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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读书或是为了情节的曲折跌宕带来的视觉冲击,或是天性本身的兴趣使然,或是仅通过读书来沉淀心性,陶冶性情…

  当然,我不否认书中的浪漫唯美让自己爱上飘飘欲醉的感觉,也不否认作者高超的笔法,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事和物,这些都是对读者的吸引力,吸引力成了诱惑,兴趣油然而生。我喜欢国外的著作,我也坚信被几代人追捧的作品绝对有其值得深究、值得借鉴、值得反思的地方。但由于语言的不精,只能阅读译本,这多少有些遗憾,毕竟没有一个译者能将原著中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

  《傲慢与偏见》一听名字,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抓不住头绪,这讲的什么?心中毫无概念,待读了前言后才明白这本书主要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出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风土人情。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事为主线,突出表现了当时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

  “凡是有钱的单身汉,总想娶位太太,这是一条举世公认的真理”开文第一句话倒是风趣幽默的多,让人不禁莞尔。

  伊丽莎白—理智,幽默,俏皮。我最欣赏的是她的理智,理智聪明的女人不多见,理智的可爱的女人更不多见。开始达西的傲慢让她不悦,魏克翰的颠倒黑白让她对达西更加厌恶。所以,她果断的拒绝了他的求婚。达西,上流社会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少爷,英俊的外表,理所当然是女性心中的白马王子,然而,她有自己的原则,她的婚姻必须建立在爱情之上。身份,地位,金钱~当然,结婚不考虑这些因素无疑又是愚蠢的。理智的选择,婚姻少了爱情那么就不完美,更不会幸福。将婚姻建立在爱情基础之上,无疑聪慧的选择。后来,伊丽莎白通过达西的留信才明白一切都是误会。达西才是真正的受害者,魏克翰其实是外善内恶之人。伊丽莎白为自己的愚蠢自责后悔,对达西也有了改观。尤其是达西第二年夏天回来后待人接物均彬彬有礼。她的偏见彻底消除了,也渐渐对达西有了情意。

  作为不同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遭到阻碍。对达西姨母嘉苔琳的讽刺之言,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段反驳的话: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是不尽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太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可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要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好个理智又犀利的女人,读到这时,我不禁为她拍手称快了。

  达西,怎么说?开始的傲慢态度确实让人很不爽。不过,如夏禄蒂所言:他虽然骄傲,可不像一般人的'骄傲那样使我生气。因为他的骄傲还说的过去。这么优秀的一个青年,门第又好,又有钱样样都比人家强,也难怪他要自以为了不起,照我的说法,

他有权利骄傲。而且通过后面的内容介绍,我接受了达西的傲慢,再如书中曼丽所言:虚荣和骄傲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尽管字面上常常当作同义词用,一个人可以骄傲而不虚荣。骄傲多半不外乎我们对我们自己的评价,虚荣却牵涉到我们希望别人对我们的看法。达西的傲慢中有自信以及不善言谈,而让人多少有些放大化的曲解。正如伊丽莎白之言:要是他没有触犯我的骄傲,我也很容易原谅他的骄傲。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骄傲,当你把别人的骄傲拿到台面上来讲时,尤其这个人本身也有引起注意的本钱,无疑也加重了外界对这种观念的肯定。所以,身世极好的达西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自然他的骄傲便成了人们口中的傲慢,也更扩大化了。

  我本人很喜欢达西,达西的善良、大度均是我所欣赏的。对于破坏其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魏克翰。他没有大肆张扬,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震撼的同时,我为伊丽莎白感到幸福,多么完美的情人,尤其是在遭拒婚时,达西却放下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竟让我为他感到有些心酸。

  魏克翰,不得不说,一个很好的讽刺性配角。我不管是看书还是看电影,都比较容易入情节,有时会为了主角间的误会,伤害而郁郁不乐,有时还会对反面人物恨得咬牙切齿。当然,我不得不佩服作者或演员,能将角色描写和演绎的如此生动,真实。魏克翰,通过作者的描写,我认为他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做尽了不耻的事,却仍旧和原来一样举止风雅,笑容可掬,谈吐安详的样子。至此,我真想大骂一声:好个厚脸皮的人。练就这一身的“铁皮功”,真不知道他是不知羞耻为何物还是本就不在乎别人的目光。虽然有“走自己的路,让别人去说吧”的名句,可是超出了为“人”最基本的度,竟然还脸不红,气不喘的走自己的路,那我剩下的就只有鄙视了。

  “美少年和凡夫俗子一样,都得有饭吃,有衣穿”读到这句话时,我差点笑喷了,迫不及待地与舍友分享了这句话。一个人的外表仅是皮相而已,讽刺了魏克翰俊美外表下一颗世俗的心。他不是神,不是佛,仅仅是一个长得出众的人而已,也免不了通过婚姻得财的想法。我原谅他的行为,仅仅是原谅而已,却不接受。我也不是神,我也会鄙视他却无权鞭笞他。他的选择仅是当时社会的一个典型代表而已。我只是感叹,在那时,有谁会宣扬婚姻必须有爱情呢?即使在现在,结婚大多数也只是在恰当的时间遇到一个适合的人而已。

  吉英,一个温柔如水的女子。我在心中给她加了个标签~淑女中的极品。小小自怜了一下,可能这辈子与淑女无缘了。伊丽莎白曾讲:她感情丰沛却在性格上稳定。夏禄蒂也大发感慨:要是一个女人在她心爱的人面前,也用这种技巧遮遮掩掩,不让他知道她对他有意思,那她就可能没机会博得他的欢心。结果却如她所料,彬莱格确实喜欢吉英而未有进一步的发展。不过幸好,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我欣赏吉英的性格~情绪不外漏。却不否认,我排斥这种“面具”。不过,谁没有 “面具”呢?尤其在这竞争力强盛的世界,不带面具,称“单纯”抑或是“傻”?一个很容易被人读出心思的人很危险,是吧!很高兴吉英不是狡诈之人,不过这种性格上的自我保护行为用在亲人,朋友以及爱人身上,那就有些过了,适当的释放自己的情绪,

更显亲近,信任,不是吗?

  夏禄蒂,一个对事物很有见解的人,却选择了金钱婚姻,我有些不解。“你知道我不是个罗曼蒂克的人,我绝不是那样的人,我只希望有一个舒舒服服的家,论柯林斯先生的性格,社会关系和身份地位,我觉得和他结婚,也能够获得幸福,并不下于一般人结婚时的所夸耀的那种幸福。这段话细想来,我觉得她很现实而且现实的有些可怕。她追求的仅是物质方面的享受,那精神上呢?虚荣心的满足吗?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这样以钱为幸福指标的大有人在,我在批评这些人的同时,也同情他们。我觉得她一定不明白真正幸福的含义及感觉。试想一下,一个三天之内向两个女人求婚的男人看重的是什么?无非也是利益,这样的人靠得住吗?不言而喻。

  爱情是什么?我不懂,却向往,也愿醉卧其中。婚姻是什么?不是爱情的坟墓,而是爱情的升华。读完这本书,我很佩服奥斯汀,不为她细腻生动的笔触,仅是整本书宣扬了对婚姻爱情的自我自由地大胆的追求,以及无处不在的女权主义以及讽刺反对儿戏婚姻,金钱婚姻的思想,也让我感慨万分。

  如今,新时代的我们一定要追求真正的幸福的爱情婚姻,切莫为了一时贪欲掉进了金钱漩涡,毁了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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