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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守法主题班会

学法守法主题班会



学法守法主题班会

  在学习中,大家都参加过不少主题班会吧?主题班会是班级教育活动的形式之一,通过主题班会来澄清是非、提高认识、开展教育。是不是正在为策划一个主题班会而发愁?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法守法主题班会,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法守法主题班会1

  一、班会时间:20__年12月6日

  二、主持人:班主任

  三、班会主题:学法、知法

  四、目标:

  1、组织进行一次深刻的有意义的宣传法律的主题班会活动,进一步了解法规知识,加强同学们的法律观念,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

  2、学习用科学的眼光分析解决问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五、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强化安全教育,防止发生踩挤、跳窗、交通、食物中毒等事故,教育学生远离不良文化,远离诱惑,远离游戏厅网吧,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违法犯罪。

  六、形式: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七、活动过程

  1、主持人开场白,宣布主题班会开始。

  2、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

  3、讨论怎样处理以下行为。

  (1)有人跳窗入室盗窃,一人看见后悄悄走开。

  (2)有的同学向同学强行借钱,不借就找人打。

  (3)朋友被打了,其他人帮他打群架。

  4、班主任总结:

  愿同学们从小树立法律意识,让法制与我们永相随,让幸福快乐与我们永远相伴。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时期是一个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希望同学们树立科学的“三观”,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歪理邪说的侵蚀,自觉抵制邪教、传播科学、弘扬文明,对邪教的宣传活动不听、不信,发现邪教违法犯罪行为后,要勇于揭露、举报,不断用先进的文化充实自己,健康。

学法守法主题班会2

  活动目的:

  加强法制教育宣传,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让学生养成学法、懂法、依法办事的好习惯,有效地树立和维护学校良好的学风以及社会的稳定发展。

  活动方法:

  通过法律知识竞答、案例分析和学生参与讨论事例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活动过程:

  一、主持人讲话: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然而,社会各方面的保护和帮助还要通过未成年人的配合才能收到良好的效果。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家长、教师和社会不可能时时刻刻呵护着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只有自己长本事,才能有效防范来自社会生活中的侵权侵害。所以,在加强来自家庭、学校、社会保护的同时,未成年人尤其是未成年中学生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依法自律,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则十分必要。

  (一)法律知识竞答 你对法律知多少:

  1、说出你所知道的有关青少年的法律法规的名称。《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监护人有权要求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八条的内容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或者变相体罚,情节严重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4、《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二条内容侵犯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或者其他合法权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虐待未成年的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5、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二)讨论:

  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的意识是很可贵的,有些未成年学生对家长和教师的教育缺乏正确的态度。如认为父母“赶不上潮流”,对父母的话听不进去,甚至动不动就与父母顶撞,耍态度,发脾气;对教师的批评教育很反感,认为是和自己过意不去。如果连教师、家长的正确教育也不接受,那就很容易在生活的道路上出现偏差。

  二、主持人讲措施:

  1.义正辞严,当场制止。

  当你受到坏人的侵害时,要勇敢地斗争反抗,当面制止,绝不能让对方觉得你可欺。你可以大喝一声:“住手!想干什么?”,“耍什么流氓?”从而起到以正压邪、震慑坏人的目的。

  2.处于险境,紧急求援。

  当自己无法摆脱坏人的挑衅、纠缠、侮辱和围困时,立即通过呼喊、打电话、递条子等适当办法发出信号,以求民警、解放军、老师、家长及群众前来解救。

  3.虚张声势,巧妙周旋。

  当自己处于不利的情况下,可故意张扬有自己的亲友或同学已经出现或就在附近,以壮声势;或以巧妙的办法迷惑对方,拖延时间,稳住对方,等待并抓住有利时机,不让坏人的企图得逞。

  4.主动避开,脱离危险。

  明知坏人是针对你而来,你又无法制服他时,应主动避开,让坏人扑空,脱离危险,转移到安全的地带。

  5.诉诸法律,报告公安。

  受到严重的侵害、遇到突发事件、或意识到问题是严重的,家长和校方无法解决,应果断地报告公安部门,如巡警、派出所,或向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治保委员会等单位或部门举报。

  6.心明眼亮,记牢特点。

  遇到坏人侵害你时,你一定要看清记牢对方是几个人,他们大致的年龄和身高,尤其要记清楚直接侵害你的人的衣着、面目等方面的特征,以便事发之后报告和确认。凡是能作为证据的,尽可能多的`记住,并注意保护好作案现场。

  7.堂堂正正,不贪不占。

  不贪图享受,不追求吃喝玩乐,不受利诱,不占别人的小便宜。因为“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手软”,往往是贪点小便宜的人容易上坏人的当。

  8.遵纪守法,消除隐患。

  自觉遵守校内外纪律和国家法令,做合格的中学生。平日不和不三不四的人交往,不给坏人在自己身上打主意的机会,不留下让坏人侵害自己的隐患。如已经结交坏人做朋友或发现朋友干坏事时,应立即彻底摆脱同他们的联系,避免被拉下水和被害。

  三、班主任讲话:

  预防犯罪等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时不抓,就将演变成大错。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学法守法主题班会3

  一、活动目的

  本次主题班会的目的是使全班同学进一步学习《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增强班级凝聚力,使学生能自觉的行动起来,做一个遵规守纪、礼貌待人、勤奋向上的小学生。

  二、活动准备

  以学生学习行为规范为中心,通过各种活动如生活实例窥探、行为规范交流、反面案例启示等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集体荣誉感教育,使每位同学都能争做一名遵纪守法、文明律己的小学生。

  三、活动方法:讲授法

  启发法

  练习法

  四、活动过程:

  (一)谈话导入:同学们,今天老师要和大家一起来探讨怎样《做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的`小学生》(板书主题)

  (二)谈话引入:什么是违法,什么又是犯罪?指导学生先说说自己的理解,老师再讲授。(出示课件,学生读一读,加深印象)

  (三)谈话引导:遵纪守法从点滴做起。指导学生交流并反馈,怎样从生活中做到遵纪守法,特别是校园里。(引导:拒绝暴力)

  (四)引导学生了解哪些行为属于不良行为。(老师边讲授,边出示课件)

  1.严重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

  A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B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C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D多次偷窃;

  E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F吸毒、注射毒品;

  G其它危害社会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的发展延伸就是犯罪。

  2.中度不良行为;中度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父母或其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为:

  A旷课、夜不归宿;

  B携带管制刀具;

  C打架斗殴,辱骂他人;

  D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E偷窃、故意损坏财物;

  F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G吸烟、酗酒

  3.轻度不良行为。轻度不良行为是泛指与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公众道德规范相背的一些行为以及心理障碍的总和。轻度不良行为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对其相关群体及其个人的危害上。如迟到、早退、讲粗话脏话、穿奇装异服、染发、带首饰、男生留过耳长发、光头、教学区打球等各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引导学生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自身原因。并相应的出示课件,进行整理。

  1:平时有不良行为、经常搞恶作剧,有的会发展到有意或无意识地伤害别人。

  2:欣赏“哥儿们义气”,与社会上有劣迹的青少年三五成群,拉帮结伙干坏事。

  3:从冒险、游乐到离家出走、侵犯他人权益到逐渐发展到违法犯罪。

  4:从小骄生惯养,在家是小皇帝,在外称王称霸乃至行凶打人。

  5:小偷小摸会发展成盗窃抢劫。

  (六)反面案例启示。(通过课件展示,了解一些发生在青少年身上的反面案例,教师进行小结。)

  北京李某在xx岁之前盗窃、抢劫各类财物约五万余元。

  xx岁生日那天,李某邀集几个朋友一起吃饭。饭后回家途中(当晚九点),李某看到一个人手拿一个提包,即掏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将持包人刺伤,将包抢走,包内有手提电话一部、现金5000余元。持包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来李某被警方抓获。他的一生也从此将在牢狱之中度过。

  (七)教师提出:做遵纪守法、文明自律的小学生的忠告。

  1.不旷课、不夜不归宿;

  2.不携带管制刀具;

  3.不打架斗殴,不伤害他人;

  4.不向他人索要财物;

  5.不偷窃、不故意损坏财物;

  6.不参与赌博与变相赌博;

  (八)练一练:“我懂法”知识竞赛。通过练习,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

  (九) 小结:有人说,习惯决定一切。日常的行为规范必须从小事做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乐于助人这些都是良好行为习惯养成过程中的积极表现。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同学们一定要严格要求自己,从点点滴滴做起,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遵纪守法,文明自律,做一名合格的小学生。

  (十)引导学生宣誓: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彻底告别不良行为习惯,提高法制意识,远离违法犯罪,做一个文明小学生,做一个合格小公民,为社会和谐贡献力量。

学法守法主题班会4

  目的:

  进一步鼓励学生学法;只有知法方能守法护法。

  内容:

  通过一个案例,让学生讨论后进行“模拟法庭”,从而使学生懂得学法的重要性。

  步骤:

  1、给出一个案例。

  2、“模拟法庭”。每组出两名审判长,一名书记员。在书记员宣读完案例后,每一名审判长审判此案,审判长可以求助他的智能团。

  3、新闻发布会。法官答记者问,记者为全体出席法庭的听众。

  4、班主任给出参考审判结果。

  5、对不同的宣判作分析,鼓励学生多学习法律知识。

  附:

  1.案例

  20xx年1月,黑龙江省卫生监督所食品卫生监督人员在一次日常检查中发现,哈尔滨双太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饮料分公司自去年3月至今年1月,在未取得生产经营饮用天然矿泉水卫生许可证的情况下,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山泉天然矿泉水厂联营,擅自生产经营双态牌五大连池矿泉水4180桶,并以每桶6元人民币的价格销售,共计违法所得25080元。

  2.判定

  经省卫生监督所合议,认为当事人(哈尔滨双太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饮料分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根据《食品卫生法》第40条规定,对当事人提出如下处理意见: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25080元;处以罚款人民币25080元。

  3.听证会问题

  哈尔滨双太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饮料分公司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山泉天然矿泉水厂联营生产饮用天然矿泉水,后者有生产经营饮用天然矿泉水卫生许可证,前者应不应该办理生产经营饮用天然矿泉水卫生许可证?

  4.分析

  当事人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26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其与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山泉天然矿泉水厂家依法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所以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山泉天然矿泉水厂使用其注册商标生产双太牌五大连池矿泉水,当事人哈尔滨双太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饮料分公司经营该矿泉水的行为是合法的。

  省卫生监督所的专业人士指出,当事人的观点显然是错误的。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其卫生许可证许可范围是生产销售纯净水,而事实上该公司擅自超越卫生许可证上核定的许可范围,从事了矿泉水的生产经营。依据《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11条的规定,该行为应当按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查处。当事人的行为虽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但违反了《食品卫生法》的有关条款。

  如果当事人的卫生许可证许可范围中有销售矿泉水,但无生产矿泉水,是否合法呢?实际上,联营合作协议书上显示,当事人提供了产品的外包装PC桶、桶盖、桶外包装袋以及产品的合格证;从实物也可以断定,该产品完全是以哈尔滨双太电子实业有限公司饮料分公司的名义生产的,当事人在此过程不仅存在销售行为,而且也存在生产行为。因此,当事人的卫生许可证的许可范围应当包括生产、经营矿泉水,否则,根据《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第11条的规定,这一行为还是应当按照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查处的。

  5.现在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六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食品摊贩,必须先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食品生产经营者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

  卫生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第四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涂改、出借卫生许可证的,收缴卫生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违反《食品卫生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或者伪造卫生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根据《食品卫生法》

  第四十条的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取缔,并按下列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一)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至五倍的罚款;

  (二)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百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取缔可以收缴、查封非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用工具及用具,或者查封其非法生产经营场所,或者予以公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查处:

  (一)擅自超越或者变更卫生许可证上核定的内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

  (二)卫生许可证超过有效期限的;

  (三)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而擅自进行改建、扩建的;

  (四)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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