异。但是精神思维都是由我们自己主宰,没有人愿意成为孔乙己,所以我们就必须深入的了解自己认真的面对生活。责人之前先责己,把挫折看成成长的机会,做人做事都要积极,每天多做一件事,每天进步一点点,日有一新,月有一进。
成功的路就在脚下,就看自己的抉择,没有谁能阻止你前进的步伐,珍惜生命这个奇迹,懂得生活的艺术,孔乙己成为我们的前车之鉴,也是我们的后车之师,所以他就是“名人”。
当我读完《孔乙己》这篇短篇小说时,不由得暗叹了一声!唉,真的是一个悲剧人物!
“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这多么矛盾呵,可见孔乙己对自己唯一值得“炫耀”的事是——他读过书。尽管是老童生,这也是他唯一有尊严的地方。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孔乙己竟天真地以为旁人不晓得他这些钱是偷来的,相当自信地掏钱,可真是自命清高呵!可是他的尊严被旁人毫不留情地摧毁掉了。“你一定又偷人家的东西了!”“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被吊着打。”“孔乙己,你当真认识字么?”“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老不到呢?”
短衣帮一次又一次地几次刺激到孔乙己,他不是面红耳赤地辩驳就是不屑置辩。最后呢,没法沟通了,将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小伙计以“讨饭一样的人,也配考我么”的思维冷漠回绝了孔乙己。孔乙己依然恳切地教小伙计四种写法的“回”字,迂腐可笑呢。
这种恶状他还能厚着脸皮待下去?这不是逼他往绝路走么?他的自尊没了,也没人怜悯他,他除了喝酒,再也没有物质上的享受,吃不饱,穿不暖,睡不香。饿得不行只好偷书,一旦被抓就尝到苦果——腿被打折了。这下好了,他真走到绝境了,用手爬到咸亨酒店喝最后一次酒,然后在众人的讥笑下离去……
就这么的结局,孔乙己的不幸人生到底是谁造成的呢?
封建科举!封建社会!简直能害死人!但又是什么造成这恶果呢?孔乙己这人就诠释了当时所有的悲剧,而留给我们的,是无尽的反省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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