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 谓祭祀、宾客、朝廷、丧纪、军旅、车马等六种礼仪。
⒉ 唐开元时,宫内设女官,其中有淑仪、德仪、贤仪、顺仪、婉仪、芳仪,合称“六仪”,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皇后之礼仪。见《新唐书·百官志二》、《新唐书·后妃传序》。
⒈ 谓祭祀、宾客、朝廷、丧纪、军旅、车马等六种礼仪。
引《周礼·地官·保氏》:“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仪:一曰祭祀之容,二曰宾客之容,三曰朝廷之容,四曰丧纪之容,五曰军旅之容,六曰车马之容。”
⒉ 唐 开元 时,宫内设女官,其中有淑仪、德仪、贤仪、顺仪、婉仪、芳仪,合称“六仪”,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属以赞皇后之礼仪。见《新唐书·百官志二》、《新唐书·后妃传序》。