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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执》读后感字

《我执》读后感字



《我执》读后感2000字

  这是一部我的一个初中同学介绍给我看的书,读我执后有感。作者梁文道是中国公共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之一。

  有人在网络上评论说道,这本书既属于语言深奥难懂一类,也同时是那种作者刻意不想让读者读懂的一部作品。而实际上,我也看不太懂这本书。这类书,我是第一次接触,却很有我那位好友文笔的感觉。我想,他是我认识的人中文学功底最深厚的一个人——看待事物眼光独到,深受文学影响以及他的偶像(林夕先生)的影响。

  然而,我觉得,越是难懂,就越能引起我的好奇心,让我多读几遍,细细品味个中趣味。我想我慢慢有些了解我朋友的想法了。明白他为何可以选择澳门的大学,为的就是保证每天至少有五个小时的阅读时间。原来他沉浸在一个如此微妙的世界里。看来以后,我也要多看书,充实一下课余生活了。换句话说,《我执》这本书直接或间接唤起了我对读书的欲望。

  书的开头。“你所见到的,只不多是自己的想象;你以为是自己的,只不多是种偶然。握得越紧越是徒然。此之谓我执。”一种难以言表的感觉涌上心头。是的,有时候所谓的理想情人,不过是自己脑海中所塑造的一个模糊的形象,然后再茫茫人海中寻找貌似熟悉的身影。人执着的东西有很多很多,有时我们越是想要抓住的,就像沙子,它就跑得越快。恶性循环地,人就越是执着。

  文中可以看出,作者总是能从另外一个角度向你剖解他的观点,像“爱情乃一种至为复杂的知识活动。”他没有单单像世人一样将爱情定格于感性,知识则是理性,而是通过举日常生活中的情侣通电话为例,将情侣关系比作成了主奴关系。而且有一句话说得真不错——“不回电话的必定就是主人。”。

  让我觉得特别的是,作者似乎能从身边的一切找到写作的切入点。如“点歌”,只是轻轻扭开收音机,便能回想起过去,那种以歌传情的古老行为。但是,想得深入一点,有时候也的确,点歌不一定就要给意中人听,让它散入空气中,弥漫着,徘徊着,独自品味也是另一番乐趣。然后谈到了情歌。作者的观点是情歌之所以可以流行起来,是因为那份悲伤情调能让听者把自己代入,引起共鸣,那份失落使歌者与听者的距离拉近了不少。而我认为,这除了是曲子的美妙之处,还归功于填词人的文笔,若歌词能一语中的,直击人心的深处的话,更能在人间流传。

  再一次,从一部电影《春光乍泄》又引起作者的沉思,虽然我没有看过这部片子,但也能从作者的概述仲了解到大概的内容。“不如我们从头来过”,这是一句在肥皂剧、现实中出现频率挺高的话。作者在文中也分析得很透彻,“要把一切过期抹掉,从头再来,又谈何容易呢?所以事后回头,这句话往往也就等于白说。”这让我不禁联想到一句俗话:“说了的话就像泼出去的水,收不回来。”当大家产生矛盾要决裂了,其中一方却低声地恳求对方从头来过,这是可能的,但是有后遗症的。犹如那让人伤心的话语,别人的心已经受伤了,痊愈是可能的,但总会留个疤,日后同样的情况再上演,还是会介怀或者旧患复发的。从头再来,难听地说一句便是悲剧的继续循环播放。

  还有的就是失意时,过去的人都选择去“行船”。在船上可以跟不认识的人边喝酒边畅谈心事,回想各种经历。虽然有时候“行船”是为了躲开某些人,但缘分这东西很定夺,即使生活的地区如何相近,只要路径不一样,或许下半辈子都不会碰面一次,就像几米的《向左走·向右走》的前半部分,男女主角总是不断错过,阴差阳错似的。所以“行船”也许不过是给自己一个逃避现实的借口,或者换一种生活方式罢了。

  后来,在谈到了“我的病历”。作者的忏悔之意便十分浓厚了。也许因为小时候的残忍,长大了遭到“天谴”变得容易皮肤过敏,这充满了基督教及佛教的宗教色彩。不得不让我佩服的是作者可以毫无保留地把自己的病痛记录下来,当中还牵涉到一些有关禁欲的问题。这是多少作家不敢涉足的境地啊!但他还是很好地向读者坦述了他对疾病的见解,尽管这是多么私人的问题。而且他又从另外一个角度去‘体验’了疾病。“病变确能开发出磨砂的自己,增加自己与世界关联的新路向。”这回又勾起了我对病的好奇,或许在我下一次生病时,也可以静静思考一下,感受另一个自我。

  最令我震惊的是,作者将心中爱慕的“她”写进了书中。顺着线索谈到了女人在众人面前总是化着妆这个话题。很多人都认为女人的妆前妆后完全成了两个人,然而,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若你真能够看到一个女人的素颜,那你对她的'了解够深入了,你们的关系也非比寻常了,犹如军人在你面前卸下盔甲一样。当提及到“美”的定义时,作者毫不掩饰地批判了现在所谓的选美制度。公众在愚昧地围观参赛的女孩;某些女孩为了成名,极力让自己陷入绯闻中;节目组为了吸引观众眼球,在比赛中提出的奇怪问题层出不穷。而作者却从身边事看到了真正的美,为事业打拼的一个小女孩,并认识到以后我们看待事物不能只看表面。

  最后,作者将他日夜颠倒却感到自由无比的生活作了详细的描述。“模糊日夜,模糊了建立在时间上的一切秩序;我曾夜行如鬼。”深夜不眠,留在昨夜之中,却看到别人已经迎来新的一天,这种微妙的感觉,从字里行间渐渐疏散开来,作者作为一个旁观者,可以只用两、三个小时就看到还停留于昨日的夜不归宿着跟清早晨跑的老人们欢笑晨跑。他混迹在白天的劳工与夜里的酒鬼之间,感觉时间没有被划定什么界限,就像时间不存在一样。这种抛弃常人一般的作息规律,还有非常人般的思考方式,作者对此却深有感触。我陷入了沉思。在日夜流逝的岁月里,我们是否也错过了很多?在我们早上睡懒觉时,早晨的五、六点,出来老人们的晨练,还有公交司机、环卫工人们,他们都要准备工作或者早已上班了,他们可以看到初升的太阳,那第一缕柔光,透过密集的楼层,经过玻璃窗的反射,穿过树叶的空隙,投射到马路上、草坪间。相对的,对于夜生活丰富,晚上泡酒吧的人来说,他们或许可以忽略清晨的那抹阳光,可他们不愿意错过夜里霓虹灯以及酒吧里柔柔的或者强烈得使人舞动起来的歌调。而我们,尤其是慵懒地过着大学生活的我们,早上跑个早操,眼睛几乎都是闭着的,回宿舍后又钻进被窝继续睡,错过了阳光刺穿雾层的瞬间,也错过了闹市的繁华美景,平时不是埋头苦干做作业便是对着冰冷的显示屏度过这寂寥的一宵。或许我们没有作者那么自由,没有他那股冲劲,但我们不妨找个清静的地方,静下心来,细细品读一下这样的作品,想象一下此情此景,也许就能发现原来自己错过的,还是可以弥补回来的,虽然只是在脑子里想象一下。

  总的来说,我感觉自己有点泛泛而谈,书读得不够细致。我无法猜透作者的心思,但也尽我所能地把我读这本书后那难以言表的感觉叙述出来了,就是有些缥缈迷离吧。

  可能体完会觉得有d凑字数或者好多引用原文,因为篇读后感系要期末上交噶,不过,我觉得《我执》真系5错,所以除了手写,我决定将距存入电脑,发上博客,好让留个念。文笔好差,5好笑我啊……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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