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代战争时,杀人或杀牲以血涂鼓行祭。
⒈ 古代战争时,杀人或杀牲以血涂鼓行祭。
引《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孟明 稽首曰:‘君之惠,不以纍臣衅鼓,使归就戮於 秦。’”
杜预 注:“杀人以血涂鼓,谓之衅鼓。”
《左传·定公四年》:“君以军行,祓社衅鼓,祝奉以从。”
杜预 注:“师出,先事祓祷於社,谓之宜社;於是杀牲以血涂鼓鼙为衅鼓。”
唐 独孤及 《为张濠州谢上表》:“顷身陷凶族,待罪黄沙,几社衅鼓,职臣之分。”
明 张煌言 《祭延平王文》:“温禺 衅鼓, 屠耆 染戕。”
⒈ 古代战争时用牲血涂鼓,以祭祀神灵。
引《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君之惠,不以累臣衅鼓。」
《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祠黄帝,祭蚩尤于沛庭,而衅鼓旗,帜皆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