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通用7篇)
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一定都收获不少,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读后感吧。为了让您不再为写读后感头疼,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雾都孤儿》读后感2000字(通用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好像记得听到《雾都孤儿》这个名字,是在上高中的时候,英语老师在课堂上播放的《雾都孤儿》电影,里面有一个情节,让我印象特别深刻。
在奥利弗阴差阳错的逃离了贼窝后,却在帮恩人还书的过程中,被盗贼一伙的南希发现了,走在马路上的奥利弗,直接强行被南希抓住。
奥利弗拼命挣扎呼救,周围很多行人都被吸引了过来,本以为奥利弗会因此得救,南希却仅凭一个谎言就将舆论的压力转移到了奥利弗身上。她谎称奥利弗是调皮的离家出走的小坏蛋,而自己是他的姐姐。一个谎言就让周围那些自以为正直的人,成了最可恶的帮凶。
生活在底层社会的盗贼一伙人都深谙人性,南希的这种伎俩不过都是家常便饭罢了。
在这个剧情之前,还有一个情节也深刻的说明盗贼一伙对人性的深刻理解。
在奥利弗被不明就里的带到贼窝之后,第一次出门“干活”,他被任命与其他两个小伙伴一起行动,两个小扒手开始行窃,奥利弗在他们身后观察。直到这时奥利弗才知道他们的真实身份,一时间无法接受,而愣在了原地。两个小扒手一小小心失手被发现了,却迅速闪到了人群中,而在身后发呆的奥利弗却被当成了凶手,在明白发生什么了之后,奥利弗本能的开始逃跑。在被追捕的过程中,奥利弗的两个同伴,丝毫没有想要帮忙奥利弗逃跑的意思,而是直接选择加入了追捕的人群中,来洗脱自己的嫌疑。小扒手的这一行为似乎根本无需思考,就像本能一样。
《雾都孤儿》是我读的查尔斯·狄更斯的第一本书,很早之前就买了这本书,但一直放着没有看。我读的是张玲和李卫东译的版本,这一版看的时候发现了一些错别字,有点难受。
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于济贫院,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含恨离世,姓是由教区干事根据字母顺序取的。一个幼小生命的降生,没有人在乎他的死活,脆弱得好像随时都有可能离开这个世界,但他却顽强地活了下来。
奥利弗的出场就带着浓烈的悲剧色彩,但并没有给人快要窒息的感觉。在济贫院处处被欺负,去到棺材店后好不容易得到老板的些许好感,被收为了学徒,本以为他的生活会因此得到好转,却因为受到另一个学徒诺亚·克雷波尔的侮辱,而与其发生了激烈的矛盾,而所有人都偏袒诺亚,奥利弗受到了严重的惩罚。也因为这次事件导致了奥利弗出走伦敦。
在奥利弗出走伦敦后,被骗进了贼窝,好不容被布朗洛先生收留,却又被南希抓回了贼窝。
读到这个情节时,作为读者,觉得南希真的是罪孽深重,如果不是因为她在这里拐走奥利弗,可能这位小主人公早就过了幸福的生活了。
但也正是从这个情节开始,故事开始变得更吸引人了。说实话,故事的前面一部分读起来真的略感乏味。
南希是我觉得这本书中最立体的一个人物。我本以为她只是故事情节的一个小小的推动者,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做一些应该做的小事,之后便不会出现在作者的笔下了。却没想到这样的一个人物,最后会让我爱上她。
南希奉命抓回了奥利弗,但在奥利弗被殴打时,却唤醒了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拼尽全力地护住了奥利弗。在这里我开始对南希产生好感。
之后南希意外得知奥利弗可能会受到伤害,而不惜代价地选择了提前通知他们,之后也因此付出了生命了代价。她只是不希望奥利弗受到伤害,她其实并不想出卖信任她的人,就算他们不是什么好人。
在南希好不容易得到了可以过上体面生活的机会时,她没有选择抛弃和她一起生活的亡命徒,就算那个人对她一点都不好,还经常打她,她不想因为她的原因,而导致那个男人被抓或被杀。
在最后的时刻,那个男人知道她告密后,早已动了杀心,她却还傻傻的想要和男人一起逃跑,洗心革面的生活,那个男人最终却还是亲手终结了她的生命,直到死去,南希都不相信他会真的杀了自己。
南希从小就是一个孤儿,和奥利弗相比,她的运气真的差了很多。奥利弗在面对几次选择时,都不假思索的选择了正义,以致没有堕入深渊。而南希没能遇到生命中的贵人,她知道自己早已深陷泥潭,虽然憎恶这种生活,但却也没有任何办法。
在南希去世的那一刻,她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掏出了罗斯·梅莱送给她的白色手绢,她将手绢高高的朝天举起,低声地请求上帝宽恕。
手绢对南希来说象征着纯洁,象征着美好,她希望得到宽恕,也希望在来生,能有一个好的归宿。
在南希的身上让我看到了命运的不公,生活的残酷。没有办法选择自己的出生,没有办法主宰自己的生活。在她的身上底层小人物的无奈被表现得淋漓尽致。
可能我曾经是个坏人,但不是我不想做个好人。
翻开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是在3月15日,这天休息在家,午觉起来,百无聊赖地拉开窗帘,明媚的阳光照进客厅,落在我的脸,暖暖的。于是就有了一种阅读的欲望:走进书房,走近书柜,从书柜里抽出一本书,封面上小主人公奥力弗。退斯特清澈的眼睛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脑海中演绎着。一直就不忍放书,一直看到16日凌晨6点,才看完。
《雾都孤儿》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10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感受一:故事生动感人
《雾都孤儿》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印象是:感人,好几次被书中的人物感动得流泪,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
不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感受二:小奥力弗勇敢,不畏惧强者
《雾都孤儿》给我的第二个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感受三:个性化的语言,符合人物身份
《雾都孤儿》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其实并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自己手中。
看完《雾都孤儿》,黎明的太阳已经爬上了树梢。小奥力弗的形象在我的脑海中跳跃。于是,又将这本书的个别段落读了一边,这样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一个小男孩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狄更斯太会讲故事了,他的故事里有用极端的描写能震撼人的心灵,像《双城记》里面,嗜杀的场面,文字有极强的画面感,眼里的文字早早映成的脑子里的图像;他的故事里美丽的女子总能温暖人心,像一轮发光发热的太阳,让你看后知道女子应该拥有什么样的德质,如《双城记》里的马内特小姐、《雾都孤儿》中的露梓小姐;这两部作品,我的小小的偏好,更喜欢后者。
奥力弗能活下来,我归功与上帝的恩典。生病虚弱的母亲,未及来得及多看孩子一眼,含着种种的遗憾归于黄土。无姓无名无身世来源的孩子成了习艺所的孤儿。习艺所是一个什么样的地方?书上一句话做了概括:“要么在习艺所里慢慢地饿死;要么在习艺所外很快的饿死。”第一次有离开习艺所的机会去做扫烟囱的学徒,他死命挣扎,这次抗争,几乎算是为他赢得了生命,第二次被棺材铺的老板领走,从一个火坑跳到另一个泥潭。“人的本性有时实在美妙;同样可爱的品质可以在最煊赫的显贵身上,也可以在最肮脏的慈善学校少年身上得到发展,决不厚此薄彼。”在无数次被相同地位的大孩子欺负并因对方辱骂他没有记忆的母亲时,大打出手,受到毒打,而逃走。人生开始拉开起伏跌宕的天堂与地狱的序幕。
“同其他大多数人的思想一样,奥力弗的思想在给他指出困难方面极其敏捷、活跃,但在提供任何可行的克服办法方面却一筹莫展。”我想说因着上帝的指引,奥力弗一步步向伦敦走去。给他提供餐食和住宿的机灵鬼,也带给了他魔鬼的化身费根,刚一读,就想起葛朗台,对财富的贪婪了无之境。他对孩子们提供的衣食住行,代价就是毁灭,对灵魂的践踏,对正直美好生活的剥夺。年龄大些的南茜,到小些的逮不着,都因在饿死与存活的挣扎下渴求生命,在偷窃的路上,一去不返。
布朗劳先生,凭着对已逝老友的缅怀,在奥力弗脸上看到似曾相识的面孔,而发了恻隐之心,将一个来历不明,有可能是盗贼的孩子从死神的手里抢了回来。读到这里,我庆幸地想,这个可怜的孩子总算过上了人的生活。一霎那,从天堂梦醒着回到地狱。原本费根只是在培养一个小盗贼,当一个更大的阴谋出现时,他的贪婪,给了这个孩子生命的转折点。“一旦让他感觉到他跟我们是一伙的,一旦往他的头脑里装进这样一个想法:他已经做了贼—他就是我们的了!一辈子都是我们的了。”“在奥力弗得以集中思想的顷刻之间,他下决心设法从前厅跑到楼上去向这户人家发出警报,哪怕这个企图将使他付出生命的代价也在所不惜。”人性的光辉,在生死之间,更显耀眼。
天使般的露梓,善良母亲般的梅里太太,有着炽热情感和爱冲动的洛斯本医生,相信了奥力弗的话,展开了拯救他的行动。所幸,上帝大大的回馈了奥力弗的善良,他开始过上了生命中第二段幸福快乐的日子。胸怀仇恨的人,无法忍受没有结果的`结局,奥力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又幽灵般的靠过来。南茜,人性的光辉在她的身上是多么的冲突,一个最卑微的女孩,用最美的祝福救助一个孩子,拯救他的一生。而她又因为爱情,甘愿与爱着的人同陷泥潭,书前自序中说:“没有必要争论那姑娘的行为和性格是否合乎情理,是否可能,是否正确。反正这事真实的。任何人只要注意到生活中这些阴暗面,一定知道这是真实的。从这个可怜虫第一次出场到她把血淋淋的脑袋偎依在那强盗怀里为止,没有一句话是张大其词或故作惊人之笔。这是不折不扣的事实,上帝可以作证,因为这是上帝留在这种堕落和不幸的人胸臆中的真情实感,这是还残存在哪里的一线希望,这是杂草蔓生的井底的最后一滴清水。”幸福的结局抚慰读者的心灵。
生活本身就是一种恩典。“对人宽恕、相亲相爱、至诚感谢护卫并保全了他们的上帝”;“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为其伟大特性的上帝不知感恩,决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幸福。”
木心在《文学回忆录》说:“正统文学批评说他艺术水平不够,认为是通俗小说作家。我以为这种批评煞风景。我喜欢他,在他的书中,仁慈的心灵,柔和的感情,源源流出。说他浅薄,其实他另有深意。他的人物,好有好报,恶有恶报,但和中国式的因果报应不同。他的这种(报应法)是一种很好的心灵滋补。”托尔斯泰说:“忧来无方,窗外下雨,做沙发,吃巧克力,读狄更斯,心情又会好起来,和世界妥协。”我读狄更斯,读出上帝的爱和怜悯。
奥里弗很可怜,他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从小就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吃不饱饭,还要挨拳头、挨巴掌。9岁时他就被送去当学徒,那里过着更加苦难的生活,大人瞧不起他,还总是污辱他的妈妈,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蹋,小孩也欺侮他,他受尽了欺侮和毒打。又一次被毒打之后,奥里弗实在受不了,他不想再屈服了,终于挥拳而起,结果遭到了更多人的鞭打。
奥里弗太可怜了,好人都上哪儿去了,怎么没有人帮助他呢?怎么没人给他送点吃的,没人收养他呢?我感到很伤心,很焦急,真想去帮帮奥里弗,真的,他太可怜了,我都要哭了!
奥里弗忍受不了折磨,他跑了七天七夜,终于逃到了伦敦,他快饿死了,这时遇到了一个小偷,给他吃的。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小偷,他误入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心地善良的奥里弗却怎么也不愿当小偷。他们第一次带他上街偷窃,想拉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到警察局,幸好遇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家里。他过了几天幸福的日子,真是太幸运了,他在布朗罗先生家里还看到了他妈妈的照片,可是当时他并不知道。布朗罗先生见到他很亲切,布朗罗先生家的佣人贝德温太太很喜欢他,他们对他特别好,他从出生就没享过这样的福,他吃得好,穿得好,他在这个家庭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好人终于出现了!奥里弗遇到了好人布朗罗先生,我太高兴了,他要是一直在这个家庭里该多幸福啊!可是,不幸又来临了,可怜的奥里弗又身陷贼窟了!真是太气愤了!
奥里弗被那帮贼又抓进这贼窟后,老强盗费根仍想把他培养成一名小偷,可是奥里弗坚决不做小偷,强盗头子用各种手段折磨他,想把他的那颗心变得和他们一样黑,使他尝到了饥饿、悲伤、孤独,可是就是没法动摇他的意志,他誓死不做小偷。
奥里弗真是好样的,近朱者赤,近墨者不黑,他在强盗堆里,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红心,奥里弗真是个意志坚定的男子汉,我为奥里弗叫好!
奥里弗在贼窟里忍受着痛苦,他一心想逃离贼窟。一次贼窟里密谋策划盗窃,贼头们强迫奥里弗参加这次远行盗窃,可是善良的奥里弗不想跟他们干坏事,他想为这家人通风报信,结果被打了一枪,他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又幸好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救活了他。没想到这位好心的露丝小姐就是他的亲姨妈。
原来,这里面有一个可怕的阴谋。原来奥立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叫蒙克斯,已经成为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老贼头费根勾结上了。他设法弄到和销毁了反映奥立弗父母真实关系的证据。他向费根许以重金,要老费根把奥立弗教唆成盗窃犯,并最终让他被挂上绞刑架,以达到他独占他父亲遗产的目的。可是贼窟里也有一个好人,那就是南茜,她自幼沦入贼窟、但是本性却很善良,南茜同情小奥立弗,她冒着生命危险向露丝小姐和布朗罗先生报告了他们的罪恶计划,露丝小姐还鼓励她改邪归正,她也想回去后好好做人,却被惨遭杀害。布朗罗先生用智谋迫使蒙克斯对其阴谋一一招认。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关于露丝小姐身世的一些疑点也终获澄清,并且和梅里夫人的儿子结婚了。好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坏人都落到了应得的下场。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他还找到了亲人姨妈,还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奥里弗终于过上了幸福、自在的生活,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啊!我觉得他有这么好的结局,除了受到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外,是跟他的他坚持不懈分不开的。如果他在身陷贼窟后,意志不坚定,和那些贼一样上街去偷盗,那他和一般的小偷没什么不一样,结果一定会很惨。这让我想起了总部大街上,都有一些外地的小偷,上次我们和小姨去逛街,有妈妈、姥姥、小姨还有我,这们这么多人在小联华门口并排走着,小姨背着包走在最边上,她的的包还被拉开了,幸好小姨感觉到了,发现是两个小孩后,回头一喊,俩人就跑了。哎呀!他们也说是十岁左右,那么小就当小偷,真是太可惜了!也许是因为穷,吃不饱饭才这样做?可是怎么不能象奥里弗一样克服困难呢?我们都是好人呢,好人可以帮助他们,可以拉他们一把呀!为什么要偷盗呢?
看着书里的小奥里弗从小生活得那么可怜,想着路边还有要饭的人,跟他们比,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吃的好、穿的暖,有人疼、有人爱。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报答老师,报答家人。看着后来那么多好心人帮助奥里弗,使他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就想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来帮助那些受苦难的人,我就想如果我们大家都来帮助他们,伸出关爱的手,拉他们一把,我们周围就会少很多小偷。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当我捧起这本书时,脑海里无不闪现着光辉夺目的词语——善良、正直、坚强。当我苦恼失意时,想想主人公奥利弗在遭受非人的痛苦并决定带上几片干面包逃往伦敦的情景,他跑啊跑,困了就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路边的草堆里睡觉,饿了就吃一点面包。在应英国所谓的“贫民收养所”里奥利弗喝完一碗稀粥后直喊到:“我还要!”的声音依然在我的耳边回响。尽管他有着这样那样的性格弱点,但他坚强不屈的性格处处感动着我。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狄更斯在小说中表达了心中的怒火,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黑暗。在19世纪强盛的英国,作者毫不犹豫的将伦敦的另一面——肮脏的小巷、阴暗的窑子和贼窝、周围腐臭的空气……与此同时,也对贫苦妇女儿童的悲惨生活深感同情。
即使奥利弗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着,却不受半点污染,他由始至终都在守护着自己的人格,不做可恶的勾当与交易,也不做鬼鬼祟祟的偷窃,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
作者在小说中塑造了罗斯、南希、布朗洛等的人物形象,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南希,虽然她与奥利弗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却担当着母亲的使命与责任,她想方设法地把奥利弗从苦海的深渊中解脱出来,为此还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是布朗洛对她说的一句话:“你虚度了青春年华,白白地糟蹋了造物主仅仅给我们一次,从不赐给两次的无价之宝。”尽管这样,她拥有
着正直、坚强的内心(对于她的内心世界,相信读者能略微感受的出来——无助、痛苦、矛盾和愤怒)。
在读到小奥利弗被人帮助时,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平时我可以说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每当见到电影中不正义的事发生,我总想跑到电影中去指责坏人。而每当电视中播出穷苦人们的生活时,我更是恨不得立刻去帮助他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个在火车站,汽车站乞讨的老人,我却没有一点慈悲之心。这也许可以说是现代社会中的欺骗太多,使人们不得不加强防范,但我更觉得这是我的爱心不够。
小说的结尾,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寄托了作者的美好期望。但并不是所有的像他这样的孩子都有那么幸运,很多人只能落得奥利弗的好友迪克的悲惨结局。
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与高尔基的《童年》所反映的主题很相似,但写作的手法却截然不同,《童年》是以一个孩子角度和心理去对当时生活进行描述,从而使整个小说铺上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而《雾都孤儿》的描写种种丑恶现象时有讥讽的意味,给读者读后不仅一身叹息。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
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Oliver 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O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妓女,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这是一本简短而又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说,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有些单薄,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兴趣。记得上次读它的时候已是四年前了,记得那时候薄薄的一本应该是压缩版,并且读得比较粗略,而现在我又拿起它,这次可要认认真真的看一下了。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名孤儿奥利弗,身世十分的悲惨,在出生之前父亲就已经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后不久永远的离开了他。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进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折磨。区长的唯利是图,管理员的自私自利,大厨的冷漠小气,使得济贫院的孤儿每天只能喝稀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他们整日与饥饿为伴,这样悲惨的一直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到一家棺材店做童工,这对于奥利弗来说就是刚脱离了虎口又入了狼窝,棺材店老板是个爱财如命的吝啬鬼,唆使他去做脏活累活一旦做不好就要挨骂。由于饥饿与侮辱的双重辛酸,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却没想落入了一个更大的困境中——贼窝。他被迫与狠毒的歹徒为伍,历尽无数的艰难。但令我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利弗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他最终在善良的扒手南希帮助下逃离了贼窝,继承了一笔遗产与亲人姨妈居住在一起,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记得书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恢复光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后,每个人都会心生悲悯之情,在感到心酸的同时,也让我们看清了资产阶级丑恶的嘴脸。表面上摆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要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却在暗地里欺负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人神共愤。
在书中,虽然主人公奥利弗有了一个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但却本该拥有幸福的童年却因种种因素变得苦难不堪,有几次甚至面临着死亡。不过,奥利弗还是坚强的走了过来,在令人佩服之余不经要思考一下这黑暗的社会。作者狄更斯通过奥利弗落入贼窝向我们展示了社会中罪犯们的真实面目,而英国的经济繁荣其实是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与煤矿里的,狄更斯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自私,揭露伦敦在最光辉灿烂的经济发展时代下,出现的严重社会问题以及金钱社会的罪恶。这本书既是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
虽然这本小说没有巧妙的构思,也没有华丽的言辞,但却句句深入人心,激起读者的共鸣传达了一种信念,正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虽不能给我面对生活与困难的莫大勇气,但却触动了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总的来说,环境影响人,有句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即使这样,我们仍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在以后的生活中遇事要理智分析,不让冲动这个魔鬼做坏事,善于学习他人来壮大自己。
狄更斯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感触也是很深:“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芬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经别离、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小说毕竟是小说,并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社会相比较起来还是和平美好的,我们的童年幸运很多,不愁吃也不愁穿,更不用被威胁去做童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与悲痛的同时,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要用心相处学会相信他人。我们现在生活在如蜜罐似的家庭中,却还总是抱怨这个不好那个太坏,不懂得满足,我们却不曾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在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苦难。他们不仅要与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甚至还要面对因为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悲痛。这让我想起上段时间在百度上看到的一张照片:这是一个为相机而投降的小女孩。摄影师在难民营中碰到的这个可爱的“小包子”,那时她才四岁,当摄影师想为她留张影时,小姑娘却把相机当成了武器,熟练地举起双手示意投降,眼神中既有惊恐也有委屈,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悲悯。战争无情的夺去了孩子们的童年,而我们却无能为力,能做的是否只有无声的哭泣。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之杯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身边如果有个人在的话就好了,那我会依偎着他,与他说些只属于我俩的悄悄话,但这只是幻想罢了,可还是希望我小小的幻想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某人珍惜的话,那便是最好的。愿我们可以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愿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着爱心灌注的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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