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医院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方案
安全无小事,5月12日是我国的防灾减灾日活动,全国各单位都在举行防灾减灾日安全教育活动,下面由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7年医院防灾减灾日主题活动方案,欢迎大家查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防灾减灾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营造突发公共事件宣传舆论氛围,增强公众危机意识和防灾避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提升各医疗卫生单位的应对处置危机的水平,预防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和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活动安排
(一)应急抢险医疗救援技能竞赛
5月7日,由县人民医院组队代表县参加了全市首届应急抢险医疗救援技能竞赛,取得团体第三名的优秀成绩。
(二)县政府组织的宣传活动
1、活动时间:2017年5月12日上午9时一一下午3时。
2、活动地点:广场。
4、活动要求。以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为主线,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剖析各种典型事故案例,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升自救互救能力。要求参加宣传活动的单位必须设一个宣传点,结合各自部门职能职责开展形式多样、图文并茂的'防灾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活动。
5.活动方式。宣传活动当天,在广场指定区域设置宣传站点1个,悬挂鲜明宣传标语1幅(横幅由县应急办统一制发,费用由相关单位承担),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印制防灾减灾宣传手册、传单、音像制品等资料,大力宣传法律、法规、政策、预案及灾害防范知识,并配备专门人员讲解与发放宣传资料。
6.强化督查。县应急办、县目标绩效督查室和县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考核。
7.加强宣传。活动期间,县电台、县电视台、《日报·专刊》负责采取专栏、专题、公益短片、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宣传报道应急管理知识和活动开展情况,负责全程录制整个活、动,并制作成光盘,送各牵头单位留存。
8、2017年5月12日上午9时一一下午3时,由县疾控中心在广场指定区域设置卫生局宣传站点开展宣传活动。
(三)卫生系统的宣传活动
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参照县上宣传活动的要求,结合当地和单位实际组织宣传活动。
(四)应急演练活动
1、活动时间:2017年5月20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活动地点:中心卫生院
3、活动方式:医院紧急疏散演练
4、活动要求
由中心卫生院制定医院紧急疏散演练方案,包括紧急情景设置、疏散安置点、病人转移、相应的医疗救援、观摩解说、观摩接待等。于5月12日前将演练方案报县卫生局应急办。
其它各医疗卫生单位派1名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到中心卫生院现场观摩应急处置演练活动
5.县应急办、县目标绩效督查室和县行政效能建设办公室将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查考核。
三、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县卫生局副局长文斌任领导小组组长,县卫生局应急办主任周文钊负责整个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
四、其它工作
县疾控中心、中心卫生院于5月25日前将宣传和演练活动情况报县卫生局应急办
今年5月12日是国务院批准的第9个“防灾减灾日”,为广泛宣传和普及灾害常识、防灾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互救技能,全面提高呼兰区区域内风险防范意识、知识水平和避灾自救能力,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特制订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和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防灾减灾知识,增强居民的危机防范意识,提高区域内应对突发事件和参与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为呼兰区的和谐安全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17年5月11日——17日。
三、活动主题
科学减灾,依法应对。
四、活动目标
防灾减灾知识进街道、乡(镇)、进村屯、进社区、进企业。
五、宣传内容
1、宣传介绍各类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灾情险情的判别要领、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以及应急逃生、自救互救的基本常识。
2、宣传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3、宣传介绍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处置方法、采用的各种应对措施等。
4、宣传非法、违法勘探、开发矿产资源的危害性。
六、活动形式
采取悬挂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到人员密集地进行科普教育等形式,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
七、 有关要求
(一)矿产办、各乡(镇)国土所、利民分局要结合主题活动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认真筹划、积极参与,确保各项主题宣传活动取得实效。尤其是要充分利用乡(镇)相关宣传活动平台(如广播、报刊、网络),认真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主题宣传周活动。
(二)周密组织、严格要求,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矿产办、各乡(镇)国土所、利民分局要按照安全有序的活动原则,周密组织、严格要求,尤其是涉及人员疏散演练等活动,要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三)及时做好相关活动信息报道和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矿产办、各乡(镇)国土所、利民分局宣传教育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形成书面报告和影像资料5月末前报局法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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