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买卖妇女的女性居间人。
引宋 洪迈 《夷坚甲志·妇人三重齿》:“妇人曰:‘我在此飢困不能行,必死於是,得为婢子,幸矣。’乃召女侩立券,尽以其当得钱,为市脂泽衣服。”清 纪昀 《阅微草堂笔记·槐西杂志四》:“家人知主归,事必有变也,伪向女侩买出,而匿诸尼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