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通用6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心中有什么感想呢?需要好好地就所收获的东西写一篇读后感了。可能你现在毫无头绪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野性的呼唤》读后感800字(通用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如果说成功似一座奖杯,那么坚持就是奖杯上的基座。没有了坚持,成功便会变得虚无缥缈;唯有坚持,才能在艰难险阻中浴火重生。
这是我读完《野性的呼唤》一书后最大的启示。这本书主要写了巴克被卖到北国,历经千辛万苦,终于成为一匹强大的狼。其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它离开主人的一个情景,它面对铺天盖地的棍棒,毫不惧怕,以坚持不懈的精神获得了新生。
全书读罢,掩卷沉思,只觉得心中一阵开豁,仿佛找到了一位推心置腹的知己一般,胸中涌起阵阵莫名的喜悦。耳畔,一个声音似乎在久久回荡:“孩子,唯有坚持不懈,方能浴火重生哪!”
是啊,从古至今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一直是世人所推崇的。著名音乐家贝多芬自小就弹得一手好钢琴,17岁便做了钢琴家教,随后他的音乐水平不断地提高。然而这样的一个音乐天才却没有得到命运的怜惜,耳聋就如一盆冷水扑灭了贝多芬那热情的火焰。绝望的贝多芬冷静下来后并没有向命运低头,他对音乐的执着追求让他重新燃起了那心中的火焰,他坚持进行音乐创作,贝多芬用他那顽强的毅力扼住了命运的喉咙,创作了许多世界名曲。
这也印证了一个简单明了的道理:成功往往远在天边,而又近在眼前。通向成功的路是条坎坷不平的路,只有坚持不懈的人才会走下去。阳光总在风雨后,成功就像这道阳光,不经风雨,又怎能见彩虹呢?
我不禁想起了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懒人,缺乏坚持不懈的精神,凡事只要遇到挫折,便望而却步。还记得第一次参加围棋考级,出师不利,一开始就被人吃一块,绝望的情感如黄河之水一般奔涌而出,挡也挡不住。一招不慎,令我满盘皆输。我曾无数次想放弃学习围棋。如今,我读完这本书,巴克坚持不懈的精神给了我无比的信心和勇气。这次三段考试,我在决胜局顶住了对手那令我想放弃的优势。我一招更比一招强,通过坚持不懈,最终绝地反超,以微弱的优势取得了最终的胜利。由此看来,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可贵;坚持的力量,是多么的伟大!
“在困难的时候,运用你的坚持,才能成功啊!”巴克似乎在深情地讲述这个深奥而又易懂的道理。
美国杰克伦敦所写的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大狗跌宕起伏的一生。这是只狼性很重的狗,拉雪橇时尽职卖力,战斗时机智勇猛。它本来生活在一个圣克拉拉谷的大法官家里,在绿荫半掩半映中晒太阳,冬天的时候坐在主人的炉火边取暖,过着贵族般舒适惬意的生活,是整座大宅子里所有狗的王。但是在1897年,育空河旁发现了金矿,在美国很快掀起了一股淘金热潮。许多美国青年来到阿拉斯加这个冰雪世界,于是狗成了淘金的险恶旅途中不可缺少的伙伴和工具。强壮的巴克被法官的园丁偷走,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巴克在旅途中不断争斗,成为领导者,在阿拉斯加那样残酷的地方,没有怜悯和仁慈,只有成王败寇。最终,它回应自身的本性,进入森林,从此与狼为伍。
作者杰克伦敦是美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在他的小说作品中,揭露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我想,他在小说中有那样激烈的言辞和血腥的场景描写也和他小时候的黑暗经历不无关系,所以他希望自己可以变成一只残酷的狼,能在这样的环境中生存。
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
我很敬佩巴克的精神,它无论遇到什么挫折都会勇敢地去面对,敢于拼搏,敢于忘记过去,敢于面对现实,用自己的全部能力来接受一个新的环境,学会新的本领以此来生存。想想自己,就如养在温室里的花朵一般,遇到困难只会选择逃避,沉浸在自卑、悲伤中无法自拔,用懦弱的姿态回应。爱默生曾说过:即使断了一条弦,其余的三条弦还是要继续演奏,这就是人生。每个人的成长道路坎坷而漫长,总会遇到不尽人意令人沮丧的挫折。
在这样一个人才济济的年代,想要脱颖而出,就必须勇敢面对挑战,敢于争取。巴克能在一群凶狠的大狗中承担起首领的重任,是源于它不服输的信念和一路血拼而来的气概。生活亦是如此,必须在失败之后也依旧维持着那颗向前的心,才能冲破阻难,看见有希望的明天。无论结果如何,永远不放弃心底最真挚的情感。No rain, no rainbow。人生——超级公平,一切你曾付出的努力,它都会偿还给你。
《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是由美国的杰克。伦敦写的,他告诉我,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巴克原来是一个贵族犬,有一天,突然被一个坏人抓住并卖了,当上了一条雪橇犬,他奋力地工作着。有一天,他认为自己已经足够强大可以当头领,与斯佩咨争夺,最终巴克赢了,当上了头领,他们回到了小镇。他和他的队伍跟着别人一起拉信,他们正筋疲力尽,又被一对傻子夫妻和他们的傻子弟弟买下了他们,主人对他们十分恶劣,最后,他的队员一个一个死去只剩下了几个,之后,除了巴克,其他狗和他的主人都掉进了河里。因为桑顿救了他,他就一直跟随桑顿,后来,桑顿被印第安人杀了,他也找到了他的归宿,加入了狼群。
题目中有‘野性’二字,文中也处处体现出‘野性’,那我就从‘野性’来讲吧!我认为,‘野性’其实指的就是野心勃勃并充满杀气。有一些人经常会说森林里充满杀气,大家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呢?因为森林里处处弥漫着杀气,到处都有捕食者,生存之道,弱肉强食,适者生存,野性就这样诞生了。为什么在森林中的动物叫野生动物?是因为他们要不断磨练,学习,才可以生存。巴克其实就是这样,他本来是一只贵族犬,心中充满了善良,可是他为了生存,不知挨过多少棍棒;不止被人骂过多少次;不知被其他狗咬过多少下。他在痛苦中求生,不断的磨练自己,越来越强大,终于,他充满了野性!回归自然!
《三字经》说“人之初,性本善。”人的本性其实都是善良的,可是人为什么会变坏?可能是因为某种原因,比如父母双亡,被别人压迫,家里没钱,心中有恨,才变成了坏人,但是他们也有悔改的机会,给坏人一个机会,就等于给他们一片蓝天。文中巴克的野性从无到有,从温顺到回归到他的本性,所以我们的成长也是在不断的磨练,不断的经历一些挫折,痛苦与喜悦,我们会慢慢有所改变。
大自然和人类社会其实是一样的,要不断的付出,不断努力,争取做一棵参天大树,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多读书,积累知识,并且积累更多的技能,加油学习,才可以在社会中有立足之地,我会努力达到我的目标,一步一步向前跑,正所谓弱肉强食,只有当上强者,才可以被这个时代认同啊!
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只有努力,才能适者生存。
今天我读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可以让人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条狗的名字,叫做巴克。它不担任在人类社会充当好友的角色,而担任了一个充满野性、残忍的灵魂角色,它让我受益匪浅。
巴克,一条从小生活在法官家里的狗,它是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继承了父母的体重、骨架体型和品种的佳犬,它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直到人们发现了一种黄色的贵重软金属。
存有贵族气息的巴克被拐卖后,生平第一次遭到了毒打,被几经猛打之后,它明白了一个道理:和拿着根棍棒的人打,我不可能赢。棍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能让巴克唤醒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明白“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生存法则。
巴克开始进入冰天雪地,为人们拉雪橇。它的同伴派克教会它如何窃食充饥,因为要吃饱,你必须去偷窃。从贝里那学会了挖洞取暖。但让巴克学到最多的是一条丝毛犬,让朦胧的巴克回忆起了祖先的原始杀戮。
丝毛犬原是同伴中的领袖,但它一次又一次向巴克挑战找茬,起初巴克一次又一次忍让,但最后巴克体内的'本能被一次次挑衅激活了,靠着祖先的咬噬、撕扯和血腥疯狂的虎狼式击打,活跃了起来,打倒丝毛犬,代替了领头犬的位置。
可,一旦野性被激活苏醒,大森林中的呼唤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恐怖、毛骨悚然的呼唤,巴克却很高兴地一起嚎叫。原始动物的本性在它身上越发强烈,在一次捕猎中得到了体现,耐力让巴克尝到了嗜血的欲望和因杀戮获得的快感……
人类社会中的竞争就是古老野性的体现,是野性带来了万物的欲望和野蛮。像巴克,事实告诉了它,世上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时,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斗志被唤醒,让它知道:这就是生命的价值。
但野性不仅是残酷,它还带来了友情、古老的文明和结晶。当巴克的最后主人死时,它发出了长长的嚎叫。这就是忠诚,伤感的,也是震撼人心的。
野性,它让世界充满生机,也把世界推入地狱。它狡猾、忠诚、野蛮,带来了友情。这就是真实的生命,多彩,灿烂,生生不息。而野性的呼唤,便来自隐秘的心灵深处。也让我懂得了“弱肉强食,适者生存”这个道理。
最近看了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中篇小说《野性的呼唤》,觉得这本小说确实挺好,里面的句子挺耐人寻味的,像“未知的东西便是构成恐惧的主要因素”“事物和它们表面上的样子并非总是一致的”“在荒野中生命以生命为生,有吃者也有被吃者,这个法则就是:吃或者被吃”“一个人如果自己说自己要完蛋,那他就算完蛋了一半了”。
荒野的法则:吃或者被吃。当看到这句的时候着实吓我一跳,同时也让我想到竞争日趋激烈的社会也有一条法则:打败或者被打败......
看完这本小说,我觉得环境的作用确实很大,巴克本是一位法官的一条温顺、高贵,并且自视颇高的狗,后来被盗卖到了蛮荒的北国拉雪橇,这使它经历了很多,它从人类的棍棒下和其它拉橇狗的利齿下学会了一些生存法则,它学会了狡诈和忍耐。
在此期间它换过许多主人,而当它最牵挂,最留恋的,给它爱和仁慈的主人死去时,它最终成了比狼还强悍的领头狼。早已死去的本能也复活了,长期驯化才产生的习性从它身上消失了,他回到了它的祖先们的旧式生活方式。
其中还有一条叫白牙的狼最终被驯化成了忠实的狗。它被人类收服后,它的性格沿着遗传和环境选定的路线继续发展。它的遗传是一种活的东西,或许可以比作黏土,它具有许多可能性,能够塑造成许多不同的形状。环境起到了塑造粘土的作用,赋予它一个特定的形状。因此白牙未曾来到人类的火堆旁,荒野就会把它塑造成一条真正的狼。但是白牙所敬畏的神灵即人类为它提供了一个不同的环境,于是它就被塑造成一条带有不少狼性的狗。但塑造出来的是狗,而不是狼。但改变它的最重要的东西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在它第二个主人的棍棒、牢笼和训练下,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斗狼,是它最后一位主人的爱和仁慈感化了它,它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忠实的狗。只要是为了它的主人,哪怕是违背它本能的事也愿去做。最后在保护主人一家而和一名罪犯搏斗时,它差点丧了命。
这本小说的情节描写很细致,故事蕴味很深也很感人的,是很 worth reading 的哦,有空就看看吧!
这是一部杰克·伦敦写的书中的一部,大致内容是一名叫巴克的南方狗在一个富人家里娇生惯养,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可是老天不给面子,竟然来了一个小偷半夜三更把巴克偷走了,当然,肯定是卖给那些北方的人拉雪橇的。巴克奋力抵抗,怎奈他在公爵家出生,连狗的本领都不会什么,于是挨了几下鞭子就撑不住了。唉,可怜的他,被雨点般的鞭子抽在身上,可不是好玩的。渐渐的,他开始学会避免,就算想偷懒也要等主人没有发现的时候。第一次拉雪橇的时候,他遇到了许多狗,像杜布,还有常年称霸狗地主位置的斯匹次,还有安静冷淡的索莱克斯等。这支部队的主人费朗索斯看到了巴克,一开始很嫌弃他,但是到了后来就慢慢的对巴克影响好了起来……
时间在慢慢的流逝着,巴克逐渐适应了生活,但他还是摆脱不了斯匹次的压迫,于是他准备跟斯匹次大战一场。许多次,只要找到机会,巴克就会对斯匹次冷嘲热讽。而显然斯匹次也发现了巴克正在他的统治之下崛起。两只狗最终交战,巴克遍体鳞伤,但看着前面那该死的仇敌,他动员了他的原始力量,奋力一击,把斯匹次打得四脚朝天,然后把它咬死了。最后巴克的野性彻彻底底的发挥了出来,基本上变成了一条狼,最终还战胜了狼……
我觉得这本书好在他的语言生动,而且能将一件平常的事情写的栩栩如生。同样,巴克的毅力让我感动。巴克变了,变得跟以前截然不同,现在他是又古怪而又勇敢和满怀怨愤。文章中有些令人愤怒不堪,有些又令人潸然泪下,一些意想不到的情节在他这里一笔带过,更加多的是去写那些激动人心,但没有那么惊险的环节……
从我个人认为,我觉得我更欣赏巴克后面的命运,因为最终他自由了,他完全有能力去保护自己(当然,前提是必须经过生死边缘的考验),在通向胜利的过程中,也会有重重困难,我也要学巴克,做什么事情顽固不屈,要有一种“不倒翁”的精神,永远不会倒下。我觉得这一点我还做得不够,很多事情我做一下就倒下去,似乎永远不愿意起来似的,但是看了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把认为你觉得对的事情做好,不管需要多少次都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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