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查考校核。
引宋 欧阳修 《论中书增官属主文书札子》:“臣伏见近来朝廷号令烦数,更改又频,降出,四方多不遵禀。而朝廷之臣无专主者,亦不勾校稽违,考责实効。”宋 沉遘 《五言和杨乐道省中述怀》:“朱墨事勾校,笞榜穷奸諼。”《明史·刘健传》:“内承运库累岁支银数百餘万,初无文簿,司钥库贮钱数百万,未知有无,寧可不勾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