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九九重阳微视屏作品征集公益活动方案
此公益活动是面对海内外影视机构、全国各级电视台、文化公司、个人和在校学生等爱好者记录生命善与爱的大型公益活动。
参加活动的各类电视文艺人才优先列入中国电视文艺人才库,为全国各级电视台、影视机构提供选择。优秀影片将在全国各级电视台选播。
一、活动主题
“孝”作为中华民族绵延几千年的文化精髓,是中国民族的魂之所在。本届公益活动以“我的长辈”为主题,唤起人们对孝文化的重视,以重阳节为立足点,弘扬民族传统文化,弘扬爱老敬老精神,加强海内外微视屏创作与交流,同时将文化与新媒体有机结合,挖掘优秀微视屏作品及制作团队。为电视文艺栏目的新形态的研发提供有力的资源准备与基础平台的搭建,引导和促进中国新媒体时代的蓬勃发展。“关爱老人,就是关爱明天的我们!”
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5月20日—2014年8月31日为报名与作品展播阶段;
第二阶段: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30日为评奖阶段;
第三阶段:2014年10月2日(重阳节)优秀作品表彰活动。
三、作品征集资格
本次公益活动面向全国的专业团队、影视公司、个人工作室、院校师生、民间原创者、视屏爱好者以及广大创意高手。征集作品须为参赛者本人或团队原创并未发表过的作品。(拍摄设备不限)
四、作品要求
形式:微视屏作品(剧情类需带场记)
内容:参赛作品须为原创,导向正确、主题积极健康向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题材不限。
格式:网络展播--征集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RMVB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1G以内。移动客户端--征集作品格式为MP4格式,大小限定在30M以内。
时长:单部作品限定在30秒-8分钟。(剧情类作品放宽到15分钟以内)移动客户端展播作品时长限定在5分钟以内。
语言:征集作品语言不限。
字幕:征集作品需配中文简体字幕。
作品拍摄时间:近年来所拍摄的'新作品。
数量:每位作者征集数量仅限3部。同一作品需准备2份不同格式及不同时长的视频资料,可供网络展播和移动客户端展播使用。每部作品需配一张720*405的标题图。
报名作者(包括联合制作)须确认拥有投递作品的版权及著作权,由作品所引起的版权及著作权纠纷,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活动期间,参加作品不可授权予第三方使用(已有授权的合作方除外),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组委会及作者许可下,无权进行任何商业性活动。
报名作品,除非特别声明,组委会及其合作组织有权无偿在公共媒体进行展映、公共宣传、结集收藏等非盈利性活动。
五、主题内容
微视屏主题为:“我的长辈”,题材、体才形式、类型不限。其中“长辈”的含义不局限于直系亲属关系,同时包括历史人物关系、师从关系、职业关系、心理关系、文学关系等。
六、作品分类
征集作品可分类包括:
剧情类:微电影、情景剧、舞台剧、视频小品、视频桥段等
纪实类:纪录片、纪实片、新闻片、专题片、视频文学等
音乐类:音乐电视片(MTV)、音乐风情片、音乐散文、音诗画等
广告类:公益片、广告片、形象宣传片、艺术造型片等
动漫类:动画片、动漫片、剪纸动画片、木偶动画片、沙画片、钢笔画片、皮影动画片等
本次活动不接受含有下列任何内容的作品: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4、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5、散布违背传统道德观念、损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
6、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及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
七、奖项设立
年度特别奖1名
一等奖6名:奖金及奖杯、荣誉证书
二等奖12名:奖金及奖杯、荣誉证书
三等奖30名:奖金及奖杯、荣誉证书
最佳导演奖4名:奖金及奖杯、荣誉证书
最佳摄像奖4名:奖金及奖杯、荣誉证书
最佳表演奖4名:奖金及奖杯、荣誉证书
最佳演唱奖4名:奖金及奖杯、荣誉证书
优秀作品奖100名:奖品一份并颁发荣誉证书
组织奖若干名:奖品一份并颁发荣誉证书
特殊贡献奖若干名:奖品一份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评选方法
本次活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公益活动组委会组织有关专家、教授、专业人士组成评审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审。
九、法律公证
公益活动组委会邀请北京市公证处对参赛入围名单与最终获奖人员名单做公证,新华网及中国电视文艺网进行网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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