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通用20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写一篇读后感好好地作记录了。那么你真的懂得怎么写读后感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一本好书读后感1000字,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对于一本书,我一直都是以一种快速浏览的方式阅读完它,之后脑子里面就会没有一点印象,犹如走马观花,读一本书读后感。于是,每次想起要阅读一本书是总有种却步的感觉,似乎对自己不再相信,渐渐地对阅读就疏远了。不久前在老师的推荐下,我开始阅读这本书,希望可以从中学到一些阅读方法,我想这样的一本工具类型的书一定有它的意义。于是我抱着幸运的心开始阅读。
“这是一本为阅读的人,或是想要成为阅读的人而写的书。尤其是想要阅读书的人。说得更具体一点,这本书是为那些想把读书的主要目的当作是增进理解能力的人而写。”这本书开头就说明了本书面对的群体,阅读靠的是自己主动去阅读,在书中作者也谈到了“只有一种方式是真正地在阅读。没有任何外力的帮助,你就是要读这本书。你什么都没有,只凭着内心的力量,玩味着眼前的字句,慢慢地提升自己,从只有模糊的概念到更清楚地理解为止。这样的一种提升,是在阅读时的一种脑力活动,也是更高的阅读技巧。”
作者在书中谈到了阅读的四个层次即:基础阅读、检视阅读、分析阅读、主动阅读。我觉得在这四个中分析与主动阅读最重要,也是获得资讯最多的层次。要想好好地阅读一本书就必须自我要求,用心去读才会有效果,这正是我要加强的。俗话说:“你必须读出言外之意,才会有更大的收获。”作者鼓励读者去写出言外之意这样的话就可以达到最有效的阅读境界,还要学会去做笔记。
之后再培养自己的阅读习惯,并找到适合自己的阅读习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读书可以陶冶我们的性情,丰富我们的知识,扩展我们的视野,充实我们的内心,增长我们的见识。况且,我们生活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是一切都飞速发展的时代。倘若我们每一个人在这信息时代中不读书,不学习,不前进,我想,即使我们天资聪明,我们也很快会被人们所抛弃,被社会所淘汰,被时代所遗弃。所以,爱读书吧!它是知识的源泉。我要要读书,读好书,掌握读书的方法和技巧,高效的阅读。
作者还从阅读不同读物中教会我们方法,这些就是为了达到阅读的最终目的,即好的阅读,也就是主动的阅读,不只是对阅读本身有用,也不只是对我们的工作或事业有帮助,更能帮助我们的心智保持活力与成长。
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感受很深,以后就可以运用这些方法度更多书本,也希望在阅读的人并且没有找到方法的读者可以看看这本书,可以让自己很快地融入书本,和作者对话,找到乐趣。每一本书,不论是多么难读的书,在无关紧要的间隙部分就可以读快一点。而一本好书,总会包含一些比较困难,应该慢慢阅读的内容。这几句话,我好喜欢,也是对我自己在读书的时候提出的要求。
在纷杂的时间里,读了《草房子》,心里觉得很平静。从前知道曹文轩,因他是儿童文学作家,而这个故事却给我与儿童文学不一样的感受。
我已度过了我的童年,那些单纯和天真离我非常遥远,可是《草房子》让我有一种小孩的宝贝失而复得的欣喜。穿过乳白色的晨雾,我仿佛看到在那个叫做油麻地的地方,一座座金色的草房子带着远古的安详矗立着。毋庸讳言,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平凡的人,他们有着各自的喜怒哀乐,却都有着最纯真的灵魂。
桑桑、秃鹤、纸月、杜小康……油麻地的每一个孩子都充满了鲜明的个性,或单纯善良,或桀骜不驯。这些孩子中,印象最深刻的是桑桑和杜小康。桑桑还有一股孩子气,作者对他的描写,我似乎能看到一个脏的像泥猴却还算俊朗的大眼睛小孩,却又是那么善良。作者将孩子的那种因一点在大人看来都不算事儿的事情生气,描绘出一个浑身散发着灵气的桑桑。而杜小康,红门里富贵生活带给他一种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骄傲,那是生活在油麻地的普通孩子不可企及的一种骄傲,即使家门衰败、被迫辍学后,这种骄傲也丝毫没有减少,反而因为这变故的磨砺而沉淀成一种无需声张的气韵,我尤其喜欢作者安排给杜小康的故事结尾——在校门口贩卖文具。有时,我在想,这些孩子现在如何了,感觉这已经不是故事那么简单了。如果说桑桑身上体现了少年的天性,那么杜小康则代表了少年的思考和成长。
小说是以桑桑为主线串起了各个人物,所以最后也一定要以桑桑来收尾。杜小康只是体味了生活条件的落差,桑桑却经历了一天天走向死亡的窒息和绝望。“桑桑虽然没有死,但桑桑觉得他已经死过一回了。”他是一个极其幸运的孩子,在他治病的日子里,他得到了周围人平日羞于表达的爱。还未读完故事时,我曾一度为桑桑扼腕,感觉到死亡的逼近,到了后来峰回路转的时候,我忽然觉得眼前豁然开朗,就像是看到了在草房子背后生气的金色太阳。
《草房子》里的油麻地,是一个纯净、透明、弥漫着药香的地方。金色的草房子在阳光的照耀下闪着光芒,头顶上飞过桑桑的鸽子,那一令人向往的世外桃源。却又是及其贫穷地方,家家户户是那样的贫穷,穷得孩子们一年到头只有冬夏两套衣服,到了春秋要么大汗淋漓要么瑟瑟发抖!让人心酸。秃鹤,因为自己的秃头被人嘲笑;纸月,由于自己的身世而受人欺负;细马,一口南方口音无法与人交流只能辍学;杜小康,小小年纪就要承担起全家的重任;蒋一轮、白雀更是因为阴差阳错失去了原本属于他的爱情;秦大奶奶,她和丈夫拼尽血汗挣下的一小片徒弟最终却要被人夺去;温幼菊,在桑桑病重时,用自己的经历鼓励他别怕!一个个鲜活的故事,都像是发生邻村,那么近又那么远,令人感动。
童话是一个美妙又神奇的世界,它里面有着许许多多美好的幻想。从小我就喜欢看童话书,每天晚上必定看着《安徒生童话》才能入眠。童话中的每一篇故事是那样的扑朔迷离、扣人心弦。它就像一块五彩斑斓的彩石,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
遨游在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在这里有善良的王子、美丽的公主、可爱的小红帽、恶毒的女巫、卖火柴的小女孩、奇特的拇指姑娘、还有机灵的小矮人、丑小鸭……
这里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它的每一个故事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时而让我欢呼雀跃,时而让我泪流满面;时而让我感慨万千。
在《丑小鸭》里,自卑的丑小鸭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但它并没有绝望,并没有沦落,而是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变成了白天鹅。从丑小鸭身上我感受到了外表的丑陋并不可怕,只要心中怀有梦想,不断地去努力,去坚持,去奋斗,就能成功。这使我想到自己,平时在学习上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在生活上帮妈妈干点小事就嫌累,与丑小鸭相比,自己是多么渺小。
而在《卖火柴的小女孩》里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夜,在雪地里卖火柴,虽然天冷得可怕,还下起了鹅毛大雪,但这个小女孩却薄衣赤脚坐在地上,她哀求着,希望有人能买她的火柴,希望早点回家能不挨骂。家人的冷酷,社会的无情,在她点燃了火柴幻想着自己和暑假。
祖母幸福的那一刻,冻死街头。读到这里我的心流泪了,为什么整个世界也会像这漫天飞舞的雪花一样冷酷无情呢?小女孩实在太可怜了,而我生长在新时代,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吃得饱、穿得暖,玩得开心,我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再想一想我的父母,他们每天都在辛苦地操劳着,他们早出晚归地工作,挣钱来养家,供我们读书,培养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他们任劳任怨,有时甚至不让我们做家务,对我们百依百顺,从不批评,更别说不让我们回家了。相反,晚回家还会让他们感到担心。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生活在我们国家,我想她一定也能像我们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在大年夜里,也能和疼爱自己的家人一起吃团圆饭。
在《安徒生童话》里,我学会了友善地对待他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珍惜眼前的幸福时光,把快乐传递给每一个人。
《安徒生童话》伴我走过暑假,它像是一个精灵,又像是我亲密的好伙伴,时刻伴随我成长。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纯真的心灵被真情所感动,它更圆了我的读书梦!
在寒假的最后一天终于读完了《雷雨》,这本书带给我的不仅仅是震撼,还有更深层次的思考,当所有的事情在极短的数小时内发生,所有的事情仿佛被雨给冲走了表面的伪装,一一地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三十年的漫漫时光,三十年的处心积虑,三十年的爱恨纠葛,终于在一场雷雨中轰然落幕。周朴园,他为了自己的前途,娶有钱有势的世家小姐进门,最终放弃了侍萍。孤苦无依的侍萍带着二儿子伤心地离开,原以为故事就这样结束了,谁知造化弄人,命运又将他们牵扯在一起。错综复杂的关系又上演了,最终导致了同母异父的兄妹相爱。身为他们的母亲,侍萍只能接受命运的捉弄,也只能埋怨自己给孩子带来的命运,似乎一切该终结了,然而最终这件事害死了3个人……两位受尽创伤的女人也疯疯癫癫,走上了不归路。
对于蘩漪,她在家中却处处被压制的。明明如正常人一般,明明有着健康的身体,却要因为周朴园的话而天天喝药。她的精神一直被压迫着,得不到解放,而她的爱也付之东流。没有依靠,没有精神寄托。她为着周朴园的谎言而喝药,被人当作是疯子、不正常的人。在如此环境之下,她怎么能不怨恨?她如何能不疯?对她来说,她所处的环境,就如同雷雨未来前的闷热,令人窒息。然而当她沉浸在与大儿子周萍的不伦之恋里时,她是多么希望周萍能与她白头偕老,然而令我感到失望的是周萍竟是一天也未曾爱过她,我眼中的他,自私,自以为是,毫不迟疑地接受封建礼教,或许也正是这礼教的枷锁束缚他不曾向蘩漪袒露内心。他那昏暗的眼神,闪烁着迟疑和矛盾。他总是悔恨自己的错误,当一个新的冲动来了,他的热情与欲望就会像水一样淹没他。他那星星的理智,不过是卷在漩涡上的一段枯枝,这样,一个大错就跟着一个大错发生。
对于那蘩漪我只能说你爱上某人愿意牺牲一切,像是火焰那样熊熊燃烧直至烧到灰烬,可那又怎样?你毁天灭地屠龙降魔浴血归来,你很牛可那又怎样?你能给她什么样的生活?你就有权得到他的爱吗?你的爱很沉重,可还得看他想不想要而对于周冲和四风,他们便是这场悲剧无辜的受害者,他们都对甜蜜的爱情那么憧憬,对未来充满了热情,他们明亮的眼睛无法看到掩藏在黑幕下的波涛汹涌,一心只勾勒着幸福的轮廓,然而最终只能在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早早结束生命。什么是死?是终点,是永诀,是不可挽回,再也握不住的手,感觉不到的温度,再也说不出的那句“我爱你”。
那个惊心动魄的雷雨之夜啊,爱与恨的厮杀渗透出的血腥之气让我不寒而栗,当一切又回归平静,啜泣的问不再幽幽慨叹,我们早应该明白,爱与恨终究不能长久,边缘的问,两个疯子的女人,一个忧愁的老人,还在苦苦挣扎……
一部人类心灵咏唱出的伟大史诗,崇高和卑下、可怕和可笑、英雄和丑角的奇妙的混合,完成于1601年的《哈姆雷特》,是文静复兴时期的巨人——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最高收获。
哈姆雷特是一个刻画得极为成功的艺术形象,他像大家每个人一样真实,但又要比大家伟大。哈姆雷特在我心目中一直是一个英雄,一个充满了杯具美的英雄。
杯具具备一种深刻的美,杯具存在有哪些好处就是,它不仅仅是为了取得大家一滴同情的眼泪,而是要透过杯具产生、进步、结局的整个过程唤起大家对生命好处的严肃思索。莎士比亚所塑造的哈姆雷特这一艺术形象及其点性格特征点,正是遵循了杯具艺术的特点,从而使哈姆雷特的塑造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哈姆雷特》这一不朽剧作中,一直存在着善良与邪恶等一系列激烈的矛盾冲突。哈姆雷特作为该剧的主要主角,他的运势不可防止地处于这激烈矛盾冲突的漩涡之中。身为王子的哈姆雷特被莎翁塑造为生命之美的典型,他年青英俊,坚毅勇敢,热爱自我的国家,热爱自我的父王和母后,有着心爱的男女朋友奥菲莉娅,可以说,他的生命正处于生活最完美的时刻。然而,这完美的生命时光瞬息之间又消失了,他是处于一种哪种环境之中呢?大家看到,当时的丹麦宫廷一片混乱,老王个性地驾崩,王后改嫁新王,海外敌军压境,国内群情激愤、一触即发,而宫中却在通宵达旦地酗酒取乐,这所有,都在哈姆雷特年青完美的生命中投下了巨大的阴影,从而使他郁郁寡欢,觉得人间可是是“一个荒芜不治的花园,长满了恶毒的莠草”,这部分已经为王子年青的生命注入了杯具的原因。
伴随老王鬼魂的出现,宫廷内幕的揭开,谋杀罪行的暴露,王子心中烈火的燃起,杯具的帷幕拉开了……应付阴险奸诈的新王,哈姆雷特开始了孤身复仇的行动:为了复仇,他失手杀去世了男女朋友的爸爸;为了复仇,他佯装疯狂失去了深爱的情人;为了复仇,他对软弱的妈妈冷言相向;为了复仇,他忍受着失去友情的痛苦。最后,在一场血淋淋的宫廷决斗中,他虽然杀去世了阴险狡诈的新王,但自我的生命也结束在这“牢狱”般的宫廷中。
鲁迅以前说过:“杯具就是将生活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哈姆雷特作为一个深受广大群众爱戴的王子,他身上拥有整顿局势、治理国家、报仇雪恨的潜质。然而应付着以阴险奸诈的新王为代表的强大的封建权势,作为一个资产阶级人文主义者,他一直把这种和人民紧密相连的事业看做个人的仇恨而孤军奋战,所以,他的杯具既是真善美与邪恶力量相冲突的杯具,也是一个人文主义者年代的杯具。
《哈姆雷特》这部巨作给我的力量与思索是巨大而无穷的……
这星期我读了《童年》这本书,这本书给给我留下了特别深刻的印象,我也感触颇多。
《童年》的主人公阿廖沙是一个善于观察和非常敏感的孩子。他能辨别好坏,在外祖父、外祖母、房客等人的影响下,在现实生活的压力下,度过了自己的童年。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苦难是人类的老师。它能教会我们人类很多东西。阿廖沙的童年是悲惨的。他四岁丧父,跟着悲痛欲绝的母亲去了专横的,生意濒临破产的外祖父家生活。他的外祖父和舅舅们都不喜欢他,还经常打他。但是最终他还是从这种恶劣的环境中走了出来。
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也可以造就一个人。即使在一个非常恶劣的环境中,只要不放弃希望和追求,就不会失去光明。阿廖沙就是这样,他生活在黑暗、污浊、令人窒息的环境中,但他没有被这种环境所吓倒,反而更加奋发图强,最终成为了一个勇敢、坚强、有爱心的人。
阿廖沙是一个善良的人。他对周围的人都很坦诚,他的坦诚善良让他结识了很多要好的好朋友。做个善良的人,拥有一颗宽容的心,我们便可以拥有更加宽广的人生。
阿廖沙在黑暗污浊的环境中尚能保持着对生活的勇气和信心,我们更应该如此。在平时的学习和生活中,我们也应该不怕困难,勇于克服困难,勇敢战胜恶劣环境,成为一个坚强、勇敢、正直和充满爱心的人。
读童年的启示收获600字2
童年是快乐的,也是幸福的。童年生活自由自在,无拘无束,不必去管人间险恶,也无须去理会家庭中的是是非非……
然而高尔基《童年》中阿廖沙的童年却与我们的截然相反。他没有孩子该有的天真活泼,也没有自由自在玩耍的时间,有的只是每天数不尽的工作,并且还受尽虐待。但是他却从未抱怨过一句,这不禁让我感慨万千。
幸福的童年都是相似的,可不幸的童年却各有各的不幸。记得读完《童年》这本书后,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我还在回味那一句“于是,我就走入了人间。”作品结束时,阿廖沙来到了人间,这就引出了高尔基的下部自传——《在人间》。
我想,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难免会遇到困难与挫折,但是我们都有一个美好而快乐的童年。我们应该为拥有幸福快乐的童年而感到高兴,不要因为一点点不如意就开始消极怠慢。和高尔基的《童年》比起来,我们简直幸福的不能再幸福了,不是吗?人,应该多看看自己的优点和长处,而不应该总是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其实当你在羡慕别人的时候,别人也正在羡慕着你呢!做人,不能“身在福中不知福”呀!
因此,我们应该学会珍惜,珍惜拥有,珍惜幸福。让我们从现在开始,好好珍惜童年,珍惜童年生活,珍惜未来的每一天吧!
文章开头从一对小姐弟的对话倒叙十年前的故事,让人饶有兴致。接着,在开始的场景里,作家通过人物的对话侧面反映天气的闷热,预示着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这不仅仅是一场自然界的暴风雨,它更是全文的线索。这场大雨冲跨了房屋,冲倒了大树,也摧毁了一个罪恶的封建大家庭。
笑声,是周冲见到四凤时天真的笑、是四凤得到周萍承诺后幸福的笑、是鲁贵看到那张大钞后得意满满的笑,还是夫人绝望后肆无忌惮的笑?哭声,是伤心的哭、后悔的哭、无奈的哭,还是绝望的哭?无论是哪一种笑,最后都走向了沉默。无论是哪一种哭,都成了悲哀。四凤触电而死,蘩漪的儿子周冲为救四凤不幸送命,周萍开枪自杀,善良的鲁妈痴呆了,绝望的蘩漪疯狂了,倔强的鲁大海出走了。原先的人物一个个淡出了我们的视线。
鲁大妈在看到自己的儿女伦后,把所有的一切都归咎在命不好上。其实,造成她们母女相似命运的不是命的驱使,而是他们自己的软弱。这也是一个时代赋予妇女的不幸,世界没有告诉她们:她们是可以反抗的。侍萍忍辱负重,遭遇那么多不幸,却只认为那是自己造的孽,甘心在心里承受所有痛苦。也许这样的话,她的心理负担会少一点,而不必把社会造成的悲剧由自己独自承担。
以前有看过一些《雷雨》戏剧的片段,还有看过由《雷雨》改编的《满城尽带黄金甲》,看影片的时候对于那个人小但是野心大的小皇子是没有什么怜悯的,但是真实剧情里的二少爷的确很无辜。他还是一个孩子,他天真善良,希望可以帮助四凤读书。在他身上没有少爷架子,没有纨绔子弟的恶习,有的是青春活力。在他身上,我看到了这个家庭的希望。因为,只有他是纯净的。但,一切仿佛像是注定好了的,他美好的生命终究还是被黑暗所吞噬。这黑暗是什么?是时代的黑暗,这个家庭只是黑暗社会的一个缩影。
遗憾于作者没有写到鲁大海继续的抗争,联合工人将这个社会摧毁。曹禺在1977年为自己作品集写后记的时候说:“今天看来,必然有很多缺点和谬误”,然后他谈到没有写一个无产阶级人物,没有指出革命的方向都是缺憾。这就是时代所赋予所有人的局限性,必定有些痛苦会跨越时代,跨越阶级。就像无论诸葛孔命多么聪明,也造不出火箭的道理一样。
曹禹最喜欢繁漪这个角色,但他没有刻意美化她。她的发疯是她唯一的下场,因为她的性格和当时的社会格格不入。一个占有欲如此强烈的女人在失去一切希望后,她只能疯。我也很可怜她,两个男人都抛弃了她。而她只是在自以为是的爱情中毫无头绪地磕碰,也许她只有这个下场,也是因为作者怜惜她,确实她深受封建思想的毒害。可怜的女人!
只能说,这就是生活……
事物都有两面性,只要能够正确理解并恰当运用,就会有截然不同的结果。
前几天,我学了一篇寓言故事《守株待兔》。它主要写的是:从前有一个农民,忙完了田里的活,准备回家。忽然,有只兔子撞死在树下。农民没费吹灰之力就得到一只兔子,很高兴。从此,便放下锄头,守在树桩旁等待前来撞死的野兔。可是过了很多天,农民不但没有等到兔子,田里的禾苗也干枯了,最后农民死掉了。故事告诉我们:天上没有掉馅儿饼的好事儿,世界上也没有免费的午餐。
这本是一个偶然事件,可那个农民却一直以为容易不劳而获,因此才会天天死守着树桩,等待撞死的兔子,庄稼也不种了,什么活儿都不干了,直到田地荒芜,家中无粮,两手空空。要知道这样的偶然事件,是不会重复出现的。俗语说的好:“天上掉馅饼,哪有这样的好事?”可是生活中,这样认为的人却不是少数。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期待天上掉馅饼的人很多:比如那些买彩票的人不就是这样的想法吗?就连我也有过这样的愚蠢想法。有一次我在上学的路上捡到了一元钱。我就天真地想:如果我每天都走这条路的话,是不是就能天天捡到钱?现在想想,当时的我是多么可笑啊!再比如有一些同学平时不努力,不刻苦,却又想凭着侥幸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这和“守株待兔”又有什么区别呢?也许凭着侥幸可能会有一两次考好了,但这也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我想到头来也会像那个农夫一样——一无所获的。相反,那些在平时学习刻苦的`人在考试时就有很大的把握,成绩也会次次都好。
不过,在我军历史上,有不少指挥员在作战中成功地运用过“守株待兔”战术战功卓著呢。我从网上看过这样一个战例:1937年10月26日,日寇向我山西境内的娘子关方向进犯,在河北与山西交界的七亘村被刘伯承指挥的129师打了个伏击战,死伤300多人,落荒而逃。第一次伏击胜利后,刘伯承思虑再三:“用兵不复”是中国古代兵法中的重要原则,即一个指挥员不会在相同的地方用同样的战法对付同一个敌人,而谙熟此法的日军指挥员一定会陷入“八路军不会再在七亘村打伏击”的惯性思维。于是,刘伯承决定反兵法之常道,在七亘村“守株待兔”,布下重兵再打一次伏击。果然不出所料,10月28日,日军又进入七亘村地段,就在他们大摇大摆地走过第一次挨打的地方才100米远,就被我军又一次痛击,损失惨重,伤亡100多人后狼狈逃窜。战后,国民党将领杜聿明赞此役是“用兵的典范”。
其实,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生活中,只要我们正确理解“守株待兔”的意思,并将它很好地运用在生活中,以不变应万变,也许会有其他的乐趣呢!
《史记》是一部优秀的文秀作品,它“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着重要的地位,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这部作品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语言简练朴素,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这部书中的内容贯穿古今,使中华文化历经千年风霜,百川汇海,生生不息。它让一个个时代的英雄和他们所创造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永存。
《史记》是西汉史学家司马迁撰写的纪传体史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被列为“二十四史”之首,记载了上至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代,下至汉武帝太初四年间共三千多年的历史。与后来的《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合称“前四史”。《史记》全书包括十二本纪、三十世家、七十列传、十表、八书,共一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余字,记载了历代帝王诸侯和人臣的言行事迹与时代兴亡礼法制度。
《史记》中有很多的故事表达了对古代优秀任务的颂扬,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高尚情操,还有对丑恶现象的揭露,显示了中华民族嫉恶如仇的精神品质。如其中的大禹治水这篇故事,表现了一个为民造福的无私的大英雄,从他三过家门而不入,日夜为治理水患而奔波,可以看出他心地善良,舍己为人,肯为别人付出而不惜牺牲自己的一切利益。
他带领着人们共同治理了九条河流,从而为人民立下了丰功伟绩,也体现了大禹的无私奉献和兢兢业业。我还从赵氏孤儿的故事中,看到里面塑造了忠臣程婴和公孙杵同奸臣屠岸贾斗志斗勇的故事。让我们感动于忠臣的忠诚、善良、正义,痛恨佞臣的不忠不义,阴险狡诈。还有其中的《武王灭纣》通过文王和武王用他们的仁义、善良为民造福,让百姓安居乐业,和纣王的残暴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让子孙后代永远记住文王和武王。《陈胜吴广》的故事则是讴歌了我国古代历史上的一次伟大的农民起义,陈胜吴广带领着奴隶军推翻了秦朝的暴政。陈胜从起义到牺牲虽然只有刘个月,然而他点燃的反秦之火越烧越旺……阅读这些故事不仅可以丰富自己的史学知识,还能让以后历代人民以史为鉴,汲取先贤的智慧,从中感受古人的经验和智慧。
《史记》被认为是一部优秀的文秀作品,在中国的文学史上占有者重要的地位,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有着很高的文学价值。对后世史学和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其首创的纪传体编史方法为后来历代“正史”所传承。《史记》这部书中的内容贯穿古今,使中华文化历经千年风霜,百川汇海,生生不息。它让一个个时代的英雄和他们所创造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永存。
“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每一位读者对于哈姆雷特的形象,都有属于自己的独特见解。以上的文字是他人对哈姆雷特的解读,而我眼中的哈姆雷特也是别具一格的。我认为,我们不能静态的去看待哈姆雷特这个形象,我们应该把他看作是一个动态的,富有生命力的过程。在莎士比亚的笔下,哈姆雷特从一个无知善良的孩子,一步一步的迈向成熟,最终成为一个英勇的战士。当然在这个净化过程中有许多的徘徊与后退,但是站在人性的角度而言,这些都是可以理解的。如果他一有为父报仇想法,就开始为此坚定不移,进行一系列报仇行为,那么我们这个文学上的经典形象将会大打折扣,变得与那些三流小说的人物没有什么区别了。他的经典就是因为他面对复仇,道德,爱情的种种思考,“生或是死,都是一个问题”,他在积极报仇过程中所表现的一些懦弱与退怯,才让这个形象,更加的真实,更加贴近我们读者的内心世界。并且在某些地方让哈姆雷特的矛盾心理与读者产生共鸣。哈姆雷特的经典形象,在中外的文学研究史上都是无人质疑的事实。
“生或是死,这是一个问题”。哈姆雷特最经典的独白。在面对这个残酷的世界,哈路雷特的选择是多么的困难。他如果选择死亡,那么可能是什么责任,报仇都可以抛弃,因为不能要求一个死人去做什么事情,但是哈姆雷特对于死亡充满的恐惧,对于自己父亲的死,还有种种责任,让他连死都不安心。如果选择活着,那他就是要杀死自己的叔叔,要重整国家,政治,亲情,道德,责任把他压迫没有多余的空间呼吸。所以他唯有不断的批判才能让自己振作,尽可能去完成自己的使命。哈姆雷特是英雄,他是人,而不是神,他也有人性和爱情。正因为如此,他能对母亲发出心底的愤怒,面对奥菲利娅的死,他悲痛欲绝,而当他面对自己的仇人、国家的仇人时,善良的本性又使他犹豫不决、迟迟不愿行动。如今读来,我仍能感受到他当时内心的矛盾和痛苦的挣扎。他从“时代脱臼了,真糟糕,天生我要把它板正过来”这句豪言壮语,到“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这句话中,我从中体会到了深深地无奈。他一系列的语言表明他是一个纯洁,高尚,有道德,有知识,有决心,欲挽救世界,而又无能为力的人的人,但他却不停地与不平抗争!《哈姆雷特》在思想内容上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和广度,深刻的揭示出封建末期社会的罪恶与本质特征,同时,它还提出了一个关于命运的问题:命运这种东西是怎样的一种存在?它既像影子一样和我们形影不离,又似阳光一样温暖人心,但更多时候,像梦魇一样深邃而可怕。
周蘩漪是一个中国旧式女子,受到了很好的教育,她有她的文弱,她的哀静,她的明慧。周朴园用卑劣的手段将她骗到周公馆来,十几年来受到周朴园的专制,她被渐渐磨成了石头样的死人,她难以忍受周家的沉闷空气,她变得乖戾。正因为她受到过新式教育,新思想对她的冲击使她不能安于“三从四德”所规定的命运,她要摆脱思想的束缚,挣开行动的枷锁,远离这个令她喘不过气的地方,远离那个专制蛮横的周朴园,去寻找她真正想要的东西。
周萍的出现唤醒了她的热情,他的出现对于蘩漪来说,就像是在炎热的沙漠中出现的一股甘泉一样,她狠狠地抓住了这根救命稻草,抓住让她“活”过来的他,不肯放手。蘩漪是矛盾的,她爱着周萍,却也恨他,他的生命交织着最残酷的爱和最不忍的恨,她拥有行为上许多的矛盾,但没有一个矛盾不是极端的,“她会爱你如一只饿了三天狗咬着她最喜欢的骨头,她恨起你来也会像条恶狗狺狺地,不,多不声不响地恨恨地吃了你的。”
蘩漪懂得反抗,她大概是整个周公馆唯一一个敢反抗周朴园的人。在四风端给她煎好的药后,她虽然犹豫了一下,但最后还是让四风将药倒掉。在周朴园让她喝药的时候,她反抗地说她不想喝这种苦东西。她并不是真的因为药苦而不喝,她只是受够了周朴园这些年来的专制,不想什么事都依着他,最起码在自己喝不喝药的问题上,她想自己做主。所以才有了对周朴园的反抗。但当周朴园叫周萍跪下劝她喝时,她没法再坚持了,只得“咽下愤恨,一气喝下”,哭着,跑出了客厅。
虽然十几年在周家沉闷的生活让蘩漪变得乖戾,阴鸷,但在她身上,最本质的东西还没有散去,她有她的善良。在她知道周萍是鲁妈的儿子后,她逐渐开始同情周萍和四风,而且“不由自主地悔恨地望着自己的冲儿”。在四风难以接受现实的打击而跑下中门后,蘩漪很不放心而叫冲儿出去看她。
蘩漪是个可怜的女人。她是一个做事情一条路走到黑的人。她本以为周萍会一直留在她身边,却没想到,即使没有四风,周萍都以为那是他做过最后悔的事,他对不起自己,对不起弟弟,对不起父亲。而蘩漪却没有后悔过,她做事情从来都不后悔。她是一个极端的女人,她最爱周萍,也最恨他。因为她关上了四风房里的窗户,鲁妈才发现了周萍与四风的事。也是因为她叫周朴园下楼,周萍的身世的秘密随之解开。或许后者她是无意的,但确实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
曹禺说,“(蘩漪)她有火炽的热情,一颗强悍的心,她敢于冲破一切桎梏,做一次困兽的斗。虽然依旧落在火坑里,清热烧疯了她的心,然而不是更值得人的怜悯与尊敬么?”。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书籍在人们的成长过程当中,发挥了不可估量的作用。不少哲人学者给了它高度的赞誉,有人说它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有人说它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有人说它是长生果。在我心中,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
我读过了一本好书,这本书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书名叫《野性的呼唤》,此书文笔生动,内涵深刻。文中主人公布克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仅使我体会到了“诚信是交际的保障”这句话的含义,也使我明白了讲诚信是做人的最基本的准则。
19世纪初,在阿拉斯加掀起了淘金热,大批的狗被送往北方拉雪橇,布克遭人算计,也被拖入了拖橇狗的行列,与在法官家做宠物狗的生活形成了鲜明对比。然而,布克在做拖橇狗的时候仍然不忘“诚信”二字,凭着顽强的毅力,终于克服了恶劣的环境,同爱斯基摩狼一起,回归大自然当中。
读罢全文,我深深地被布克的是非分明,诚实守信所感动。讲诚信使人际交往的一项必不可少的品质。遥想当年,中美两国初次关于建交的谈判,我们的周总理和美国的尼克松总统会谈得非常投机,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他们都是讲诚信的人。试想,一个人,一个企业,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诚信,该如何发展呢?
记得有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的上午,我在家看电视,正看着入神时,电话铃响了,接起,电话里传来汪俊杰的声音,让我帮他解一道数学题,我爽快的答应了。挂完电话,我突然想起了那部已经演完上集的电视剧来。“干脆看完电视剧再去汪俊杰家算了”我自言自语道。于是,我把答应汪俊杰的事情抛在了脑后,陶醉在屏幕里那些栩栩如生的人物中了,钟表滴滴答答地走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我却丝毫没有察觉。大概过了约四十分钟后,汪俊杰打了个电话过来,我连忙跟他说马上就过去。然后又继续陶醉在那令人难忘的故事情节中了。等到汪俊杰再次打电话来之后,我才不情愿的应了声,然后等到电视播完后才下楼朝汪俊杰家走去。路上,我思索着我刚才的做法,再回想起布克之所以能够在爱斯基摩狼这个种族里有更好的地位,靠的就是讲诚信。而我呢,与汪俊杰约好的事情却一拖再拖,这岂不是丢掉了诚信!我转念又想,诚信就是诚实守信,诚实最重要。再三考虑决定跟汪俊杰道个歉。走进汪俊杰家,我不好意思的对他说:“十分抱歉,我在家看电视剧看的太入神了,忘记了讲题的事情了,实在抱歉。”“没事,朋友之间,这些小事别放在心上,走,我们讲题去。”于是我们并肩朝他房间走去。从此以后,我和汪俊杰之间的友谊更加深厚了。
讲诚信是人际交往中必不可少的品质。同学们,让我们怀着诚信的态度,在浩瀚无边的交际之海中扬帆起航吧!
你看,这本书,它教会了我做人做事,明辨是非,逐渐培养我成为一个纯粹的人,高尚的人。难怪有人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同学们,让我们努力去吸取这知识的乳汁吧!
近些天,爸爸给我购进了一套书,名叫《百年百部》。据说还是世纪好书呢!我迫不急待地捧起一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在其中我看到一个故事,这个故事把我感动得热泪盈眶。
这个故事名叫《人与狼》,大概是这样的:有一只狼捡到了一个被人所抛弃的男婴,因为膝下无子,就把他带回去,哺给他狼奶,待他就像待自己亲生儿女,那个婴儿白白胖胖的,眉毛上有一颗特别醒目的黑痣,时间一长,他们之间就建立了一种感情。
时间很快就过去了,一眨眼就是两年时间。这时的母狼更辛苦了,不仅要每天出去捕食,还要时时刻刻注意保护男婴的生命安全,不让其它野兽来偷袭。可是再警觉的老虎也有打盹儿的时候。有一天,趁狼外出捕食,有一个进山打猎的猎人碰巧看到了这个在狼窝里的孩子,因为也无儿无女,便把这个孩子抱回了他的家来养育他,并教给他关于打猎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时间就如流水般哗哗逝去,一转眼十六年过去了,当年的男婴也变成了一位年轻英俊的优秀猎手。这一天,老猎人六十大寿,请来了他的所有朋友。老猎人正在兴头上,便叫小伙子出去打猎,拿回来猎物给客人们展示展示、助助兴。于是小伙子就跨上骏马,带上弓箭出发了。
他在野外打到了一大堆小动物,有麻雀、野兔、山鸡等。正当他准备班师回朝时,忽然有一只狼闯入他的视线,这使他激动不已,对准那只狼拉满了弓。老猎人曾经说过,真正的猎人都要打一匹狼来显示自己的水平。可他马上扫兴极了,因为他发现这是一匹萎靡不振年老的母狼。本来沮丧的他想放弃,但他还是想,打一只狼就是好样的。于是就把箭向那只狼射去,可箭只射在狼的前腿上,狼一惊,带着箭伤向前逃去,小伙子紧追不舍。狼逃着逃着,竟逃到悬崖上了。小伙子步步紧逼,把狼逼到了悬崖边上。正当狼绝望时,突然认出了小伙子眉毛上的那颗黑痣。顿时它表现出久别重逢的喜悦,狂热地扑向对方,想要拥抱对方。可正当它跳起来时,一支箭却洞穿了它的胸膛,使它直挺挺地倒下悬崖,在它掉下悬崖的一瞬间,它嗷叫了一声,饱含慈爱和欣慰,却没有半丝抱怨。正是这声嗷叫,使小伙子愣了一下,勾起了他对往事的记忆。当他明白一切后,疯狂地用弓狠抽了几下马臀部,马嘶叫一声,载着他奔向悬崖。“妈妈!”这是他第一次喊,也是最后一次喊狼妈妈。这洪亮的声音将会永远在悬崖里回荡、回荡……
读完这个故事,我感慨万千,同时更为《百年百部》这套书之好感到震惊。虽然我还没有读完,但它其中的一本书中的一个故事都写得栩栩如生,让人觉得身临其境,便可知其一整套书的魅力是深不可测的。“《百年百部》真不愧是一个世纪的文学瑰宝啊!”这句话是我发自肺腑之音。希望听完我对这套书的介绍后,你也会感受和理解到这套书的引人入胜之处及其精华所在。
什么样的书算是好书呢?也许神秘岛就是许许多多的好书中的一本。凡尔纳的神秘岛有着让读者喜欢的内容,有着风趣自然的笔风。让我介绍一下这本好书吧!
要说书必须的是要说其作者,这本书的便是一直以来的伟大的科学幻想小说家——凡尔纳。凡尔纳写过许许多多的书主要以科学幻想小说为主,著名的有他的3部曲《格兰特船长的儿女》《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凡尔纳总共创作了六十六部长篇小说或短篇小说集,还有几个剧本,一册《法国地理》和一部六卷本的《伟大的旅行家和伟大的旅行史》。主要作品还有《气球上的五星期》。《地心游记》。《机器岛》。《漂逝的半岛》。《八十天环游地球》等20多部长篇科幻历险小说。而我读的便是3部曲的最终章《神秘岛》。
神秘岛讲述的故事是描述在美国南北战争的时候,有五个被围困在南军城中的北方人趁着偶然的机会用气球逃脱了。他们中途被风暴吹落在太平洋中的一个荒岛上,但是他们并没有灰心失望,他们团结互助,以集体的智慧和劳动,克服了重重困难,建立起幸福的生活。他们从赤手空拳一直到制造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他们挽救了在附近另一孤岛上独居了十二年而失去理智的罪犯(即《格兰特船长的儿女》中被流放的罪犯——艾尔通),使他恢复了人性,成为他们忠实的伙伴。这些荒岛上的遇难者虽然什么也不缺,但是他们并没有放弃返回祖国的努力。一天,他们终于登上了在格兰特船长的儿子罗伯特指挥的邓肯号,重新回到了祖国的环抱。这几个遇难者在荒岛上度过的岁月了,不断发现了不可思议的奇迹。每当他们在危急的时候,似乎总有一个神秘的人在援助他们。原来这人就是《海底两万里》一书中的主人公、潜水船诺第留斯号的发明者、反抗压迫的战士——尼摩船长。
说实话我喜欢着本书的原因是他开阔了我的想象力,让我知道原来着写事情可以用着个角度去看。他让我知道了许多的科学知识。小说里面的情节丰富有趣。凡尔纳的科学手法在着一书中都是用工程师着一神奇有富有传奇色彩的人物表现出来的。让我佩服不已。小说里面的工程师就像一个万能的神一样在什么都没有的岛上作出陶器、玻璃、风磨、电报机等等。他们所发生的故事曲折传奇。人物不同各有各的特色,似乎着5个人就概括了全世界的人一样无所不能。他让我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想象风暴。让我能够充实自己的想象力,现在人们所缺少的就是着种想象力,没有足够的想象力可以发挥的话人类的文明只会止不不前。而着本书也就是可以挖掘出人们内心的好奇心和想象力的书。所以我认为他是本好书。
读千书,不如一本好书。说千言,不如读者发言。着本好书需要你们去看他们在等者你的发言。而《神秘岛》是着些书中的一本需要你去看去体会其中的乐趣。让我们一起感受着幻想的风暴吧!
充满奥秘的世界,浩瀚无垠的太空,给予人类无尽的幻想,太多的未知的真理等待人们去发现,去相信。《时间简史》是由英国物理学家史蒂芬霍金撰写的一本书,它已成为科学著述的里程碑,讨论令人敬畏的主题。
对于天文爱好者,阅读《时间简史》也许是对宇宙了解的途径。奇特的领域,带着迷幻的色彩,一个神秘的异地空间在我们眼前缓缓浮现。霍金提出:宇宙从何处来,又往何处去?这个问题,唯有让时间来判断。有始有终是万物不变的规律。永恒之所以长久,是因为没有找到它的尽头。如果了解到宇宙的起始点,我们就能得知,由人类创造的高级文明社会在爆炸中何时完结。
从他发现黑洞附近的量子效应时,引力,量子力学与统计学就被深深地联系到了一起。也因此,人类才认识到黑洞的强大生命力和它所带来的巨大影响。空间与时间相对论的提出让人类对宇宙的起源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没有绝对的事物,一切都是相对的。时间从无限的过去向无限的将来流逝。《时间简史》告诉了我们:时间和空间都是依附于物存在的,宇宙则是人类面临的未知物。
常人无法想象的科学探究在霍金的努力下得到了一次次的验证。霍金曾说:“身体和精神是不能同时残障的。”虽然,他的身体一刻也没有离开过轮椅,但是,他的思维却飞出了地球,飞出了太阳系,飞出了银河系,飞到了上百亿光年外的宇宙深处,飞向了神秘莫测的黑洞。他在大脑中想象着,论证着,计算着。霍金,以毋庸置疑的姿态站立在科技的峰,他用卓越的思想无限延长着生命的价值。
《时间简史》的历史意义不在于它对于宇宙的概述有多么详尽,多么准确,而在于它开启了人们对于未知事物思考的新方式,在于它为现代科学的前进铺设了一条可行之路。我们要善于将模糊的东西清晰化,把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做到限度的解决,更要擅于运用创新的头脑,将不可思议与学术理论挂钩。
“爱因斯坦错了--他说‘上帝不玩色子’。对黑洞的研究表明,上帝不光玩色子,甚至有时候他会把我们弄糊涂,因为他把它们丢到了看不见的地方。”霍金玩笑的话语中让我们感受到了智慧的光芒。人类的求知欲会在无尽的探索中求得满足,而我们,需要找寻开启天外之门的钥匙。创新的头脑,敢想敢拼,顽强的毅力,我们需要像霍金那样用生命的脚步去追赶未知的真理。重任担负在我们的身上,也正是在一代代的进步中,人们认识到了天地万物,是多么的广袤。
当《时间简史》让我对于宇宙有了更深一步的了解时,我对于霍金的景仰之情油然而生。命运也许给予霍金一个破败花架般的身体,但是不能阻止他用思想让生命繁花似锦。我深知,我们肩负的是振兴与崛起的使命,是时代的重任。
我要学习霍金永不放弃的精神,像霍金一样将自己精神力量投入到伟大的科学事业当中,对未知事物不懈地探索。
岁月无情,时间象流水一样在不知不觉中孩子长大了,已经上小学一年级.为了能够让孩子健康的成长,从孩子出生开始我便经常翻阅一些能够教育孩子的书籍,从中吸取一些方法用于自己孩子的教育.
从孩子六七个月开始,我们就一起读《宝宝丛书》。哪个时候是我读他听,时而他也会在书上指指点点.一岁左右,我们就一起念间单的儿歌如《鹅》《锄禾》等,他也能准确地指出动物,植物.到二三岁的时候就能够背下这间单的歌谣,甚至能够读一些简单的带彩图的儿童故事.也就是从这时开始,孩子养成了每天睡觉前必须读书的习惯,先是自己读,然后我在给他读,周而复始从不厌倦.而且我们读书的内容也很广泛:有益智类,道德类有儿童成语故事等,而孩子喜欢读的还是那古老的《恐龙百科全书》。他认为恐龙个个本领高,有会跑的,还有会飞的,他会一遍一便地读,我也会经常一遍一遍地讲给他听.日积月累孩子认识的字也越来越多了.
可怜天下父母心.每一个做父母的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一个美好的未来,幸福的人生.我也一路紧随同大多数家长一样与孩子一起成长着.
现在的孩子接触的新鲜事物实在是太多太多了.有时候作为家长也常常会被孩子提出的问题给难住,弄的张口结舌,回答不上来.每当这时我会告诉他去看书,书上有你要找的答案.慢慢地在孩子的提问和解决问题中读书也成了我们的一种习惯.
孩子的阅读能力是学习的基础,提高一个孩子的阅读能力对于一个孩子的综合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多读书能够丰富孩子的知识,拓展孩子的视野,更好地激发孩子的智力.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环境虽然不能造就人,却能改变人.在培养孩子读书性趣的过程中,我也会经常带他一起去书店在哪里看看书.因为书店里有无数个大小读者或立或站都在聚精会神地翻看着自己喜欢的书,其中有许多是和他同龄的孩子.让孩子置身于书的海洋中会给孩子一个强烈的熏染,常在书边走,自会沾书香.有喜欢的书本回家时再买上一两本.
书是人类的好朋友,因为在书中有我们一生都求之不尽,享之不完的知识财富.孩子已经上学了,我们也感到了和孩子一起读书的快乐.我们会有选择地为孩子购买书籍,能配合孩子拼音学习的儿童读物,让他自己阅读.我们会和他一起讲书中的故事,他会很开心地给我们讲丑小鸭是怎样变成白天鹅的;他会告诉我们不要说慌话,怕长出长鼻子;他会告诉我们小燕子冬天会飞去哪里等很多。这样的时候我们是快乐的,因为他读懂了故事,可以把他从读书中学来的知识和我们一起分享。
无疑对孩子阅读的重视,现在正是全社会的一种潮流。多读书可以激发孩子的想象力和求知的渴望。
随着孩子的成长,他有许多伴随他成长的书,我也多了些教育孩子的书籍,书成了我们的朋友和解答问题的帮手。我和孩子一起读书一起成长,我将继续为孩子的读书而读书,更好地引导他探索知识,了解世界的奥妙。
——小鱼喜欢大海。因为每一朵浪花中,都讲述了一个动情的传说。
——小鸟喜欢天空。因为每一片白云里,都流传着一个美妙的故事。
——我,喜欢好书。因为每一本好书里,都蕴涵着一个深刻的道理。
对于每一本好书,我都将它们视为珍宝,看作挚友。在每个寂静的夜,与书促膝长谈。
好书,伴我成长。
沉醉格林,情暖童心
很小很小的我,在宁静的夜里躺在外婆的怀抱里,听外婆讲那些古老的民间寓言。稍稍长大了一些吧,识得三两字了,我渐渐开始自己阅读童话。格林童话是我的最爱。我想走进开满鲜花的大森林,与白雪公主一起做游戏;我想去富丽堂皇的海底王宫,去寻找化做泡沫的小美人鱼;我想去找寻丑小鸭,问问它变成白天鹅后的故事。童话为我展现出一个五彩斑斓的奇妙世界,教给了我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丑、恶。书,教给了我人生的第一课。
漫步诗海,回味古韵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慢慢开始捕捉诗的影子。爱上李白的风流倜傥,恋上苏轼的潇洒豪迈,感动于梦得的壮志难酬,痛心在清照的凄凄惨惨。体味东坡才气飘逸,胸襟豁达的“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泪撒于岳飞满江红中的一腔忠愤,碧血丹心。用稚嫩的眼光去阅读秦观的“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这千古流传的爱情誓言。诗词让我穿越时空,回到起点,去体味古人的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书,让我触摸到了华夏文化古老的底蕴。
畅游文坛,感受大家
现在,散文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着老人钓鱼,在风浪中去搏击强敌,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跟着冰心去追回那故去的往事,那盏在暗夜中的小橘灯。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尽情游玩。望着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英勇豪迈。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鼎立……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好书伴我成长。
现在,散文小说成了我的挚友。伴着海明威的脚步去陪伴着老人钓鱼,在风浪中去搏击强敌,陪着高尔基去回忆他痛苦中又交织着甜蜜的《童年》,《在人间》,《我的大学》。跟着冰心去追回那故去的往事,那盏在暗夜中的小橘灯。看着曹雪芹笔下的黛玉葬花,贾家的兴衰,让历史的脚步停留在那个瞬间。一个跟斗云,随着吴承恩,上天庭,大闹王母娘娘的蟠桃大会,尽情游玩。望着梁山一百零八将的英勇豪迈。刘备、曹操、孙权的三国鼎立……书,让我有了自己的理想,让我在理想中不断进步。
一本本好书伴我度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一本本好书伴我迎接灿烂的明天。好书伴我成长。
我曾经看过这样一首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我很喜欢这首诗,因为我太渴望自由了,从我记事以来,一直被这样那样的规矩约束,在家里爸妈一直不停地唠叨:要做一个听话懂事的好孩子,不许到河边玩,不许和伙伴上山挖笋子,看电视不能超过两小时,不可以玩电脑游戏……;在学校老师要求我们做一个爱学习、守纪律的好孩子,上课不能随便离开座位,不可以想和谁坐就和谁坐,不能吃零食,不能随便玩电脑……。我想去环游世界,没有人给我布置作业,我可以随便吃零食、看电视、玩游戏,我想坐过山车,也想去潜水……,我曾想过离家出走几天,享受一下外面的世界。
直到今年暑假,我读了《男孩的最后8个愿望》这本书,我的想法发生了改变,对上面关于“自由”的诗有了不同的看法,自由确实很好,可是如果没有了生命,用什么去享受自由呢?《男孩的最后8个愿望》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叫萨姆的小男孩,11岁,十分喜欢观察生活中的神奇现象,可惜他得了白血病,医生宣布他的生命只有几个月的时间了,可是他还有8个愿望没有实现。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萨姆和他的病友——同样患有绝症的菲利克斯,一起为实现愿望而努力,同时还要和病魔作艰辛地斗争。他们自信、乐观、善于发现、敢于冒险,做他们想做的事,没有任何抱怨和沮丧,更没有绝望。
于是我想到了我自己,平时只要生了个小病就不愿去上学,也不愿吃药,还让爸妈给我买礼物作为交换。上学期爸妈因为工作忙让我住校,我一百个不乐意,常在寝室里哭,还耍脾气;从一年级到四年级我都是班干部,可去年我在班干部选举中落选了,当班主任宣布这个消息时,我如遭当头一棒,委屈地眼泪夺眶而出,很长一段时间我都打不起精神,觉得上天对我太不公平。看了萨姆的故事,我真是羞愧万分。
最近几年我常听到某某学生因为父母发生争执而离家出走;某某学生因考试成绩不好受了妈妈几句责备而跳湖自杀;某某学生因犯了错误,班主任说了几句就去跳楼……。为什么他们不能像萨姆那样乐观、坚强呢?为什么要轻视宝贵的生命呢?
我想起了班主任在一次班会上说过的话:生活像一面镜子,折射出你的全部,你对生活的态度,就是生活对你的态度。乐观地面对生活,生活就会对你微笑;悲观地面对生活,生活也会让你饱受辛酸。这一点在萨姆身上得到很好验证。
萨姆才11岁,还没来得及长大就要死去,他是多么地珍惜仅剩下的一百多天啊。最后萨姆还是死去了,但他很坚强,很乐观,这一百多天他过得很有意义,他实现他的8个愿望,在父母、亲人的关爱中,他体验了完美的人生,我们都拥有健康的体魄,我们更应该拥有一颗健康的心灵,我们应该像萨姆那样,微笑地面对生活,不管是成功还是挫折,因为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生活中,稻草人是用稻草做的,它在稻田的中央,用来驱赶叼稻谷的麻雀等。寒假里,我读了叶圣陶爷爷写的一本好书《稻草人》。叶圣陶爷爷笔下的稻草人不能走,不能说,不能动,和现实生活中似乎也没有什么很大的区别。唯一不同的是他有思想,一心想帮助受伤害的人们。
这个故事十分感人。稻草人的主人是个年迈的老婆婆。她的丈夫和儿子都生病去世了,老婆婆因为伤心过度,她落下了动不动就流眼泪和心痛的毛病。再加上前几年闹水灾,庄稼收成又不好,老婆婆干瘪瘪的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皱纹。这一年,稻子长得很壮实,而且雨水也不太多。眼看今年有好收成,她笑了!可是稻子的天敌——一种灰色的蛾子飞来了。它们在稻叶上安了家,肆无忌惮地下了很多卵。稻草人慌忙地扇扇子,但蛾子们并不把他放在眼里。稻草人想到主人伤心的脸,又想到了主人不幸的命运,心里像刀割一样。稻草人多想告诉老婆婆,可他不会说话,他好难过……可能是想到老婆婆的遭遇,也可能是感受到了稻草人内心的痛苦,我的鼻子在这时突然有些酸,这一切都是因为那只蛾子,想到这里我也想起了生活中和老婆婆,稻草人有同样遭遇的人。躺在床上的老爷爷呻吟着,但他家太穷了,没有钱治病,他的家人只能在一旁陪伴着,没有任何的办法……
这时,河里传来一阵咳嗽声,原来河面上停着的小船里躺着一个病重的孩子。他用轻微的声音叫妈,可他病得太重了,根本叫不响。他的母亲是个渔妇,靠捕鱼为生。孩子口渴急了,喊着要喝茶,但渔船上哪里有茶呀?妇人只好舀了一碗河水给他喝。妇人捕到一条鲫鱼放在桶里,那桶就在稻草人的脚下。稻草人多想燃烧自己为孩子烧那条鲫鱼补补身子,多想拆开自己给孩子一些温暖。但他只能一动不动地呆着,他伤心极了……
突然,沉睡的稻草人被一位妇女的哭声惊醒了。原来她的丈夫把家里的钱财全赌光了,最后想把她给卖了。她走投无路,想到了投河自尽。稻草人想去阻止她轻生,可是看着她慢慢地向河中心走去,看着渐渐消失的背影,稻草人却什么也做不了。他又伤心地哭了……稻草人多想帮助身边的人们!为了驱赶破坏稻谷的灰蛾,他使劲拍着自己的身子想告诉老婆婆;为了挽救生病的小孩,他想变成被子给孩子温暖;为了阻止妇女跳河,他流尽了眼泪。最后,稻草人倒了!不是因为他怕辛苦,而是因为他的心碎了。
让我感触最深的情节就是当我看到那位老妇人的麦子被啃得精光时,我的心中泛起一阵痛感,似乎可以看见老人花白的头发和伤心的眼泪。如果说老妇人的遭遇是悲惨的,那么我觉得稻草人的遭遇更是可悲。他有苦却说不出,也帮不上任何忙。他用尽全力挥舞扇子可是也赶不走那些可恶的侵略者们。他的努力得不到任何效果。他的心里有急,有怨,有恨,有惭愧。也许最后他倒在田野里就是因为他再也不忍心看到人们受苦了。稻草人,默默无闻,却在给我们做着巨大的贡献。所以我要向生活中默默无闻的人学习向他们那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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