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古指史官因顾忌而不据实记载。
例南史不曲笔以求存。——《后汉书·臧洪书》
英a distortion of the facts(by an official historian);
⒉ 写文章时为了生动而不直接描写。
英deliberate digression in writing;
⒈ 史官由于某种原因,不据事直书,有意掩盖事情真相,谓之曲笔。
引《后汉书·臧洪传》:“昔 晏婴 不降志於白刃, 南史 不曲笔以求存,故身传图象,名垂后世。”
唐 刘知几 《史通·曲笔》:“将作者曲笔阿时,独成 光武 之美;諛言媚主,用雪 伯升 之怨也。”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斠书·启祯野乘》:“《鮚埼亭集外编》记 方翼明 事云,秽诬不堪,为 王燮 曲笔增饰。”
柳亚子 《论诗六绝句》之一:“少闻曲笔《湘军志》,老负虚名 太史公。”
⒉ 指徇情枉法定案。 《魏书·游肇传》:“肇 之为廷尉也, 世宗 尝私敕 肇,有所降恕。
引肇 执而不从,曰:‘陛下自能恕之,岂足令臣曲笔也!’其执意如此。”
⒊ 指写作中委婉表达的手法。
引鲁迅 《<呐喊>自序》:“但既然是呐喊,则当然须听将令的了,所以我往往不恤用了曲笔。”
巴金 《<巴金选集>后记》:“我为了向图书杂志审查老爷们表示让步,常常在作品里用曲笔转弯抹角地说话,免得作品无法跟读者见面,或者连累发表我文章的刊物。”
⒈ 因阿谀或有所畏惧而不能据事实直书。
引《后汉书·卷五十八·臧洪传》:「南史不曲笔以求存,故身传图象,名垂后世。」
反直笔 直书
⒉ 故意曲解法律条文而下判决。
引《北史·卷三十四·游雅传》:「宣武尝敕肇有所降恕,执而不从,曰:『陛下自能恕之,岂可令臣曲笔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